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产品特约经营加盟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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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客户代码:
杭州某某陶瓷公司
诺贝尔(NABEL)瓷砖
特约经营加盟
合同书
供货方(诺贝尔品牌持有者):杭州某某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销方(加盟者):(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日期:2004年月日签约地点:
目录
本合同规范用语释意 (3)
第一章双方合作模式界定 (5)
第一条、特约经营加盟区域与授权 (5)
第二条、特约经营加盟费 (5)
第三条、合作模式 (6)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限 (6)
第二章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7)
第一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7)
第二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7)
第三章、双方职责界定 (9)
第一条市场开拓方面 (9)
第二条市场管理方面 (9)
(一)价格管理 (10)
(二)终端门店管理 (11)
(三)品牌维护 (16)
第四章负担特别费用 (16)
第五章税费承担 (17)
第六章产品质量保证 (17)
第七章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17)
第八章保密义务 (18)
第九章禁止事项 (18)
第十章更改劝告 (18)
第十一章不可抵抗的免责 (19)
第十二章乙方的解除权 (19)
第十三章甲方的解除权 (19)
第十四章终结合同的处理 (20)
第十五章管辖法院 (20)
第十六章货物运输 (20)
第十七章特约经营加盟商奖励 (21)
第十八章追加约定 (21)
第十九章其它 (22)
附件1:经销商基本情况表 (23)
附件2:经销商奖励办法 (24)
附件3:诺贝尔终端VI检核方案 (27)
附件4:诺贝尔产品目录 (30)
本合同规范用语释意
条特约经营加盟特约经营加盟商
产品
零售价格
供货价格
市场目标特约经营加盟费货款结算原则是指“诺贝尔”品牌持有者杭州协和陶瓷有限公司(即,本合同的甲方)将“诺贝尔”品牌产品在特定区域的经销权授予乙方;乙方自愿在付出一定资金保障及书面承诺的前提下,获得本合同特指的“诺贝尔”品牌产品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并需按照甲方规定的经营方式以及品牌展现与保护方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本合同所说的“特约经营加盟商”是指受甲方委托和授权,负责本合同特指的“诺贝尔”产品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的特约经营加盟商均享有该类“诺贝尔”产品在本区域内的销售经营权。
本合同的乙方即为特约经营加盟商。
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说的“产品”均指甲方提供的“诺贝尔”牌瓷砖系列产品。
经营过程中若有增减,均以每笔订货及发货的详细商品清单为准。
指消费者在市场上直接购买时的价格,如无特别条款,本合同所规定的“诺贝尔”产品市场零售价格均按照甲方指定的标准及浮动范围执行。
指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也是甲方给予乙方的开票价格。
如无特殊规定,本合同所涉及的供货价格均按照甲方规定的出厂价格执行。
本合同所说的“市场目标”分为市场质量目标与销售数量目标两种,“市场质量目标”是指在乙方负责经营的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区域市场终端表现率、品牌表现与维护、终端陈列质量、人员推介力度、促销活动执行状况等非量化指标;“销售数量目标”则是指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乙方实际完成的“诺贝尔”产品的市场销售金额(以供货价计,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甲方将依据乙方“市场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给予乙方的奖励、返利、市场支持等优惠政策。
“诺贝尔”品牌是甲方付出长期努力与大量资金投入而获得的巨大的无形资产,乙方在获得“诺贝尔”品牌产品区域特约经营权的同时需交纳一定的品牌使用费用,即,加盟费。
加盟费的金额依据乙方特约经营的区域及市场潜力的大小而确定(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
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原则为定金下单,款到发货。
即,乙方在预订产品时必须交纳一定的预订金,甲方在按照乙方要求备好产品后将通知乙方支付剩余
第一章双方合作模式界定
第一条、特约经营加盟区域与授权
1.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为以上所述的“诺贝尔”产品在区域的
特约加盟销售商。
乙方可在该区域内开展“诺贝尔”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
活动。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关文证(当地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护乙
方在该区域独家经销的权力。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除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它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
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文件经营非甲方提供的产品。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区域内的“诺贝尔”产品经销权转让给第
三方。
5.作为杭州协和陶瓷公司特约经营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
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甲方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甲方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实
际经营者具有统一的经营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甲方销售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经
营水平;
(5)要认识作为杭州协和公司特约经营加盟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
