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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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组织方案
目录
1调查目的……………………………………………………………………
2调查范围……………………………………………………………………
2.1车辆调查范围…………………………………………………………
2.2企业调查范围…………………………………………………………
2.4相关站点调查范围……………………………………………………
3调查方法……………………………………………………………………
4调查时间……………………………………………………………………
5调查内容……………………………………………………………………
6组织方式……………………………………………………………………
6.1组织机构的设置………………………………………………………
6.2组织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6.3调查经费………………………………………………………………
7组织实施……………………………………………………………………
8数据采集及处理……………………………………………………………
9资料管理……………………………………………………………………
10评比表彰…………………………………………………………………
11进度安排…………………………………………………………………
1调查目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经济规模与结构,填补行业价值量统计空白,完善行业实物量统计体系,建立一体化统计调查模
式,根据部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中关于道路运输业的要求,特实施本专项调查。
2调查范围
总体范围:道路运输业(包括城市公共交通)。
按照价值量及运输量相关统计调查需求,确定具体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调查范围如下:
2.1车辆调查范围
客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道路运输证,依法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的客运车辆。
不包括:公共电汽车和出租汽车;公路养护、卫生救护、公安消防等工作专用车辆;在机场、港口作业区、车站为内部换乘而进行旅客运输的各种运输车辆。
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道路运输证,依法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车辆。
不包括:公路养护、车辆修理、城市环卫、公安消防、地质勘探、输配电线路建设和维护等专用车辆;在机场、港口作业区、车站内部为装卸而进行搬运的各种运输车辆;在驾校、试验场内供教学或实验使用的各种车辆。
出租汽车: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运营资质证件,从事出租客运的载客汽车。
2.2企业调查范围
公路运输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公路客货运输、客运站经营和货运站经营的企业。
城市客运企业:由主管部门核准并取得经营许可,依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企业。
包括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客运及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的企业。
2.3相关站点调查范围
跨省班线客运站:所有开通或途经跨省班线的客运站。
3调查方法
3.1车辆调查方法
客运车辆、货运车辆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出租汽车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
3.2企业调查方法
交通运输企业采用重点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3.3相关站点调查方法
跨省班线客运站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调查时间
客运车辆、货运车辆:运输信息调查期为20xx年9月1日—30日的某一旬。
为确保样本车辆在时间上能够均匀分布,将每个基本层的样本车辆随机均匀分为三组,并分别安
排在上、中、下旬进行调查;经营信息调查期为20xx年9月1日—30日。
出租汽车:20xx年9月1日—30日。
企业: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及20xx年1月1日—6月30日。
跨省班线客运站:20xx年9月1日—30日。
5调查内容
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的内容包括车辆调查信息、企业调查信息以及相关站点调查信息。
5.1车辆调查信息
车辆调查信息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运输信息和经营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车辆、经营业户类型等。
运输信息主要包括客货运量、周转量、行驶里程等。
经营信息主要包括运输收入、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等。
5.2企业调查信息
企业调查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生产状况等。
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执行会计标准类别等。
企业财务状况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原价、本年折旧、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等。
企业生产状况主要包括客货运量、旅客发送量等业务生产指标。
5.3相关站点调查信息
跨省班线客运站调查信息包括客运站基本情况和售票情况。
客运站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客运站名称、客运站级别等。
售票情况主要包括售票起点、售票终点、售票起终点之间线路里程、售票数量等。
6组织方式
6.1组织机构的设置
6.1.1省级专项调查组织机构
省运管局成立“**省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与调查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省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全省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6.1.2地市(直管县)级专项调查组织机构
