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经信委重要事项督办单(试行)责任科室(单位):信息化推进科编号:xxhtjk-2018-03注:请有关科室(单位)在完成督办事项后,及时将此督办单交委办公室,委办公室将以收到的督办单为依据对重要事项完成情况定期在“经信重点工作督办交流群”中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