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竞合在实践中的解决之
执行竞合
(一)终局执行之间的竞合所谓终局执行是指权利主体申请的以终局裁决或其他终局处理的法律文书为根据的执行。
“终局执行之间发生竞合情形有二:一为金钱请求与特定物交付请求之竞合,另一为二执行名义均以交付同一特定物为请求内容时之执行竞合”前者,与文章开头所提的案例相似;后者,例如,权利人甲凭其承租人地位,以交付承租物(特定物)为执行名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执行义务人的另一执行权利人丙,则凭借其买受人之地位或所有权人之地位,申请法院请求乙交付该同一特定物。
这种终局执行竞合现象,由于执行根据种类、执行权利人请求内容及执行根据制定的机关不同,在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尤其在委托执行中,若干委托法院委托执行义务人所在地法院对执行义务人同一财产采取强制执行,因而执行竞合的现象就更为突出。
(二)保全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竞合此种竞合,“指对执行义务人的同一财产,其中一执行权利人(或数执行权利人)先向法院申请予以财产保全执行,而另一执行权利人在诉同一执行义务人的诉讼中获得胜诉判决,并请求强制执行义务人的财产。
但执行的标的系前一执行权利人已经予以保全执行的财产。
”此时便发生保全裁定与执行终局裁决或终局处理的法律文书发生冲突而产生竞合现象。
例如,执行义务人的某一财产,在诉讼开始后至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保全裁定,并且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而在此后,另一执行权利人与同一执行义务人在另一诉讼中获得胜诉,并根据法院生效的判决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保全的财产。
这样,便产生了诉讼保全执行与终局执行的竞合。
(三)保全执行之间的竞合保全执行是强制执行的一种,是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而采取的旨在禁止一方当事人处分、变更执行标的物,以维持现状的措施。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规定的财产保全就是一种保全执行。
实践中,由于保全的适用,特别是在不同的法院之间的保全裁定,均是针对同一执行义务人的同一财产,这在执行时必然互相排斥,这种现象乃为保全执行竞合。
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和执行异议处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和执行异议处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浙高法执[2012]5号)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应采用什么样的处理原则?适用平等分配原则时,哪些债权人有资格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多项财产被不同法院查封时如何实行分配,申请参与分配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分配中对优先权如何保护,优先受偿权受制于财产处置权时如何解决?等等问题,我省各地法院和执行人员理解不一,做法各异。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处理,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中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执行审查机构和执行法官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无所适从。
为正确处理这两类问题,省高院执行局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其中的23个突出问题作出解答,供办案时参考。
一、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中的问题(一)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哪些情况下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二)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哪些情况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
浙江高院:《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和执行异议处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浙江高院:《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和执行异议处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8-04-21 鲜文执行复议与执行异议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应采用什么样的处理原则?适用平等分配原则时,哪些债权人有资格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多项财产被不同法院查封时如何实行分配,申请参与分配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分配中对优先权如何保护,优先受偿权受制于财产处置权时如何解决?等等问题,我省各地法院和执行人员理解不一,做法各异。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处理,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中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执行审查机构和执行法官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无所适从。
为正确处理这两类问题,省高院执行局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其中的23个突出问题作出解答,供办案时参考。
一、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中的问题(一)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哪些情况下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二)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哪些情况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整理人:Radar一、执行管辖(一)各类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申请执行人既可以选择向第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选择向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的特殊要求《解释》第1条对上述条文进一步明确为: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第一,"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指一审法院以外的与一审法院同级的法院,不包括一审法院在内。
第二,本条并没有要求申请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确切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仅要求其提供该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二)仲裁过程中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执行管辖(三)执行管辖的竞合及其解决以立案时间的先后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解决重复的立案的规则如下:第一,在尚未立案的情形下,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在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第二,在已经立案的情形下,如果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在先立案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撤销案件。
●例外:如果后立案的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一律撤销案件将导致已经控制的财产被隐匿、转移。
在这种情形下,后立案的法院应当将控制的财产移交给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
(四)执行管辖权异议1.提出执行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执行管辖权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逾期提出,执行法院不予审查。
2.执行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处理执行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
●注意: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成立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历年考博专业课真题
