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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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美发师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美发师考核大纲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美发师)考核大纲1.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美发师1.2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修剪、制作发型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5培训期限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1.6报考条件:参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职鉴办〔2013〕15号)执行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操作方式,并分项目进行,由考评小组成员分项打分。

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鉴定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等级的技能操作时间不少于130分钟1.8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教室配2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由3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

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要求、相关法律与法规知识、2.2基础理论知识:美发发展简史2.3专业基础知识:服务技术管理知识(一)美发服务接待的程序、方法与解答咨询。

(二)美发岗位责任、服务规范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

(三)公共关系基本知识。

2.4专业知识:(一)洗发(二)发型制作(三)剃须、修面(四)发型设计与素描(五)发型制作(六)剃须修面(七)发型制作(八)漂发与染发2.5专业相关知识:(一)美发行业卫生知识(二)人体生理知识(三)脸、型、头型、身材基(四)洗发、按摩基本知识。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海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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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01
秘书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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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02
公关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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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33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7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8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9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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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6-02
眼镜定配工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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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
16
6-04-01-08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
4-07-04-02
美发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2020042018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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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序职业编码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发文号颁布时间出版单位号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 4-07-04-01 美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 4-03-02-02 西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 4-03-01-02 中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 4-07-04-02 美发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地质出版社10 4-01-02-01 推销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1 4-04-03-04 足部按摩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2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16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7 6-04-02-05 焊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8 6-04-01-07 组合机床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9 6-08-05-0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0 6-21-01-02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1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2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打胶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3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涂裱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4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金属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5 4-07-03-04 锅炉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6 4-07-05-01 摄影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7 4-03-03-01 调酒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9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0 3-01-02-01 秘书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1 3-01-02-02 公关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2 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3 4-03-05-01 餐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4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5 6-03-01-15 防腐蚀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6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7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8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9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0 6-06-01-02 汽车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1 6-21-08-01 装饰美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2 4-99-00-01 电子商务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3 4-07-99-01 心理咨询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4 4-07-02-01 物业管理员(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5 4-04-03-01 社会体育指导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人民体育出版社46 4-01-03-02 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7 5-01-06-01 棉花加工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8 5-01-03-04 菌类园艺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9 6-26-01-38 评茶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0 6-26-01-37 棉花检验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1 6-23-10-02 电气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2 6-07-06-03 常用电机检修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3 6-07-06-01 变电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4 6-07-06-0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5 6-04-01-01 车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6 6-04-01-02 铣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7 6-04-01-04 磨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8 6-04-01-05 镗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9 6-04-02-01 铸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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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7 4-04-02-04 插花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8 6-23-02-01 砌筑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19 6-23-03-01 混凝土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0 6-23-04-01 钢筋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1 6-23-05-01 架子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2 6-23-06-01 防水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3 6-23-10-03 管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4 6-15-03-01 手工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5 6-15-03-03 精细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6 2-02-34-11 物流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7 2-07-03-04 理财规划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28 2-10-07-07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9 4-01-01-02 收银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0 4-02-01-06 盐斤收放保管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1 4-07-03-05 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32 4-07-05-02 冲印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3 4-07-08-02 修脚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34 4-07-10-07 钢琴调律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5 4-07-12-04 育婴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妇女出版社136 6-01-02-06 房产测量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76-01-07-01(6-01-07-02)海盐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8 6-01-07-10 苦卤综合利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9 6-01-07-11 精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0 6-01-07-12 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1 6-03-01-06 制冷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2 6-03-02-01 燃料油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3 6-03-02-02 润滑油、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4 6-03-02-03 石油产品精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5 6-03-06-01 脂肪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6 6-03-06-02 环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7 6-03-07-03 聚苯乙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8 6-03-07-04 聚丁二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9 6-03-07-05 聚氯乙稀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0 6-03-07-07 环氧树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1 6-03-07-0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2 6-03-08-01 顺丁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3 6-03-09-01 化纤聚合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4 6-03-09-02 湿纺原液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5 6-03-09-03 纺丝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6 6-03-09-05 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7 6-03-11-07 催化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8 6-03-11-08 催化剂试验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9 6-03-11-13 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0 6-03-13-04 黑火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1 6-03-14-01 单质炸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2 6-11-01-04 服装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3 6-12-04-01 白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4 6-12-04-02 啤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5 6-12-04-03 黄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6 6-12-04-04 果露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7 6-12-04-05 酒精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8 6-12-06-01 烘焙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9 6-12-07-01 猪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0 6-12-07-02 牛羊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1 6-12-07-04 禽类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2 6-12-08-01 肉制品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3 6-21-01-01 宝石琢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4 6-21-07-01 工艺品雕刻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5 6-22-03-01 钢琴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6 6-23-10-01 机械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7 6-24-05-02 起重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8 6-03-08-05 丁苯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9 6-08-01-09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0 6-08-01-10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1 6-08-02-02 电容器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2 6-08-02-05 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3 6-08-02-06 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4 6-08-02-13 电子产品制版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5 6-08-03-01 铅酸蓄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6 6-08-03-03 原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美容美发与造型)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美容美发与造型)

