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病区小药柜管理制度样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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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病区小药柜管理制度样本
为确保药房与临床科室治疗及抢救工作的顺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针对便于治疗与抢救而设立的小药柜,其管理职责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
该护士负责药品的领取与妥善保管,且在职务调动时,须严格办理药品移交手续。
(二)小药柜的药品配备应以常用及抢救药物为主,品种与数量不宜过多。
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应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与病房共同商定所需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病房医师(士)可根据处方到病房药房领取药品,每周进行一次补充(抢救药物除外)。
(三)原则上,小药柜不配备贵重、自费药物及医学专用药品。
如确实需要配备少量医学专用药品,必须经过院长审批,并遵循医学专用药品、毒药、限剧药的管理制度及使用规定。
使用后,必须详细记录病情,以备查考。
(四)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点与质量检查,以防止药品积压或变质。
若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剂科进行处理。
小药柜的药品应确保账物相符,并应定期检查毒、麻、限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小药柜的药品仅限于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使用。
(六)药剂科应定期对各病区小药柜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抽验。
为完善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三甲”评审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以下病区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1. 药品一经发出,若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2. 住院病人如因停止医嘱、转科、转院、死亡等特殊情况,不再使用某种药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该药品时,科室可至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3. 退回的药品必须保持包装完好、无污染,已拆封、标签脱落、包装破损或变形污染的药品不得退回。
4. 需要退回的冷藏保存药品,可以记账,但不得收回实物。
5. 拆零的口服药品一律不退。
6. 退回药品必须是我院药房发出的,且其批号应与药房现存药品或最近一批药品的批号一致。
7. 退药必须由主管医师填写退药申请单,注明退药原因,并由科主任审核签字,交由病区药房确认后,方可启动退药流程。
8. 退药必须由本院医务人员到药房办理,严禁病人或家属直接至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退药制度。
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医院将按每违规一例次扣罚科室相关人员超时劳务费相应金额。
2024年病区小药柜管理制度样本(二)
(一)为便于药房与临床科室治疗及紧急抢救工作,特设立小药柜。
该药柜应由护士长或选派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且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药品的领取与保管。
在职务调动时,必须严格办理药品移交手续。
(二)小药柜药品的配置应以常用及急救药品为主,品种及数量不宜过多。
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应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与病房共同商定所需药品的品种及数量。
病房医师可根据处方至病房药房领取,每周补充一次药品,特殊情况如急救药品除外。
(三)小药柜通常不配备昂贵药品、自费药品及医学专用药品。
若确需配备少量医学专用药品,必须经过院长批准,并按照医学专用药品、毒药及限剧药的管理规定进行使用,使用后需详细记录病情,以供后续审核。
(四)小药柜内的药品应按类别存放,定期进行清点和质量检查,以防止药品积压或变质。
若发现药品沉淀、变色、过期或标签模糊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剂科处理。
确保小药柜药品的账物相符,并经常检查毒药、麻醉药品、限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五)小药柜内药品仅限于住院患者按照医嘱使用,非住院患者不得使用。
(六)药剂科应定期对各病区小药柜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验。
病区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的完善和患者用药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三甲”评审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以下退药管理制度:
1. 药品一经发出,若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得退换。
2. 若住院患者因停止医嘱、转科、转院或死亡等特殊情况,不再使用某种药品,或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品时,科室可至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3. 退回的药品必须保持包装完整、无污染,已拆封、标签脱落、包装破损或变形污染的药品不得退回。
4. 对于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如需退回,可进行记账处理,但不得收回实物。
5. 拆零的口服药品不得退回。
6. 退回的药品必须为本院药房所发出,且批号需与药房现存药品或最近一批药品的批号一致。
7. 退药申请必须由主管医师填写退药申请单,详细说明退药原因,并由科主任审核签字,交由病区药房确认后,方可进入退药流程。
8. 退药手续必须由本院医务人员办理,严禁患者或患者家属直接至药房办理退药。
各临床科室应严格遵守退药制度。
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医院将按照每违规一例次扣罚科室相关人员超时劳务费相应金额。
2024年病区小药柜管理制度样本(三)
为确保病房小药柜药品的规范管理与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病房小药柜内所有药品,专供住院患者依据医嘱使用。
除住院患者外,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取用,以保障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二、病房小药柜应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专人负责管理。
该管理人员需承担药品的领取、存储及保管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合规使用。
三、管理人员需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和检查,以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若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过期或标签模糊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剂科,由药剂科进行处理。
四、对于毒麻药品及限制性剧毒药品,应单独设立专用抽屉存放,并采取严格加锁措施。
此类药品需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应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取。
在每日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毒麻药品及限制性剧毒药品进行详细交接,确保账物相符。
五、药剂科负责对病房小药柜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确保药品种类、数量与实际相符,无过期变质现象。
对毒麻药品及限制性剧毒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监督,以保障药品安全、合规使用。
2024年病区小药柜管理制度样本(四)病房内配备的小型药柜旨在确保常用及急救药品的及时供应。
各临床科室需根据实际医疗需求,由负责人牵头,与医务部及护理部协商,共同拟定药品清单,随后由药剂科根据清单确定药品的具体品种及数量。
小型药柜所存放的药品专供住院患者使用,且仅限于遵循医嘱的情况。
非住院患者及工作人员均不得未经许可私自取用。
护士长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药品的领取、消耗补充以及储存保养工作。
管理人员需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检查其数量、质量及批号,确保药品未发生积压或变质。
若发现药品出现沉淀、变色、过期或标签不清等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停止使用,同时报告药剂科进行妥善处理。
药品应按照规定定位存放,内服与外用药分开存放,且外用药需有明显的标识。
需要冷藏的药品应存放于冰箱冷藏柜中。
药品应按品种分开存放,拆零药品需有适当的包装,并确保包装上的名称、规格及批号与原包装一致。
严禁存放或使用无标识的药品,同时也禁止将多种药品或不同规格的药品混合存放于同一包装盒中。
药品使用应遵循近期先发的原则,并按批号顺序摆放,近效期药品应置于易于取用的位置。
对于拆零药品,其效期不得超过原包装药品的有效期。
如在使用有效期内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迹象,应进行报损处理。
一般而言,各病区的小型药柜不宜存放高浓度电解质。
若个别病区因特殊需要必须存放,需向医务部及药剂科提出申请,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单独存放并加贴“高危”警示标签,具体管理按照《高危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毒药、麻醉药品以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专人负责,使用专柜和专锁进行管理。
使用这些药品时,需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并向药房领取。
在使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药品的数量、批号和有效期,使用时
需逐次登记患者信息、剂量,并由双人核对签名,保留空安瓿,并确保每班进行清点,护士长每日进行查对。
药剂科将指定专人定期对病房小型药柜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品种、数量是否相符,摆放位置是否合理,毒、麻、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合规,以及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的药品等。
检查结果将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
小型药柜中的药品需每月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在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