中科院 2003 生化考博题 1.详述原核与真核生物基因在转录水平表达调控? 2.近年真核生物基因表达调控新进展? 3.四种分析蛋白质纯度方法原理? 4.七种重组体筛选方法,原理? 5.包含体? 6.一支痢疾杆菌和一支小鼠细胞株.如何分离出他们的二氢叶酸还原酶基因. 7.蛋白质一,二,三,四结构?用什么方法测定. 8.从 cDNA 文库中用特定一对引物利用 PCR 扩增一个酶蛋白基因.将该基因重组到一个通 用表达载体上进行表达. 对经过纯化的酶蛋白进行活性测定表明, 重组蛋白具有相应酶活性. 是否可以认为有关蛋白质基因表达纯化工作是否完成?为什么?复旦大学 2002 年试题(金融学) 1,分析发达国家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原因和效果. (20 分) 2,试从投资成本效应和资产结构调整效应,评述我国最近几年降低利率的效果. (30 分) 3,什么叫可维持的国际收支结构,结合它来分析资本账户下货币自由兑换的条件. (20 分) 4, 全面阐述第一代和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 并结合某国实际来比较分析这二代模型的优劣. (30 分)2004 年人大民法考博试题 民法: 1,论请求权 2,人格与人格权的区别以及人格权的民事权利的性质 3,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区别 4,论商业秘密权 民事诉讼: 1,论不要证事实 2,论当事人更换 3,论上诉审程序 4,破产申请要件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考博试题 民法 93. 1.论合同自由 2.新闻监督与侵害名誉权 3.证券市场的现状与对策 94. 1.试论我国物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40) 2.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 公司的异同(30) 3.侵权行为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30)95. 1.论物权分类 2.企业法人与社团法人的关系 3.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异同 96. 1.评析民法通则 2.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行为请求权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3.缔约过失责 任与合同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4.评析人身保险合同(3,4 选一) 97. 1.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民商立法 2.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行使合同解除 权的区别 3.论典权的性质,典权与抵押,质押,买卖和租赁的法律关系 4.论保险合同中 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98. 1.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民法适用问题 2.效力待定行为与可撤销行为之间的区别 3.试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解释 200 条 4.侵权民事责任与不当得利民事责任之间 的比较 99. 1.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于我国民事权利主体的分类及法律地位 2.用益物权 的种类及逐一评述 3.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的异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 4.有限责 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2000. 1, WTO 规则对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影响 2, 论经营权 3, 论合同自愿原则 4, 网 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2001. 1.法人有限责任 2.善意取得 3.表见代理 4.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2002. 1.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发展和完善 2. 论物权请求权 3. 合同成立和效力的关系 4. 知 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2003 1.论民法典制定中的法人制度的完善 2.评析物权行为理论 3.论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托 人的权利性质 4.辨析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 5.论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2004 1,论民法请求权 2,从人格权和人格的关系论述人格权的民事法律性质 3,论相邻权 和地役权的关系 4,论商业秘密权 民诉 93. 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法的完善. 2.论公示催告程序. 3.诉讼保全与债的 保全的关系 4.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制度的新的发展. 5.其他组织问题 94. 1. 试析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优先及其在民事诉讼法条文中的 体现 2.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异同 3.试述督促程序在适用中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4.试论 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审查 95.1. 试析民事审判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2. 申请代位执行的根据 3. 公示催告程序 4. 诉 权与起诉权的关系 96. 1.评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2.代位申请执行与代位权 3.当事人 查证与法院取证的根据 4.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 97. 1.关于建立我国民事审判模式的理论思考 2.评析新民事诉讼法 3.论举证责任倒置 4.论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 98. 1.建立我国诉讼标的理论 2.调解与审判分离理论 3.启动再审的三种方式间的关系 99. 1.试述程序公正与程序效益价值之间的关系 2.重塑我国再审程序制度的理论思考 3.论执行难及其解决途径 2000. 1.诉权在司法实践中的保护 2,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的交叉适用 3,论执行的性质 4,论缺席判决 2001. 1.调解制度的完善 2.执行权性质及与裁判权的区别 3.诚信原则是否适用于民诉 举证责任的分配 2002. 1.评析民诉法关于审前准备的规定 2.法律推定与事实推定的效力 3.判决的形式 确定力与实质确定力 4.执行竞合及其解决 2003 1.论书证的分类及其法律意义 2.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地位) 3.论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与分离 4.辨析代位申请执行和代位权 2004 1,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免予证明事实 2,论当事人变更 3,论二审对一审的裁判 4,论 破产申请提出的条件武汉大学 2004 年医学考博试题 消化内科试题 1 慢性腹泻的发病机制和病因 2 IBD 遗传易感性表现在那些方面 3 肝性胸水的发病机制 4 GERD 的诊断与治疗 5 肝性脑病与亚临床肝性脑病的诊断与治疗 6 NSAID 诱发溃疡的机制病生 试题一,简答题 1 简述凋亡的基本过程 2 水中毒的病因和对机体的影响 3 低钾血症对机体的影响 4 心肌肥大的基本特点 5 简述钙超载引起心肌损伤的机制 6 何为缺血预处理?它有哪些保护作用? 二,论述题 1 一例严重感染并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病人会出现哪些酸碱平衡紊乱,为什么? 2 何为自由基?试述它在体内的作用. 2004 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骨科考博专业试题 一名解(原题为英文) 1.休克抑制期 2.骨不连 3.骨筋膜室综合征 4.非少尿型肾功衰 5.预存自体回输血二.问答题 1.创伤的检查与诊断方法 2.脑复苏的现代概念及主要治疗方法 3.腰椎间盘的分型 进展及治疗方法 4.周围神经损伤的分类及修复方法 5.股骨头缺血坏死的 FICAT 分期 6.你对骨肉瘤的最新看法 7.骨肿瘤保肢手术的适应征.协和 2003 年分子生物学专业试题(博士) 1, 近年来人们对真核基因调控理论有了深入的认识, 现在大家普遍接受"unified theory" 的理论,请你谈一谈对该理论的理解及其你的观点. 2,用微球菌核酸酶酶解染色质,然后进行电泳,发现 200bp,400bp,600bp,800bp... 的条带,试问从该现象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图 1 所示的条带不是非常狭窄,试解释其原因武汉大学 2001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题试题 一.20 分.AB 任选 A.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是怎样将主人公的内在心理感受和精神状态"外化"为舞台形象 的?表现主义文学(如奥尼尔的《琼斯皇》)又是如何系统的运用这类"外化"手法的? B. 以你熟悉的世界文学作品为例, 谈谈你对用喜剧性情节表达悲剧性内涵这一艺术手法的 见解.(说明:不限于戏剧,也可以举小说等为例.) 二.30 分.在你所涉猎的世界文学作品中,你对哪一部印象最深?描述你阅读它事的初始 感受,然后从理论上对你的这些感受进行反思,剖析和评价. 三.20 分.CD 任选 C.结合具体的作家和作品,论述中西诗歌的区别性基本特征. D.从 T.S.艾略特在《批评的功能》中所阐述的文学"总体论"出发,结合其他西方学 者的相关理论,论述民族文学,总体文学与比较文学的相互关系. 四.30 分.古希腊的柏拉图在《伊安篇》中提出了"迷狂说".中国宋代诗学家严羽在《沧 浪诗话.诗辨》中提出了"妙悟说".结合他们的具体论述,以"迷狂说与妙悟说"为题 ,从学说产生的时代与社会环境, 诗任的创作过程, 艺术心理的运动规律等层面进行比较和辨 析第四军医大学一九九二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 学科专业: 传染病学 考试科目: 免疫学 一. 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32 分) 1. ICAM-1 2. interleukin 12(IL-12) 3. tumor infiltrating lymphocyte 4. TCR/CD3 complex 5. hematopoietin receptor family 6. individual idiotype(IdI) 7. integrin 8. colony-stimulatory factor (CSF) 二. 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32 分) 1. 免疫球蛋白重链的基因如何进行类别转换(class switching )? 2. 简述杀伤性 T 细胞(Tc)杀伤病毒感染靶细胞的机理. 3. 生物应答调节剂( biological response modifier,BRM)主要有哪几类?简要介绍在传染 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4. 简述抗原提呈细胞(APC)与辅助性 T 细胞(Th)相互作用的关系. 三. 问答题(每题 18 分,共 36 分) 1. 试述干扰素的分类及其生物学作用特点. 主要可以治疗哪些传染性疾病?简述干扰素检测 的方法和原理. 2. 何为基因工程抗体?目前国内外在基因工程抗体研究中有哪些主要进展? 第四军医大学 一九九三年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试题 学科专业: 传染病学, 消化内科 考试科目: 免疫 学 一. 