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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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全文5篇)
第一篇: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1.0 目的为明确公司运营费用的申请、批准、审核、报销职责,规范报销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工厂运营费用的报销,包括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应酬费、差旅费、中介费、广告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物料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在建工程/工程装修不在本办法规范。

3.0
3.1 部门职责财务部:负责制定费用报销流程及制度,并根据留存的各部门费用开支的范围、额度,对费用申
请单、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办理现金预借、报销或付款;
3.2 业务部门:包括各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日常运营费用的申请及报销进行初审,其中涉及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等行政人事部门归口管理事项的,由行政人事部门备案和复审,其余直接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3.3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办公费用、员工费用及车辆等费用的申请备案和报销复审,以及制定相关管理
办法。

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办公用品、房屋租金、水电杂费、财产保险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培训费、工薪福利费、工作餐费、加班补贴、异地工作补贴等;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等。

4.0
4.1 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4.1.1报批原则: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按标准;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
财务线。

若遇有关审批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4.1.2费用审批分为申请审批和报销审批,由费用发生部门或分管
领导对所辖范围先进行行政业务申请
审批,再进行费用借款和报销结款审批。

4.1.3费用的最终审批人为总经理或董事长。

4.2
4.2.1 费用申请费用发生均应事先申请,按各类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预估单价和金
额,由费用发生部门和分管领导对所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审批,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审批后分发财务部。

其中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等事项具体项目还需归口行政人事部门备案,未
事先申请费用不予以报销;
4.2.2 费用申请需办理现金预借的,填写《借款单》,备注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OA流水号,由财务
部审核,按上述4.1审批后办理借款,借款原则:当月借款,当月清;前款未清,后款不借。

4.2.3
4.2.4 差旅费:员工出差需事先经部门和分管领导进行批准, 并按按上述4.1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应酬费:员工对外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部门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4.2.5 个人通讯费:部门个人通讯费报销人员名单及报销额度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
分管领导进行申请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费用报销审核依据。

4.2.6 培训费:公司的培训统一归口到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申报预算。

经分管领导进行申
请审批后行政人事部门备案,借款或报销时凭批件办理;
4.2.7 车辆费用:公司车辆的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驾驶员体检
费等车辆费用需事先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

4.3
4.3.1 费用审核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当月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另行处理(零星市内交通费期限可略长)。

无故不及时报销和清理借
款,经财务部门催办一次后仍不办理,从其报销款中扣除30%-50%或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款;
4.3.2 现金报销需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在背面注明人
员、用途、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如有费用申请,应备注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OA流水号;
4.3.3 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分级负责、层层把关。

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人事部门)主要负责费用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财务部门主要对报销票据的数据准确性、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
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费用报销的最终审批;
4.3.4
4.3.5 费用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报销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毕由审核人签名;审核内容包括:
费用报销是否经费用发生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
需归口管理部门复审的费用是否已经审核;
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审批权限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4.3.6 在审核中发现行政业务审批手续不全、审核手续履行不到位、凭证缺失、填写错误、字迹不真
实等不符点,各审核人应退回,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
4.4
4.4.1 费用报销财务部门每周二、四(上午9:00—12:00)为费用报销日。

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借支及其他

金收付业务不受以上的时间范围限制,可随时办理;
4.4.2 经业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批人审查完毕的报销凭证方可提交财务部出纳办理
现金报销结款;
4.4.3 现金报销由财务部门出纳付款,费用发生前借支现金的,由出纳根据《借款单》计算,结合备
用金管理相关要求,在扣除借支金额后付款或收回剩余现金;
4.4.4
4.5
4.5.1
4.5.2 报销凭证由财务部门按顺序编制并妥善保管。

报销凭证《费用报销单》费用项目应分类明确、填写齐全,不同项目票据不得混淆粘贴。

报销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

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复写或套打清楚的票据。

财政票据以外的收据及白条不予报销。

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
4.5.3
4.5.4 有明细项目的票据报销时,需附购物小票或清单原件;差旅费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相关的交通、住宿、通讯、餐费等发票原件,并参照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的要求,列示行程及相关费用清单;市内交通出租车费用发票,应在背面注
明起始地点。

