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列控系统临时限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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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列控系统临时限速技术规范
(V2.0)
2010年12月
目录
1引言 (3)
1.1目的和范围 (3)
1.2术语和缩写词 (3)
1.3参考文献 (3)
2总则 (5)
3系统要求 (6)
3.1系统构成 (6)
3.2临时限速服务器系统设置要求 (7)
3.3临时限速服务器功能要求 (8)
3.4TSRS维护终端功能要求 (10)
3.5CTC操作终端的限速功能要求 (10)
3.6列控中心的限速控制功能要求 (11)
3.7无线闭塞中心的限速控制功能要求 (12)
3.8临时限速服务器与相关设备接口 (12)
3.8.1基本要求 (12)
3.8.2TSRS与CTC接口 (13)
3.8.3TSRS与TCC接口 (13)
3.8.4TSRS与RBC接口 (14)
3.8.5TSRS与TSTS接口 (15)
4临时限速设置规则 (16)
4.1临时限速命令的设置要求 (16)
4.2CTCS-2级临时限速设置规则 (18)
4.3CTCS-3级临时限速设置规则 (24)
5临时限速系统工作流程 (26)
5.1一般设置流程 (26)
5.2调度分界两侧均为设有TSRS的客专CTCS-2/3级区段的设置流程 (31)
5.2.1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生成 (32)
5.2.2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下达 (32)
5.2.3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取消 (34)
5.2.4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删除 (34)
5.2.5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同步 (34)
5.2.6边界TCC、RBC的限速状态初始化 (35)
5.3调度分界一侧为设有TSRS的客专CTCS-2级区段和另一侧为无TSRS 的既有提速线CTCS-2级区段的设置流程(情形1) (36)
5.3.1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生成与下达 (37)
5.3.2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取消 (38)
5.3.3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删除 (38)
5.3.4跨界临时限速命令的同步 (39)
5.3.5转换站TCC的限速状态初始化 (39)
5.4调度分界一侧为设有TSRS的客专CTCS-2级区段和另一侧为无TSRS 的既有提速线CTCS-2级区段的设置流程(情形2) (40)
5.5调度分界一侧为设有TSRS的客专CTCS-2级区段和另一侧为无TSRS 的客专CTCS-2级区段的设置流程 (42)
1引言
1.1目的和范围
1.1.1.1本规范规定了客运专线列控系统临时限速的总体原则、系统要求、临
时限速设置规则、临时限速系统工作流程等内容。

1.1.1.2本规范适用于客运专线列控系统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列控中
心(TCC)、无线闭塞中心(RBC)、调度集中系统(CTC)的研
制、生产、测试、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运行试验、运营及维护。

1.1.1.3本规范适用于CTCS-2级和CTCS-3级客运专线,其它采用列控系统
的线路可参照执行。

1.2术语和缩写词
术语解释
临时限速设置命令指有限速的临时限速命令。

临时限速取消命令指无限速的临时限速命令。

缩写英文全称中文含义
TSR Temporary Speed Restriction临时限速
TSRS Temporary Speed Restriction Server临时限速服务器
1.3参考文献
[1] 科技运【2008】34号CTCS-3级列控系统总体技术方案
[2] 科技运【2008】127号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名词术语
[3] 运基信号【2010】416号300~350km/h高速铁路CTC系统列控限速
调度命令操作流程(V1.0)
[4] 运基信号【2007】696号调度集中系统(CTC)数据通信规程
[5] 运基信号【2008】113号CTCS-3级列控系统功能需求规范
[7] 列控中心技术规范
[8] 运基信号【2010】532号列控系统设备和相关设备编号规则
[9] 运基信号【2010】495号客运专线信号工程设计研讨会会议纪要
[10] EN-50129:2003 Railway applications – Communication,
signalling and processing systems – Safety
related electronic systems for signalling <铁道
应用:安全相关电子系统>
[12] 运基信号【2010]】533号无线闭塞中心(RBC)接口规范
[13] 运基信号【2010]】534号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接口规范
[14] GB5017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2总则
2.1.1.1客运专线临时限速的设置应满足运输安全需求,并实现灵活设置。