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40 分) 1. CD4 2. T cell receptor(TCR) 3. immunoglobulin superfamily (IgSF) 4. selectin 5. anti-idiotypic antibody (αId)6. major histocompatibility complex(MHC) 7. immunotolerance 8. biological reponse modifier(BRM) 9. immune reponse gene (Ir gene) 10. reshaped antibody (or reconstituted antibody) 二. 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32 分) 1. 简述白细胞介素 6(IL-6)主要的生物学活性. 2. 细胞毒性 T 淋巴细胞(Tc 或 CTL)与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ADCC)杀伤机理有何不 同? 3. 简述第Ⅳ型(迟发型)变态反应的发生机理. 4. NK 细胞有哪些主要的表面标记?NK 细胞有哪些主要的生物学活性? 三. 问答题(每题 14 分,共 28 分) 供传染病学专业试题: 1. 机体有哪些免疫细胞和免疫分子参与抗病毒感染?它们是如何发挥病毒免疫作用的? 2. 目前单克隆抗体在病毒学中有哪些主要用途?今后可能有哪些主要的发展方向? 供消化内科专业试题: 1. 目前体内和体外检测肿瘤患者免疫功能的方法主要有哪些?分别叙述每种方法的原理和 结果测定? 2. 目前单克隆抗体在肿瘤学中有哪些主要的用途?今后可能有哪些主要的发展方向? 第四军医大学一九九四年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试题 学科专业: 传染病学, 消化内科 考试科目: 免疫学 一. 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40 分) 1. CD8 2. T cell receptor α and β chain (TCRαβ ) 3. immunoglobulin fold(Ig fold) 4. cadherin (Ca-dependent cell adhesion moleculers) 5. idiotype-anti-idiotypic antibody immune network theory 6. HLA class II antigen 7. complementarity-determining region (CDR)8. perforin(or pore-forming protein ,PFP) 9. high affinity IL-2 receptor 10. artificial active immunization 二. 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32 分) 1. 简述白细胞介素 2(IL-2)主要的生物学活性及其在临床治疗中的应用. 2. 请比较第Ⅰ型(速发型)超敏反应与第Ⅳ型(迟发型)超敏反应的发病特点. 3. 试述分泌型 IgA(secretory IgA)的结构特点和合成分泌过程. 4. 试比较 T,B 淋巴细胞细胞膜表面分子(如表面抗原,表面受体等)的异同点. 三. 问答题(每题 14 分,共 28 分.请注意:每位考生只能从 1,2 题中选一题,3,4 题中选 一题,共答两题,多答者不计分.) 1. 目前检测细胞因子主要有生物学活性检测法和免疫学 检测法,请举例分别叙述两种方法的实验原理. 2. 为了避免 IgG 抗体 Fc 段非特异性作用,常应用胃蛋白酶水解的 F(ab')2 段,试问如何应 用 SDS-PAGE 方法对 F(ab')2 进行鉴定? 3. 试述抗肿瘤基因工程抗体的研究进展. 4. 试述抗病毒基因工程抗体的研究进展. 第四军医大学一九九五年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试题 学科专业:免疫学,传染病学,消化内科 考试科目:免疫学 一. 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40 分) 1. immunoglobulin gene rearrangement 2. the common chain of cytokine receptor (or a cytokine receptor subunit shared by some cytokine receptors) 3. flow cytometry(FCM) 4. carrier effect 5. positive selection of T lymphocytes in thymus 6. mouse TH1(Th1) and TH2(Th2) subsets 7. perforin (pore-forming protein ,PFP) 8. ADCC(antibody-dependent cell-mediated cytotoxicity) 9. SH-2(src-homology region 2) 10. Ab2β (internal image) 二. 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32 分)1. 近年来在人类白细胞分化抗原(CD)研究领域中有哪些主要进展? 2. 参与活化 T 细胞与活化 B 细胞相互作用的分子主要有哪些?简述其结构和功能? 3. 试述 HLA 在临床上的主要应用. 4. 例举三种从人外周血单个核细胞(PBMC)中纯化 T 细胞的方法,分别叙述其实验原理和主 要操作步骤. 5. 评价红细胞生成素(EPO),干扰素(IFN)和集落刺激因子(CSF)在临床某些疾病的应用. 三. 选择问答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请按报考专业答题,如答非本专业题或多答题均视为 无效.) 免疫学专业: 1. 试述细胞因子受体中,Ig 超家族,造血因子受体超家族,神经生长因子受体超家族以及 趋化因子受体超家族的主要结构特点,每个超家族例举出 2 个成员. 2. 试比较人 T,B 淋巴细胞细胞膜表面分子(表面标记)的异同点,它们分别参与哪些主要的 免疫功能? 传染病学专业: 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人体后,免疫功能可发生哪些主要的变化?机理是什么?如 何进行相应的免疫学功能检测? 2. 请评述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HFRSV)感染后机体免疫学变化的与病理损伤的关系. 消化专业: 1.试述与消化系统有关的肿瘤相关抗原研究的进展. 2.简述粘膜相关淋巴样组织(mucosal assiociated lymphoid tissue,MALT)的组成和功能特 点.分泌型 IgA 是如何进行合成和分泌的? 第四军医大学一九九六年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试题 免疫学试题 一. 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40 分) 1. Fas(CD95)/FasL 2. common chain of cytokine receptor 3 . TCR/CD3 complex 4. negaive selection of thymocytes 5. artificial active immune 6. anti-idiotypic 7. IgSF 8. Integrin9. chemokine 10. B7/CD28 二. 问答题(每题 12 分,共 60 分) 1. 比较 MHCⅠ和 MHCⅡ类抗原参与的加工提呈抗原的过程. 2. 比较 CTL 和 NK 杀伤靶细胞时识别和杀伤机制的特点. 3. 比较免疫学检测法和生物学活性检测法检测细胞因子的优缺点. 4. 发现一种新的白细胞分化抗原或肿瘤相关抗原,并制备了单克隆抗体,试设计实验方案 克隆此基因. 5. 选择下述中一个专题,叙述我国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src="./images/smilies/sad.gif" border=0 smilieid="2">1)肿瘤免疫;(2)基因治疗; (3)CD 抗原. 第四军医大学一九九七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疫学试题 一. 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40 分) 1. B7/CD28 2. Th1 subset 3. seven predicated transmembrane domain receptor superfamily(STR superfamily) 4. antibody affinity maturation 5. AP-1 6. single chain variable fragment(ScFv) 7. NK cell receptor 8. Zinkernagel-Doherty phenomenon 9. Ig fold 10. CD40/CD40L 二. 问答题(每题 12 分,共 36 分) 1. 试述胸腺微环境对胸腺细胞的选择作用及其与 T 细胞功能性亚群形成的关系. 2. 试述体液免疫应答的规律,回忆反应和抗体类别转换的机制是什么? 3. 试从结构和功能等角度,阐述白细胞分化抗原(CD),粘附分子(integrin)和免疫球 蛋白超家族(IgSF)三类分子的相互关系.目前在这一领域中主要研究热点是什么? 三. 问答题(24 分,第 1 题为免疫学专业考生试题,第 2 题为血液病学科考生试题,第 3 题为消化内科考生试题,只允许答本专业试题)1. 试比较 TCR 和 BCR 结构及其识别抗原,淋巴细胞活化信号的分子机理. (免疫学专业). 2. 试述白血病免疫学分型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进展.(血液病学专业). 3. 试述肿瘤疫苗的研究进展.(消化内科专业). 一九九八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免疫学专业和专业基础) 一.名词解释(每题 3 分,共 45 分) 1.Co-stimulators (or co-stimulating molecules) 2.NK-kB 3.Immunoglobulin superfamily 4.antigen-presenting cell (APC) 5.death domain R and CXCR 7.Lectin (or mitogen) 8.Clusters of differentiation, CD) 9.B7 family 10.Cytotoxic T lymphocyte, CTL) 11.IL-15 and IL-15 receptor (IL-15R) 12.MHC restriction 13.Affinity-chromatography 14.Cyctosprin A, CsA 15.Antibody-dependent cell-mediated cytotoxicity, ADCC) 二.问答题(每题 10 分,共 30 分) 1.何为 Th1 和 Th2 亚群?如何检测?在临床上有何意义? 2.试述免疫球蛋白(Ig)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 3.试比较 T 细胞受体(TCR/CD3)与 B 细胞受体(BCR)的组成,结构及其识别 抗原的特点. 三.选择问答题(各专业考生只答一道本专业试题,25 分) 免疫学专业: 1.试述 B7/CD28, CTLA-4,CD40/CD40L,LFA-1/ICAM-1,CD2/LFA-3 的结构,分布以及相互 作用后介导的主要生物学功能.消化内科: 2.肿瘤抗原分为哪几类?机体抗肿瘤免疫主要有哪些因素(机制)?简述提高 抗肿瘤免疫研究的略策. 血液病学专业: 3.何为白血病的免疫学分型?何为移植物抗宿主反应(GVHR)?GVHR 发 生的主要原因(条件)是什么? 