4.5.5
4.5.6
4.5.7 应酬费报销应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费用发票和清单原件;大额支出报销需附合同复印件、相关费用发票原件;定期费用支出,如水电杂费、房租、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需附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合同由
财务部留存一份作为审核依据。

5.0 相关表单
《费用申请单》、《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借款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
第二篇: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差旅费的报销流程、明确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结合邦柯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邦柯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开支管理。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离开黄石市开展公务活动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的交通费、城市内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第三条
职责分工。

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的合规性审核和报销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发生的差旅费的真实性、效益性负责,并严格按照本规定,管理好、使用好差旅费,控制好费用成本。

第四条
差旅费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底由财务部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二年的预算数,报公司领导批准。

各部门报销时,按预算内标准予以审核报销。

第五条
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使用各项经费,如追加预算应报分管部门领导、财务部领导以及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六条
公司原则上不予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出差时间在15天(包括15天)之内的,差旅费用先垫支,回公司后按差旅费制度现金报销;但对出差时间较长,出差时间在15天以上的,由相关部门按超出期间办理差旅费借支申请手续,借支金额包括来回路费及每天的生活费,借支标准计划期内按70元/天/人借支(办事处35元/天/人),超出计
划时间按50元/天/人借支,未完成任务按60元/天/人借支。

第七条职工预借出差款时,应填写《出差计划单》以及《借支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往返时间及往返交通工具等,由部门领导以及财务部审核后,呈报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根据借支金额大小分级审核批准。

审批通过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领取现金或支票。

第八条所有借支差旅费的出差人员必须在当月底前完成报销手续,针对当月未完成报销手续的,其借支的差旅费可先从其当月工资中扣回,出差人员回公司后按以下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前账不销,不能再预借差旅费。

第九条出差人员超过三天未及时报销则该次出差费用由当事人全部自理不予报销,若二天之内接到新任务再次出差的人员来不及报销前次出差的费用,由财务人员在外出人员出差计划表上注明未报销的原因,下次回公司一起报销。

除上述原因,差费无故拖延按前款规定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理,若有借支的差旅费则从工资中扣除。

如有未交还的工具和未使用完的材料应及时归还公司,未归者一律照价赔偿(价格由库房管理员核定),如有未交还资料者将给予50-200元以内罚款(由资料管理员核定),出差人员如需在外施工费用、购买材料、工具及书籍、资料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回单位后材料、工具应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书籍、资料应到资料室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出差返回若在16.00点之前到达黄石,应当天到公司报到及接转售后工作,若发现未报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报销单据粘贴要求:出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单据应分类粘贴(包括飞机、住宿费、火车、汽车、轮船票),且每类票据按出发先后顺序粘贴,正常的费用发票应贴在一张粘贴单上(包括运费、材料费、复印传真费等,如是收据则视同白纸条不予报销),其他特殊非正常报销单据(如招待客户的招待费、施工费、的士费等)另贴在一张粘贴单上,在单据背面注明费用发生事由,售后部、现场证明人签字,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由本人交财务总监审批,报销单
据应整齐的从右至左粘贴,如未按上述要求,财务有权不接收该报销单,直至达到要求。

第十二条报销单填写要求:报销单上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销时间、出差详细行程、出差事由、所有的出差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粘贴单上也要签)以及借款金额,报销金额由财务人员填写,报销单据填写应字迹工整、干净整洁,如不合要求,财务有权不接受该报销单,直至达到要求。

第十三条报销原则: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及有发票的正常费用全额报销(保险费自理);在火车上夜乘未购卧铺票的,站票按票价的60%补助,空调硬座按30%补助,当日住宿费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差旅费报销应与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出差前应准确计算出工作任务与实际需要工作日,如实客观填写出差计划天数,如发现任意增加或缩减天数的填报出差计划时间者,处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五条报销的票据均应为正式发票,白条和内部收据不能报销。

第十六条差旅费报销标准:(一)正常计划期内报销补助标准:80元/天/人,其中住宿及通讯费50元/天/人,其他餐费,车费补助30元/天/人。

(二)(三)提前完成任务返回公司补助标准:按30元/天给予嘉奖。

超期完成任务补助标准:分段计算补助,计划时间内按80元/天补助,超期时间内按50元/天补助。

(四)未完成任务补助标准:未完成任务按60元/天补助,且在此期间每天的工资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

