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措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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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水力发电厂企业标准
Q/NJHPP 203。
06-01—2011“两措”计划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31日公布2011年11月01日实施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水力发电厂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Q/NJHPP 203。
06—01—2011
前言
为加强我厂“两措”计划管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和《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实施细则(A版)》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着协调、统一的原则,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上均符合DL/T600一1996《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本标准由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水力发电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审批人:陈仪明
本标准审定人:许诩俭
本标准审核人:刘跃川、曾成富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监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伟豪、黄更新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两措”计划管理办法》(Q/NJHPP 203.06-01—2006)
—-《“两措”计划管理办法》(Q/NJHPP 203.06-01-2007)
--《“两措”计划管理办法》(Q/NJHPP 203。
06—01—2009)
——《“两措”计划管理办法》(Q/NJHPP 203。
06—01-2010)
Q/NJHPP 203。
06—01-2011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两措"计划的编制依据 (1)
5 “两措"计划的编制要求 (2)
6 “两措”计划的编制步骤 (3)
7 “两措”计划的执行及报告规定 (3)
8 “两措"计划的变更 (3)
9 “两措"计划的检查与考核 (4)
10 附表 (4)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水力发电厂标准
“两措”计划管理办法
Q/NJHPP 203.06-01—2011
1 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简称“两措")的编制依据、编制步骤、修改及检查监督、考核办法。
1。
2 本办法适用于我厂“两措”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管理。
1.3 所有从事华电南靖水电厂生产管理的员工必须熟悉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2011]113号)
2.2《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实施细则(A版)》(闽华电生[2007]480号)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两措”计划的编制依据
4。
1 “反措”计划的编制依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厂事故防范对策。
4。
2 “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国家、行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4。
3 安全性评价结果、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本厂(或外单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在本厂应采取的对策、国内外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防汛、抗震、防台风、黑启动、防人身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水淹厂房设备、防火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等都应作为制定“两措”计划的重要依据。
5 “两措”计划的编制要求
5。
1 “两措”项目应具体、针对性强,有重点、有计划、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2 “两措”计划所需资金厂部优先予以安排。
其中“安措”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它生产费用中支取;“反措”计划纳入检修、技改计划,资金从每年的技改、大修、维护等费用中安排。
5。
3 “两措"计划每年组织编制;并在厂年度大修理计划、技改计划之前编制完成。
5。
4 “两措”年度计划编制完成的时间为每年2月20日前,每年8月进行一次计划调整。
5。
5 年度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反措")计划由生产副厂长组织,以生产运营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
5。
6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计划由生产副厂长组织,以安监部为主,劳动人事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参加。
5。
7 安监部负责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8 生产运营部汇同厂财务部门负责厂年度“两措”资金的计划编排工作。
5。
9 厂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厂年度“两措”资金的安排落实工作.
5。
10 厂政治工作部、各分工会应对“安措”计划编制和实施实行监督。
6 “两措”计划的编制步骤
6。
1 安监部和生产运营部每年12月31日前应根据本厂的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以及事故、障碍分析结果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提出的重点反事故措施要求,拟定出本厂下一年度“两措”计划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下达给各部门。
6.2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本部门对厂“两措”计划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并搜集相关资料,提出本部门年度“两措"计划,并于1月31日前将本部门的年度“两措”计划(格式详见附表1)分别报生产运营部和安监部。
6.3 生产运营部和安监部应于2月15日前分别对各部门报送的“两措"计划进行认真汇总、分析、研究并提出厂部年度“两措"计划初稿;
6。
4 生产副厂长于2月20日前组织安监、生技、发电、检修、物资、财务、劳工、工会等部门和有关编制单位审定厂部年度“两措”计划,经厂长批准后下达具体生产部门执行。
6.5 各部门应于2月底前根据厂部的年度“两措”计划制订本部门的年度“两措"计划和落实相应的保证措施和安排实施。
6。
6 安监部负责厂年度“安措”计划审定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相关的会务工作,并负责厂年度“安措”计划的行文及上报工作;生产运营部负责厂年度“反措"计划审定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相关的会务工作,并负责厂年度“反措”计划的行文及上报工作。
7 “两措”计划的执行及报告规定
7.1 各执行部门应指定“两措”项目的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并在制订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把当月应执行的“两措”项目列入,以保证“两措”计划按时完成。
7.2 各执行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同上报当月“两措”的执行情况;在每季度开始5日前分别向安监部和生产运营部上报当季“两措”的执行情况小结及提出需要调整的“两措”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议(报表格式详见附表2).
7.3 安监部、生产运营部应于每月5日前分别对本厂上月度“安措”、“反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上报厂长或生产副厂长批阅,并抄报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
7。
4 厂安监部和生产运营部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分别对本厂年度“安措”和“反措”计划进行总结分析。
并于1月25日前将总结分析抄报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
8 “两措”计划的变更
8.1 经批准的“两措”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在下列情况下可由执行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予以变更。
8.1.1 物资材料虽经再三催促仍不能到货时;
8.1.2 华电集团公司或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要求我厂改变“两措”计划时;
8.1.3 设备有大的变动或运行方式改变等特殊原因;
8。
1.4 其他企业发生事故而必须修改计划时;
8。
1.5 本厂经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对计划进行变更时;
8。
1。
6 其他遇有非主观努力所能克服的困难时。
8.2 变更的批准程序为:
8。
2.1 “反措"计划的变更应经生产运营部审查,生产副厂长或厂长批准。
8.2。
2 “安措"计划的变更应经安监部审查,生产副厂长或厂长批准。
9 “两措”计划的检查与考核
9。
1 “两措”计划的实施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计划实施的质量和工期的保证负全面责任。
9.2 厂长、副厂长、职能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两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两措”计划的落实。
9。
3 安监部负责“安措”计划实施的检查、统计、评价和考核,生产运营部负责“反措”计划实施的检查、统计、评价和考核.
9.4 “两措”计划的考核按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0 附表
10.1 《安措计划和反措计划表》
10。
2 《安措计划和反措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表》
附表1:
_______年度安措(反措)计划表
批准:审核: 编制:填表说明:
(1)企业及各生产部门的年度“两措”计划均以此表为格式;
(2)“具体内容”栏必须填写明确,以便于检查督促;
(3)“完成期限”栏可填写月份(个别项目也可填季度);
(4)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由生产副厂长审核,厂长批准;
(5)各生产部门年度安措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安监部主任批准;年度反措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生产运营部主任批准。
附表2:
安措(反措)计划月度(季度)执行情况
报告表
批阅人:报告人:填表说明:
(1)本厂“安措”计划季度执行情况报告表中的“批阅人"为厂长或生产副厂长,“报告人”为安监部主任或安全培训专责;本厂“反措"计划季度执行情况报告表中的“批阅人”为厂长或生产副厂长,“报告人"为生产运营部主任或专工.
(2)各生产部门“安措”计划月度执行情况报告表中的“批阅人”为安监部主任,“报告人"为部门安全培训专责;各生产部门“反措”计划月度执行情况报告表中的“批阅人"为生产运营部主任,“报告人”为部门负责人或专工.
(3)其他同计划表格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