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10号建议答复的函-国知发保函字〔2019〕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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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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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国知发保函字〔2019〕100号
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民族品牌核心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力度,为提升民族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大赔偿力度
为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我局于2014年启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准备工作。

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该草案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法院可以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下限提高至10万元,上限提高至500万元。

上述规定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为更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商标法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
算倍数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提高到500万元,以给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补偿。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和商标法均规定了举证妨碍制度,即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侵权人不提供或者虚假提供由其掌握的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XXX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额,以利于查明损害赔偿的事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我局在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雷霆”“护航”“溯源”“净化”等专项行动,组织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侵权假冒行为的处理力度,有效打击群众反映大的违法行为,通过办案的规模效应,有力震慑恶意侵权假冒行为,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深入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跨区域案件办理效率。

不断拓展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市场监管、海关、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快形成协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合力。

2018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77276件,同比增长15.9%,其中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2679件,同比增长10.9%。

同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2万件、同比增长3.53%,案值5.46亿元,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84万件、同比增长5.37%,案值5.15亿元。

三、推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针对电子商务领域侵权违法行为发生和消失速度快,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群体性、重复性侵权高发等特点,知识产权系统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针对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效率,2018年共查处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33025件、同比增长66.4%;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商标侵权假冒案件643件、同比增长73.78%。

(一)深化线上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形成办案合力。

建立针对线上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三种处理模式:一是对明显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指导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平台,根据其与网店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快速删除或屏蔽侵权产品链接;二是对较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由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出具的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处理;三是对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由地方知识产权局立案调处。

这三种处理模式有效整合了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面的案件处理资源和办案力量。

(二)强化线上转线下案件办理,切断侵权假冒产品生产和流通链条。

组织设立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协作调度中心,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建立跨省打击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机制,组织25个省市的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人员开展集中办案,针对电商平台复杂专利侵权投诉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同时,整理出一批重点线上案件线索,追溯和深挖线下源头,坚决打击相关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三)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建立电商行业监管自律机制。

自2016年6月起,北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与京东、当当网等电商平台联合制定《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监督员工作方案》,强化电商平台的自律、自查、自纠义务。

根据方案,由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协助电商平台查找纠正平台上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逾期未改的由监督员提交维权援助中心,经维权援助中心审核后转交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维权援助工作
我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在重点产业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将快速确权与快速维权有机结合,高效快捷满足企业需求。

目前全国已批复建设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2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4家,进一步畅通从授权、确权到维权的全链条快速保护通道,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专业领域向多领域扩。

并依托全国7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推进建立分中心和工作站900余家,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以及工作站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

各维权援助中心积极接收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案件,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开展维权援助服务。

五、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
2018年8月,我局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相关技术手段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着力营造更好的创新、投资和营商环境。

将“互联网+”作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创新执法指导和管理机制,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影响,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科学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增强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

探索推进商标大数据监管,开展商标数据开放及分析应用系统建设工作。

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重要一环予以推进。

同时加强商标信用监管,积极推动将商标注册、商标侵权假冒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形成对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7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扎实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知识产权局部分的建设工作,加快构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指导推进电子商务、大型展会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有序推进协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平台作用,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维权援助工作。

推进
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推动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应对机制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关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7月3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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