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绩效考评表彰奖励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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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绩效考评表彰奖励及工作
创新项目加分评审暂行办法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设区市表彰奖励和工作创新加分工作,确保绩效考评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各设区市获得上级评比、达标、表彰等项目以及所创造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果被总结推广,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或工作经验具有独创性,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等创新事项。

具体加分情形及加分值按照年度绩效考评加减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一)提交申请。

各设区市在1月31日前,向自治区绩效办提交上个考评年度的《加分项目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同时报送申请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版。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请。

凡是从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工作经验具有独创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等方面申请工作创新加分的项目,其申请理由需重点明确背景依据、实施情况、创新成效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初步审核。

由自治区绩效办牵头,逐项对照年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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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规定审核各设区市提出的申请事项,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等第三方负责实施。

重点从以下方面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表彰奖励项目:是否有正式文件、奖牌等,重点审核评奖主体与获奖对象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事项是属于全面综合性的项目,还是属于单项工作的项目。

2.工作创新项目:创新内容是否属于全面综合性或者单项工作;获总结推广的工作成果、工作经验,重点审核是否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是否有正式文件、牌匾证章(重点审核发文主体、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言材料等),是否有工作简报(重点审核是否有编者按、是否体现创新成效);领导批示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其批示、签字是否为肯定性等。

对于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工作经验具有独创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重点审核创新项目的目的意义、背景依据、实施过程、创新成效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创新成效重点审核创新项目完成的质量、数量,以及所取得经济社会效果,突出上级机关、权威机构等方面提供的佐证材料。

(三)初审公示。

自治区绩效办将加分项目的初步审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并统一在广西绩效考评网()上进行公示。

(四)再次审核。

自治区绩效办汇总、梳理公示期间收到的各市各方面提出的复核申请和意见建议,必要时可对有关加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形成设区市加分项目(再次审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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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广西绩效考评网()上再次进行公示。

自治区绩效办在设区市加分项目(再次审核稿)中明确各方面意见较集中、佐证材料不够充分,以及其他确需各市陈述评审的具体加分项目,并提前反馈各市做好准备工作。

各市应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反馈的需要陈述项目,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并围绕主题,突出亮点和绩效,准备书面陈述意见或相关演示PPT、视频短片等,填写《集中评审项目表》(式样见附件2),按要求提交自治区绩效办。

(五)集中评审。

自治区绩效办牵头组织评审组,重点对各设区市需要陈述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各市的陈述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

评审专家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处长及业务骨干;区内外绩效管理、公共管理方面的研究机构及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

各市评审项目表由自治区绩效办汇总后提前送评审组专家审阅。

集中评审一般采取会议形式进行,评审会的议程一般为: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领导及评审专家;
2.各市抽签决定陈述顺序;
3.各市采取口头陈述以及PPT、视频短片等方式向评审组陈述有关加分事项,每个市陈述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接近规定时间时(约12分钟时),计时员予以提醒;到达规定时间,计时员予以叫停。

4.现场提问。

评审专家对陈述事项提问,被评审市应简明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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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事求是地作出回答。

提问和回答的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5.专家评分。

提问完毕后,评审专家逐个市从工作难度、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独立评分(评审表式样见附件3)。

专家评审表填写完毕后提交工作人员汇总。

6.项目点评。

在汇总统计分数时,专家组成员经合议后可确定1~2人对各市参加评审的项目进行点评。

7.公布结果。

各市全部陈述完毕后,自治区绩效办汇总集中评审情况,形成汇总表(见附件4)当场公布,并按程序报审。

(六)结果反馈。

加分项目的最终结果由自治区绩效办连同各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初步结果一并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培育。

创新是五大发展理念之首,体现各级各部门创新争优、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与工作实绩。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年度加分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培育和总结创新亮点,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改革创新。

(二)实事求是,突出重点。

各市要逐项对照加分条件与具体标准,实事求是地总结、汇总本市创新项目。

要加强对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突出体现工作重点与创新实效的关键性要件,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加分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实施。

自治区绩效办及评审专家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公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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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地做好加分评审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分项目及评审工作的监督,对有碍专家公正评审的行为以及弄虚作假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自治区绩效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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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加分项目申报表
(式样)
填报人:联系电话:—6 —
附件2
××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集中评审项目表
(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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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A4纸(边距2.8mm)格式,每个项目一张纸,正反两面印刷,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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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年度设区市创新加分集中评审项目专家评审表
(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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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评审专家请在评审意见的相应空格内打“∨”,该空格对应数字乘相应权重即为该评审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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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年度设区市创新加分集中评审项目汇总表
(式样)
加分及加分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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