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侯桂英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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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侯桂英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正文:
----------------------------------------------------------------------------------------------------------------------------------------------------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侯桂英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二重、东电、东汽: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涌现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保护和奖励广大人民群众在维护社会治安中临危不惧的良好表现,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经各县(市、区)推荐,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市政府决定对侯桂英、李良兵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详见附件)进行奖励,各奖励1万元,共计2万元。

希望受到奖励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见义勇为行动中来。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侯桂英、李良兵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的优秀品质和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操,积极同各种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努力倡导和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把保护见义勇为工作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统筹谋划、有效推进;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个人,关心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在全社会形成“讴歌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热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附件1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侯桂英,女,53岁,罗江县万安镇麓峰社区5组居民。

李良兵,男,38岁,住罗江县万安镇黎明南路229号,罗江县福达出租汽车公司司机。

附件2
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一、侯桂英同志主要事迹
侯桂英,女,汉族,1960年6月出生,罗江县万安镇麓峰社区5组居民。

2012年5月2日凌晨1时许,一可疑男子趁出租车司机下车检查车胎时将一辆停放在中国银行罗江支行附近的川FBC152出租车抢走,并开车急速往东门方向逃去。

当时,正步行回家的侯桂英发现川FBC152出租车在街上横冲直闯,并听到有人大声喊叫“抢车啦!快追!”,侯桂英不顾危险伸手对疾驰而来的出租车进行拦截,驾驶出租车人员见有人拦车时并未减速,而是加大油门从侯桂英身旁呼啸而过,险些将侯桂英撞上,侯桂英随即拦下另一辆运行的出租车,请求司机对可疑人员驾驶车辆紧追不舍,并立即用电话报警。

当可疑车辆行驶至罗江县城麓峰南路中段时,可疑人员驾驶的车辆被另一辆赶来协助的出租车逼停,可疑人员准备弃车逃跑,见此情况,侯桂英立即跳下车,毅然上前进行拦截,并上前扭住可疑男子,可疑人员掏出一把长约22CM的匕首刺向侯桂英,导致她左脸眼角至左耳耳垂处被刺伤,侯桂英不顾疼痛,与可疑人员展开搏斗,最后与迅速赶到的公安民警及前来协助的其他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可疑人员制服。

侯桂英后被民警送到医院进行急救,伤口被缝7针,住院9天。

2012年10月18日,罗江县人民政府授予侯桂英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了现金奖励。

德阳电视台、罗江电视台对她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采访报道。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抢劫罪被罗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二、李良兵同志主要事迹
李良兵,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4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9集团军116师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先后荣获先进个人两次、个人三等功两次。

退伍后,李良兵在罗江县福达出租汽车公司担任司机,在工作中,他认真负责,每年均被评为“优秀出租车司机”。

2012年5月2日凌晨,李良兵在驾驶出租车时听同事说一辆车牌为川FBC152的出租车被抢。

当他搭载一乘客行至罗江县城麓峰南路中段时,见川FBC152号牌出租车正朝自己方向疯狂行驶,随即掉转车头加速对该车进行追赶,在追赶至罗江县万安镇麓峰南路友谊公寓路口时,李良兵利用自己娴熟的驾驶技术将可疑男子驾驶的车辆逼停,李良兵
跳下车正准备询问可疑男子时,尾随而来的其他出租车和围观群众也相继赶到,可疑男子弃车逃跑,并从身上掏出一把长约22CM的匕首,李良兵绕到驾驶室一侧进行拦截,可疑男子继续向前逃跑,这时,另一名参与追击的妇女侯桂英挡住了可疑男子的去路,可疑男子挥刀将侯桂英面部刺伤,随后,侯桂英和及时赶到的民警将可疑男子制服。

2012年10月18日,李良兵被罗江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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