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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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及要求
时间
具体内容及要求
备注
2018年3月5日前
留学准备:
外语水平考试
对外联系,获
取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了解“出国留学”栏目中的申报指南,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我校预选候选人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者参加出国外语水平考试,登陆所申请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网站(或其他渠道)查询了解攻读博士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或硕士生在学术和英语水平等方面的入学要求,按照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对外联系渠道如下:
请仔细阅读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或“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对各项材料的要求,务必按此要求提交信息全面的材料。
研究生院只负责本校学生和教师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受理工作;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由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其他人员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机构通讯录)
2018年4月10日前
西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材料,网上签署审核意见,将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8年4-5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会议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2018年6-7月
在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本科生)领取录取文件,办理“在读证明”、“同意派出函”
7.国外导师简历;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3.2018年国见家高建设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表
2018年3月15—3月19日
3学校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公示后确定正式推荐名单。
申请材料:1.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2.《单位推荐意见表》;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生需提交)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学费证明材料(硕士生项目);6.学习计划(外文);
①登陆/,查询“项目检索”,通过该签约项目渠道联系。联系时向对方说明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项目。
②通过学校及各学院或学科或导师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长期合作交流或相关协议的渠道联系。联系前先请与国外有合作交流的教授(或导师)对自己进行推荐,申请时附上推荐信。
③通过申请人员与上述以外的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的渠道自行联系。
完善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按照学部(院)评审专家意见和学校审核意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准备好正式申请材料
2018年3月20—4月5日
网上报名
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学校确定的正式推荐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1登陆/,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附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硕士生项目或其他项目。受理单位: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正式申请纸质材料一份,按文件要求的顺序排好并装订,于3月26-30日提交至西南大学研究生院115室。
如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有改动,请将其电子材料发送至yuanying@文件题目请命名为学生姓名+学院+推荐意见修改。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请提交经学校初审并已完善后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的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电子文件请分别命名为学生姓名+学院+校内专家评审意见或导师师推荐信。完善后的电子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提交。
2学部(院、所、中心)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联合培养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450个字符以内的推荐意见,对联合培养博士生还需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表,于3月9日工作时间将推荐名单排序表、申请材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推荐意见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推荐名单排序表的Excel版和学部(院、所)的推荐意见表的word版发送至yuanying@,电子文件请分别命名为学院+西南大学2018推荐名单排序表和学生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指导下办理护照、签证等派出手续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2018年7月起
参加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是:(一)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我校具有硕士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需经人事处师资科同意);(三)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硕士研究生)、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是: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需提交所在委托或定向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留学证明)。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是:面向国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是: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预选候选人对外联系时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学校的校级推荐书。联系人及电话:万老师68250773。
2018年3月7—3月15日
提交申请材料
校内组织评审
1获得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的人员(或至少具有明确意向性的邀请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料及说明”要求,于3月7日向所在学部(院、所、中心)提交备注栏所列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时间
具体内容及要求
备注
2018年3月5日前
留学准备:
外语水平考试
对外联系,获
取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了解“出国留学”栏目中的申报指南,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我校预选候选人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者参加出国外语水平考试,登陆所申请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网站(或其他渠道)查询了解攻读博士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或硕士生在学术和英语水平等方面的入学要求,按照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对外联系渠道如下:
请仔细阅读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或“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对各项材料的要求,务必按此要求提交信息全面的材料。
研究生院只负责本校学生和教师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受理工作;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由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其他人员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机构通讯录)
2018年4月10日前
西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材料,网上签署审核意见,将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8年4-5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会议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2018年6-7月
在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本科生)领取录取文件,办理“在读证明”、“同意派出函”
7.国外导师简历;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3.2018年国见家高建设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表
2018年3月15—3月19日
3学校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公示后确定正式推荐名单。
申请材料:1.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2.《单位推荐意见表》;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生需提交)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学费证明材料(硕士生项目);6.学习计划(外文);
①登陆/,查询“项目检索”,通过该签约项目渠道联系。联系时向对方说明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项目。
②通过学校及各学院或学科或导师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长期合作交流或相关协议的渠道联系。联系前先请与国外有合作交流的教授(或导师)对自己进行推荐,申请时附上推荐信。
③通过申请人员与上述以外的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的渠道自行联系。
完善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按照学部(院)评审专家意见和学校审核意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准备好正式申请材料
2018年3月20—4月5日
网上报名
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学校确定的正式推荐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1登陆/,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附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硕士生项目或其他项目。受理单位: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正式申请纸质材料一份,按文件要求的顺序排好并装订,于3月26-30日提交至西南大学研究生院115室。
如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有改动,请将其电子材料发送至yuanying@文件题目请命名为学生姓名+学院+推荐意见修改。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请提交经学校初审并已完善后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的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电子文件请分别命名为学生姓名+学院+校内专家评审意见或导师师推荐信。完善后的电子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提交。
2学部(院、所、中心)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联合培养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450个字符以内的推荐意见,对联合培养博士生还需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表,于3月9日工作时间将推荐名单排序表、申请材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推荐意见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推荐名单排序表的Excel版和学部(院、所)的推荐意见表的word版发送至yuanying@,电子文件请分别命名为学院+西南大学2018推荐名单排序表和学生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指导下办理护照、签证等派出手续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2018年7月起
参加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是:(一)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我校具有硕士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需经人事处师资科同意);(三)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硕士研究生)、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是: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需提交所在委托或定向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留学证明)。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是:面向国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是: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预选候选人对外联系时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学校的校级推荐书。联系人及电话:万老师68250773。
2018年3月7—3月15日
提交申请材料
校内组织评审
1获得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的人员(或至少具有明确意向性的邀请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料及说明”要求,于3月7日向所在学部(院、所、中心)提交备注栏所列申请材料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