美容美发与造型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 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初、高中毕业。

5、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木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中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内。

(3)、鉴定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按1: 20;技能操作考核按1: 5。

(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2)、职业守则(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礼貌待客,热忱服务。

(三)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四)实事求是,诚实公平。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2、基础知识(1)、美容常识(2)、卫生常识(一)、个人卫生。

(二)、环境卫生(三)、仪器设备卫生。

(四)、消毒。

(3)、安全用电基础知识(4)、相关生理常识(一)、细胞一基木组织。

(二)、头颈部骨骼和肌肉。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
要求
岗位职责:
1. 为顾客提供专业的美发服务,包括剪发、染发、烫发、造型等,确保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2. 根据顾客的需求和发质,提供个性化的美发建议和服务,确保顾客的形象和风格得到最佳展现;
3. 对顾客的头发进行分析和诊断,了解头发的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护理和保养建议;
4. 维护和管理美发工具和设备,确保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5. 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协助其他美容美发师完成工作任务,共同提升团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6. 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美发技术和趋势,提升个人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7. 积极参与店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为店铺的业绩和品牌形象做出贡献。

素质要求:
1. 具有美发相关专业学历和相关工作经验,持有美发师资格证书;
2. 熟练掌握各种美发技术和工具的操作,具备良好的手工和审美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顾客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4.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工作压力和灵活应对各种工作情况;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保守顾客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6. 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形象,能够代表店铺良好形象和服务态度。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
序号
职业编码
国家职业标准名称
发文号
颁布时间
出版单位
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
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
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
4-07-04-01
美容师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40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41
6-21-08-01
装饰美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42
4-99-00-01
电子商务师(试行)(☆)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
101
6-01-06-07
油气管道保护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
102
4-01-03-03
中药购销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03
4-01-99-01
医药商品购销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
91
3-03-02-02
话务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美发师的职业素养与技能要求

美发师的职业素养与技能要求

美发师的职业素养与技能要求在现代社会,外貌形象对于个人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而头发作为外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因此而备受关注。

作为提供专业美发服务的美发师,他们不仅需要具备出色的技能和创造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本文将探讨美发师所需的职业素养与技能要求。

一、专业技能作为一名优秀的美发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

首先,他们需要掌握多种发型设计和剪发技术,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脸型特点,提出合适的发型建议并进行准确的剪发。

此外,美发师还需要熟悉各种发型造型技巧,能够使用卷发棒、夹板等工具进行专业造型。

其次,美发师还应该具备丰富的染发技能。

他们需要了解不同发质和发色的特点,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染发,并能够准确判断染发后的颜色效果。

同时,他们应该具备一定的化学知识,了解染发剂的成分和作用,确保染发过程安全可靠。

此外,美发师还需要了解各种发型护理和修复技术。

他们应该能够根据客户的发质问题,提供合适的护发方案,并能够使用各种护发产品和工具进行恰当的护理。

二、创意与设计能力除了扎实的技术基础,美发师还应该具备创意与设计能力。

他们需要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特点,为其设计出独特而适合的发型。

这需要美发师具备较强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客户的个性和风格,为其提供专业的发型建议。

创意与设计能力还体现在发型造型上。

优秀的美发师需要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使用不同的工具和技巧,创造出独特而时尚的发型。

他们应该时刻关注潮流和流行趋势,不断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为客户带去最佳的美发体验。

三、沟通与服务能力美发师的工作往往需要与各种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行沟通。

因此,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在与客户交流时,美发师应该能够准确理解客户的需求,并能够用专业的语言向客户解释和建议。

在服务过程中,美发师还需要关注客户的舒适度和满意度,提供细致、贴心的服务。

四、职业操守作为一名美发师,职业操守非常重要。

美发师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保护客户的权益。

美发师技术等级标准

美发师技术等级标准

美发师技术等级标准一、职业定义: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剪修、制作发型,提供肩部以上按摩及其相关服务。

