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原因引发大学生杀人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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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原因引发大学生杀人案件分析
【内容提要】: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大学校园安静祥和,大学生们心志高洁。

然而,在当今社会,大学生杀人的一幕幕血腥残暴的画面让人们幡然醒悟:大学城早已不再宁静如往昔,大学生同样会被一些消极情感所左右,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情感是个人行为的源头,人的主体性让我们要对其情感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找出预防犯罪的方法。

如何能够找出大学生不良情感的产生原因,并给予及时疏导,把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本文即从犯罪学的角度,从情感原因出发,谈一下对自己对大学生杀人行为的认识。

【关键词】:情感大学生杀人行为犯罪学
大学生一直被人们誉为天之骄子。

无可否认,他们是精英一族,是时代的期望。

可是近年来全国一些高校却频频发生大学生杀人事件,让人触目惊心,大学校园已非伊甸园般净土。

为什么受过多年教育的大学生最终会走向犯罪的道路?这需要我们从新的角度去审视大学生犯罪。

大学生正处于情感的多变期,情感之于他们行为的作用不可小觑。

情感是人类所特有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它像一只无形的手,不时地左右着你对很多事情的处理。

如果我们被情感所控制,那么做出的事常常是有失理智、有失公允的。

许多人因为成为情感的奴隶,而做出了让人胆战心惊的事。

看看当今社会的大学生杀人现象,我们不得不重视情感在人行为中的作用。

一、一系列事实:情感因素是大学生杀人行为的重要诱因
2006年 8月8日,河南大学李征杀死7人,均为一刀毙命。

此前,李征同邻居因一袋麦子产生纠纷,将他人房屋砸破,当时邻居威胁要让学校领导将其开除的话引起了他情绪失常,酿成了这场惨剧。

2002年 3月21日,在长沙市某高校发生了一起杀人碎尸案,犯罪嫌疑人因为感情受挫,残忍地将同班女生杀害并肢解。

2008年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因为得知其女友与老师曾经的感情问题,在情感上不能接受,而对老师连砍两刀进行报复。

2004年2月13日至15日,云南某高校大学生马加爵由于长期孤独压抑,在一件小事的引发下,竟然向同宿舍人举起了屠刀。

我们不禁困惑,这些孩子都怎么了?他们不知道尊重生命吗?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如此容易就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们审视以上案件不难看出,这些杀人原因大多由于情感原因引起,大学生在冲动之下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们不能够否认,在经历过高等教育以后的大学生,他们完全有预料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可是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一种健康的心理素质,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用一种温和的手段来处理生命中遇到的挫折,而是采取了杀人这种极端的做法。

心理学家认为,情绪情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与特点,是一种复杂而且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生理反应及心理感觉。

一定行为的发生总是伴随生成某种情绪情感,情绪情感必然对行为造成某种影响,有时甚至还会改变行为的性质。

积极的、良好的情感因素会引导行为的良性发展,而消极、不良的情感因素则可能会使人的行为方向发生扭曲,甚至导致犯罪。

大学生杀人现象也是这种不良情绪情感的产物。

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产生一种消极情绪,而这种情绪又得不到及时发泄与疏导,以至于在他们内心深处膨胀,一遇到突发事件,便彻底爆发了。

大学生这种不良情感的产生,是由于他们个体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

因此,我们必须对情感因素之于大学生杀人行为的影响给予重视,并从犯罪学的角度给予深入的研究,而从中找出正确的预防方法。

二、个体原因是生成大学生不良情感的内在动力
一个人的情感是由其内在的心理因素形成的,因而,生成大学生不良情感的内在动力,更重要地在于他们的主观因素。

比如由于其自身性格或生理方面的缺陷所形成的嫉妒、憎恨、自卑感情绪等。

(一)内心深处的自卑情结——从个性心理学角度分析
为阿得烈所提倡的个性心理学的犯罪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人的精神深部的无意识的心理过程所引起。