一九九年九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专业基础: 免疫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45 分) 1. ADCC(antibody dependent cell-mediated cytotoxicity) 2. 环孢菌素(cyclosporin) 3. KIR(killer cell inhibitory receptor) 4. HLDA(human leucocyte differentiation antigen) 5. Interleukin 18(IL-18) 6. 整合素(integrin) 7. Fas/FasL 8. FcR(免疫球蛋白 Fc 段受体) 9. 细胞间粘附分子(ICAM) 10. Th1/Th2 11. 基因疫苗(DNA 疫苗) 12. chemokines and chemokine receptor 13. 免疫耐受 14. 共刺激分子 15. 死亡结构域(death domain) 二.问答题(第 1,2 题各 18 分,第 3 题 19 分) 1. 试比较杀伤性 T 细胞(CTL)与自然杀伤细胞(NK)在杀伤靶细胞过程中,识别细胞毒及介导 免疫功能有何不同? 2. 70 年代以来,有关 Ig 和体液免疫研究存在以下几项重大发现和突破而获得医学和生物学 诺贝尔奖,请分别阐述它们的理论意义及在医学实践中的应用. (1)1972 年:胃蛋白酶和木瓜蛋白酶水解 Ig,获得 Fab,Fc,F(ab')2 等片段 (2)1977 年:放射免疫法 (3)1984 年:淋巴细胞杂交瘤和单克隆抗体(4)1987 年: Ig 基因的结构 3. 近年来在肿瘤免疫研究领域中有哪些重要进展?试述当前 提高机体抗肿瘤免疫的主要策略. 一九九九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免疫学专业) 问答题(每题 25 分) 1. 试比较 T 细胞受体(TCR),B 细胞受体(BCR)和 NK 细胞受体(NKCR)的组成,识别配 体以及信号转导的异同点. 2. 以胸腺依赖抗原刺激机体产生抗体的免疫应答为例,T 细胞和 B 细胞是如何相互作用? 有哪些粘附分子和共刺激分子参与 T,B 细胞的相互作用? 3. 肾综合征出血热(HFRS)病毒的结构基因已经搞清楚,为了证实 HFRS 病毒感染机体(以 Balb/C 小鼠为例)可产生 HFRS 病毒核衣壳蛋白(NP)特异性 CTL,并在免疫防护中起重要作用, 请应用免疫学理论和方法,设计一系统实验,加以证实. 4. 例举二个近年来细胞和分子免疫 学研究中出现的新的热点,请分别评述其研究意义,发展趋势以及应用前景.中科院动物所博士生入学试题生物化学和高级生物化学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生物化学 1996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1.蛋白质和蛋白质相互分离时主要根据它们之间的种有差别的 特征,这些差别特征有哪些方面?并举例说明. 2 试述三种粘多糖的名称,在动物体内的 主要分布, 主要构成单糖及其它糖类. 3 试举例说明蛋白质和它的前体的一级结构关系. 4 J. D. Watson 因其证明 DNA 的双螺旋结构,曾与 Crick 共获诺贝尔奖.这位科学泰头在他后 来一体名著中解释 DNA 形状时写过这样一段话:"Does DNAchain fold up into a regular configulation dominated by its regular backbone? If so, the configulation would most likely be a helical one in which all the sugar-phosphate groupl would have identical chemincal environments". 你认为他在这里用 configulation 一词描述 DNA 的三维结构确切吗?为什么? (此段英原文不必译出, 但须回答为什么, 否则无分)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生物化学 1998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试题一, 填充题 1 DNA 具有的两个重要功能是 , 核糖体的功能是 2 逆 转录酶是一种多功能酶,它兼有 指导的 DNA 聚合酶, 指导的 DNA 聚合酶. 3 能够用来 将外源的 DNA 片段转移到活细胞内部的 , 或 统称为克隆载体. 4 绝大多数真核生物信 使 RNA3'端有 . 5 证明 DNA 是遗传信息携带者的科学家是 . 6 蛋白质可与碱共热而水 解,碱水解引起 , , 和 的破坏. 7 蛋白质的三维构象也称 或 . 8 生物膜主要是由 和 两大类物质组成, 生物膜的基因结构形式是 . 膜两侧的物质和离子转运主要是通过 ,和 等 方式进行. 9 1997 年诺贝尔化学奖授予 , 主要是基于他们阐明了 反应机制分子结构及 酶 的作用机制. 10 脂肪和磷脂的合成主要是来自 和 . 11 糖蛋白的糖链,是由专一性很低 强的 ,从糖核苷酸上把单糖一个一个转移上去而形成的.二,解释名词和英文符号的科学 含义 1 △Gp 2 Q cycle 3ABC 4 Kcat 5 protomnotive force 6 Synonycodon 7 RT-PCR 8 genomic library 9 DNAfinger printing 10 DNAfoot printing 三,问答题 1 热力学第二定律证明任何体 系的它的外围环境必须不断增加它的熵, 然而活的生物体却从比较无序状态的物质不断建立 起高度有序的结构,这是否说明活的生物体不遵守热力学第二定律?为什么? 2 回答下述 问题是对或是错,假若是错请解释为什么? 1) 在底物饱和的条件下,酶的催化反应速率 与酶浓度成比例. 2) 在底物浓度成为反应限速因子是,酶的催化反应速率随反应时间而 下降. 3 举例简述生物体系中的氧化还原反应的重要意义. 4 在静息态的神经细胞中,胞内外的 K 与 Na 浓度的不同分布导致胞膜内侧表现为负电荷较大, 此种浓度梯差和电荷梯差 的总称是什么?假若以△G'代表在这种离子浓度梯差存在时的离子跨膜转运的能量变化, 其 反应表示为请解释上述充应式中的符号参量表示什么?其意义何在? 5 举例简述对细胞中 多种膜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研究对神经系统疾病的重要性. 6 什么是回文结构(palindrome)? 请举例说明. 7 试述氨基酸顺序与三维结构构象的关系. 8 什么是核蛋白体(nucleoprotein) 比较重要的核蛋白体有那些? 9 举例说明三种糖蛋白的名称, 化学组成及其生理意义. 10 什么是终止密码子,已知的终止密码了有那些? 11 分子杂交是分子生物学重要的研究手 段,在核酸分子杂交中哪些参数是研究人员设计实验时必须考虑的基本参数? 中国科学院 动物研究所高级生物化学 1999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一, 填充题 1 主动运输的主要特点 是 , , , , . 2 辅酶中 A 分子中含有 , , , . 3 线粒体 DNA 的复制方式是 , 其复制特点是 . 4 高能磷酸化物可分为 , , , . 5 糖类物质是含 和 化合物;常见 的糖有 和 ,它们分解后可分为 , , , . 6 蛋白质按其分子外型的对称程度可分为 和 蛋白质,按生物功能可分为 , , , , . 7 酶作为生物催化剂的特点是 , , , , . 二,解释基本概念 1 呼吸控制 2 DDRT-PCR 3 装配型质粒 4 翻译阻遏 5 离子载体 6 Seliwanoff 反应 7 茚三酮反应 8 萜类 9 蜡 10 同工酶 三,问答题(任选 7 题) 1 试述 逆转录酶的生物学意义. 2 简要介绍免疫系统中程序化细胞死亡. 3 简述生物膜运送的分 子机理. 4 写出 20 种常见氨基酸的中文名称和三字母符号. 5 分光光度计测定蛋白质含 量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6 简述测定一种酶活力的基本原则. 7 说明磺胺药治病的基本原 理. 8 举例说明激素作用原理的四种不同方式. 9 根据你的生理学,细胞生物学和分子生 物学的知识, 构思一实验方案, 差异筛选和考虑克隆某器官或组织与发育或病理改变相关的 特异功能基因.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高级生物化学 2000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一, 解 释基本概念 1 关向异构体 2 甘油三酯 3 花生四烯酸 4 溶菌酶 5 多酶体系 6 别构酶 7 辅酶 I 和辅酶 II 8 叶酸 9 激素 10 G-蛋白 11 叶绿素 12 前列腺素 13 脱氨基作用 14 转 氨酶 15 卟啉 16 密码子 17 质粒 18 基因文库 19 钙调蛋白 20 线粒体 二, 回答问题 (其 中 7,8 两题任选一题) 1 阐述糖蛋白及其生物功能. 2 阐述生物界蛋白质的多样性及其 在生物进化和生物功能中的意义. 3 RNA 在那些类型?比较它们的结构与功能. 4 阐述 生物大分子跨膜运送的方法及其作用机制. 5 试述脂蛋白的种类, 化学组成和生物功能. 6 说明真核生物的 DNA 聚合酶的种类及其生理功能. 7 根据你所掌握的知识阐述细胞质和 细胞核的相互关系.中国科学院发育生物学所博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中国科学院发育生物学所分子生物学 2000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一,二,三题为必答题,五和六可任选一题) 一, 请解释下列 名词,并写出它们的英文术词: 1 基因家族 2 持家基因 3 同形异位盒 4 基因沉默 5 功 能基因组学 6 信号肽 7 信号传递 8 细胞编程性死亡 二, 限制性内切酶是如何发现的? 限制性内切酶可分成几类?如何使用限制内切酶进行分子生物学的研究? 三, 请分别列出 用于蛋白质和核酸的电泳分析和分离的技术,并说明这些技术与蛋白质和核酸的性质的关 系. 四, 请比较植物和动物基因工程的异同,并在你所熟悉的生物(植物或动物)的范围 内探讨基因工程的前沿和瓶颈问题. 五, 获得一个功能未知的基因克隆后,怎样才能阐明 该基因的功能?请你根据自己熟悉的某种真核生物提出具体的研究方案. 六, 在真核生物 基因的 DNA 序列中,哪些部分的核苷酸序列的变异会影响其编码的蛋白质的结构和功能?。
论民事执行竞合的处理
论民事执行竞合的处理
一、执行竞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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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不同的执行依据,同时或先后请求执行机关执行债务人的同一特定财产,由于各债权人执行根据的种类和内容不同,导致各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同时实现的一种状态。
执行竞合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上的执行竞合只指非金钱债权请求的执行根据与金钱债权请求的执行根据之间、以及非金钱债权请求的执行根据与非金钱债权请求的执行根据之间的竞合。
广义上的执行竞合包括所有执行根据请求之间的竞合。
因金钱债权请求(或可以转换为金钱债权请求)的执行根据与金钱债权请求(或可以转换为金钱债权请求)的执行根据之间在内所有不同债权人之间执行根据的竞合可通过参与分配解决,本部分所谈之执行竞合为狭义的执行竞合。