务,做一个永远提供最优质商品的商店。
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必须同时填写“特约经销商基本情况表”(附表1),供
甲方存档管理。
第二条、特约经营加盟费
1.特约经营加盟费。
为保证本合同的实效性,甲乙双方正式签约之日,乙方必须按
每个终端为人民币元(大写)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以将此金额在支付首笔足额货款时扣除。
若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年月日前尚未支付首笔进货款,则本合同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保证金交纳方式,以下五种任选:
A、信用卡 B 、现金C、支票D、电汇E、汇票
第三条、合作模式
杭州协和公司依据各区域市场的特殊性,确定了二种与各地特约经营加盟商的合作模式,它们是:
1.特约经营模式:即经销(加盟)商拥有门店的产权或租赁权,由协和公司统
一装修布置。
2.加盟经营模式:即门店的租赁权属于协和公司,并由协和公司负责选址和装
修布局。
加盟者向协和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加盟保证金(金额大小由双方商
定)。
经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双方的合作模式为:□特约经营模式、□加盟经营模式,或。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限
1甲方授权为有时限授权,首次签约授权时限为壹年。
即,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期满后,视乙方完成市场目标及双方合作的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授权:
A、若乙方第一年不能完成市场目标的60%,甲方有权单方中断授权,即,结束
本合同。
B、若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了市场目标的60%(含)~100%(不含),合
同期满时甲方有权力决定另外选择区域特约经营加盟商,但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C、若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甲方规定的市场目标,且遵守
甲方制定的市场秩序及规则,则甲方无权收回乙方在原有区域的特约经营
加盟权。
D、无论是续签或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
面形式签订延续或终止协议,以利后期事物延续或处理。
第二章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一甲方有权利在乙方销售的“诺贝尔”系列产品中获取合理的利润;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接受并维护其制定的统一的价格制度;
三甲方有权利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如特约加盟保证金、教育培训费等;
四甲方保证销售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同时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统一使用甲方的广告;
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员工接受甲方的培训;
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商店严格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规范化运营模式经营;
八对于不符合甲方经营体系规范和市场管理规范的加盟商,甲方有权对其做出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甲方享有合同书中的其它权利。
基本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
二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经营理念、管理技术和经营手段等;
三指导乙方做好商店的开业准备,并提供相关的经营手册或相关资料;
四长期提供经营指导、员工培训、相关服务和品质优良的产品;
第二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一享有甲方登记商标的使用权。
1、甲方承认乙方使用“杭州协和陶瓷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诺贝
尔”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杭州协和公司”的徽记及商标;
2、有关“杭州协和陶瓷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终端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协甲方提供或指定的
徽记。
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指定进行。
(2)带有“诺贝尔”商品商标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甲方供货。
若在乙
方商店制作、使用或显示时,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承认。
(3)欲做有关“诺贝尔”品牌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承
认的资料,并按甲方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二甲方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甲方企业及产品品牌的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甲方的企业及品牌知名度
和信用;
2.购进甲方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整体化、现
代化;
4.可以参加甲方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5.有关商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甲方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6.经营业务上,可以得到甲方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指导和切实的支持;
7.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组织的教育培训;
8.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基本义务
一按照合同书的规定,按时交纳规定的费用;
二维护诺贝尔终端体系统一的形象和商业信誉;
三接受甲方给予的指导和监督;