此理论以欲望为形成人的性格和感情异常的根源,而当此欲望因某种原因不能获得适当的满足时,便形成一种自卑情结,犯罪人为克服自卑情结,而出于过当的代价便构成犯罪。

阿得烈认为身体或器官之低格为构成自卑感的重要因素。

具有各种身体缺陷者(如畸形、丑陋等)与正常人比较之下,感到自己被另眼看待,而形成特殊的情感。

在大学生中不乏因妒忌别人美貌而实施犯罪的。

《成都日报》曾经登过一篇报道,说是四川一姿色普通的女大学生暗恋一名男生很久,而男孩却跟另外一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了。

女孩觉得是因为自己容貌平庸男生才不选择自己,终于扼制不住心中的怨恨把那个漂亮的女生杀死了。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处理容貌这种问题上竟然如此极端,不禁让人战栗。

阿得烈还认为经济条件之差距对于人的自卑感形成也有很大作用,尤其在贫富悬殊环境中为然。

纵观大学校园中不乏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也不乏边远山区的穷学生。

身处这种落差之中,不管社会给了他们多少补偿,他们仍然认为不公平,有着仇富情感。

马加爵就把他自己的杀人动机归结为贫困的家庭背景,现在看来,不管其杀人动机到底有多复杂,不可否认的是,贫穷确实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

到底该如何理平自己的价值观,当代大学生需要认真思索。

(二)过强的自豪感和自尊感
考上大学,把自己培养成现代化建设的高级人才,为祖国贡献出更多的聪明才智,是许多青年梦寐以求的。

而经过多年拼搏进入校园的大学生,他们在父母眼里是光宗耀祖的,在亲戚朋友面前时高人一等的,所以他们在心理上具有比一般青年更强的自豪感和自尊感。

这种自豪感在很多时候是能够促使他们更加奋进的,可是也会有一些时候会成为他们埋怨人生和社会的原动力。

比如当他们在大学里达到的称赞比在中学里少的时候,当他们在失业大军里彷徨的时候,这是由原本的自尊感衍生出来的孤独或者对整个社会的不满会诱使他们做一些极端的事。

湖南某大学国际经贸专业的温某由于求职不顺,意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竟从七楼跳了下去,这件事既让我们感到惋惜,同时也给我们以启迪。

(三)消极的情绪情感品质
1.不稳定性
如果一个人的情绪情感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被外界事物、事件的变化而左右,那么他就很难调节与控制自己的感情,从而被不良情绪情感所围绕,而当这种情感膨胀时便会发生可怕的后果。

这种不稳定性还表现在情绪和情感在短时间内变化快,爆发性强。

大学生正处于情感的多变期,他们热情奔放,很容易被激怒而感情用事。

因此,这种情感的不稳定性决定了有些大学生在受到外界强烈刺激或挫折时就可能产生越轨行为。

2.高强度性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奋斗时期,而在这条奋斗的路上可能遍布荆棘,他们可能会命途多舛,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情,从而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

而重要的是要把这种消极情绪及时疏散,否则很有可能成为他们犯罪的导火索。

这种特点在激情型与非激情型犯罪人身上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激情型的犯罪人在经历消极而强烈的情绪情感时,难以忍受,会迅速地做出攻击性的反应,尔后后悔莫及;而非激情型的犯罪人则会将自身的消极情绪情感进行累积,当积累到他们不能忍受的限度时,再用激烈的手段发泄出来,造成杀人犯罪的恶果。

(四)挫折耐受力差
有些大学生在收到失败挫折之后,自我对失败与挫折的心理状态承受力差,不能找到合法的摆脱挫折的途径,而是采取直截了当的攻击方式解决问题在西方犯罪学中,从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大学生中,因为感情受挫而杀人的案例不在少数。

在西方犯罪学中,感情受挫而导致的杀人案件被认为是挫折攻击型犯罪之一。

它是一种爆发型、冲动型犯罪,好比暴风骤雨,是一种短暂的强烈情绪所引起的犯罪。

大学生在校期间,恋爱永远是一个不老的话题。

他们远离家乡,为了避免自身的孤独感,常常会去体验爱情。

可是大学生正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他们年轻气盛,情绪太过丰富,一旦失恋,便会只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只看到人生最黑暗的一面。

