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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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算定律和简便运算”的单元整理课课》课堂教学实录
师:我知道同学们非常喜欢数学,喜欢数学的人对数的感觉往往是不错的。

(板书:运算定律,简便计算)现在我要试试同学们对数的感觉。

看着100这个数,你可以想到那些算式的结果是100呢?(纷纷举手——)
生:50+50
师:还有吗?
生:23+77
生:16+84
……
师:观察一下这些算式中的数,有什么特点?比如个位上的数字。

生:我发现个位商的数字相加都是10
师:十位上的数字呢
生:相加之和都是9
师:其他运算呢,
生:25×4
生:10×10
生:50×2
师:看来同学们对数的感觉真的不错。

对同学们来说这是个牛刀小试的问题想来一个难度大一点的吗——
生:(齐声)想。

师:好!看一看,想一想。

80+20÷5 和100÷25×4
生:80+20÷5=20; 80+20÷5=84(出现了不同意见)
师:到底应该是20还是应该是84呢?
生:老师80+20÷5这个算式里,既有除法,又有加法,按照运算顺序,应该先算除法,再算加法,所以结果是84
师:大家听明白了吗?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吗?
生:知道了,我只顾了80和20能凑成100,没考虑运算顺序。

师:说得真好。

100÷25×4的结果呢?
生:如果只顾凑整,就是1,按照运算顺序就是16
师:说的真棒!我们在计算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审题。

凑整的时候要符合运算定律。

请看下面几道题。

90秒分钟以内完成。

(同学们迅速地答题,老师巡视)
师:做完了吗?
生:(齐声)做完了。

师:老师发现都能很迅速的完成题目,你们能告诉我为什么能那么快吗?
生:运用了简便计算所以使计算方便了。

师:依据什么使这些计算简便了呢?
生:依据运算定律。

师:很好,做这些试题的时候你们都用了哪些运算定律呢?闭上眼睛你们好好的回忆一下。

(同学们纷纷闭上眼睛在回忆,有些用手蒙上了眼睛,有些趴在桌子上回忆。


师:我们刚才做题的时候运用到了那么多的运算定律和性质,(板书:运算定律,性质)每一道试题到底运用到了哪一个定律或者性质呢?我们现在来对号入座。

177+36+64
生:加法的结合律。

师:237-159-41呢?
生:减法的运算性质。

师:125×(7×8)呢?
生:乘法结合律。

师:25ⅹ44呢?
生:乘法分配律。

师:800÷25÷4呢?
生:连除的运算性质。

师:真棒!这么多的定律你们知道什么意思吗——
生:(齐声)知道。

师:加法交换律是什么意思?
生:两个加数调换位置和不变。

师:如果我们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怎么表诉啊?
生:用字母表示。

师:对!用字母公式。

现在我们一起来把这些定律用字母来表示出来。

你们说我来写。

加法交换律是?
生:(齐声)a+b=b+a。

师:加法结合律是——
生:(a+b)+c=a+(b+c)。

师:乘法交换律是——
生:aⅹb=bⅹa。

师:乘法结合律——
生:(aⅹb)ⅹc=aⅹ(bⅹc)。

师:乘法分配律是——
生:(a+b)ⅹc=aⅹc+bⅹc。

师:连减的运算性质,请男同学回答。

生:(男生)a-b-c=a-(b+c)。

师:连除的运算性质,女同学回答。

生:(女生)a÷b÷c=a÷(bⅹc)。

师:把这些定律的名称,字母表达式和我们做的试题组合在在一起是什么——
生:(齐声)表格。

(板书:老师画了一个运算定律的表格)师:画表格整理的方法是我们整理一个单元知识,一块知识的常用方法。

你们也对这一块知识整理了,你们看看跟黑板上的有没有要补充的或者黑板的内容要补充的。

生:黑板还要增加注意事项。

师:真好,你们比老师整理的还要多。

你们这些注意的东西举了例子吗?
生:(齐声)举了。

师:同学们真会学习,我们用这样的方式对这一个单元的知识做了整理。

我们对于一个单元的复习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思考这些知识之间到底有怎样的联系。