地市(直管县)级参照组建专门机构,由主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室迅速开展工作。
6.1.3县级专项调查组织机构
县级调查组织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6.2组织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6.2.1省级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省级调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与本次专项调查工作有关的机构、人员、经费等,并督促检查本省调查工作的实施。
省级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
(1)结合本省道路运输业实际情况,制定省级专项调查方案及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省专项调查工作,建立省内专项调查办公室联系制度。
(2)负责组织和开展本省范围内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车辆和企业基本情况整理。
组织本省各地区的公路客货车辆、公路运输企业、客运站经营企业、货运站经营企业、公共电汽车客运企业、出租客运经营企业、跨省班线客运站的基本情况的整理。
(4)负责进行样本车辆抽取和企业调查名录确定,组织实施本省范围内的客货车辆、出租汽车、公路运输企业、客运站经营企业、货运站经营企业、公共电汽车客运企业、跨省班线客运站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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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收集、审核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调查数据,进行数据质量验收,按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上报并保管专项调查资料。
(6)根据上级调查办公室要求,选取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样本车辆。
(7)负责相关调查结果的推算工作,做好与省厅调查办公室推算结果的衔接,并对本省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8)负责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调查的宣传方案,发放部统一编印的宣传海报、宣传信,在省局门户网站制作宣传专栏,调查期间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9)负责编写专项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完成专项调查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6.2.2地市(直管县)级专项调查组织机构
地市(直管县)级调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本地区与本次专项调查工作有关的机构、人员、经费等,并督促检查本地区调查工作的实施。
地市(直管县)级专项调查办公室具体任务和职责是:(1)根据省级调查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调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地市的调查工作,建立地区内调查办公室联系制度。
(2)负责组织前期基本情况整体和调查工作。
(3)开展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调查资料的发放,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和上报。
(5)根据省级调查办公室要求,配合完成车辆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6)负责编写本地区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完成本地区调查总结工作。
(7)负责本地区的调查宣传工作,制定本地区宣传方案,在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每月向省级调查办公室报送不少于两篇专题报道,调查期间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6.2.3县级专项调查组织机构
县级调查组织结构承担如下任务:
(1)按要求进行车辆及企业基本情况整理工作。
(2)负责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
县级调查组织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由各地市级调查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3调查经费
本次专项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执行。
省局根据调查需求测算调查经费并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各市、县调查机构分别根据调查需求测算调查经费并列入市、县级财政预算。
6.3.1省级调查办公室承担的费用
省级调查办公室调查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负责调查方案、调查表格、宣传资料和调查标识等印制费用。
(2)调查纪念品购置费用。
(3)省级人员培训费用。
(4)省、市级调查人员工作必需的电子设备费用。
(5)省级数据汇总、处理及审核等费用。
(6)省级表彰费用。
(7)省级技术支持单位工作费用。
(8)其他需要解决的费用。
6.3.2地市(直管县)级调查办公室承担的费用
(1)调查人员的差旅、生活补贴费用和调查对象适当补贴费用。
(2)市(直管县)级培训费用。
(3)市(直管县)级宣传费用。
(4)市(直管县)级数据汇总、处理及审核费用。
(5)市(直管县)级表彰评比费用。
6.3.3县级调查办公室费用
县级调查费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级具体规定。
6.4组织实施
(1)本次专项调查按行业管理的原则,省局牵头开展专项调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级调查机构应根据省专项调查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研究编制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各自调查的组织模式,制定专项调查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确保建立运转顺畅的工作联系机制。
(3)本次调查的培训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办法进行。
