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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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
展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11.29
•【字号】甘教技函[2013]24号
•【施行日期】2013.1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
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甘教技函【2013】24号)
兰州理工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3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入选名单的通知》(教技函【2013】59号),你校朱彦鹏教授主持的《西北恶劣环境下土木工程防灾减灾研究》创新团队入选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为做好创新团队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资助经费共300万元,资助经费由教育部和学校按照1:1比例共同支持。
请你校足额落实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应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创新团队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二、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教人〔2013〕4号)的规定,做好创新团队后续管理工作,督促创新团队按时上报研究计划、年度进展报告,于2014年6月前组织创新团队建设论证,
并提交建议论证报告,资助期满后及时组织结题验收。
三、创新团队在接到本通知后一个月内,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研究计划》,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教育部备案。
从2014年起,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于当年12月31日前,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送教育部科技司。
创新团队应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期内至少应组织一次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研讨会。
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Changjiang Scholars and Innovative Research Team i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PCSIRT”)字样。
四、学校要高度重视创新团队建设,把团队建设与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及时了解、掌握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为团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