这时,感情的挫折极易成为他们杀人犯罪的驱动力。

大学生失恋时走上不归路的不在少数。

付成励砍死老师程春明的现实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

(五)性无知与性成熟之间的矛盾
性犯罪在青春期是很常见的犯罪现象。

犯罪学中说,产生性犯罪的成年人,大多具有性格问题。

大学时期使人体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人体的各项机能都已经发育成熟,这时候必然产生对性的好奇与渴望。

可是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性在大学阶段还是一个羞涩、模糊的字眼,导致了大学生对性知识的无知。

由于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性知识,大学生便通过色情网络和书籍获取。

身体的本能冲动和色情画面的刺激又给予了他们不正常的心理,而当这种情感无法扼制时,便会酿成大祸。

海南某大学的学生,在村口强奸一位14岁少女,可是由于强奸不成将其杀害的案件就说明了强奸罪不是街头流氓的专利,大学生也极有可能因为性无知而犯错。

三、外部原因是大学生不良情感形成的催化剂
除了大学生的个人原因以外,社会、学校、家庭等这些外部原因又加剧了他们不良情感的形成。

(一)学校教育的不足
1.教育体制不健全,只重知识传授,而缺乏人文教育
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的终极目标。

然而多年以来,我国的教育制度似乎还只是知识教育、智力教育,而对于道德品格教育还只是口头和形式上的加强。

这点,从清华大学刘海洋烧熊事件和马加爵杀人案件可以窥见一斑。

笔者觉得,之所以有“马案”,是因为我们大学的精神情感发生了严重的畸变。

大学精神承担着传承文化传统、塑造道德品格的使命。

但是现在的大学精神仍然游离于人文精神之外,处理不好“为人”和“为学”的矛盾。

一些优秀的教育家都曾说过:“大学不仅是专门培养人才的地方,而且是造就人的地方。

”可是我们现在正努力把青年培养成一种人才工具,他们在学术方面得到精心培养,可在思想和人格方面却受到阉割和限制。

大学教育并没能在思想方面给大学生培养出一种健康、乐观的情感,而导致他们一旦具有了消极情绪,就完全可能向变态方向发展。

2.对性教育的忽视
我国在1988年就明确要求各中小学开设性生理课程,可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充分重视。

尤其在农村,绝大多数学校性教育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因此尽管进入大学,很多人对性仍然是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

而到了大学,由于很多高校没有开设相关课程,他们仍然没有获取这些知识的正常渠道,久而久之,一些大学生便产生了对性的神秘感,乃至逐渐形成了性变态或性心理缺陷,从而在这种不正常的情感中深陷,以致最后爆发时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二)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是人出生以后第一个所接触的社会,亦为一个人身体及品格的成长地。

人在家庭中的体验,往往对于个人人格与个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家庭环境对于个人之影响既大,则个人之陷于犯罪与否,亦与所生长家庭如何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般正常的家庭,可以使子女在身体及精神品格方面均获得健康适当的发展。

