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1月18日吉衡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局1月18日吉衡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
1.事故概况。

2015年1月18日20时55分,南昌局南昌电务段吉安信号车间吉安南信号工区工长和1名信号工,在吉衡线吉安南疏解线K0+187处测量SL4高柱信号机限界时,该工长被X753次货物列车碰撞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

2.事故原因
(1)吉安南信号工区代工长上道测量吉信号机限界时,未按规定进行点外作业项目登记,也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吉安南信号工区当日夜间上线进行信号机限界测量作业,无作业计划,无安全预想,无人员分工,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事故责任。

南昌局南昌电务段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
(1)现场作业层面。

一是无作业计划擅自上道,利用列车间隔上道进行信号机限界测量作业。

二是防护制度不落实,既未设驻站联络员,
也未设现场防护员。

(2)专业管理层面。

一是电务处未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规定。

二是作业计划管理混乱,将《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周计划改为月计划,月计划审批后,未向工区返回审批意见和计划表,导致工区无法按作业计划实施。

(3)安全管理方面。

一是事故教训吸取不到位,未针对多方向行车的站场开展安全风险提示。

二是安全大检查走过场,未开展安全反思。

三是劳动安全专项整治流于形式,对劳动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未进行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