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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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
××××××××××为了提高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质量,便于管理考核,加强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化管理,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 检验记录/报告的所有栏目均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检验结果栏中打“√”表示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或者打“/”表示实际没有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无法检验的项目。

有但无法确定其内容的项目在相应栏填写“不详”,不能空白。

2. 检验记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而准确。

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当划改,不可擦涂掉或者使字迹模糊或者消失,应当把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当有改动人签名和日期;如遇一页有多处划改,可在每处划改地方增加标注@,然后在任意改动处记录标注改动的次数及改动人签名和日期。

3. 检验记录/报告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有修改痕迹。

4. 填写内容说明:
4.1记录/报告封面填写
4.1.1记录/报告编号:按我所《检验记录、报告编号办法》的规定统一编号;
4.1.2 设备名称:图纸、铭牌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设备全称;也称产品名称,如无资料,按使用单位提供填写。

4.1.3 设备品种:按“按“质检总局[2014]31号”文件通知中的《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4.1.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没有就划“—”。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D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


4.1.5 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全称。

4.1.6单位内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4.1.7检验类别:如果是安装投用后首次定期检验,填写“首次”,如果是第二次定期检验,填写“定期检验”。

4.1.8 检验日期:受检设备检验结束的日期。

4.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记录/报告填写
4.2.1 设备名称:同上。

4.2.2 检验类别:同上。

4.2.3 设备类别:按图纸、铭牌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Ⅰ、Ⅱ、Ⅲ,若无资料时,,按照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A1划分压力容器类别。

4.2.4 注册代码:按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证上填写,如没有可填写临时代码,临时代码参见质保手册相关规定。

4.2.5单位内部编号:同上。

4.2.6 使用登记证编号:设备所在地安全察监机构发给的使用证编号。

4.2.7 制造单位: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如无资料填写“不详”。

4.2.8 安装单位:填写从事安装的施工单位的名称,如使用单位未提供,可填写“不详”。

4.2.9使用单位:同上。

4.2.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4.2.11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4.2.1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现有效组织机构代码,与所填写使用单位名称一致,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2.13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编编码。

4.2.14安全管理人员: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持证人员)。

4.2.15联系电话: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兼职、聘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

4.2.16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4.2.17投入使用日期: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用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

4.2.18主体结构型式:参照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有单层、管壳、夹套、多层包扎等。

4.2.19运行状态:填写设备的用途和运行方式。

用途包括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包括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

4.2.20性能参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按照图纸、产品铭牌或者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填写,如无资料,可填写“不详”,使用压力、使用温度、工作介质按实际使用参数填写。

4.2.21 检验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4.2.22 问题及其处理:真实填写检验时发现的各种问题,必要时附图表示,空白不够可附页说明,也可以直接注明见某单项报告。

在记录(报告)附页中有打“×”、“无此项”、“/”、或者“—”也可在此处说明;检验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问题亦应在此进行说明。

如果有监控使用或者报废情况,在此填写监控或报废依据。

4.2.23 安全状况等级根据本次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作为评定级别;上次检验的安全状况等级仅作参考。

具体参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执行。

4.2.24检验结论: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至3级的,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可以继续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检验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有条件的监控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参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13执行。

4.2.25:允许(监控)使用参数的填写:一般按照图纸、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

(1)压力
a.“壁厚测定”合格,运行压力为:资料上提供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或“设计压力”);
b.“壁厚校核”合格,运行压力为:校核计算选取的“最高工作压力”(一般选最高“实际操作压力”作为壁厚校核计算的“最高工作压力”);
c. 监控运行,“壁厚校核”合格后,不超过校核计算选取的“最高工作压力”。

(2)温度
a. 符合要求,运行温度为“设计温度”;
b. 基本符合要求,运行温度为所确定的温度。

(3)介质
运行介质按工作介质记录,设计介质仅作参考。

4.2.26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按安全状况等级级别确定,具体参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4.2.27 说明:
(1)填写检验中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相当于备注;
(2)如果该台压力容器有变更情况,需要在此予以说明。

如,使用单位变更、更名、改造、维修等使压力容器的现时状况与《使用登记表》内容不符时,应当在此栏中以及相应单项报告的说明或者结果栏中描述变更情况,并向使用登记机关反映。

4.2.28检验人员:填写所有参加该台压力容器检验的检验人员名单(至少两名持证人员和无证人员)。

4.2.29编制:具有相应检验资质并且参加现场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

4.2.30审核/校核:由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人员签字,并签署日期。

4.2.31批准:由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人员签字,并签署日期。

4.3压力容器资料审查记录/报告填写
4.3.1 设计单位:按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填写,如没有,可填写填写“不详”。

4.3.2 设计日期:填写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上的设计日期, 如没有,可填写填写“不详”。