而缺损家庭、不良家庭这样的问题家庭成为
大学生成长背景的话,他们较之正常的家庭更容易犯罪。

因为在这样的家庭里,父母往往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理智的教育方式。

比如在缺损家庭中,大学生可能因缺乏亲爱及适当管教而易走向犯罪。

成都某院的大一学生苏科杀父弑妹的悲剧就是这点的最好证明。

苏科在母亲跳河自杀以后变得极度内向、抑郁,终于在2007年1月21日,他以“家里贫穷,希望用死来解脱父亲和妹妹”为借口,酿成了惨剧。

不是贫穷使他走上不归路,而是多年来缺乏的家庭教育,因为自打母亲死后他就变成了一个爱走极端的孩子。

再比如不良家庭中,若父母或其他亲属行为不检,这极有可能成为大学生犯罪之原因。

纵然是天资素养较好的人,倘若生在这种不道德的环境中,耳濡目染,也不免受到污染。

家庭是整个社会的细胞,一个健康的家庭是大学生成长的很重要的环境。

只有在健康的家庭里,他们才会养成积极向上的心理。

反之,家庭只会成为他们走向犯罪的铺路石。

(三)社会环境的影响
1.严重的就业压力
犯罪学中说,人若勤于工作,陷于犯罪之危险较少;而一旦丧失工作,其犯罪危险性大增。

据有关学者调查,青少年犯罪中约一半以上是无一定职业者。

大学生虽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在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已经成为一项日益严峻的课题,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加入到失业大军中。

大学生常常自恃很高,此时,他们面临这个社会极可能会产生种种失望、消极、冷漠的情绪,而一旦遭到某种刺激,便会宣泄出来。

江西一所高等学校的大学生王彬用自己的行动说明了大学生就业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刚毕业的王彬到人才市场应聘时,用人单位大都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找不到工作的他恨不得靠抢钱过活。

终于在又经受恋爱挫折之后,他做出了频繁嫖娼杀人的荒唐举动。

他的杀人行为,笔者觉得就可以看作是长久以来的那种失望以及压抑情感的爆发。

2.不良文化的影响
伴随着改革开放,国内文化出现了多元化趋势。

尽管社会的主流文化健康向上,但是,很多网络、报刊所宣扬的不良文化却在腐蚀着大学生的情感,危害着他们的身心健康,比如淫秽思想、享乐主义等。

美国著名学者维尔伯.施拉姆说:“每一部电视都是教育电视,唯一不同的是它在教什么。

”大学生们在很多时候能够抑制自己的欲望和情绪,可是在暴力和色情泛滥的环境中,会使他们的意志力变得薄弱,乃至放纵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大学生不健康情感的矫正与防治
既然情感因素对于大学生犯罪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只要我们能够及时矫正大学生的不健康情感,调整他们的心理结构,就能够防止他们在这种消极情感的支配下做出过激的行为。

而大学生完善人格的培养,美好心灵的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的树立,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大环境,其中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要负起责任来。

(一)注意心理引导,培养大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提高其情绪控制力
任何情感都是在心理支配下形成的,所以要矫正大学生不健康的情感,首先要对其进行心理干预。

培养其健康的心理品质,是减少大学生杀人现象的首要措施。

在这方面,学校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

1.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
任何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大学生面临着学习上、生活上等各种问题,当出现挫折的时候,如何面对?这时候必须要有一个乐观、健康的心态,所以必须要增强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教会他们当失恋、失业等挫折到来时,不要悲观绝望、意志消沉,因为乌云遮不住太阳。

相反,可以把它们看作是生活赐予自己的财富,在挫折中学会成长。

这样,他们就不会把面对挫折时而产生的失望情绪埋藏在心底,而将其渐渐演化成仇恨的种子,有朝一日通过杀人来发泄他们,获得畸形的快感。

2.对大学生进行情绪教育
人人都有喜怒哀乐,而在悲观、生气、绝望时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对犯罪学来说非常重要。

大学生正处于热血方刚的年纪,容易有各种冲动的情绪。

而当这些情绪出现时,如何抑制并让自己冷静下来,或者将这种不良情绪通过各种途径宣泄出来,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冲动之下很容易造成犯罪。

有很多渠道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跑步、爬山、听听轻音乐等,都是很好的缓解不良情绪的方法。

大学生应该拥有良好的自控能力,只有这样,他们才不至于做情绪的奴隶,让激愤的情感控制着自己去做一些本不想做的事。

比如激情犯罪,当他们意识到后果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大错已经铸成。

(二)重视道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
我们的教育体制应当将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纳入考核指标,提倡学生关心社会。