用分类的方法能找到它们之间的联系。

我们一起来找找看。

我们先把五条运算定律来分分类。

你准备怎么分?理由是什么?同桌之间先做个小小的讨论。

(同学们同桌之间在认真的讨论,老师在巡视)
师:想必你们有结果了,谁先来。

(纷纷举手)
生:我分的是定律一类。

性质一类。

师:老师刚才说了我们先来看定律,谁来——
生:我准备把加法分为一类,乘法分为一类。

师:很好,理由呢?
生:加法和加法是一样的,乘法和乘法是一样的。

师:根据运算的名称分成了两类,还有吗——
生:交换律一类,结合律一类,分配律一类分成三类。

师:这样分的理由是什么?(该生回答不了)是根据定律的名称来分的。

这样分有道理吗?
生:(齐声)有。

师:老师还有一种分法请你们听听看老师的分法依据是什么?我把加法交换律,加法结合律,乘法交换律,乘法结合律分为一类,把乘法分配律单独分为一类。

这样一共分了两类,你觉得这样分的依据是什么?
生:前面的四条定律要么是加法,要么是乘法,而乘法分配律包含了两种运算。

师:真好,那你的意思是老师按照定律里面含有运算种类来分的是吗——
生:(齐声)是。

师:我们再来看乘法分配律,它是乘法对加法的分配,也可以是乘法对减法的分配。

乘法分配律跟其它四条定律是与众不同的,所以老师把它单独分成了一类。

这样分有道理吗?
生:(齐声)有。

师:我们对运算定律做了整理,分类。

这样我们对这些运算定律有了更深的了解。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刚才做的六道题目。

请你们自己用红笔给自己修改一下。

大屏幕:
1、177+36+64=177+(36+64)=177+100=277
2、337-159-41=337-(159+41)=337-200=37
3、125×(7×8)= 7 ×(125 ×8 )= 7 × 1000=7000
4、800÷25÷4=800÷(25 × 4)=800 ÷100=8
(同学们迅速地在核对自己的答案,老师在巡视,并且个别指导。

)师:老师很高兴看到有些同学发现错误,马上在旁边修改,对自己错误的修改是一种教训。

老师收集了大家平时练习时的几道题目,请同学判断下面的简便运算是否合理,说出理由,不合理的改正过来。

(屏幕:723-68+32= 723-(68+32))请你们分析一下这位同学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生:他看68和32能凑成100所以他就这样做了。

师:但是这道题里既有减法,又有加法,按照运算顺序,应该先算什么再算什么,要想先算68和32的和应该是什么样的?
生:723-68-32= 723-(68+32)
师:这是依据……
生:减法的运算性质
师:还可以怎样改呢?
生:723+68+32= 723+(68+32)
师:真厉害!在做这些题目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提醒大家的——(纷纷举手)
生:找到好朋友不要乱加。

师:你呢?
生:必须是连续减去两个数,才能减去这两个数的和。

师:对!请同学看下一道题(屏幕:99ⅹ78=100ⅹ78-1()请你们分析一下这位同学这样做合理吗?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生:他把99凑整看作了100,可是多算了1,他就想减去这个多算的1,所以他就这样做了。

师:多算了当然应该减去?但是减去1对吗?
生:不对,99ⅹ78,表示99个78,100ⅹ78,表示100个78,,所以是多算了一个78,而不是1,
师:所以应该减去……,而不是……
生:78,1
师:再来看这一道题,9000÷ 125=9000 ÷ 1000 ÷8算的合理吗
生:在四年级上学期,我们学过商的变化规律,被除数不变,除数扩大,商就缩小。

在这道题里,除数由125变成1000是扩大了8倍,商就缩小8倍,要想商不变就应该乘以8。

师:所以9000÷ 125=9000 ÷ 1000 ×8;看最后一道题
(11+17)×25=11×25+17×25。

这样做依据的是什么?这样做简便吗?
生:依据的是乘法的分配律。

我认为不简便。

师:我们前边做的题目不是一用上运算定律就简便吗?这道题为什么就不简便了呢?
生:运用简便运算的目的是能凑整,可是这道题,用乘法分配律以后,没能凑整,所以不简便。

师:大家听懂了吗?请大家按照运算顺序算一算。

可以怎样计算。

生:28×25=700(列竖式)
师:不列竖式可以怎样想呢?
生:28×25=28×100÷4
师:根据什么?
生:积的变化规律。

师:具体说一说
生:略
生:28×25=4×7×25=4×25×7
师:这是根据……
生:乘法结合律
生:28×25=(28÷4)×(25×4)=
师:这又是根据什么?怎么想的?
生:略
师:经过前面地学习,我们知道
仔细观察下面的12个数,按要求选用下面的数,出两道能简便运算的题,考考你的同桌。

