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门诊综合楼的防火设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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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门诊综合楼的防火设计分析
第一章总则
一、设计目的
在完成《建筑防火设计原理》这门课程后,通过对某医院门诊综合楼的防火设计分析,并依据规范的编制它的建筑防火设计说明书,提出有关的防火构造及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达到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独立工作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锻炼:
1.能独立的进行资料的搜集,分析和处理
2.熟练地理解和掌握建筑防火规范的具体要求
3.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4.学习、贯彻党和政府的基建方针政策
二、工程概况
该医院门诊综合楼的耐火等级为一级,高层建筑分类为一类。
建筑层数地上2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89.30m,建筑占地面积9379m2,总建筑面积104183.50 m2。
该建筑分为主楼和群楼两部分,群楼为门诊楼,地上5层,地上一层一部分为车库,地下2层为车库,其中地下2楼为人防地下室;主楼为住院楼,共21层。
因此,对该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必须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
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四个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各层防火设计分析
一、总平面图分析
该建筑位于国庆南路和南塔路两个大道的交叉路旁,建筑的北面为住院部绿化庭院和传染病房,西面为医疗绿化广场,南面为南塔路,东面为住院区。
(一)一般规定
1、规范规定: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该门诊综合楼四周均无工厂、储罐和堆场,符合要求。
2、规范规定: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方工业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该门诊综合楼的西北方向有一锅炉房,独立于门诊综合楼,并设置在专用的房间内,符合要求。
3、规范规定: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该门诊综合楼的柴油发电机房在地下二层,符合要求。
4、规范规定: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该门诊综合楼的消防控制室设在高层建筑的地下一层,隔墙和楼板的为钢筋混凝土构成,并有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符合规定。
5、规范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该门诊综合楼的高层部分的底边占了高层总长的四分之三,并没有布置任何的裙房,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和直通楼梯间的出口,符合规定。
6、规范规定: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该门诊综合楼的地下二层设有柴油发电机房,具体的设置并没有标示,不能确定它是否符合规定。
(二)防火间距
规范规定: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该门诊综合楼与四周的防火间距的情况如下:
在门诊综合楼的北面为停车场、道路、绿化庭院,离得最近的传染病房是一座只有三层的多层建筑,与门诊综合楼的距离这35.2m,符合规定;东面是道路,离得最近的主院楼二是一座十二层的高层建筑,与门诊综合楼的距离为30.8m,符合规定;西面是医疗绿化广场,有充分的防火间距;南面是广场和街道,离街道的距离为30.2m,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总的来说,该门诊综合楼与四周的高层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均符合上表的要求。
(三)消防车道
1、规范规定: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该门诊综合楼四周都是车道和广场,可作为消防车道,符合要求。
2、规范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该门诊综合楼西北面和北面分别有一宽度为4m和8m的车道,其他各面均为停车场、广场和道路,有足够的宽度和广度作为消防车道。
并且四周都没有任何的障碍物,符合规定。
3、规范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该门诊综合楼的四周均为宽广的道路、绿化广场和停车场,有足够的空间作为回车道和回车场。
4、规范规定: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该门诊综合楼的四周只有作为绿化用的小树,并没有其他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符合规定。
二、三层平面分析
地上三层包括群楼和主楼两部分,群楼的功能为诊室,作为一个防火分区,里面设有一部大型的扶手楼梯和一部小型的扶手楼梯;主楼为血库和生化室,也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一)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1、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这门诊综合楼三层平面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其中主楼部分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面积为1997平方米,符合上表的规定;群房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面积为4802平方米,符合规范的规定。
2、规范规定: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
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电梯井独立设置,井内并没有敷设任何管道和电缆电线,没有任何的其它洞口,电梯不采用栅栏门,符合规范的规定。
3、规范规定: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均独立设置,符合规范规定。
4、规范规定: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防火门应为向均向着疏散楼梯和疏散走道平开门,符合规范的规定。
5、规范规定: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分为主楼和群楼两部分,主楼的层数为21层,而群楼为5层,两者之间有一变形缝,在这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设在层数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没有跨越变形缝,符合规范的规定。
6、规范规定: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在变形缝内。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变形缝并没有敷设任何的电缆和管道,符合规范的要求。
以下的内容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设计中,必须要求的但在平面中没有标示,在设计中必须符合这些要求。
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
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4、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
5、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6、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7、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
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
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8、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
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9、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二)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1、规范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有两个防火分区,第一防火分区有三个安全出口;第二防火分区有十一个安全出口,符合规范的规定。
2、规范规定: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各户门都不直接开向前室,符合规范的规定。
3、规范规定: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中两个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为11米,该层的房间均为检查室、诊室等,房间的面积比较小,安全疏散距离均小于24米,符合规范以上的规定。