(五)无故拖延时间返回或借口未购买到当天启程、返程车票,当天无差费补助,并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以上度量标准由售后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各公司经理在出差安排计划单上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判,财务依照结果进行核算。

第十八条以上度量标准由售后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各公司经理在出差安排计划单上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判,财务依照结果进行核算。

第十九条从2009年9月1日,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如武汉、北京、广州北)等地,按40元/天报销,含交通补助及通讯费。

第二十条因本人原因发生退票业务的,其退票费一律自理。

第二
十一条财务审核,用黑色签字笔填好金额等,财务总监签报。

第二十二条
费用报销申请、审批流程。

(一)报销人填制《出差总结单》、《差旅费报销单》,附相关单据;
(二)《出差总结单》应包含出差人(经手人)、出差内容、出发时间、结束时间、食宿、交通工具、证明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综合部审核考勤、售后部门签署意见、资料室签署意见。

(三)报销人将各相关职能部门已签署完毕的《出差总结单》连同填写完毕的《差旅费报销单》后由经手人→证明人→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分管副总意见→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相应的《差旅费报销单》
(四)财务部核实签批无误,按实际批复的金额支付,同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领导分级审批标准。

各级领导在财务部审核单据后,依据如下标准签批:
(一)对于单笔2000元以下(含2000元)且未超过部门预算的费用,由部门项目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即可;
(二)对于单笔超过2000元且未超过部门预算的报销,上述责任人审核后再由报销人转交总经理审批;
(三)对于超出预算或预算外差旅费申请,不管金额多少,须经部门项目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后,再报财务总监以及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费用会计平时针对各部门应设置费用报销台账,对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做动态监管,当部门费用接近预算标准时应及时提醒相应部门的领导,对没有公司领导特批的超预算报销、或不在预算列支类型范围之内的差旅费有权坚决拒绝支付。

第二十五条
每星期售后部门召集出差人员、财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开会审
核出差人员任务完成情况,对产品存在的隐患及缺陷上报各公司技术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将审核结果及整改方案上报总经理批阅,总经理批复后报市场部下达生产整改任务。

第二十六条
所有出差人员可在每周三、五下午17:00之后到财务室会计处核对个人往来,每周二、四,六到财务室出纳处领取报销差费。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财务部,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费用报销支付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支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支付行为,提高财务数据真实性,确保业务及管理费用据实列支,根据国家财税法规和行业监管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报销支付的原始凭证。

(一)用于费用报销支付的原始凭证(指发票或收据),必须真实、合法,确属本公司的经济业务事项,且来源途径正当。

(二)发票或收据须印有各地税务机关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纸张应有防伪底纹和水印,使用防伪油墨。

判别发票真伪时,应通过当地税务网站进行查询。

(三)发票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填制单位、填制人、填制日期、接受单位(抬头)、经济业务事项、金额和结算方式等。

(四)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大小写金额相符,且不得涂改,同时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五)购物发票应填写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一次采购物品种类较多的,发票可只填写大类物品的名称和总金额,但必须同时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并加盖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六)发票应在填制当年办理报销支付手续,年末填制的发票,应在次年一季度内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发票接受单位(抬头)、填制
日期未填,或非一次性填开,以及发票填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报销支付的原始凭证使用。

二、费用报销的付款凭证。

(一)办理费用报销支付手续时,必须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费用报销付款单”。

报销付款单中填写的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填制日期、附件张数、所属部门、付款方式、业务事项、大小写金额、报销或经办人等。

采用转账支票付款的,还应填写收款单位的全称;采用银行转账付款的,除填写收款单位的全称外,还应填写收款单位的银行账号和开户银行。

(二)填写“费用报销付款单”时,还应填写费用归属、列支科目和费用属性。

“费用归属”由报销经办人填写,“列支科目”、“费用属性”由财务人员填写。

(三)购物发票办理费用报销支付时,必须附有物品验收单据:需要入库的,应填写“验收入库单”,由物品保管人按采购计划或合同进行验收、入库,并在验收单上签章;不需入库的,应填写“验收领用单”,由物品使用人进行验收、领用,并在领用单上签章。

