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协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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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协调措施
第一小节、与业主的协调配合措施
“为业主优质服务”是我们的工作宗旨,我们将全过程为业主提供百分之百满意的服务。
作为总承包商,我们将站在工程全局的角度,积极、主动、高效地为业主服务,协助落实重大施工事宜和施工条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文明、高素质的施工企业形象。
除在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与业主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和相互理解关系,以保证工程的优质、高效、文明、安全施工,同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好与业主的配合工作。
1.指定分包的管理
2.指定分包的选择
业主指定的分包项目由业主负责招标管理工作,总承包配合业主的招标工作,招标完成后经业主和监理认可后,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定合同,由总承包商对其进行管理。
独立工程由业主负责招标,施工单位确认后,与总承包商签署配合协议,纳入总包统一协调管理。
为了配合业主对指定分包商的招标,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本企业将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总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分包深化设计、进场时间要求,配合业主进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要表明工程数量、规格、要求和招投标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配合业主进行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具体要求检查营业执照;市场准入资格;
主要施工经历(工程经验及业绩);技术能力(技术装备和施工能力);财务状况;企业的商业信誉;其他方面。
配合业主进行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做好招标文件发放、组织现场勘察和文件答疑工作。
参与对投标单位的技术、工期、管理、服务、法律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
3.指定分包的计量支付
业主指定各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支付采取“合同约定、总承包确认、业主支付”的方式,即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各分包商、供应商将付款计划提前5天报总承包方,总承包方将依据对该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定期考核进行确认,然后报监理工程师、业主审批,由业主直接进行支付工程款。
4.证照办理
若本企业有幸中标,一旦确定后本企业将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业主进行开工前的施工许可证、规划验线、质监和安监手续以及当地政府要求的其它手续的办理。
按照各关键点和阶段性计划及时组织各阶段工程验收,积极配合业主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做好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协助业主进行有关方面的各种报验工作。
提供物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设施管理方面的服务。
竣工后在业主内部管理交接期间,保留一定数量的工人,对大楼的功能调整、局部完善项目积极配合施工,达到业主满意。
5.与业主的服务措施
5.1过程中的服务
1)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了解,根据业主的建设意图,征求业主对工程施工的意见。
2)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将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3)当好业主的助手和参谋。
根据业主的建设意图,发挥本企业的技术优势,站在业主的高度从工程的使用功能、设计的合理性等方面考虑问题,多提合理化建议。
根据合同要求,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统一协调、管理、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让业主放心。
建立与业主、监理参加的工程例会制度,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
成立现场管理小组,加强与当地街道、环卫环保、派出所、市政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扰民、民扰等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2竣工后的服务
本企业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十分重视工程交工后的服务工作,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承诺以下服务措施:
1)对于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我方将一律主动地先维修,后分析原因;
2)分专业向业主提供用户手册或保修卡;
3)对业主相关工作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4)为本工程建立由专人负责的保修队,并与业主建立稳定的工程维修联系制度;
5)如业主有更进一步对工程保修或售后服务方面的要求或期望,本企业将积极配合。
6)保修期限与承诺
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7)定期回访制度
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每两周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月由用户服务部组织回访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实地回访,雨期或采暖期每两周进行一次实地回访;保修年限外,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回访。
用户服务部每年年初制定回访计划;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理带队,用户服务部成员组成。
第二小节、与监理的协调配合措施
1.总包与监理的配合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在分包单位“自检”和总承包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分包施工单位
予以监控,确保产品达到优良。
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分包单位工作的失职、失误均视为本单位的工作失误,因而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应资料,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施工中,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
当出现与监理工程师的意见不一的情况时,遵循“先执行,后磋商”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的权威性。
提前一天将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例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到监理
工程师,并将会议纪要及时递交给监理工程师。
对于合同约定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工艺,与监理工程师商定对其检查和检验的时间。
对于施工范围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合格后,提前通知到监理工程师,隐蔽、中间层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被覆盖、安装或隐蔽。
2.分包与监理的协调配合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总承包的指示,凡涉及指定分承包方的工作或工程,及时转发给相应的分承包方,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
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制定对现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办法,建立和指定若干方便分承包方工作的临时垃圾堆放处,共同约束分承包商遵照执行,维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对各分承包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就其项目范围、内容及分承包单位的资质报告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进场。
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将开展对工程各分部分项乃至各工序涉及到各分承包方的工作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总承包方与分承包方联系落实的各自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对施工条件的要求。