40、 8 、25 、 273 、 73、 125、
27 、102 、3200 、4、 99、88
(生同桌交流)
师:我看同学们,交流的很热烈。

下面听老师加上一个小小的条件——选取3个数,用加法的结合律,编一道题
生:273+25+73
生:88+ 73+27
……
师:真不错。

选取3个数,用乘法的结合律,编一道题呢
生(回答略)
师:选取3个数(不许重复),用乘法的分配律
生:(40+8)×25
师:选取2个数,用乘法的分配律
生:102×25
生:88×25
生:88×125
生:99×27
生:27+99×27
生:99×102
师:选取4个数(可以重复),用乘法的分配律
生:27×8+73×8
生:125×73-25×73
师:这节课马上就要结束了。

想一想你的收获。

大家要记住,小脑瓜越用越聪明。

课下回忆刚才老师出的题目,选取你最感兴趣的,再编几道题在家庭作业本上练一练。

明天早晨同桌之间可以互相分享一下。

好下课!
同学们,我们近期一直在学习加法、乘法的运算定律,在练习的过程中,乘法分配率与乘法结合律在一起运用时,同学们就出现了混淆,概念还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一起探讨一下。

我们知道:乘法结合律是(a b)×c=a×(b×c),可见应用乘法结合律要在连乘的情况下,并且相乘的数据可以变成如1、 10、100、1000等,这样就可以使
计算简便了。

所以,运用乘法结合律简便计算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连乘,二是相乘时可变成容易口算的数据。

例1:125x25x8 例2:5x183x5x4
分析:连乘,125乘8可变成1000,可以简便。

分析:连乘,5x5x4=100,可以简便。

125x25x8 5x183x5x4
=(125x8)x25 =(5x5x4)x1.83
=1000x25 =100x183
=25000 =18300
例3:125x25x32 例4:125x88
分析:连乘,但直接不能简便,可以把32看成4x8 分析:不是连乘,可
把88写成8x11,便
可简便了。

125x25x32 125x88
=125x25x4x8 =125x8x11
=(125x8)x(25x4) =(125x8)x11
=1000x100 =1000x11
=100000 =11000
而乘法分配律是(a+b)c=a×c+b×c,可见运用乘法分配律简便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乘加乘(乘减乘)的情况下,并且有相同因数,二是相乘时的结果容易口算(或者,相加的结果容易口算,如72+28=100)。

例1:(125+25)×8 例2:35×65+35×35
分析:是加乘,有相同因数8,分析:是乘加乘,有相同因数35,并且
35+65=100,
=125×8+25×8 =(65+35)×35
=1000+100 =100×35
=1100 =3500
同学们,通过上面的举例说明,你能记住了吗?能把你对这部分知识学习写出来与同学们一起交流吗?
刚刚学完乘法的几个运算定律,看着学生们交上来的作业我忍不住感慨: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有那么难搞清楚吗?上课时,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能很好地理解运算定律,并且还能根据运算定律举一反三,看上去好像已经融会贯通了,可是等到做作业时却错误百出,如果隔开一天,等到明天的作业,那就更不用说了,个别同学甚至把那些运算定律全忘了,我总结了一下,学生常犯的错误有以下几点:
一.混淆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

由于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在表现形式上十分相近,导致一些学生造成知觉上的错误,误把乘法结合律当乘法分配律运用,这说明学生对这两条运算定律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乘法分配律是两个数的和同一个数相乘,可以把这两个数分别同一个数相乘,再相加;而乘法结合律是几个数连乘,改变运算顺序而已。

如:如: 88×25
=(11×8)×25
=(11×25)×(8×25)
=275×200
=55000
88×25
=(11×8)×25
=(11×25)+(8×25)
=275+200
=475
面对学生这样的错误,我们老师不能简单地从形式入手,告诉学生括号里是乘号时不能运用乘法分配律,只能当括号里是加法或减法时才能用乘法分配律,而应从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的意义入手,可以通过结合具体的情境让学生加以理解,也可以让学生对这两条运算定律进行比较,深入地理解乘法结合律及乘法分配律的意义,自主建构起知识体系。