(四)报销支付租赁费、物管费和广告费等,应将合同、协议的复印件,作为“费用报销付款单”的附件。

(五)报销支付业务宣传费、会议及培训费和防灾防损费等,应将经本机构总经理室批准的“费用申请报告”,作为“费用报销付款单”的附件。

三、审批流程和权限。

(一)报销支付业务及管理费用,应由报销或经办人如实填写“费用报销付款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连同发票等相关附件,交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本机构总经理签字批准。

报销支付专项费用的,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增加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二)报销支付费用金额超过2万元的,除按上述流程审批外,必须上报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批;报销支付费用金额超过5万元的,除分公司审批外,还必须上报总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四、报销付款的结算方式。

(一)员工发生费用报销事项,特指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和交通补贴费,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并逐步推行通过网银支付至报销人的银行账户。

(二)向单位采购物品、支付劳务和服务费用,应使用银行转账或转账支票方式进行结算。

若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的,转账支票抬头必须填写收款人的全称,同时支票金额和用途应填写完整,并加盖“不得背书转让”印记。

不得签发金额、抬头和用途不全的转账支票。

(三)向单位采购物品、支付劳务和服务费用金额较小的,报销时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给经办人;金额超过5000元的,必须采取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通过网银向个人银行账户支付款项,以及签发现金支票的,视作为现金支付方式。

(四)各类员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绩效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应由各机构人事部门按公司规定的标准统一造册,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通过网银支付至员工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采用报销劳务等费用的方式取得。

五、报销支付的其他规定。

(一)各支公司、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最高可按本部门实收保费1.5%的比例报销部门销售费用,并在“业务费用”辅助核算项中列支,用于本部门办公、宣传和招待等。

部门销售费用由各业务部门指定内勤经办,并凭真实、合法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贴补手续费及佣金,以及员工的工资性收入,禁止采用虚报多报的方式,截留资金作为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二)业务员(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最高可按本人实收保费1%的比例报销个人展业费用,并在“业务费用”辅助核算项中列支,用于本人通讯、交通费等。

业务员报销个人展业费用时,必须凭真实、合法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贴补手续费及佣金,以及个人的工资性收入。

部门销售费用和个人展业费用实际支出高于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报销支付;实际支出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报销支付。

(三)营销员(指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个人代理人)不得报销任何费用,只能按照公司规定的佣金标准,在代扣代缴相关税收后,取得合法的佣金收入。

(四)各分支机构的营运费用,应控制在总公司核定的标准范围内,用于本机构日常管理、理赔的正常开支,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贴补手续费及佣金,以及员工的工资性收入。

必须凭真实、合法的发票办理费用报销支付手续,并做到手续完毕、据实列支。

不但要求发票真实合法、填制符合要求,且记载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合理、符合逻辑。

(五)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经理,应严格审核有关费用报销支付凭证,对于发票或收据出现联号、跳号或频次异常,记载的事项、数量或金额不合常理等,应通过职业判断对该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进行甄别。

对于发票记载的经济业务事项非本机构发生,或与实际发生情况不符,以及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填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费用报销支付凭证使用。

六、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

七、本办法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八、本办法从二OO九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财税、监管机关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费用报销支付管理细则,向总公司报备后颁布执行。

本办法若与当地财税、监管机关要求不一致的,应从严执行。

附件:《费用报销付款单》(样张)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2009-08-19
第四篇:费用借支、报销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费用借支、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备用金借款、物资采购支付等款项借支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事前防范风险以及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同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备用金借支管理
第一条借支备用金的业务事项范围如下:
(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二)经营业务费用;
(三)零星物品的购置。

第二条备用金的借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支付起点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和与其他单位正常往来的经济业务,应采用转账结算方式,不得在备用金中支付;
(二)公款一律不准私借,非本公司发放工资的职工不得借备用金;
(三)借支备用金应严格执行“前清后借”的原则,原则上前不清,后不借。

对逾期未还又无正当理由的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四)借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备款。

第三条备用金借支的审批权限:
(一)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办理。

(二)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办理。

(三)财务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在领导委托在家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办理或者由经办人电话联系不在家领导,得到同意后由财务部办理,领导回公司后由经办人送领导补签字。

第四条借款人在办理借款时应填写“借支单”(见附表一),借支单上必须填列借支时间、事由及金额,并经审批人批准。

第五条会计人员受理借款业务时,按以上条款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出纳员应依据记账凭证支付借款,严禁仅凭借条账外支付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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