4.3.3 产品标准:填写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的产品标准, 如没有,可填写填写“不详”。

4.3.4 容器图号:填写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提供的产品标准, 如没有,可填写“不详”。

4.3.5设计使用年限: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3.6 制造单位:同上。

4.3.7 制造日期: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可填写“不详”。

4.3.8 产品编号:按照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有的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

4.3.9 安装单位:同上,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

4.3.10 投入使用日期:同上。

4.3.11上次检验日期:首次进行定期检验的,上次检验日期填写安装报告日期,非首次定期检验的,定期检验日期填写上一个检验周期的检验日期,有但无法确定的填写“不详”。

4.3.12设备代码:同上。

4.3.13使用登记证编号:同上。

4.3.14 主体结构型式:同上。

4.3.15支座型式:鞍式、腿式、耳式、支承式等,具体参见JB/T 4712.1~4-2007《容器支座》。

4.3.16 安装型式:立式、卧式或其他。

4.3.17 保温绝热方式:没有保温绝热的容器,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有保温绝热的容器,按实际填写。

如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划真空粉末绝热或真空多层绝热。

4.3.18 容器(换热面积):按照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换热容器填写换热面积,其它的填写容积,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

4.3.19 容器内径:按照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如没有资料的,填
写实际测量的数据,并加注说明。

4.3.20 高/长: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可填写实际测量高/长度,并加注说明,
4.3.21 最大允许充装量: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

4.3.22 设计压力: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对没有的项目如“夹套”,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3.23 工作压力: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对没有的项目如“夹套”,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3.24 设计温度: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对没有的项目如“夹套”,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3.25 工作温度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对没有的项目如“夹套”,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3.26 腐蚀裕度: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填写“不详”。

4.3.27 介质:按压力容器铭牌、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填写实际介质。

4.3.28 材质按压力容器铭牌、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可填写“不详”,如经过材质分析的,可填写经过材质分析确定的材料牌号。

对没有的项目如“夹套、衬里”,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3.29 厚度按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提供的填写, 如没有资料的,可填写实际测量厚度,并加注说明,对没有的项目如“夹套、衬里”,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3.30 资料审查问题记载:本次检验要求用户提供并审查的资料,包括提供的和
未提供的资料。

4.3.31上次定期检验问题记载:填写上一次定期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以及上次定期检验时发现的问题。

4.4压力容器宏观检验记录/报告填写
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XATJC-327-2013)5.7.3 宏观检验、《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XATJC-331-2013)5.7.3 宏观检验填写。

4.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填写(壁厚测定、硬度检测)
4.5.1测量仪器型号:检验检测时所用测量仪器的型号。

4.5.2测量仪器编号:检验检测时所用测量仪器的所内编号。

4.5.3测量仪器精度:检验检测时所用测量仪器的测量精度。

4.5.4耦合剂:检验检测时所用的耦合剂。

4.5.5名义厚度:性能参数的厚度,按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如无资料的,首次检验的填写“不详”,上次定期检验经过测厚的填写上次实测最小厚度。

4.5.6实测最小壁厚:本次实际检验检测时所得的最小壁厚。

4.5.7表面状况:检验检测前对检验检测部位进行处理的情况,金属本体、涂层未除或其他。

4.5.8实测点数:检验检测时实际检测的总点数。

4.5.9主体材质:性能参数的材质,按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如无资料的填写“不详”,如经过材质分析的,可填写经过材质分析确定的材料牌号。

4.5.10热处理状态:检验检测时所检验检测部位的热处理状态。

4.5.11检测标准:GB/T 17394-1998《金属里氏硬度实验方法》或其他标准。

4.5.12硬度单位:布氏硬度HB、里氏硬度HL、维氏硬度HV、洛氏硬度HR。

4.5.13检测表面:检验检测时所检验检测部位,内表面或外表面。

4.5.14测厚/硬度部位图: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4.5.15测厚检测结果:当测量最小厚度>有效壁厚时,则测厚检测结果合格;否则,应做壁厚校核,如无资料,首次检验时,进行壁厚校核。

4.5.16硬度检测结果:检测的测点硬度在检测标准范围内的为未见异常;不在检测标准范围内的为异常。

4.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填写(壁厚校核)
对腐蚀(及磨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名义厚度不明、结构不合理(并且已经发现严重缺陷)的,应当进行强度校核。

4.6.1壁厚校核部位:按实际校核部位填写,有筒体、封头、管箱、夹套等。

4.6.2允许/监控使用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或最高“实际操作压力”作为壁厚校核计算的“最高工作压力”。