二、适用范围:专业理(美)发馆(厅),饭店、宾馆、游船等场所的理(美)发厅(室)。

三、技术等级线:初、中、高。

初级美发师一、知识要求: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熟悉美发服务程序、岗位责任和规范要求。

3.了解毛发生理及头部骨胳、肌肉、皮肤的一般生理常识。

4.了解各种头型、脸型、体型、年龄等不同类型特征。

5.掌握美发技术操作规程及洗发、修剪、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漂发、头部按摩等工艺技术知识。

6.掌握一般发型特点和操作要求。

7.掌握常用美发用品、工具和设备的名称、性能、用途及使用方法。

8.掌握常用洗、护、烫、染、漂、固发等化学用品的性能及用途。

9.了解发型美学和服务心理学的一般常识。

10.了解本岗位工序的操作质量标准。

11.熟悉美发行业卫生要求和有关法规。

12.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用电常识。

13.了解主要国家或地区有关发型的一般民俗习惯或宗教信仰。

二、技能要求:1.能按服务程序和规范,有礼貌地接待宾客,并能提供一般的美发咨询、服务。

2.能看懂一般发型工艺图片和文字资料。

3.能根据宾客不同特征,设计、制作出符合宾客要求的一般发型,并选配发饰。

4.能独立进行洗发、剪发、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

漂发的技术操作,并掌握几种发辫编法。

做到姿式正确)动作规范。

5.熟练掌握直线条、有层次发型的基本剪法和男士短发式推剪技法。

6.能熟练掌握头部按摩的程序及手法。

7.能发现美发设计和工艺操作中一般技术问题,并能进行修整。

8.能较熟练地使用一般美发用品、工具、设备,并能对美发器具进行检查、排障、消毒和保养。

9.能根据不同发质、发型设计和制作要求,正确应用常用洗发、烫发、染发、漂发、护发、固发等美发化学用品。

10.能搞好美发服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1.能进行基本成本核算。

12.涉外服务要较熟练地掌握一种外文的常用专业术语和简单接待用语。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
要求
岗位职责:
1. 根据客人的需求,进行头发的修剪、染色、烫发等美发服务,确保客人满意。

2. 为客人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包括洗发、护发、头皮按摩等,保持头发的健康和光泽。

3. 为客人进行面部护理、化妆等美容服务,提供专业的建议和
技术支持。

4. 根据客人的脸型、肤质等特点,为其设计合适的发型和化妆
方案,提供个性化的美容服务。

5. 维护和管理美容美发用品和设备,确保使用安全和卫生。

6. 积极学习美容美发的最新技术和流行趋势,不断提升自己的
专业水平。

7. 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优质的服务,争取客人的再次光
临和推荐。

素质要求:
1. 具备美容美发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客人建立良好的信
任关系。

3. 熟练掌握美发、护理、化妆等技术,能够根据客人的需求提
供个性化的服务。

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的专业水平。

6.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保持职业形象。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美发行业的职业标准,以指导美发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及职业发展。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一、标准名称:美发师二、职业背景美容美发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服务行业之一。

美发师是美容美发行业中的一种典型职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加强,人们对于个人形象及形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美发师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三、职业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美发师应具有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社会责任感、协作精神,能熟练地运用美发技术和相关知识,具有一定的沟通、管理、营销等能力。

2.专业技能美发师应掌握理论知识、技能和实践操作。

理论知识包括头发生长发育规律、头皮生理和病理、发型设计、发型搭配等;技能包括剪发技术、造型技术、染发技术、烫发技术等;实践操作包括头发的清洁、修整、造型等。

3.沟通能力美发师应能够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并给予合适的建议。

同时,美发师还要能够与同事和上级进行良好的沟通,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管理能力美发师应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团队工作、控制成本及质量等。

5.营销能力美发师应具有一定的营销能力,包括市场分析、推广策划、客户服务等能力,能够将所学的美发技术运用到市场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四、职业标准组成1.岗位技能标准岗位技能标准是职业标准的核心内容,是对美发师进行职业能力评价的工具。

标准中列出了美发师工作中所需的岗位技能和能力,并规定了评估方法。

2.职业素质标准职业素质标准是对美发师在工作中所应具备的素质要求,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协作精神等,旨在增强美发师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

职业发展标准是对美发师职业发展的指导。

该标准包括从职业培训、职业评估、职业等级认定等方面对美发师职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职业形象标准是对美发师在外表形象、着装美观度等方面的要求。

标准强调美发师的形象应体现职业特点,让顾客通过外观感受到美发师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质量。