省级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地市、直管县调查机构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培训。
地市、直管县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具体调查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所有调查工作人员得到系统的技术培训。
(4)全省采用全国调查办公室统一编制、下发的与调查方案相配套的数据采集软件,以满足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报送要求。
(5)可利用社会力量(如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乡镇政府统计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调查公司等)承担具体的调查工作,包括技术支持、调查对象联系、访问以及调查表填写、录入等。
(6)为避免各市自行扩展调查指标对本方案规定的调查内容造成负面影响,各市统一使用省级调查方案,不得自行扩展调查指标。
(7)本次调查涉及大量财务指标信息,各级调查机构必须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保存所有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8)本次专项调查面向全社会交通运输经营者,各级调查组织机构要充分重视宣传工作。
各地区应根据省级调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相关标准开展宣传工作。
各级专项调查组织机构要充分采用网络、电视、报纸、标牌等手段,积极利用各种公益广告加强宣传,争取被调查者的理解和配合。
7数据采集及处理
7.1前期信息整理
本次专项调查的前期信息整理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规范、尽早安排”的原则进行。
具体整理工作内容为:(1)车辆基本情况整理
●客运车辆基本情况整理
●货运车辆基本情况整理
(2)企业基本情况整理
●交通运输企业基本情况整理
(3)相关站点基本情况整理
●跨省班线客运站基本情况整理
7.2外业数据采集
本次专项调查的外业数据采集工作按照“统一时间安排、统一操作流程、统一填表规范”的原则进行。
各级调查办公室必须严格按全国调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各项外业数据采集工作,严格按统一的操作流程实施各项调查,严格按统一的填表规范填写各调查表。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预备调查。
联系被调查对象,向被调查对象讲解调查目的、调查内容和填表方法,并发放调查表格。
对不同的被调查对象,可分别采用电话联系或走访等方式开展。
对于联系不到或不愿配合的样本车辆进行样本替换。
(2)正式调查。
正式调查主要包括收集样本车辆的运输情况和经营情况,由调查员进行跟踪询问并填写调查表。
另外,外业数据采集还包括相关交通运输企业、跨省班线客运站的调查数据收集工作。
7.3数据内业处理
本次专项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制发数据采集软件、统一传递上报调查数据”的原则,分级审核、逐级上报的工作方式进行。
各级调查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全国调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标准,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数据处理软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专项调查资料。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基层调查组织机构负责协助调查员的调查工作,收集、录入和审核调查员填报的调查资料,并按要求上报省级调查办公室。
(2)省级调查办公室负责接收、审核基层调查组织机构上报的专项调查资料,推算地市级和直管县调查结果,并按规定的时间将专项调查资料上报全国调查办公室。
7.4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由于本次专项调查涉及面广、调查对象复杂、调查方法多样,数据质量控制任务艰巨。
因此,各级调查机构及工作
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为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本次专项调查实行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要求各级调查数据严格按照统一技术规定进行采集及处理,杜绝技术性差错,保证工作标准的一致性。
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全国调查办公室的统一规定,但可以根据本地区和单位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
7.4.1数据的复核验证
●调查回访:为加强对调查表填报质量的监督控制,本次专项调查要求省级、市(直管县)级、县级调查机构必须从已完成的调查表中抽取分别抽取不少于2%、5%、10%,联系被调查对象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了解调查实施过程、检查数据填写的真实性。
●辅助检验:数据处理过程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调查数据进行辅助检验,调查数据采集软件应根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尽可能实现录入过程的自动检验功能。
●人工复核:本次专项调查要求基层调查机构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对已完成的调查表和记录表进行人工复核,检验和评估数据合理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4.2数据质量的抽查验收
●数据质量抽查办法:各级调查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抽取2%—3%已经过人工审核的调查表进行回访及数据验证,检查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抽样范围应涵盖辖区内调查填报的所有调查表;各级调查机构要随机选取5%的调查表进行计算机复录审核。
选取范围应涵盖辖区内调查填报的所有调查表。
●数据质量验收标准:各级调查机构调查的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汽车、内河货船要满足技术方案中的最低数量要求;技术方案中所确定的数据指标项除有特殊要求的之外,均按要求进行调查和填报,不得遗漏;各级调查机构抽查的调查表填报的差错率要低于2%;各级调查机构抽查的调查数据录入的差错率要低于1%。
各级调查机构要按照以上的数据质量抽查办法和验收标准严格、认真地进行数据质量抽查验收。
