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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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3.04.01
•【字号】榕司[2013]71号
•【施行日期】2013.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司〔2013〕71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州市司法局
2013年4月1日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和省司法厅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
题,有序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1.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
2.法律服务行业,即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

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

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廉洁自律。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4.制度建设。

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高效的服务。

(2)改进作风。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

(3)维护民利。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

加强和改进群
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

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无霸王条款、收费陷阱。

(2)高效服务。

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限。

(3)优质服务。

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基层司法所
(1)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

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正,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3月至4月)
1.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同时,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研究提出2013年集中解决的1-2个重点选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2.今年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将继续组织开展“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3月份公众投票将选出10家单位参加媒体直播活动。

若市局被选为参加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关的筹备工作,并于4月份组织相关领导参加公开承诺活动。

(二)调查评议与落实整改阶段(2013年5月至9月)
1.查摆存在问题。

要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结束后,确定专人
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整理归档。

2.组织明察暗访。

要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民评代表对基层的办事窗口、服务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

要定期向民评代表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3.开展选题评议。

要认真开展选题评议,对重点解决的问题,要有安排部署、落实方案、检查纪录和整改报告。

4.认真落实整改。

要对自查、明察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三)工作考核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1.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组织工作,建立日常工作、选题评议、政风行风热线、问题整改效果和面对面评议等考核档案资料,接受当地纠风部门的考核检查。

市局将组织民评代表不定期到基层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指导。

2.若市局被选为参加“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对象参加电视台直播节目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评议工作提供保障。

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评议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的落实。

2.着力问题整改。

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评改
结合,边评边改。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整改的承诺,同时收集掌握群众对问题解决情况的满意度。

3.注重探索创新。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总结提升工作经验,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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