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解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解读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七章五十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一、何为电信网络诈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司财物的行为。
”电信网络诈骗不同于传统诈骗,并非直接接触受骗者,而是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远程接触受骗者,其具有手段多样性、行为隐蔽性、成本廉价性、传播广域性、犯罪连续性、后果难以预测和不可控性,因而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人数更广,危害后果比普通诈骗更为严重。
二、回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诞生历程
2021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2022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在进一步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强化压实各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2022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对有关方面
提出的加强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相关信息共享、加大惩处力度等意见建议,草案三审稿作出回应。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历经三次审稿,到如今出台,已形成多部门各司其职并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相对完善全面的一部专门法律。
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最主要意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复杂,案件多发,且呈现组织化、链条化、技术手段多变、跨境实施等特征,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已到了相关部门必须发力的地步。
本部法律解决了过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法律分散、针对性不强和法律层级不高等问题,作为一次专门的立法,尤其涉及金融、通信、互联网领域,也覆盖到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
此外,本部法律对相应的机关,在后续电信网络诈骗治理过程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予以规定,并要求进一步履行。
这部法律综合、全面、精准地对这类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惩处,解决当前迫切的需求,实质性地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是本部法律最重要的意义。
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亮点?
亮点一: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本部法律从一审、二审、三审,再到最后通过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法条内容不断增加,从最初39条到46条,再到最终的50条,不断进行更为全面的设计。
打击治理工作的主体范围广,包括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从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风险防控等方面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性治理、综合性治理。
亮点二:明确电信、金融、网络机构为反诈主体
本部法律不仅涉及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也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人民法院等单位,更涉及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共同反诈。
(一)电信反诈主体
本法第二章对电信治理进行规定,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业务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2.限制办理电话卡数量、加强核查或拒绝异常情形办卡;
3.实名核验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
4.建立物联网用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5.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改号电话,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
6.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却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设备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金融、互联网反诈主体
作为侵财类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借助“互联网+金额”非接触式实施犯罪,诱导被害人使用网络转账,将被骗资金转入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收款二维码等资金流渠道进行在线转移和“清洗”。
对此,本部法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亦提出反电信网络诈骗的要求:
1.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2.限制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量,加强核查或拒绝异常情形开户;
3.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
4.加强监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
5.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6.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
此外,针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除与以上监测识别、核验等相同的要求外,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办理许可或备案手续,以及及时为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亮点三: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特征,针对性宣传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全体的宣传教育,增加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可见本次立法结合电信网络诈骗易受害群体,针对老年人、青少年以及农村等基层进行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亮点四:突出保护个人信息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
从上述条款不难看出,本部法律对出售、提供个人信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行为进行规制,详细列举了可能出现个人信息的领域并指出重点保护的规定。
五、《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惩处力度如何?
(一)法律责任中,以行政责任为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六章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分别针对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罚,仅在第四十五条规定了追究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刑事责任。
(二)将反诈措施提前到预警发现潜在被害人之时
电信网络诈骗是可以预防的,多破案不如少发案。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
预警劝阻是跑在犯罪分子的前面,本部法律将预警劝阻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营造反诈宣传浓厚氛围。
(三)不放过跨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跨国、跨境组织性、规模性特征日趋明显,本部法律根据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实践需要,针对跨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进行惩处:
第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惩处境外对我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
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责任。
”
第二,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可以限制出境。
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
第三,会同外交部门,共同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
总体而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为一部专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法律,充分调动、压实各部门、机构和单位的责任,内容相对全面,惩戒力度适当,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对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