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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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绿色通道”的有效衔接,根据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前急救
1、调度室在接到求救信息后迅速发出调度指令(1分钟内),院前急救组(120救护车的医、护、驾)人员接到指令后应快速出诊(小于5分钟),院前急救应规范施行一系列必要的尽力、合理救治处理措施。

2、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的搬运过程严密监护、积极急救和处理,急危重病人在转运至医院的途中应向伤病者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3、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急诊科值班医护人员应提前做好抢救准备工作;如因病情危重、涉及多专业学科的伤病情、伤病者涉及多人等情况需其他专业学科协助处理或须进行紧急手术的,转运途中应及时通知相应科室做好协助抢救及紧急手术准备;院前急救组时刻与急诊科及相应专业学科保持紧密联系与病人交接,积极协同抢救。

二、院前、院内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无缝连接
1、保证院前急救与院内专业学科间的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急救病人病情信息,调度室—院前急救组—急诊科及医院内各相关专业学科“三方通话”。

2、病人转送与安置: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接诊护士、护工、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救护车返回院内,做到抢救室的他救设备已开启,需要会诊的相关医师到位,通知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

3、通讯信息畅通: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向我院急诊科报告病史、处理措施、用药等信息。

三、完善院前、院内急救链
1、急诊科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导诊(分诊)人员随时在岗,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病人入院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设施及备用抢救药品。

2、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先抢救、后交费”原则,实行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原则,后补办医疗相关手续。

3、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负责组识协调医院抢救小组成员参加会诊和抢救,急诊科主任可直接请相关专业的应急队伍成员会诊抢救。

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做到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急诊抢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须10分种内到达。

4、进入“绿色通道”及其他急危重病人的检查、取药、住院应优先处理。

5、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病人,按《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处置。

6、为保证抢救工作的及时性,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先操作后补谈话、签名,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对需紧急手术抢救生命而又不能取得患方意见时,及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先手术,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7、抢救记录书写: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书写并签名,因抢救来不及书写抢救记录的,应于抢救结束后于6小时内据实补记完整并妥善保管。

8、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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