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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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08.03
•【字号】虹府办〔2009〕48号
•【施行日期】2009.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虹府办〔2009〕48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虹口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自2003年以来,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制定扶持政策、建立创业园区、开展创业服务、营造创业氛围等措施,本区抓创业促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
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八届区委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区政中心工作,坚持政府促进就业重在搭台、重在引导的定位,以培育青年创业群体、鼓励区域特色产业创业、支持初创期创业组织为重点,以提高创业对就业的倍增效应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为示范引领,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行业协会服务为主的服务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工作机制,通过提供政策、场地、资金、信息等创业扶持服务,充分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做强本区抓创业促就业品牌。

二、目标任务
到2011年底,实现创业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的全方位、多层面、广覆盖,完成“6532”工作目标,即实施创业培训、创业实训6000人,培养“创业之星”50名,扶持成功创业3000人,带动就业20000人。

2009-2011年三年间,每年完成创业培训、创业实训2000人,培养“创业之星”10-20名,扶持鼓励新增创业1000人,带动就业7000人,有针对性地扶持有影响力的创业企业50家,提供创业服务1000人次以上,开发、新建创业孵化基地1个。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结合本区“一区一街一圈”建设,按照“突出、扩大、延伸”的思路,实施积极有效的创业扶持政策。

重点扶持符合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的小企业、岗位贡献率大的小企业、处于初创期且未满18个月的创业组织、青年创业群体、非正规就
业劳动组织转制企业,给予其启动资金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及岗位补贴等政策扶持。

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对创业典型企业、岗位和有较大税收贡献潜力的存量企业,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或社会保险费补贴,帮助其中的优秀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延伸网上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北外滩开业园区大学生网上创业公共注册地,对经注册的居家网上创业者,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岗位补贴、入网费补贴等多种形式的创业补贴。

全区每年享受政策扶持的新办创业组织不少于800家,帮助做大做强的优秀创业企业不少于50家。

(二)完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网上创业服务平台,整合本区有关部门的扶持创业资源,开通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上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在线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多种形式的网上创业服务。

延伸街道实有人口数据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充分就业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区劳动力资源管理的动态化、网格化、信息化,全面增强社区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社区层面建立创业咨询服务窗口,提升街道开业指导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为创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证照办理、人员招聘等“一站式直通车”服务。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成果购买机制,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为不同层次的创业者提供法律、投资、财会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培育5家资质优良、经营规范的中介机构成为示范性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探索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专业服务共同促进创业的良好机制。

(三)有效发挥创业融资功能。

加大本市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的受益面。

发挥本区促进就业开业贷款担保政策的功能,重点为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尚未覆盖的创业组织提供融资扶持。

加大对青年创业群体的融资扶持力度。

强化开业贷款担保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全区创建比例达到50%以上,提升市、区两级小额贷款担保的偿贷率及创业贷款的成功率和覆盖率。

(四)拓宽经营场地扶持范围。

继续推进“三个延伸”(即:将原来以扶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为主向扶持创办小企业延伸,将开业园区内的扶持政策向园区外拓展延伸,将政府补贴创业培训的政策由社区向校区延伸)工作,在本区已建成的创意园区、商务楼宇内设立政策服务点,进一步拓展创业场地空间。

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再建立1-2个开业园区、创业基地。

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建立门店型、楼宇型、市场型创业基地。

加大居家创业、自主创业扶持力度,总结居家创业模式试点街道的工作经验,鼓励各街道因地制宜开发1-2个居家创业项目,建立自主创业公共平台,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居家创业、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五)完善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机制。

建立“创业教育+创业培训”的教育培训模式,进一步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

探索推行以“素质测评、理论培训、模拟运作、创业见习”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能力提升模式,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指导服务,每季度组织一次以创业实务和技能为主题的“菜单式”创业专题讲座。

实施青年职业见习、创业实训计划。

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培育150家经营成熟、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机构成为创业见习、实训基地。

全区每年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的人数不少于2000人。

(六)加强专家志愿者队伍建设。

优化开业指导专家志愿者队伍结构,积极发展有丰富开业、创业指导经验的社会专家和成功创业人士加入;到2011年,职业经理人、成功企业家等专业人士在专家志愿者队伍中所占的比例达到70%以上。

继续深化“一企一策”跟踪指导服务机制,组织开业指导专家为不同层面的创业者提供专业化、人性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服务。

在全区50%以上的社区建立咨询服务站点,每年接受创业服务指导的创业者不少于1000人次。

(七)强化创业者协会的服务功能。

引导创业者协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鼓励其根据创业者所属的行业类别,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交流等活动,引导创业组织及自主创业者增强“规范、自律、诚信、互助”的意识,发挥好创业者协会的服务、自律、维权功能。

(八)进一步营造“创业在虹口”的浓厚氛围。

继续推动创业宣传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每季度开展一次开业专家志愿团创业主题咨询指导服务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创业创意评选”、网上创业技能大赛、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成果展示等创业宣传、推进活动,对优胜项目和个人给予奖励,充分激发各类创业群体尤其是青年创业群体的创业热情。

每两年开展一次“虹口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精神,培育诚实守信、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开展,定期研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区人保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计划的推进实施进行跟踪、督促和指导。

(二)统筹协调配合。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根据本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扶持创业所需经费,完善街道创业服务指导机构的功能建设,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

(三)实施评估考核。

本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体系,兼顾目标考核和措施评估,以成功创业、带动就业等为重点指标,以各项工作措施
的细化、落实和推进为主要内容,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本计划及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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