浙江省关于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新的处理规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第二条第八款规定: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答:职工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但是由于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工伤职工不能及时得到赔偿,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工伤职工得到赔偿前,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从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给伤残津贴。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工伤职工得到赔偿前,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费均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抢救期间的工资福利和工伤医疗费按前款规定处理,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0%。
工伤职工获得赔偿后,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按总额补差的办法结算。
工伤职工不能获得赔偿的,经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证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江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新的处理规定)浙政发〔2009〕50号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些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截至2008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261.8万人,超额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参保缴费人数力争达到1200万人”的工伤保险扩面阶段性目标任务。
但是,当前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难度加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形成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下简称“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在部分用人单位不能得到及时足额的保障;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支付办法还不够完善等。
论强制执行竞合清偿原则
论强制执行竞合的清偿原则摘要:强制执行竞合是民事强制执行中的一种常见现象,这是各国理论上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执行司法实践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
本文试对各国强制执行清偿原则的立法例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在充分认识和了解优先原则与平等原则的基础上,为我国的强制执行原则的确立提供可以借鉴的基础。
关键词:强制执行竞合;清偿原则;优先主义一、强制执行竞合优先主义强制执行优先主义,是指多个无法定优先权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同一财产请求执行时,而各个执行目的又相互排斥不能相容时,申请执行在先的债权人因为其先申请行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德国法上的优先德国是公认的在强制执行清偿原则上比较全面彻底贯彻优先原则的国家,突出表现在其查封质权(有的学者翻译为扣押质权)上。
德国的查封质权,是指债权人于查封之时在查封之物上取得担保物权人的地位,能够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受清偿。
/德国的查封质权有以下几个特定:第一,通过查封质权取得的担保与因契约取得动产质权效力是一样的,其在破产时,优先于不视为动产质权的质权与优先权。
第二,完全以查封时间的先后确定优先的顺位。
第三,于查封之时取得的查封质权,在破产时享有别除权。
2、英国法上的优先英国法是由两套法律制度即普通法和衡平法发展起来的,所以普通法上的强制执行法与衡平法上的强制执行法也同时并存,只是两者在适用条件、执行方法上各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同诉讼一样,英国普通法上的强制执行也采用令状体制。
菲发令状指示债务人所在地的郡执行官,查封债务人的货物、动产以及其他财产变价出售,以便清偿债权人,当几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适用菲发令状申请执行时,先交付执行令状的债权人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就所出售的货物所得价金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其他债权人则按令状的时间先后分配价金。
菲发令状适用范围过于狭窄,衡平法通过裁定设定担保权益方式补充了这一缺陷,衡平法上的强制执行不受债务人财产类型的限制。
它通过设定担保权益裁定补充菲发令状不能提供救济的事项。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重编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编撰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执行领域法律规范进行体系化整理,内容全面、结构合理、体系完整、适用方便,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执行领域法律规范空白点多、分散凌乱、适用困难等方面的问题,一经出版即成为全国法院执行人员人手一册的“办案宝典”,以及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有效保障合法权益的规范指南,受到广泛好评。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规范》出版以来,执行实践及相应的法律规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执行工作进入攻坚之后的巩固和提高阶段;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涉执行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执行领域法律规范更加完备;民法典的出台、民事诉讼法的修正,使部分民事诉讼制度发生变化,为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司法解释,其中,涉执行类司法解释修正18件、废止8件;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于2022年6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执行规范化建设的崭新阶段,对现行有效的执行规范进行系统梳理,实现执行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是满足办案需要、回应实践需求、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助力民事强制执行立法也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历时两年,在广泛征求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全局参与和专班起草的工作模式,反复研究、修改,完成了《规范》的重新编撰工作。
重新编撰的《规范》共修正原有条目324条,新增条目452条,删除条目127条。
刑事处罚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刑法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
刑事处罚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刑法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刑事处罚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是指在一起犯罪案件中,当不同的刑法法条同时适用时,应该如何选择和适用法条的原则。
刑事处罚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保障刑事案件的公正、合理、公平的处理。
一、竞合法条的适用条件刑法规定了竞合法条适用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竞合法条适用的条件包括:(一)数罪并罚情形,即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法条;(二)规定竞合适用的法条没有明确规定惩罚方式的,需要竞合适用不同法条的处罚方式;(三)规定竞合适用的法条对违法行为的触犯程度、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有不同规定。
二、刑事处罚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1.按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刑事处罚应当基于法定原则进行,即只有经过法定程序,依照法定的触犯程度、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的罪行才能确定刑罚。
竞合法条适用时,要按照法定原则确定具体的罪行和刑罚。
2.按个别法定原则个别法定原则是指在竞合法条适用时,要选择最符合犯罪事实和罪犯过错的法条。
刑法规定的每个法条都有其适用范围和触犯条件,法院应该根据犯罪主体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最符合实际情况的法条。
3.按种类竞合的处理原则种类竞合是指犯罪行为同时违反了不同类别的法律规定,如刑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法等。
在这种情况下,应优先适用刑法的有关规定。
只有当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相应处罚的,才可以适用其他类别的法规。
4.按程度竞合的处理原则程度竞合是指犯罪行为违反了不同法条,但罪行的危害程度、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应该选择适用危害程度更为严重的法条进行判决,避免对罪犯形成重复处罚。
5.执行期满竞合的处理原则执行期满是指犯罪行为违反了不同法条,但这些法条规定的刑期不同,并且不同法条规定的执行期限产生了重叠。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按照刑期最长的法条进行判决,确保罪犯的刑期不会因竞合法条而被减轻。
三、刑事处罚法条竞合的比重关系综上所述,刑事处罚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包括按罪刑法定原则,按个别法定原则,按种类竞合的处理原则,按程度竞合的处理原则和执行期满竞合的处理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八条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八条释义第八条案外人基于实体权利既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查。
