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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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沪农委[2011]9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4.18
【实施日期】2011.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
的通知
(沪农委[2011]94号)
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商品有机肥和专用配方肥推广工作,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1年4月18日
上海市2011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
今年是第四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深化和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和专用配方肥,仍然是郊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广数量
(一)商品有机肥。

2011年商品有机肥推广数量20万吨,其中,粮田稻麦及经济作物等计划推广12万吨,蔬菜计划推广8万吨,推荐亩用量为150-500公斤。

(分解计划详见附表1)
(二)专用配方肥。

2011年专用配方肥料(BB肥料)推广数量4万吨,其中,粮食作物专用肥计划推广3万吨,蔬菜专用肥计划推广1万吨。

(分解计划详见附表1)
二、实施范围
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应用范围重点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片、带)、标准菜园果园、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以及设施粮田和设施菜田等。

三、质量要求
(一)商品有机肥。

按照有机肥登记审批的生产工艺和原料要求生产,经一定周期发酵,达到均质化、无害化、腐殖化。

游离水分为≤32%、pH值为5.5-9.0,其它质量指标应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02)。

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要依据产品质量要求,以消化处理本市畜禽粪便、保证使用安全为宗旨,规范生产,确保质量。

城镇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等含有重金属、病原菌、寄生虫卵、环境激素等有害物质,不得作为辅料使用,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积极鼓励企业利用稻麦秸秆生产。

引导企业和用户按需订单生产使用高效优质商品有机肥,
并试行优质优价,产销对接,定额补贴。

(二)专用配方肥。

专用配方肥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标识等要符合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GB21633-2008)、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 15063-2009)规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推广应用
1、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区县要根据推广计划和重点推广区域,认真制订本区县实施方案,落实计划指标。

充分发挥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基地和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等区域的示范作用,并依据茬口布局、作物面积,及时将推广计划落实到位。

2、择优选择供肥企业。

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考虑到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产品的特殊性,各区县应在区县采购办指导下,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前提下,可采用多种形式,择优选择具备供肥资质的生产企业,有序做好供肥工作。

3、科学制定肥料配方。

根据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要求,以及“大配方、小调整”的原则,科学制定专用肥料配方。

结合近年来专用配方肥料应用情况,以及田间试验、耕地地力等,经过专家咨询论证,确定2011年享受市财政补贴的粮油、蔬菜等经作的专用配方肥料配方共18个(专用配方肥料配方见附表2)。

区县如增加新的配方,需经过田间试验,经专家论证会确认,报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列入配方肥补贴目录。

4、不断规范工作程序。

各区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主要包括推广任务分解、质量检查检验、数量签收确认,以及凭证建档等制度,并规范推广运作程序,强化现场质量验收和质量追溯,做到肥料推广事先层层有安排,货到后有质量验收和签收(盖章)认可,确保推广数量足额、质量达标。

5、切实加强技术指导。

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通过技术培训,以及发放《使用技术须知》、制作专用配方肥施肥建议卡等,把技术规范落实到位。

要指导农民适时适量、科学合理使用商品有机肥,提高推广应用效果;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区要免费为农民提供测土服务,帮助农民选择配方肥料品种、确定施肥数量和施肥时期,指导农民改进施肥方式。

6、强化绩效评估工作。

各区县要继续深化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商品有机肥重点在优化生态环境、改良农田土壤、提高作物单产、改善农产品品质,以及节支增效等方面,设计并开展试验,掌握量化的对比数据,并做好试验示范书面总结;专用配方肥要结合配方肥料比较试验,选择本地区应用的配方肥料品种进行比较试验,展示配方肥料的肥效情况;同时,要注意收集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不断完善配方肥料使用技术,引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施用专用配方肥料。

(二)质量监管
1、坚持产品质量入市把关。

各区县通过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制度,立足于把好本区县范围内的产品入市的质量关,通过对企业规模、生产过程的考察了解,以及对产品的现场验收(即企业主辅料来源、数量,检查发酵是否完全,包装是否符合规范,产品湿度是否过高,是否存在短斤缺两情况)等方式,严格把好入市产品的质量关。

同时要及时掌握用户对产品的质量反馈情况,包括湿度、杂质、嗅觉等指标,切实提高合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强化肥料产品质量抽检。

一是全市产品质量抽检。

在主要作物用肥高峰期,对本市各种商品有机肥料、专用配方肥以及相关生产原料,每年集中抽查不少于4次。

二是市场产品质量飞行抽检。

根据本区域商品有机肥料、专用配方肥推广应用情况,各区县农技中心负责市场产品质量飞行抽检,全年组织2-3次。

三是强化现场质量验收制度和质量追究制度,用户单位在接收货过程中,要对每批肥料进行现场验货,并且填写完整现
场验货单,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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