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直截了当上级:领班
直截了当下属:无
岗位职责
1.为客人提供美容、美发服务。

2. 保持室内及个人卫生,对毛巾、刀子等物品要坚持用后消毒。

3. 经常检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器械,发觉问题后及时修理。

4.理发室所有设备,物品应建帐登记,妥善保管,现金收入要逐笔登记,当天收的现金要当天交到财务部。

5-提高小心,认真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工作,发觉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领导,下班前应检查总电源是否切断,幸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6. 认具钻研操作技术,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素养要求
差不多素养: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高尚的职业道德。

自然条件:躯体健康。

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工作体会:5年以上理发、美容工作体会,含酒店2年以上工作体会。

外语水平:具有初级服务英语水平。

专门要求:精力充沛,能较长时刻站立服务。

最新2023年美容美发类技能操作考核标准

最新2023年美容美发类技能操作考核标准

最新2023年美容美发类技能操作考核标准1. 背景为了确保美容美发行业的技能水平和操作标准,制定最新的2023年美容美发类技能操作考核标准。

该标准旨在评估美容美发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技巧,并促进行业的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

2. 考核标准2.1 美容技能考核标准- 熟练掌握基础美容理论,包括皮肤类型、皮肤问题的识别和处理方法等;- 能够正确使用美容工具和设备,如洁肤器、按摩仪等;- 具备熟练的面部护理技能,包括清洁、保湿、按摩等;- 了解基本的化妆技巧,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简单的化妆;- 具备专业的脱毛技能,并能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脱毛服务;- 能够进行基本的美容咨询和产品推荐。

2.2 美发技能考核标准- 熟悉不同发型、发质和脸型的特点,能够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发型设计;- 具备基本的剪发技巧,包括修剪、修饰和造型;- 能够正确使用烫发和染发工具,并完成各类发型变化;- 掌握基本的洗发和护发知识,能够提供专业的洗护服务;- 了解常见的发毛病和头皮问题,能够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具备简单的编发和盘发技巧,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发型选择。

3. 考核方法考核将由行业相关的专业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采取实际操作和理论知识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内容将包括以下方面:- 实际操作考核:考生需要根据具体的考核要求,展示其美容美发操作技能;- 理论知识考核:考生需要回答与美容美发相关的理论知识问题。

4. 考核评分标准考核评分将根据考生的技能水平和操作能力进行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包括:- 操作技巧:评估考生在实际操作中的熟练程度和准确性;- 服务质量:评估考生在服务过程中的专业素养和客户满意度;- 理论知识:评估考生对美容美发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5. 考核结果与证书考核结果将根据评分情况确定,考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相关的技能操作证书,证明其具备相应的美容美发技能水平和操作能力。

6. 保障措施为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相关考核机构将负责组织、监督和评定考核过程,并确保考核标准的执行和质量控制。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
要求
岗位职责:
1. 根据客人的需求,提供专业的美容美发服务,包括剪发、染发、烫发、造型等。

2. 与客人沟通,了解客人的需求和喜好,给予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3. 维护和管理美容美发用具和设备,确保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4. 熟练掌握各种发型设计和造型技巧,能够根据客人的面部特征和发质,为其量身定制合适的发型。

5. 熟悉各种美发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效果,能够根据客人的需求推荐适合的产品。

6. 积极参与美容美发行业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
技能和知识水平。

素质要求:
1. 具有美容美发相关专业的学历或培训经历,持有相关证书或资格。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客人建立良好的关系,提供优质的服务。

3. 具有一定的审美观和创造力,能够根据客人的需求设计出不同的发型和造型。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掌握新的发型设计和美发技巧。

5.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6. 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在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
要求
岗位职责:
1.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专业的美容美发服务,包括洗剪吹、染烫、造型等。

2. 根据客户的发质和脸型,提供建议并进行发型设计,确保客
户满意。

3. 协助客户选择适合的发型、发色和护理产品,提供专业意见。

4. 对客户的头发进行护理和保养,包括洗发、护发、按摩等。

5. 维护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6. 积极推广美容美发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消费额。

7. 参与美容美发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素质要求:
1. 具备美容美发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证书者优先。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具有一定的审美观和创造力,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发型设计和造型。

5. 具备耐心和细心的工作态度,能够细致入微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6.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岗位职责】美容美发师岗位职责及素质要