案外人既基于实体权利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与实体权利无关的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执行异议竞合时的处理。
【条文理解】当事人以外的人同时提出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的,有的学者称之为“异议竞合”。
也有的学者认为,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无论是异议目的、依据的基础权利、指向的对象均不相同,根本不存在竞合问题。
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案外人提出的实体权利异议和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行为异议进行区分。
出于“审执分立”的原则要求和对案外人实体权利的程序保障,《民事诉讼法》建立了案外人实体异议与执行行为异议两类不同性质的异议,并适用不同的程序,实践中也就有了对这两类异议标的进行识别的必要。
两类异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1.依据的基础权利不同。
案外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依据是其程序权利受到了侵害。
例如,另案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法院未对主债务人穷尽执行即先执行一般保证人的财产,剥夺了其对一般保证人财产受偿的机会。
对某人财产的受偿机会即是程序上的分配权。
而案外人提出实体异议所依据的基础权利是其实体权利受到了侵害。
这种实体权利不是一般的权利,能够产生排除执行的效力。
一般表现为所有权、地役权等物权性质的权力,但也可能是特殊的债权,例如依照《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17条所规定的无过错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即是。
当然,是否具有排除执行的效力,要结合具体的实体法规范来确定。
2.异议指向的对象和目的不同。
案外人实体异议指向的是法院正在执行的标的物,目的是排除法院对某一执行标的物的执行,保护其私法上的实体权利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三条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三条释义第三条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条文理解】一、执行异议的消极立案(一)执行异议立案难的现状司实践中,存在对异议人所提异议即不予立案也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而是完全置之不理,对当事人不作出相应书面答复,消极对待异议人提出异议的现象。
执行异议立案难的现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有所反映:一是有的地区信访申诉案件与该地异议案件的数量相比来看,存在较大反差。
例如,根据201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08~2012年5年间广东全省法院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情况所做的相关调研,该省每年处理涉及信访案件大约为2600余件,而全省法院立案受理的执行行为异议案件,每年却不足2000件。
二是有的地区法院没有或者很少有异议案件,但却是执行信访的高发地区,信访内容往往集中反映法院违法执行的有关情况,还有的地区其异议率远低于该省份其他地区的异议率。
三是从信访申诉的内容来看,一些信访人到上级法院反映的都是执行法院对执行异议的不处理、不答复、不说明和不立案问题。
(二)执行异议立案难的主要原因1.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法院由于行政干预、保护本地企事业单位当事人或人大代表等因素,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漠然处之、不予理睬,长期不立案也不答复。
2.对执行异议制度不重视。
个别法院及执行人员对执行异议制度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执行异议制度是阻碍执行、给执行工作“添麻烦”,从思想上抵触和抗拒执行异议案件的立案受理,对相关法律不遵守、不执行,存在消极抵触的情形。
3.对执行异议案件的立案缺乏流程管理。
有的法院没有把执行异议案件纳入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对执行异议案件的立案随意、混乱,有的地区甚至没有做到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相分离,由执行实施人员审查是否决定立案,而这些实施人员为了尽快执行案件,从动机和根源上不愿意对异议立案受理,有的执行异议案件甚至成了“抽屉案”。
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探讨
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探讨摘要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使得执法者无所适从。
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探讨了对策措施。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存在问题;对策我国目前没有一部专门的“行政执法法”,在具体行政执法中,所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单行法,但在执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使得执法人员无所适从。
现将部分问题提出和大家一起共同分析和探讨。
1法律中的“应当”如何处理在《行政处罚法》中共有55处“应当”,在《种子法》中有56处“应当”,在《农药管理条例》中有32处“应当”,在其他的法律中也都有许多“应当”。
词典中对“应当”解释为“应该”,应该即表示理所当然。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那么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往往有一部分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检查或者调查,不愿在检验勘查笔录或者调查笔录上签字,或者不愿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回执上签字。
由于没有当事人签字的勘查或者调查笔录是无效的笔录。
因此必须有第三人签字作证,从哪里寻找第三人呢?必须指明的是,行政机关内部人员,尤其是同为执法人员,作为第三人签字作证无效。
所以当行政相对人违法时,其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强制措施,就会很难取得有效的证据,也就很难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于行政机关有了有效的书面证据,当事人拒绝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回执上签字的,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d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可以以信函或者公告形式告知当事人。
另外,《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法律责任竞合怎么处理
法律责任竞合怎么处理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做出违法犯罪的⾏为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责任是可能出现竞合情形的,法律责任竞合有⼀定的处理原则,那么法律责任竞合如何处理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律责任竞合怎么处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犯罪分⼦有期徒刑3年的,⼈民法院判处缓刑的时候,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期限为5年的。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如出卖⼈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向出卖⼈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竞合,从语义上讲,是竞相符合或同时该当之意,即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从⽽导致了不同法律责任间的冲突。
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种,它既可发⽣在同⼀法律部门内部,如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也可发⽣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民事责任、⾏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之间的竞合。
法律责任的竞合的特点: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法律主体。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个⾏为。
3.该⾏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之所以会发⽣法律责任的竞合,是因为不同的法律规范从不同⾓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法律关系的负责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可能会产⽣⼀定的重合,使得⼀个⾏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临数种法律责任,从⽽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
在民法上,违约⾏为与侵权⾏为存在明显区别,如责任主体与受害⼈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违反的是约定义务还是法定义务,侵害的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等。