4、规范规定: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由于医疗的需要各房间的面积都比较小,面积最大的房间只在40多平方米,符合规范的要求。
5、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多为诊室,每条通道一的房间的大概只有一两人,它的走道的宽度只要2米就可达到了要求,实际该层的通道的宽度均为3米,符合规范的要求。
6、规范规定: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总共有十二个疏散楼梯,整个楼层的最多人数大概只有一千多人,平均每个疏散楼梯的通过人数只有一百多人,因此,每个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只需要一米五就足够了,而该层的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均大于一米五,符合规范的要求。
7、规范规定: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符合规范的要求。
8、规范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楼梯间均为防烟楼梯间,且均有一个前室,面积都大于6m2,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符合规范的要求。
9、规范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均没有任何的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符合规范的要求。
10、规范规定: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6.2.9的规定。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总共有十二个疏散楼梯,整个楼层的最多人数大概只有一千多人,平均每个疏散楼梯的通过人数只有一百多人,因此,每个疏散楼梯净宽只需要一米五就足够了,而该层的疏散楼梯净宽为一米八,符合规范的要求。
11、规范规定:一类公共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的有六处电梯,但并不能确认它们为消防电梯,不能判断其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且在消防电梯的设置应该以下的规定: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
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三)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在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并没有标示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的设计情况,在设计时应该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的规定进行设计。
(四)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与电气
在该门诊综合楼的三层平面并没有标示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与电气,在设计时应该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与电气的规定进行设计。
三、四层平面分析
该建筑的地上三层和四层的楼层布局和房间的划分完全一样,防火分区的划分也完全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四层少了一台大型的扶梯以及它们医疗用途不一样而已,所以,四层的防火设计分析完全和三层一样,具体情况见三层平面分析。
四、九层平面分析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为主楼的一个标准层,有两处疏散楼梯,主要是手术室及其有关的医用房间。
(一)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1、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这门诊综合楼九层平面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面积为1997平方米,符合上表的规定。
2、规范规定: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这门诊综合楼九层平面有电井,水井等设备室,但图中没有标示隔墙的耐火极限,在设计时应按以上的规定进行。
3、规范规定: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
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电梯井独立设置,井内并没有敷设任何管道和电缆电线,没有任何的其它洞口,电梯不采用栅栏门,符合规范的规定。
4、规范规定: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均独立设置,符合规范规定。
5、规范规定: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防火门应为向均向着疏散楼梯和疏散走道平开门,符合规范的规定。
6、规范规定: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在变形缝内。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变形缝并没有敷设任何的电缆和管道,符合规范的要求。
(二)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1、规范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有一个防火分区,这防火分区有三个安全出口,符合规范的规定。
2、规范规定: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各户门都不直接开向前室,符合规范的规定。
3、规范规定: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中两个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为11米,该层的房间均为手术室,医疗器材室及相关的医疗作用室等,这些的房间的面积比较均匀,大概都在56平方米左右,均设有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距离均小于25米,符合规范以上的规定。
4、规范规定: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房间的面积比较均匀,面积都在56平方米左右,均设有大于1米的安全出口,符合规范的要求。
5、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多为机房,平时人员多为医疗人员和病人家属,人员的数量并不多,每个通道的房间的人数最多时可达到一百多人,实际该层的通道的宽度均为2.7米,充分符合规范的要求。
6、规范规定: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该门诊综合楼的设备层平面总共有三个疏散楼梯,整个楼层主要是手术室,人数置留量最多时可达到两百余人,而该层的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均大于一米五,符合规范的要求。
7、规范规定: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符合规范的要求。
8、规范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楼梯间均为防烟楼梯间,且均有一个前室,面积都大于6m2,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符合规范的要求。
9、规范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均没有任何的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符合规范的要求。
10、规范规定: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6.2.9的规定。
该门诊综合楼的设九平面总共有三个疏散楼梯,整个楼层主要是手术室,人数置留量最多时可达到两百余人,而该层的疏散楼梯的净宽均大于一米五,符合规范的要求。
11、规范规定:一类公共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的有三处电梯,但并不能确认它们为消防电梯,不能判断其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若为消防电梯,应按以上的要求进行设计。
(三)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在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并没有标示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的设计情况,在设计时应该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的规定进行设计。
(四)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与电气
规范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在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设有三处的排烟竖井,符合规范的规定。
在该门诊综合楼的九层平面并没有标示自然排烟、机械防烟、机械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与电气的情况,在设计时应该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与电气的规定进行设计。
五、设备层平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