岗位职责:
1. 根据客人的需求和要求,提供专业的美容美发服务,包括洗剪吹、染烫、造
型等。

2. 为客人提供专业的发型建议和护发建议,提供个性化的美容美发方案。

3. 维护和管理美容美发用具和设备,确保设备的清洁和安全。

4. 积极推广和销售美容美发产品,为客人提供专业的产品建议和推荐。

5. 维护和管理客户档案和预约记录,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和沟通。

6. 参与美容美发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素质要求:
1. 具有相关的美容美发专业技能和资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客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3.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守相关的职业规范和标准。

完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完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 1 职业名称美发师。

1. 2 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头形、脸形、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修剪、制作发型的人员。

1. 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1. 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 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手指灵活,手眼动作协调,有一定的颜色辨别能力。

1. 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 7 培训要求1. 7. 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36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28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28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

1. 7. 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或技师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 7. 3 培训场地设备具备相应教学场地及实际操作设备、用具(不少于 10 套美发台椅) 。

1. 8 鉴定要求1. 8. 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 8. 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美发师职业标准和技能规范解读

美发师职业标准和技能规范解读

美发师职业标准和技能规范解读
李强;储德发
【期刊名称】《市场论坛》
【年(卷),期】2015(000)011
【摘要】美发师职业标准和技能规范解读是依据国家职业资格中的美发师三级(高级)标准,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主要针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美发的4个项目中的技能规范进行解读,是职业院校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学生参加美发专业的男士有缝推剪吹风造型、女士长发晚宴造型、标准卷杠(教习模特)、女士剪吹中长翻翘(教习模特)项目
技能训练的实施方案.
【总页数】4页(P54-56,59)
【作者】李强;储德发
【作者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扬州 225127;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扬州 22512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13
【相关文献】
1.教师职业技能标准:师范生培养的纠偏——基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解读 [J], 梁秀清
2.电影放映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电影放映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解读 [J],
李婷
3.美容师职业标准和技能规范解读 [J], 朱迎雪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范失业人员申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J],
5.技能培训有标可依——《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系列标准解读 [J], 李锋艳; 张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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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美发师。

1.2职业定义
根据顾客的头形、脸形、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修剪、制作发型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手指灵活,手眼动作协调,有一定的颜色辨别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或技师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7.3培训场地设备具备相应教学场地及实际操作设备、用具(不少于10套美发台椅)。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1.8.2.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1.8.2.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四)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以上。

1.8.2.5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并分项目进行,由考评小组成员分项打分。

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教室配2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由5~7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

1.8.5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相应的教室及操作设备(不少于10套美发台椅及相应工具、设备)。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敬业发丙。

(二)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履行职责。

(三)文明礼貌,热情待客,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四)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精益求精。

(五)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

2.2基础知识
2.2.1美发发展简史
2.2.2服务业务技术管理知识
(一)美发服务接待的程序和方法。

(二)美发岗位责任、服务规范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

(三)公共关系基本知识。

2.2.3美发行业卫生知识
(一)店容店貌,室内、外环境卫生知识及室内绿(美)化要求。

(二)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仪表端庄,着装规范。

(三)美发工具、用品消毒知识。

2.2.4人体生理知识
(一)人体生理知识
(二)毛发生理知识
(三)头发的生理现象与常见病
(四)头发日常保养与护理
2.2.5脸形、头形及身材知识。


(一)脸形的分类及特征。

(二)头形及身材的分类和特征。

(三)发形结构知识(发式分类、发式基本结构、发型构成要素)。

2.2.6按摩基本知识
(一)按摩对人体的一般保健作用。

(二)按摩用具、用品的使用方法。

(三)人体主要部位名称及体表标志。

(四)人体主要穴位的名称、准确位置和保健作用。

2.2.7美发工具、用品及电器设备知识
(一)美发工具、用品的种类、性能和用途。

(二)美发电器、仪器设备知识。

(三)美发工具及电器、仪器维护保养基本知识。

2.2.8美发化学用品知识
(一)洗发液、护发液、固发剂、焗油膏等用品的主要种类及其作用。

(二)烫发剂、漂发剂、染发剂的性能和作用。

(三)鉴别美发化学用品质量的常识。

2.2.9色彩知识
(一)色彩构成的原理。

(二)色彩的功能。

(三)调配色彩的一般规律。

(四)色调的选择。

2.2.10美发素描基本知识
(一)素描基本要领。

(二)素描线的种类及原理。

(三)素描的表现手法。

(四)明度调子的基本规律。

(五)静物、写生和人物绘画知识。

2.2.11发型美学的基本概念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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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级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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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高级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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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续表
3.4技师
续表
3.5高级技师
续表
续表
4.比重表
理论知识
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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