对于分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绘制和报批必要的施工图和大样图,总承包方负责安排约定,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制作必要的用于各工序的交圈协调的配合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设计院审核,杜绝不必要的返工现象发生。
总承包方将对业主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文件,如发现关于设计方面的质疑和问题,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异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转呈给设计院,进行解答、澄清。
提前一天将总承包方定期召开一次包括所有分承包方出席的内部的工程协调例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到监理工程师,并将会议纪要及时递交给监理工程师。
对于合同约定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工艺,分承包方提前一天报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与监理工程师商定对其检查和检验的时间。
对于分承包施工范围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
部位,自检合格后,通知总包验收,合格后总包通知到监理工程师,隐蔽、中间层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被覆盖、包装或隐蔽。
对于办理各分承包工作面移交的管理措施,总承包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共同约定,共同约束。
分承包方对于合同中明确指明或约定必须进行检验的任何材料
和工程设备进场后,必须向总承包方提供其产品合格证及其它必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在到货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组织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共同检验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
分承包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方,总承包方通知监理工程师,做试车和竣工验收。
第三小节、与设计的协调配合措施
1.与设计院配合流程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技术文件、熟悉图纸等,积极配合业主参加施工图交底和会审图纸。
在施工过程中,尊重设计,对于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等,主动承担起业主与设计方联络员的责任,征求设计人意见,并提出我方的合理化建议,必要时出具相关资料及支持性文件供业主及设计人参考,力求使各方达成共识。
与设计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组织协调各方意见。
协调分包设计与设计师之间的关系,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分包设计进展,协调解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配合业主、设计对工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强调过程控制,使工程一次成优。
协调各专业分包在施工中需与设计方协商解决的问题,为减少工程后期的拆改量,理顺机电各专业施工工序。
2.施工现场作业图纸的管理措施
总承包方将对业主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文件,如发现关于设计方面的质疑和问题,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异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转呈给设计人,进行解答、澄清。
根据工程要求配合设计方绘制需要的施工图或大样图,及时报设计和监理审批。
3.图纸深化设计审核、审批
定期将工程信息反馈至设计人,使其对施工进展情况有所了解,以利对有关工作提前进行安排。
重要分部、特殊分项工程施工前,邀请设计人到现场核查样板,达到业主及设计要求标准后,方进行大面积施工。
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做好深化设计工作。
进入装修阶段后,由于装修工作的复杂性,很多细节部位需进行二次设计,项目经理部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分包设计,及时做出二次设计,供设计单位确认,以加快施工进度,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小节、公共关系处理及预案
1.公共关系处理由项目经理领导下的行政综合部负责。
2.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
2.1建设管理部门及所属的“质量安全监督站”
1)协助各专业分包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联系质监站办理质量、安全检查事宜,协助业主联系缴纳质监费,办理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标准评定及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事宜及竣工资料的整理。
3)联系建设管理部门有关处室及质监站来工地检查事宜。
2.2工商管理局及税务局
1)协助各分包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然后在所属建设局办理注册手续。
2)协助各分包企业联系办理缴付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和业主一起联系);避免重复纳税。
2.3城监大队
协助各专业分包商联系城监大队,办理施工标牌事宜及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事宜,并联系检查工地文明施工事宜,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4消防局及省消防检测中心
1)联系消防局来工地检查消防事宜,并建议业主联系请求在工地设置相应机构事宜,以备火灾发生。
2)协助消防施工单位联系省消防检测中心检测消防工程施工状况,代业主交付检测费用。
3)联系消防局来工地进行消防验收,并协助办理消防工程验收通过手续。
为整个工程验收做准备。
2.5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1)与宣传媒体的联系(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或经业务授权下,负责与宣传媒体的联系。
2)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负责联系文艺单位或体育单位来工地慰问演出,并负责安排。
3)重大活动时,协助业主安排有关事宜。
4)负责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村民、单位和地方管理机构的关系,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6突发事件时与有关各方的联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突发事件紧急应变小组,组长为助理经理,组员包括:急救员、安全主任、保安经理等人。
遇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紧急应变小组。
紧急应变小组接获通知后,立即负责通知项目经理几项目部其他人士。
2)项目经理及紧急应变小组立即前往现场视察环境,若有需要,联络政府有关部门,协助拯救,同时组织项目部保安人员封闭现场,防止旁人围观,应变小组到现场视情况做出拯救行动,在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请求警方、消防处、救护车等及有关部门寻求协助。
3)紧急应变小组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调查事故的原因及造成的损失并要写出事故总结报告。
2.7与业主、监理公司以及政府部门的关系
2.7.1总承包与业主的关系
总承包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
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对业主负责。
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过业主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7.2总承包与监理公司的关系
总承包与监理公司的关系是被监理与监理的关系。
业主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公司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业主客观、公正地实施监督。
2.7.3总承包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政府的有关文件、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须遵纪守法。
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
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求得法律的保护和指导。
主动与城监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
主动与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的指导与认可。
2.8对内关系
协助项目经理联系业主及监理单位,及时沟通情况。
协助总工程师联系设计院,并及时沟通情况。
协助项目经理经常联系各专业分包单位,及时沟通。
内部其他各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及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