四按照甲方市场管理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五履行合同书中约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双方职责界定
第一条市场开拓方面
1.乙方应安排_____名专职业务人员负责合同区域内的小区开发、装潢公司业务开发等其它业务开拓及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
2.乙方应在当地所辖终端搞好宣传和促销,提升甲方企业和诺贝尔品牌形象,以形象促销售。
3.乙方应积极顺应诺贝尔瓷砖高档化的趋势,向上延伸产品线,抢占中高端市场,提升高档产品销售比重,提高盈利能力,开创经营新局面,赢得经营主动权。
4.若乙方在上半年未能完成计划回款额时,甲方有权对相关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增补。
5.当乙方自行开发合同区域的销售业务有困难时,甲乙双方可以合作开发,具体事宜可在本合同之外另行协商。
第二条市场管理方面
为维护市场次序,保护各区域特约经销商的共同利益,甲方有搞好市场管理的义务。
1、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经销假冒产品,否则,甲方将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
法律责任。
2、甲方负责乙方各经销店的样品出样工作。
产品出样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拨样、
赠送和出售,违者将按每片砖罚款人民币元处理。
3、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当乙方利益受
到其他经销商侵害时,在有确凿证据(如发货凭据等)的前提下,甲方有义
务对侵权方的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和制裁。
(一)价格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进货价、最低销售限价、零售标定价等价格政
策。
最终的解释权归杭州协和陶瓷公司。
2、乙方无权自行调价或降价销售,包括:
1)零售价低于零售最低限价。
2)采用发票高开低售、返运费、给回扣等非法手段违反价格政策。
3)乙方有长期合作的装潢公司业务,确需低于最低限价销售的,则需凭
乙方和该装潢公司长期合作协议,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不允许
先斩后奏,或者在未弄清楚对方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工作进度等情
况的前提下向对方以低于最低限价的标准报价或透露低价,从而造成
市场价格混乱的行为发生。
4)向竞争对手泄露甲方销售政策及出厂价以下价格。
3、凡违背以上规定的,均属违规行为,甲方将凭人证、物证对乙方按下列条
款处罚:
1)首次发现,则暂停发货,罚款人民币元。
2)第二次发现,则暂停发货,罚款人民币元。
3)第三次发现,甲方将取消乙方的特约经营加盟权,同时终止本合同,
收回甲方投入的样柜、样品和其它设备,所有货款必须在合同终止后
一周内结清。
4、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元人民币作为价格执行保证金。
在合同有
效期内,如甲方没有违反本价格管理规定之第3条第3款之规定,本合同
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则按照上述
处罚条款处罚。
5、乙方具有管理当地市场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此负连带
责任。
6、乙方在其合同区域承担维护最低零售限价的责任。
(二)终端门店管理
门店规模及人员配备
1.店面面积在120平方以内的,配备店长1人、店员1-2人。
2.店面面积在120平方以上的,配备店长1人、店员2-3人。
门店人员录用及培训上岗
1.推荐:甲乙双方均享有推荐终端店长及导购人员的权利。
2.面试:对终端人员的面试,必须有甲乙双方共同参与。
3.录用:人员录用标准由甲方制定,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录用。
4.培训:人员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由甲方制定,乙方协助甲方实施。
5.上岗:人员上岗必须持有甲方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6.管理:终端门店人员的仪容仪表、工作标准、工作职责、服务规范等均须按照甲
方制定的相关手册严格执行,甲方负责制定人员考核评估标准,有义务辅助并参与对乙方终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同时享有建议任免权。
门店店长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完成经销商终端门店营业指标;
2.有义务接受协和公司业务人员对门店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3.每日严格按照《门店日常工作内容检查表》(见附表1)检查门店日常工作,并认
真填写报表,随时接受甲方业务员的检查指导;
4.每周根据门店销售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店长周志》(见附表2),并及时与协
和公司业务员沟通汇报。
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供甲方留存,一份及时交给甲方业务员。
5.检查店员仪表,监督店员做好经销商终端门店清洁工作,保持门店清洁卫生;
6.以身作则,加强店员敬业精神,提高其责任心;
7.督促店员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监督和协同店员共同完成门店的日常销售工作;
9.带领店员积极宣传“诺贝尔”品牌形象和特色,协调店员处理顾客纠纷;
10.组织门店人员配合协和公司业务人员做好门店促销活动,保证促销活动执行到位;
11.做好经销商终端门店每天的销售统计和每月的销售总结;
12.组织店员学习培训,了解诺贝尔的新产品知识,并对店员进行辅导和培训;
13.协助诺贝尔新产品的出样;
14.对店员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
15.每月向公司述职;
16.同时做好店员应该完成的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门店店员工作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2.确保每天按时开业,上班前认真做好门店清洁,并保持门店整洁干净;
3.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要保持庄重,适当淡妆;
4.导购亲切、大方、专业,处处体现“专业、温馨”的诺贝尔经销商终端门店的品
牌形象;
5.严格按照销售程序完成销售,开单要清楚准确,收款不得发生少收、找错的工作
失误;
6.交接班时,要当面交接好各种单据,点算清楚货款,严禁出现少交、错交的工作
失误;
7.下班前,将货款准确无误交给公司收款人员,并做好确认和签字;
8.及时更新门店海报、POP等宣传物,保证门店无破损宣传品发布;
9.按照规定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和纠纷,确保顾客满意;
10.将退砖、破损砖放置指定位置,并及时通知公司处理,保持门店形象;
