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银行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风险管理,保障信贷资产安全,规范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操作,提高业务运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x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x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客户是指与x银行有信贷关系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是指x银行境内分支机构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向信贷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的经营活动。

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分为代理抵(质)押物保险业务和代理非抵(质)押物保险业务。

(一)代理抵(质)押物保险业务是指以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为保险标的的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非抵(质)押物保险业务是指以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以外的物质财产或权利,以及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x银行规章制度,坚持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综合营销原则。

以客户为中心,把代理保险业务作为信贷客户金融综合服务方案的内容之一,满足客户业务需求。

(三)业务联动原则。

树立部门联动、业务联动的营销理念,在
明晰部门职责及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加强纵向层级间、横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四)优质优价原则。

发挥x银行系统、专业、全面的整体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优价、高效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客户部门是各级行公司业务部、大客户部、机构业务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农户金融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和其他从事客户营销管理的相关部门或岗位。

本办法所指保险代理业务部门是各级行机构业务部或其他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相关部门或岗位。

本办法所指信贷管理部门是各级行信贷管理部、信用审批部、三农信贷管理部和其他从事信贷管理的相关部门或岗位。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各级行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七条各级行要实施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名单制管理。

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名单制管理是指各级行对辖内信贷客户资源开展普查,统计信贷客户资产情况、保险办理情况等基础信息,并逐户确认保险营销负责人、营销团队、营销方案,实施代理保险业务营销和后续保险服务的管理模式。

第八条各级行要积极营销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原则上在贷款发放前由x银行代理。

信贷客户抵(质)押物已先行办理保险,但未由x银行代理的,各级行要主动营销,在贷款发放前,争取信贷客户承诺保险到期后由x银行代理。

第九条对于垄断性或具有绝对竞争优势的行业性、系统性优质信贷客户,各级行充分营销后,确实无法实现由x银行代理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免予办理代理保险业务(以下简称“免办”)。

各级行要加强免办管理,具体免办条件由各一级分行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免办权限一律收至二级分行(含)或直辖市分行、直属分行一级支行(含)
以上保险代理业务部门。

第十条代理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保险期限覆盖信贷业务期限;
(二)保险金额不小于所担保的金额或抵(质)押物的价值;
(三)x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一条各级行在代理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过程中要按照规定使用信贷管理系统,上传保险资料。

在押品管理系统中录入、更新、维护保险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行要逐户建立信贷客户保险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客户基础信息、客户资产信息、办理保险信息等(档案模板详见附件1)。

第十三条各级行要建立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投保日期、承保公司、投保险种、保单号、保险金额、保费、手续费、保单到期日、业务经办人等。

第十四条各级行要加强营销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代理财险业务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及能力,同时保证人员稳定性。

第三章部门及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客户部门是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的营销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的营销工作;
(二)指导信贷客户填写《代理保险意向书》(详见附件2、3);
(三)填写《代理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免办申请书》(以下简称《免办申请书》,详见附件4、5);
(四)制定保险方案;
(五)协助信贷客户办理投保、理赔及续保;
(六)建立代理保险业务台账;
(七)建立信贷客户保险业务档案;
(八)在信贷管理系统中上传保险资料。

在押品管理系统中录入、更新、维护保险信息。

第十六条保险代理业务部门是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实施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的制度办法;
(二)实施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名单制管理;
(三)指导并协助客户部门做好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营销工作;
(四)协助客户部门制定保险方案;
(五)审核《代理保险意向书》或《免办申请书》,并签署意见;
(六)协助客户部门办理投保、理赔事宜;
(七)定期汇总代理保险业务台账,制作统计报表;
(八)与保险公司核对业务数据,结算代理手续费;
(九)协助客户部门办理续保等事宜;
(十)组织保险业务培训。

第十七条信贷管理部门是代理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的审查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信贷资料是否包括《代理保险意向书》或《免办申请书》;
(二)根据信贷审批意见,在信贷业务批复文件或其他签批文件中明确代理保险业务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贷审会(合议会)及有权审批人(或独立审批人)分别是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的审议(合议)部门和审批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免办代理保险业务提出异议或要求落实代理保险业务事宜。

第四章代理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流程
第十九条代理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的基本流程是:调查与营销、审核与审查、审议与审批、投保、日常管理、理赔、续保。

第二十条调查与营销。

客户部门在信贷调查环节,同步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营销。

调查报告要包括信贷客户保险情况。

对抵(质)押物保险由x银行代理的,指导信贷客户填写《代理保险意向书》(法人客户版或个人客户版);对符合条件确需免办的,填写《免办申请书》(法人客户版或个人客户版)。

《代理保险意向书》或《免办申请书》应作为信贷调查资料必备要件之一,分别提交同级保险代理业务部门或有免办权限的保险代理业务部门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审核。

保险代理业务部门对《代理保险意向书》或《免办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对《代理保险意向书》重点审核:1.保险方案的适宜性;2.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受益人的规范性。

对《免办申请书》重点审核免办的合规性。

对未通过审核的,退回客户部门,重新办理。

对通过审核的,反馈客户部门。

由客户部门将《代理保险意向书》或《免办申请书》上传至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十二条审查。

信贷管理部门对信贷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审查《代理保险意向书》或《免办申请书》是否齐全。

若无《代理保险意向书》或《免办申请书》,应通知客户部门补齐资料。

若资料齐全,报贷审会(合议会)审议(合议)或提交有权审批人(或独立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三条审议与审批。

贷审会(合议会)及有权审批人(或独立审批人)审议(合议)或审批后,由信贷管理部门在批复文件或其他签批文件中明确代理保险业务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投保。

客户部门在贷款发放前与保险代理业务部门
共同协助信贷客户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十五条日常管理。

投保后,客户部门须及时登记台账,并在押品管理系统登记保险信息,建立信贷客户保险业务档案。

信贷管理部门要将押品管理系统登记保险信息作为贷后管理检查内容。

第二十六条理赔。

保险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客户部门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代理业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协助信贷客户做好理赔事宜。

第二十七条续保。

保险代理业务部门要定期提醒客户部门保险到期信息,协助客户部门落实续保事宜。

第二十八条代理个人信贷客户保险业务所涉及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业务台账等管理事项,要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各行代理个人信贷客户抵(质)押物保险业务,可采取批量处理的方式,并可根据个人信贷业务办理的实际需要,适度简化业务流程。

第五章代理信贷客户非抵(质)押物保险业务流程第二十九条代理信贷客户非抵(质)押物保险业务的基本流程是:营销、审核、投保、日常管理、理赔、续保等。

第三十条营销。

保险代理业务部门要按照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名单制管理要求,确定保险目标客户,并将信贷客户名单反馈客户部门。

客户部门根据信贷客户基本情况制定保险方案,主动开展针对性营销。

经信贷客户同意后,指导客户填写《代理保险意向书》(法人客户版或个人客户版),并提交保险代理业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审核。

保险代理业务部门重点审核保险方案的适宜性。

第三十二条投保、日常管理、理赔、续保等环节,同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保险公司与保险产品
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

代理信贷客户保险业务投保的保险公司,必须是总行准入的保险公司。

第三十四条保险产品。

根据客户性质、信贷业务品种、担保方式、资产状况向信贷客户推荐但不限于以下保险产品:
(一)法人信贷客户。

财产保险: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x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质量保险、高管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贸易信用保险等产品。

人身保险: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

(二)个人信贷客户。

财产保险:个人住房按揭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家庭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产品。

人身保险: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