同时,教师可让学生用两种不同的思路加以练习,以区别两种运算定律的不同之处及其运用后所产生不同的简便程度,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这两种运算定律的理解,即:
88×25 88×25
=(11×8)×25 =(80+8)×25
=11×(8×25)=80×25+8×25
=11×200 =2000+200
=2200 =2200
二、乘法分配律的意义不是很理解
学生对于乘法分配律意义的理解不是很清楚。

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错误:
(125+9)×8
=125×8+9
=1000+9
=1009
这里学生经常会忘记9去和8乘。

因此需要让学生理解,这里是把(125+9)个8分成125个8家9个8。

这里的9是9个8的意思。

因此,需要让学生理解算式的意义来达到熟练运用。

三.运用了运算定律,计算过程却不一定简便。

简便计算无论从其外在形式,还是内在规律,都会给学生带来一种美的享受,同时也会使学生自发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意识——追求计算的简便性,认为只要是四则运算就一定要运用运算定律,其实有些四则运算用了运算定律,计算过程不一定简便。

如:
38×(37+63)
=38×37+38×63
=1406+2394
=3800
这个题目中,学生只要细心观察一下就能发现按照运算顺序计算其实更简便。

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我们一定要让学生计算前先观察,以加深学生对简便计算的认识与体验。

那么,怎样让学生灵活掌握简便运算的方法呢?下面我想谈谈自己在教学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教学生掌握运算规律,找准关系。

小学数学中的简便运算方法很多,这些方法都与“和、差、积、商”的运算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

如:“凑整法”就是把复杂的数转化为整十、整百、整千……的数,通过变式或拆数等来达到简便运算的目的,从而提高运算速度。

在学加法结合律时有道这样的算式“375+103”,该题中可将第二个加数103看成100+3,利用加法结合律先算出375+100=475,再算475十3=478,这样学生非常容易就得出了运算结果;又如计算“125×32×25”这算式时,用笔算比较麻烦,还容易出现计算错误,我们不防利用乘法结合律,看到125就应想到它与好朋友8相乘得1000,看到25马上就想到它与好朋友4相乘得100,因此,将32看成是8与4的积,这样这道算式就改成125×8×4×25,学生一看很快就得出125×8×4×25等于1000×100,结果就是100000。

还有一些算式可以利用减法的性质、除法的性质,使其运算更加简便。

其次,掌握特殊数据的变化规律。

要达到运算简便的目的,不仅要让学生灵活运用加法、乘法的交换律与结合律、乘法分配律、减法的性质、除法的性质、商不变的性质,还要掌握特殊数据的变化规律,才能提高学生的运算速度,更好地开发学生的智力。

比如:“98×95+190”如果用笔算是比较麻烦的,不防将它变通为“98×95+95×2”再利用乘法分配律的逆运算形式,变为95×(98+2)得到95×100,结果为9500。

再次就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简便计算习惯,培养应用意识。

数学教育目标不仅强调知识的掌握、技能的形成,而且更关注学生数学意识、数学思想的培养。

意识是一种积累,不是一天或几天可以教会的,在实际的教学中,要让技能上升为意识,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如果每一个运算定律,都是学生通过自主探索研究得出来的,学生头脑中就会留下较深的印象,也不需要老师过多地强调什么样的题目要简便计算了。

在练习前让学生学会先观察,想一想可不可以用简便方法,长此以往,学生形成了一种习惯,题目中也许不必再出现“要用简便方法计算”的要求了。

同时我还教学生一些辨别的方法,把多个算式放在一起做对比练习,找到算式的特征,从特征出发解决问题。

如:有相同的数的,有的是连乘的算式等等!
乘法分配律和乘法结合律,是四年级数学学习内容中的一个难点,把分配律和结合律的难点罗列出来,以便家长在家中指导。

分配律的模型:(a+b)×c=a×c+b×c
一、分配律的典型题例
①由(a+b)×c推出a×c+b×c的典型题例有三种:
●(125+40)×8
因为题中125×8和40×8在计算时都非常简便,用口算的方式即可得出结果,因此这道题在计算时可直接套用模型进行计算。