当代大学生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方面,正面临著某种程度的信仰危机。

因此,一定要使大学生拥有正确的信仰,为自己的情感与思想找到一片真正的萋萋芳草地。

要使他们拥有“先学会做人,后学会做事”的精神,培养自身正直、善良、宽容、有爱心的优良道德品质及社会正义感。

试问,一个拥有社会正义感的人恐怕连别人犯罪都无法接受,又怎么会做出杀人这样为世人所不齿的天理难容的事情呢?如此,通过道德教育,可以净化大学生的心灵世界,抵制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从而养成一种健康的道德情感,远离犯罪。

(三)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树立大学生的法律信仰
高校应该配置高素质的法律队伍,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教导,培养他们深层次的法律意识。

另外,法制教育应当贴近大学生的生活,从他们今后真正需要的角度出发,为他们讲授一些具有时效性的法律知识,而不让他们觉得学习法律只是空中楼阁,缺乏学习的积极性。

高校尤其应当把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作为其法制教育的核心。

我们都知道,在苏格拉底被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蚀青年罪时,他虽然有几次机会逃走,却始终坚信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终于以身殉法,以此来呼吁全国人民遵守法律。

如果大学生能够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在潜意识的情感中都努力做一名守法公民,那么他们是不会做出杀人这种罪大恶极的事的。

(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消除不良因素
中国有句谚语叫做“蓬生麻中,不扶且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社会文化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深的。

大学生正处于塑造身心性格的时候,外界环境对他们的浸淫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因此,净化社会环境,对于大学生形成健康的情感非常重要。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避免一些关于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文化产品流入到市场中。

这样,大学生就可以从市场上购取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制品,这样可以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有助于形成健康乐观的情操。

另外,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网络已成为他们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

而一些不法网站、黄色网站等却像毒蛇一样日益毒害着大学生健康的心灵。

那些色情内容、暴力片段已经成为大学生形成畸形情感的催化剂。

正是由于这些不良文化的存在,导致很多大学生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因此,净化互联网的内容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

(五)培养大学生的自主创业精神
的确,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大,大学生失业也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大学生拿着低工资也不是怪事,可是在我国这个人口大国失业群体如此臃肿的情况下,大学生就业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

但是,知识是力量的真理是永远正确的,所以我们应该鼓励大学生创业。

即使面临的社会生存压力很大,但是通过一番打拼,也能够通过个人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理想。

创业人才与创业教育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西方国家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主要特征是使大学生不仅是求职者,而首先将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

我国早在1991年就进行理基础教育的试点,11年后又在9所高等学校推行示范,曾一度引发大学生热情高涨的参与,可是热度并没有维持多久便冷却了。

而在当今社会就业问题如此严峻的情况下,
势必要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再次引发他们的创业热情,这不失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最好途径。

而能够通过奋斗实现自我增值的人,他们的情感一般都是积极向上的,即使偶尔有一些消极的情绪,也能够很好地及时进行自我调整。

这样,由于失业所带来的大学生杀人犯罪的隐忧便可以很好的得到缩减。

(六)家庭要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家庭环境之不良,虽不是大学生犯罪之唯一原因,但却是重要原因。

为人父母者,应该认清家庭教育对于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性,努力健全的关系,以身作则,负起对子女的管教之责。

为了预防大学生犯罪,父母应当给予其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才会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乐观向上的心态,从温暖的家庭氛围中去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并且学会克服犯罪心理学所提到的自卑心理,从而接纳自己与他人的不足。

这样就可以形成一种正常的情感,而不会使某种畸形心理走向极端。

结语
人生是坎坷的,它有很多阻碍我们的事物。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产生一些消极的情感。

大学生也是一样,他们可能会在情感的奴役下做出很多冲动的事情,比如杀人。

大学生杀人案件在近几年似乎已经屡见不鲜、见惯不惯了。

但粲然的生命、血腥的事实应该使我们警醒:不要做情感的奴隶,要正确的控制它、把握它,培养一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感情成熟的人。

本文即从犯罪学的角度对情感原因引发的大学生杀人案件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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