但在现实⽣活中,这种区别只能是相对的,典型的如产品责任案件,⽣产或销售有缺陷产品致他⼈损害,会构成侵权责任,⽽如果⽣产者、销售者育受害⼈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则会⼜构成违约责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疑难若干问题的解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疑难若干问题的解答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3.12.18•【字号】•【施行日期】2013.12.18•【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关于执行疑难若干问题的解答为解决执行工作中常见的若干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精神,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解答。
1、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以及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区别答: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起主体是案外人。
债务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销、清偿,无权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而只能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执行异议来处理。
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都是争议法律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利害关系人指认为执行行为侵害其法律上权益的第三人,一般与当事人有一定的关联性,其范围包括当事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承租人(租赁权形成于查封之后)、优先权人、近亲属、被抚(扶)养人以及法院的协助执行人等。
例如法院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未保留依靠其生活的被抚养人必须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
案外人指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第三人,其范围包括执行标的的所有权人、共有权人、用益物权人、部分担保物权人、承租人(租赁权形成于查封之前)、无过错的买受人、特定债权人以及隐名股东、信托财产的委托人、破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
例如第三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此时第三人属于案外人,应当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2、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竞合,如何适用法律?答:异议人形式上认为执行行为违法,但依据的理由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仍然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执行竞合实务解析
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执行竞合实务解析一、前言“执行难”一直是我国司法难题,对于当事人而言,取得生效判决并非是其最终目的,判决得到最终实现方为其寻求司法救济之宗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可见,国内司法实践遵循的是“首封法院处置原则”。
然而,对于存在担保物权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债权(以下合称“优先债权”)的情形,该原则却有可能引发执行困境。
例如,被执行人A名下的一套房产已被B法院首先查封(以下简称“首封”),同时,C法院因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的D的申请进行了执行立案。
在此种情况下,B法院作为首封法院,有权处置该房产,而C法院无权处置该房产,只能由D向B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且有权以该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D享有的优先债权金额等于或大于抵押财产变现价款的情形下,在B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时,因为D优先受偿,将导致B法院的申请执行人实际上无法受偿。
实践中,B法院的申请人通常会要求优先债权人对查封财产优先受偿的份额作出一定让步,方才同意向B法院申请执行该财产。
这就导致:有权处置的没动力处置,有动力处置的无权处置的执行困境,形成现实的“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于2016年颁布的《关于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及执行路径,本文拟结合该批复、相关司法判例及笔者的相关案件代理经验,对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执行竞合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关操作建议,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同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路径。
二、关于《批复》的规定梳理(一)首封法院处置为原则,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置为例外对于执行财产的处置权,根据《执行规定》第九十一条以及《批复》第一条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通常由首封法院负责执行财产的处置与控制。
竞合协议守则
竞合协议守则一、引言在商业领域,竞合关系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在竞争中共同发展,保持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双方达成了竞合协议。
本文就竞合协议的内容、义务和执行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与发展。
二、竞合协议的定义竞合协议是指在具有一定竞争关系的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旨在在竞争中合作共赢,并遵守一定的规则和义务。
三、竞合协议的基本原则1. 互利共赢原则:竞合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双方的共同发展和利益最大化,合作应基于互利共赢的原则。
2. 公平竞争原则:竞合协议不得损害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不得利用协议限制竞争或垄断市场。
3. 诚实守信原则:竞合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遵守协议约定,恪守商业道德和契约精神。
四、竞合协议的内容1. 合作范围:明确双方合作的具体领域、范围和目标,确保双方的合作具有明确的方向和目的。
2. 合作方式:确定双方的合作方式和合作模式,包括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市场开拓等。
3. 信息共享: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共享的信息内容、方式和频率,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4. 保密义务:强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避免泄露和不当使用。
5. 知识产权保护:明确双方对于已有和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违约责任1. 违约定义:明确违约行为的定义和范围,包括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违反竞合协议的规定等。
2. 违约责任: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后果,以保护合法权益和约束违约行为。
七、竞合协议的期限和终止1. 期限:约定竞合协议的有效期限,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
2. 终止:规定竞合协议提前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违约情况等。
八、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约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 诉讼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约定双方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九、竞合协议的变更和补充1. 变更:约定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应进行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民事执行救济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
民事执行救济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肖建国对于同一强制执行行为,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同时提出异议的情形,理论上称之为执行异议救济程序的竞合。
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是一种普通的执行救济,而申请更换执行法院则是在消极执行相对严重的情况下,为当事人提供更强有力的救济。
这两种救济所针对的情形并不完全相同,救济途径也不一样,在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当事人既可以任选其一,也可以分别通过两种不同的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采取了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优先、异议之诉后置的救济程序安排,理论上可称之为“法定顺序主义”。
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与执行监督都有纠正执行错误的实际效果,但纠错的途径、启动程序、审查处理程序、法律文书、法律效力等并不相同,可以作为两种不同的纠错机制同时存在。
一、执行异议救济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既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都有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则对于同一强制执行行为,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同时提出异议的情形,理论上称之为执行异议救济程序的竞合。
