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资金管理是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组织各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抓好财务资金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防止跑冒滴漏,提高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单位的资金,设立的银行帐户,由公司财务科统一管理使用。

不准设小金库,严禁以收抵支、座收座支。

二、经管资金的出纳员,都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定期与公司核对账目,达到帐款相符、账账相符。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公司财务室24小时值班,企业可随时取存现金。

三、出差人员借款必须经厂长批准后,出纳员方可支付,借款人回厂后,必须持当日原始报销凭证,经厂长审批后到财务科结清账目。

(出远差者,回厂后不得超过两天)。

未经厂长(经理)批准支付的现金,除追回支付的现金外,对出纳员处以支付金额10%的罚款。

四、业务员收回的货款和急需用款向业务单位的借款,回厂后要及时上缴和记帐,不及时上缴或擅自挪用,对其处以金额2倍的罚款,并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五、各单位需要资金时由生产科提计划,财务会计写明事由、金额、加盖手章、厂长(经理)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后,财务科开票,出纳员签字由公司领回使用,支付后剩余的资金要及时交回公司,达到专款专用。

私自挪用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出纳员处以挪用金
额10%的罚款。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予以严肃处理。

六、外出采购物资必须索要增值税发票或正规发票,当时不能开票的,由采购人在10天内负责开票,超期则对采购人处以货款总额20%的罚款。

来送货未开具发票的,最多付货款总额的80%,余额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再支付;货物和税票一起收到的,可视资金情况支付。

各类发票必须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准虚开、代开发票,否则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七、公司只对所属企业财务人员办理业务,不直接对其他单位的人员办理业务。

八、所属单位不准自行借款和赊欠大额账款,需大额现金时,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计划。

九、各单位支付的业务费,必须提前作出计划,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支付业务费时,须两人以上经办,报账时厂长审批,会计证明,经办人签字方可报销。

十、各单位必须按公司制度执行,特殊情况报请公司批准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