即(125+40)×8
=125×8+40×8
=1000+320
=1320
●103×12
此题中有一个接近整百的数(这种类型的题目还有接近整十或整千的),可以把103拆分成整百数加一个较小数,即:100+3,则题目变成:(100+3)×12,可套用模型变成:
=(100+3)×12
=100×12+3×12
=1200+36
=1236
●(18+4)×25
这道题虽然已经是分配律(a+b)×c的模型,但是实际计算过程中18×25并不简单,因此不能直接拆分成18×25+4×25的样子,而是先把18+4算出来等于22,然后对22进行重组,拆分成上题的整十数加较小数的样子:20+2,因此题目的解法是:(18+4)×25
=22×25
=(20+2)×25
=20×25+2×25
=500+50
=550
②由a×c+b×c推出(a+b)×c的典型题例有两种:
●24×31+76×31
这题因为24+76正好等于100,因此可直接套用公式变为:24×31+76×31
=(24+76)×31
=3100
●49+49×99
此题用乘法的意**释就是1个49加上99个49,49就是1×49,把它变为模型则为1×49+49×99,解题方法为:
49+49×99
=1×49+49×99
=(1+99)×49
=100×49
=4900
乘法分配律的简便运算基本分为这五种,您可根据典型例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指导孩子。

二、分配律与结合律的辨析
错例:
●(125×19)×8
=125×8+19×8
此题应该可以用交换律和结合律把125与8相乘,再把它们的积与19相乘,正确解法为:
(125×19)×8
=(125×8)×19
=1000×19
=19000
但有的孩子学了乘法分配律,与乘法结合律混淆在一起,把括号内的125与19分别与括号外的8相乘,则变成了这样:
(125×19)×8
=125×8+19×8
=1000+152
=1152
●125×88=125×80×8
这个也是把结合律和分配律混淆的结果,88应该拆成80+8,但它却变成了80×8,并且这道题其实也可以拆成结合律:
125×88
=125×8×11
=1000×11
=11000
如何正确运用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
刚刚学完乘法的几个运算定律,看着学生们交上来的作业我忍不住感慨: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有那么难搞清楚吗?上课时,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能很好地理解运算定律,并且还能根据运算定律举一反三,看上去好像已经融会贯通了,可是等到做作业时却错误百出,如果隔开一天,等到明天的作业,那就更不用说了,个别同学甚至把那些运算定律全忘了,我总结了一下,学生常犯的错误有以下几点:一.混淆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

由于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在表现形式上十分相近,导致一些学生造成知觉上的错误,误把乘法结合律当乘法分配律运用,这说明学生对这两条运算定律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乘法分配律是两个数的和同一个数相乘,可以把这两个数分别同一个数相乘,再相加;而乘法结合律是几个数连乘,改变运算顺序而已。

如:
如: 88×25
=(11×8)×25
=(11×25)×(8×25)
=275×200
=55000
88×25
=(11×8)×25
=(11×25)+(8×25)
=275+200
=475
面对学生这样的错误,我们老师不能简单地从形式入手,告诉学生括号里是乘号时不能运用乘法分配律,只能当括号里是加法或减法时才能用乘法分配律,而应从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的意义入手,可以通过结合具体的情境让学生加以理解,也可以让学生对这两条运算定律进行比较,深入地理解乘法结合律及乘法分配律的意义,自主建构起知识体系。

同时,教师可让学生用两种不同的思路加以练习,以区别两种运算定律的不同之处及其运用后所产生不同的简便程度,这样
可以加深学生对这两种运算定律的理解,即:
88×25 88×25
=(11×8)×25 =(80+8)×25
=11×(8×25)=80×25+8×25
=11×200 =2000+200
=2200 =2200
二、乘法分配律的意义不是很理解
学生对于乘法分配律意义的理解不是很清楚。

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错误:
(125+9)×8
=125×8+9
=1000+9
=1009
这里学生经常会忘记9去和8乘。

因此需要让学生理解,这里是把(125+9)个8分成125个8加9个8。

这里的9是9个8的意思。

因此,需要让学生理解算式的意义来达到熟练运用。

三.运用了运算定律,计算过程却不一定简便。

简便计算无论从其外在形式,还是内在规律,都会给学生带来一种美的享受,同时也会使学生自发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意识——追求计算的简便性,认为只要是四则运算就一定要运用运算定律,其实有些四则运算用了运算定律,计算过程不一定简便。