此际,各个异议权主体可基于各自的理由请求救济,执行法院审查后作出的裁定也可不必相同。
例如,在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以偿债的金钱给付的执行中,对于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申请执行人主张过高而提出异议,反之,被执行人认为评估价太低而提出异议,执行机构审查后,可认为其中一人有理由而据此重新评估或重新确定拍卖保留价,以无理由驳回另一人的执行异议;执行机构也可以认为双方均无理由而全部驳回。
二、执行异议与对消极执行行为救济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大陆法系强制执行法理论中,执行异议既可救济积极的违法执行行为,也可救济消极的违法执行行为,目的是促使执行法院及时纠正违法的执行行为,以保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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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竞合在实践中的解决之道
王峰在解决这种冲突时,各国对此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优先主义、平等主义、团体优先主义三种情况。
一般情况下,在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才在执行竞合时实行优先主义,而在实行商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则在执行竞合时实行团体优先主义或平等主义。
具体到我国,应由先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或强制措施者优先受偿,如其所采取的措施因各种法定原因而被解除,则由第二个采取措施的债权人优先受偿,依次递进。
执行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根据各自不同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执行同一义务人的特定财产,并导致不同法律文书的执行相互排斥,各个权利人的请求无法同时满足的执行状态。
一般地说,执行竞合的构成要件为:(1)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执行权利人;(2)执行对象是同一债务主体的特定财产,这种财产的数量不能满足不同权利人的执行请求;(3)不同权利人的执行依据是各自独立的生效法律文书;(4)数个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且未执行终结。
在解决这种冲突中,究竟是先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优先受偿还是先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的人优先受偿抑或是各债权人平均受偿,各国对此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优先主义
指多个债权人就同一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时,首先对该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可以优先于就同一财产为强制执行的后债权人而受到清偿的满足。
现行采取优先主义的国家,在大陆法系中以德国和奥地利为代表,故优先主义又称德国主义。
另外,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也采用优先主义,但在英国,仅在强制执行之程序上承认债权人按查封执行的时间先后而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优先主义所依据的公平原则,是一种竞争机会的公平。
采取优先主义手续简便,操作容易,能迅速查封财产并进行拍卖或变卖程序,对于强制执行能发挥迅速的功能。
2.平等主义
指各债权人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不因查封时间或申请参与分配时间的先后,而使执行债权有优先与次后之分,多数债权人对同一标的物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就对被查封之物拍卖所得,一律依各债权人债权额的比例平均清偿。
平等主义源于罗马法,现行采取平等主义的国家主要有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平等主义的原则主要体现在法国民法典中,故又称法国主义。
平等主义认为债权平等是债法的基本原则,债务人的总财产应为其全体债务的担保。
所以查封拍卖债务人财产所得价金,在未交付债权人之前,仍为债务人财产之一部分,如债权人在实体上无担保权益存在,则该价金应提供全体债权人平均受偿,这样才符合各债权平等的要求,而且在平等主义制度下,执行债权人为避免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会尽速促使执行程序终结,以便自己获得最大清偿,所以执行迅速。
3.团体优先主义
其以瑞士法为代表,也称瑞士主义。
其内容是: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确定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时间,在一定时间内申请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平均受偿,并对该期限后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产生优先权。
团体优先主义是优先主义和平等主义的折中,故又称折中主义。
一般情况下,在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才在执行竞合时实行优先主义,而在实行商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则在执行竞合时实行团体优先主义或平等主义。
具体到我国,由于实施个人破产制度的前提是,国家具有比较完备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而目前我国这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故将个人经营及消费活动纳入破产法调整的时机尚不成熟,所以,我国《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虽较《企业破产法(试用)》而言有所扩大——包括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出资人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但仍未包括个人。
按照国际通行的理论与实践,对破产法范围内的主体应适用优先主义。
而对于其范围外的个体是否就应一定适用团体优先主义抑或平等主义?笔者以为,对此主体一般情况下也应适用优先主义,不宜轻易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只有在出现被申请执行人死亡的情形时,其遗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才可对其遗产启动参与分配程序。
这是因为,如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在被申请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即可对其现有财产适用参与分配程序,这在执行实践中极易导致除先对被执行财产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的申请执行人以外的申请执行人坐享其成,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与其花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未知的被申请人的财产,倒不如先申请参与分配,分享现有的一勺羹划算;而对于被申请执行人来说,其更不会主动地轻易说出其财产的下落的,这既有碍于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鼓励那些勤勉于信用调查及适时努力收取债权的人。
基于优先主义的原则,无论终局执行之间的竞合问题还是保全执行之间的竞合问题抑或终局执行和保全执行相互之间的竞合问题的解决,均可归结为究竟是先申请执行者优先还是先对被执行物采取了查封或扣押等保全或执行措施者优先,抑或是在此采取一种折中主义的问题。
笔者以为,之所以要在立法中设置并在诉讼实践中依法适用财产保全程序,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裁决作出继而依法生效后能够顺利地得到全部执行,并以此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实现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如若依先申请执行程序者为先的话,诉讼保全的目的与意义则荡然无存,而且,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措施者必是先掌握了该财产的线索的人,无论他是基于自己的辛勤调查所知还是预先就掌握该线索抑或是通过其他什么渠道获知,他都较其他债权人就该财产最终能被执行付出了更多,由其优先受偿自是理所当然;至于先申请执行者,虽然是其先启动的执行程序,但这并不代表其债权立马就能得以实现,这需要一个过程,但只要被执行人有清偿能力,其债权就能得以最终实现,只是时间上早晚的问题,既然债权是平等的,就应允许先到先得。
依笔者所见,债权平等中的“平等”乃是指“结果上的平等”为宜,既然债权都能够最终得以实现,那就已达到了“结果上的平等”,满足了债权“平等”的条件,而且当其他债权有最终不能实现的危险时,其完全可以立即申请该债务人破产,以阻止针对该债务人的执行程序。
因为如上文所知,按照英国法之优先主义制度,此时最先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保全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人并无别除权,即其仅在强制执行程序上享有按采取措施的先后而具有的顺次受偿权,能否受偿并不是确定的,无论怎样也不应将其这种风险转嫁给另一个债权事先已有保障的人,既然债权是平等的,那么任何一个无担保权的债权都无权获得与已对被执行之物采取措施的债权同等的待遇。
基于以上理由并针对我国执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允许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重复查封,但应禁止超额查封,除非该财产是不可分之物;其次,在对该财产进行执行时,应由先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或强制措施者优先受偿,如其所采取的措施因各种法定原因而被解除,则由第二个采取措施的债权人优先受偿,依次递进,当被执行人为破产法所调整范围内的主体时,如若其他债权人有证据认为其已资
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申请其破产。
此时相关的执行程序应暂时中止,如若该被执行人经审查确实具备破产条件的,则应终止该执行程序从而对该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
你好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