4.6.3实测内径:检验时压力容器的实际测量最大内径。

4.6.4材料许用应力:材质在选用标准中工作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对于不明的材质,许用应力的选取参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6.5腐蚀裕量:按图纸提供的填写,对于无资料,而又是首次检验的,按同类设备最大腐蚀裕量计算。

4.6.6焊接接头系数:按图纸提供的填写,对于无资料,钢制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系数参见规定如下:
a)双面焊对接接头和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对接接头
1)全部无损检测,取1.0;
2)局部无损检测,取0.85。

b)单面焊对接接头(沿焊缝根部全长有紧贴基本金属的垫板)
1)全部无损检测,取0.9;
2)局部无损检测,取0.8。

其他金属材料的焊接接头系数按相应引用标准规定。

4.6.7封头形状系数:椭圆形封头一般采用长短轴比值为2的标准型(封头形状系数为1),非标准型椭圆形封头或其他封头形状系数按GB 150.3-2011《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的第5部分封头进行计算。

4.6.8 允许/监控工作温度:填写实际允许的工作温度或监控工作温度。

4.6.9 校核选用标准:填写现行的设计计算标准,包括GB150-2013、GB151-1999、GB4732-1995等。

4.7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射线检测、超声检测)
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埋藏缺陷检测:按《射线检测记录和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超声波检测记录和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填写。

4.8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衍射时差法(TOFD)超声检测)
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埋藏缺陷检测、《衍射时差法检测报告填写
要求及说明》填写。

4.9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磁粉检测、渗透检测)
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表面缺陷检测、《磁粉检测记录和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渗透检测记录和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填写。

4.10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安全附件检验、附加检验)
4.10.1安全附件检验
4.10.1.1安全阀:检验检测的压力容器上安全阀的型号、安装的数量、校验日期(填写截止日期)、校验报告的编号、校验报告或校验标牌上的安全阀整定压力、按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附件G、《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XATJC-327-2013)5.7.8安全附件检验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2爆破片装置:检验检测的压力容器上爆破片装置的型号、安装的数量、爆破片装置的规格(按爆破片装置的合格证、标牌或钢印填写)、更换周期要求、更换日期按TSG ZF003-2011《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更换,安装位置按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附件G、《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XATJC-327-2013)
5.7.8安全附件检验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适。

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3压力表:检验检测的压力容器上压力表的量程、安装的数量、压力表的精度、校验日期(填写截止日期)、检定报告的编号、按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附件G、《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安全附件检验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4紧急切断装置:检验检测的压力容器上紧急切断装置的型式及规格、安装的数量、紧急切断装置的耐压试验压力、密闭试验压力、切断时间检修记录按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件A2.7.6紧急切断装置检验要求填写、安装位置、外观按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5罐体紧急切断装置检验要求填写。

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5液位(面)计:检验检测的压力容器上液位计的型式、安装的数量、压力容器的容器充装量(按照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液位计的误差按液位计的合格证、标牌填写、安装位置、外观按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附件G、《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安全附件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如没有,记录可填写
“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6测温仪表:检验检测的压力容器上测温仪表的型号、校验的有效期(填写截止日期)、外观按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附件G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7 气相软管:按实际填写,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8 液相软管:按实际填写,如没有,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9其他阀门、附件检验:压力容器如果安装有其他阀门、附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无其他阀门、附件记录可填写“无此项”或者打“/”,报告填写“无此项”。

4.10.1.10检验结果: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中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为合格;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不合格,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运行状态为停用的压力容器,本体检验合格后,可在问题与缺陷栏中提出使用前安全附件的检验要求,不影响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压力容器未安装安全附件的填写容器本体未装安全附件。

4.1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耐压试验)
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耐压试验填写。

4.1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气密性试验)
4.12.1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泄漏试验填写。

4.12.2泄漏试验包括气密性试验和氨、卤素、氦检漏试验,氨、卤素、氦检漏试验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泄漏试验填写。

4.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报告(部位示意图)
4.13.1如有需要记录的压力容器部位示意图,则增加附页记录
4.13.2如进行氨、卤素、氦检漏试验,记录在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

4.1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射线检测、超声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4.14.1超声检测时应进行距离-波幅曲线灵敏度测试记录。

4.14.2如果使用数字超声检测仪检测时,还应作出距离-波幅曲线图和记录。

4.14.3射线检测底片评定表、超声波检测结果评定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结果评定表不时,可以记录在附表。

4.13.4复核备注:1.超声波检测连续工作4h以上及工作结束时应对探头K值、扫
描量程和扫查灵敏度进行复核。

TOFD检测工作结束时、检测人员有怀疑时及检测过程中检测设备开停机或更换部件时应对检测系统进行复核。

2.若偏差超过规定值,则将复核详情及处理情况在“复核备注”栏内予以记录。

若复核无偏差(或偏差未超过规定值),则在“复核备注”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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