如:
38×(37+63)
=38×37+38×63
=1406+2394
=3800
这个题目中,学生只要细心观察一下就能发现按照运算顺序计算其实更简便。

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我们一定要让学生计算前先观察,以加深学生对简便计算的认识与体验。

那么,怎样让学生灵活掌握简便运算的方法呢?下面我想谈谈自己在教学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教学生掌握运算规律,找准关系。

小学数学中的简便运算方法很多,这些方法都与“和、差、积、商”的运算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

如:“凑整法”就是把复杂的数转化为整十、整百、整千……的数,通过变式或拆数等来达到简便运算的目的,从而提高运算速度。

在学加法结合律时有道这样的算式“375+103”,该题中可将第二个加数103看成100+3,利用加法结合律先算出375+100=475,再算475十3=478,这样学生非常容易就得出了运算结果;又如计算“125×32×25”这算式时,用笔算比较麻烦,还容易出现计算错误,我们不防利用乘法结合律,看到125就应想到它与好朋友8相乘得1000,看到25马上就想到它与好朋友4相乘得100,因此,将32看成是8与4的积,这样这道算式就改成125×8×4×25,学生一看很快就得出125×8×4×25等于1000×100,结果就是100000。

还有一些算式可以利用减法的性质、除法的性质,使其运算更加简便。

其次,掌握特殊数据的变化规律。

要达到运算简便的目的,不仅要
让学生灵活运用加法、乘法的交换律与结合律、乘法分配律、减法的性质、除法的性质、商不变的性质,还要掌握特殊数据的变化规律,才能提高学生的运算速度,更好地开发学生的智力。

比如:“98×95+190”如果用笔算是比较麻烦的,不防将它变通为“98×95+95×2”再利用乘法分配律的逆运算形式,变为95×(98+2)得到95×100,结果为9500。

再次就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简便计算习惯,培养应用意识。

数学教育目标不仅强调知识的掌握、技能的形成,而且更关注学生数学意识、数学思想的培养。

意识是一种积累,不是一天或几天可以教会的,在实际的教学中,要让技能上升为意识,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如果每一个运算定律,都是学生通过自主探索研究得出来的,学生头脑中就会留下较深的印象,也不需要老师过多地强调什么样的题目要简便计算了。

在练习前让学生学会先观察,想一想可不可以用简便方法,长此以往,学生形成了一种习惯,题目中也许不必再出现“要用简便方法计算”的要求了。

同时我还教学生一些辨别的方法,把多个算式放在一起做对比练习,找到算式的特征,从特征出发解决问题。

如:有相同的数的,有的是连乘的算式等等!
在学习用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简便计算后,综合运用中,孩子对这两种简便方法容易混淆。

如:(25×17)×4 (25 +17)×4
=(25×4)×17 =25×4+25×17
=100×17 =100+425
=1700 =525
这道题应运用乘法结合律。

这道应运用乘法分配律。

针对此种情况我采取了如下措施:
1、理解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

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不变。

字母表示为:(a×b)×c=a×(b×c)
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等于这两个数分别和这个数相乘,再把两个积相加
字母表示为:(a+b) ×c=a×c+b×c
2、理解其各自的意义。

(25 +17)×4
表示42个4,可以转换成25个4加17个4。

(25×17)×4
表示25个17,再乘四。

3、看符号,
只用一种符号用乘法结合律,交换乘数让能凑成整十数或整百数的结合起来就可以了。

有两种符号的就用乘法分配律。

也可以说上面有加号简算时才能有加号。

附录笑话记忆:
我们以前培训的时候有个笑话把乘法分配律的字母表示讲成:
我爱爸爸,我爱妈妈= 我爱爸爸和妈妈
25*4 + 25*11= 25*(4+11)
刚才我还在想,乘法结合律就象是兄弟几个(或同学几个),愿意和谁好就和谁好,但是乘法分配律就象是妈妈对孩子的爱,每一个都需要公平对待,公平分派,当然,也象老师对学生的爱,是公平\无私的
(80+20)×4,谁是它的好朋友?
80和20打着伞,一块去和4交朋友,4可最热情了,它和80握握手,又和20握握手,多公平啊。

80和20高兴地把伞都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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