数据质量抽查符合标准的,予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要责成有关人员对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并依照标准进行第二次抽查,直至达到规定的标准为止,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对于三次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调查小组负责人需当面或书面形式向上一级调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
7.4.3数据的逐级审核评估
各级调查办公室要下设数据审核评估小组,具体负责本级调查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
该小组应由调查办公室主任兼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办公室工作人员、熟悉本地区运输情况的管理人员、本地区统计部门专家及其他相关专家。
数据的审核评估是一项贯穿调查全过程的工作,各级调查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用切实有效的方法,严格做到本级发现的数据问题由本级负责就地解决。
数据审核评估工作的核心是检验调查数据是否真实地反映了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别是采用抽样调查的部分,样本调查数据的代表性是审核评估的重点。
各级调查办公室要负责形成数据审核评估报告,并作为正式调查资料的一部分进行上报。
地市及以下各级调查数据审核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由省级调查办公室负责制发。
各级调查数据审核评估小组须坚持“独立评估、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采用实地调研、典型调查和专家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
8资料管理
8.1资料的清点和核查
本次专项调查过程中,各级调查机构的调查员、数据录入员均应爱护和妥善保管调查表。
在填写、录入、修改和报送过程中,要严格防止调查表的散失、破损、污损和折皱。
各级调查机构有关人员在装订调查表前,必须进行认真清点检查,如遇有漏报或遗失的调查表须采取措施及时补充。
若有破损、折皱而难以使用的调查表,应及时更换,重新填报。
在确认所有表格齐备、填报清楚无误后,方可装订。
8.2资料的装订
专项调查资料的装订要求遵循如下原则:
(1)专项调查资料一律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装订。
封皮采用耐磨软包装牛皮纸等材料,以确保专项调查资料在交接、使用和保管过程中不破损。
(2)为方便管理和查阅,调查表要分类装订,装订过程中按照不同类别(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汽车、内河客船、内河货船等)分开装订的原则,并在封面注明所装订的类别、调查表名称、计算机录入和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基层调查机构公章。
如调查表数量较多,可分为若干分册进行装订,各分册须有标志明显的内封面页。
为便于计算机录入,各分册在装订过程中均按有关编号(如样本车船编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等)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排列。
(3)每一册调查表在人工审核无误后,要由审核人员在封面上注明审核完成时间并签名,并加盖本级调查机构的公章。
(4)在计算机录入完成,并经审核无误后,要由录入人员和录入审核人员在封面上签名。
8.3资料的交接
各级调查机构在调查资料装订后均要进行登记,交接过程中均要办理资料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负责人和经手人分别签字,并登记日期,以明确责任。
资料接收人如发现调查资料有遗失、污(破)损、装订不合格等问题,有权责成移交人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返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8.4资料的存档管理
专项调查资料的存档管理要求遵循如下规定:
(1)基层调查机构应保存全部调查表原始资料。
省级调查办公室须将调查表数据打印装订后,留存一份,上报一份。
(2)专项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调查机构要将所存资料按正规档案交接手续,交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
9评比表彰
本次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后,将对参加专项调查工作的各级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评比表彰。
评比表彰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组织。
省级评比表彰工作由省级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评比的主要依据为报送数据的质量与时效性、经费落实情况以及宣传报道等情况等,省级以下调查机构自行决定本地区评比表彰形式。
10进度安排
专项调查划分为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4月—20xx年6月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车辆、企业、相关站点基本情况的整理工作;进行调查方案的细化。
(2)数据采集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7月—20xx年11月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调查人员培训,集中开展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录入和逐级审核上报调查资料。
(3)数据分析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3月
工作内容:自上向下逐级推算调查结果并发布调查初步结果;各级调查办公室分析研究调查数据,核实调查结果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正式发布专项调查数据成果。
(4)总结完善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4月—20xx年10月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总结表彰;公布经处理后的调查基础数据,引导社会力量对调查资料的深度分析挖掘;研究建立新型交通运输统计模式和调查方法,健全质量保障和结果评估体系,形成统计长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