11.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源,保证门店的安全;
12.严格执行“诺贝尔”的促销活动,保证促销活动执行到位;
13.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活学活用;
14.收集各类市场信息,及时向店长汇报竞争品牌的市场新策略。
门店检核标准(附件三)
门店导购工作标准
门店价格管理
1. 让价权限
♦ 在销售过程中店员被赋予一定的让价权限,店员必须保证让价幅度在权限范
围之内,不得越权让价,否则造成的货款缺口,由店员如数补偿。
♦ 店员应合理运用让价权限,不应该盲目地将权限用完用尽。
2. 价格调整执行
♦ 如甲方对商品价格进行调整,甲方应该在接到价格调整的书面通知后,方能
通知店员执行。
♦
新价格执行前,甲方务必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将书面通知当面交给店员确
认,店员没有见到正式的价格书面通知,应拒绝执行新的价格。
♦ 新价格执行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品种执行。
♦
甲方应在新价格执行的第一时间换上新的价格标签。
门店退换货流程及标准
1.流程:
2.标准:
1)顾客要求退换货,店员必须查明退换货原因,只有符合协和公司的退换货要求的
才能给予办理;
2)属于顾客人为因素造成的瓷砖损坏,如:浸水、破损等原因,店员有权拒绝给予
退换;
3)在拒绝退换货时,店员应该耐心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不得态度生硬粗暴;
4)每次退换货处理完毕,经手人应该及时做好备忘录,以供今后货物的核对;
5)如果退换货超出店员权限,如:退换货数量过大等,应该及时汇报店长,由店长
处理退换货事宜;
6)店长办理退换货也应该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执行,如在权限范围内,应该及时做
出处理,并做好备忘录,认真填写《诺贝尔终端顾客退换货登记表》(见附表3);
7)顾客的退换货超出店长权限,应该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敦促公司给出处理意见,
同时耐心为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8)在公司不能马上给出处理意见时,店长应该给顾客明确的答复时间,并督促公司
尽快给出处理意见;
9)对未能及时处理的退换货,店长应该向顾客做好解释,并在承诺的时间内给顾客
处理意见。
门店促销管理
1)根据协和公司或自身的促销安排,经销商终端门店应该及时做好促销准备;
2)促销政策的理解
a)接到促销通知后,店长应该及时召开店员例会,对每一位参与促销活动的
人员进行促销培训,确保每一个店员对促销政策准确理解无误,如有对促
销政策理解的偏差和疑问,应该及时向公司询问并得到确认。
3)促销前的准备
a)促销前应合理安排好促销活动,责任到人,保证促销活动执行的有序,避
免促销现场的忙乱;
b)促销前一定要保证促销品的到位,如:POP的悬挂、海报的张贴、店面的
布置、店头的装饰等等。
4)促销活动的执行
a)保证促销现场的井然有序;充分运用促销政策,与顾客充分沟通,保证顾
客充分理解促销政策,并促进顾客购买。
b)店长应兼顾促销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促销活动中的意外
事件。
5)促销活动的总结与评估
♦促销活动结束后,店长应该及时统计促销期间的销售量,汇总顾客对促销的意见和建议;
♦店长应该及时召集店员召开促销总结会,并形成促销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店长应参与公司的促销评估会,对促销活动做出客观评估,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品牌维护
1、诺贝尔品牌属于杭州协和陶瓷公司,甲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品牌形象
标准。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共同维护诺贝尔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共
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3、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未经许可、不按相关标准使用甲方品牌及商标标识。
4、甲方将以法律手段保护其品牌及商标权利不受任何侵犯。
第四章负担特别费用
甲方在全国或区域市场统一开展的促进销售的活动,或统一进行指导援助时,
方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
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甲方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双方分担相关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4)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五章税费承担
1.乙方必须在经营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工商、税务等),并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与
民事责任,若因乙方在经营地违法经营或触犯其它法律规定,而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或其它处分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甲方按照供货价为乙方开具增值税或普通商业发票(免费促销物品不开具发票),
并承担供货价以内的所有税费。
高出供货价以上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产品质量保证
1、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享受保
险公司的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2、乙方可以在甲方制定的退货原则范围内,申请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实
行退货或换货,退换货所发生的运杂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换货应在收到货后三个月内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第七章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第一条当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第二条当乙方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甲方可将其保证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第三条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甲方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