2.1.1.2客运专线临时限速命令应由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实现统一集中
管理。

2.1.1.3临时限速命令由调度员设置与取消,采用双重口令下达后立即执行。

2.1.1.4客运专线在区间及站内正线临时限速按实际里程标设置(单位:
米),临时限速值分辨率为5km/h,最低限速值45km/h。

2.1.1.5客运专线临时限速在有源应答器单方向正线管辖范围内允许设置不多
于3处。

2.1.1.6相关设备间接口应采用统一的通信接口协议,能够实现不同型号的
TSRS、TCC、RBC、CTC及相邻TSRS设备互联互通。

2.1.1.7TSRS应与CTC系统统一时间和日期,由CTC系统负责授时。

3系统要求
3.1系统构成
3.1.1.1TSRS与CTC、TCC、RBC等设备的连接关系如图3.1所示。

图3.1 临时限速服务器与其他设备的连接关系
3.1.1.2CTC系统负责提供临时限速命令的拟定、设置/取消、存储显示、
TSRS限速状态初始化、TSRS提示信息显示、TSRS报警信息显示等
功能。

3.1.1.3TSRS系统负责提供临时限速命令的存储、校验、拆分、删除、下
达、取消等逻辑执行功能,并管理临时限速命令的执行历史记录。

3.1.1.4 TCC 与RBC 负责接收TSRS 下达的临时限速命令;TCC 应根据进路状态、临时限速等信息实时组帧生成用户报文(830bits ),并编码生成相应的应答器传输报文(1023bits ),经LEU 传输至有源应答器;RBC 应根据行车许可、临时限速等信息实时生成相应的无线消息,经GSM-R 网络传输至车载设备。

3.1.1.5 TSRS 与TCC 、RBC 、相邻TSRS 间应通过信号系统数据安全网连接。

3.1.1.6 TSRS 应直接与RBC 、车站TCC 和中继站TCC 建立连接。

3.1.1.7
对于客运专线与既有线(未设TSRS )交界处,在既有线侧需设置客专TCC (以下简称边界转换站列控中心)。

该列控中心应接入客运专线的信号系统安全数据网,既可接受来自客专TSRS 的临时限速命令,又可接受来自既有线CTC/TDCS 的临时限速命令。

3.1.1.8 TSRS 与CTC 间应通过专用数字通道互连。

3.2
临时限速服务器系统设置要求
3.2.1.1
客运专线应设置临时限速服务器系统,其TSRS 配置数量应充分考虑该线路长度和接入设备数量及工程实施等因素。

每台TSRS 的控制能力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每台TSRS 连接的CTC 接口服务器不宜超过1个; 每台TSRS 连接的TCC 不宜超过35个; 每台TSRS 连接的
RBC 不宜超过4个; 每台TSRS 连接的TSRS 不宜超过2个; 每台TSRS 应能同时激活150条临时限速命令;
每台TSRS宜对应1个行调台。

3.2.1.2TSRS应设置于靠近调度中心的车站,应与RBC设置在同一机房。


无RBC机房,则与TCC共同设置在信号机房内。

机房空调应单独冗
余配置,机房环境参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3.2.1.3TSRS用电为I级负荷,应采用独立电源模块不间断供电。

3.2.1.4TSRS主机应采用符合故障-安全原则的安全冗余结构。

3.3临时限速服务器功能要求
3.3.1.1TSRS应具备对临时限速命令的存储、校验、删除、拆分、设置和取
消及限速设置时机的辅助提示等功能。

3.3.1.2TSRS应能存储可执行的临时限速命令参数信息。

3.3.1.3TSRS应能对来自CTC、相邻TSRS及边界转换站TCC的临时限速命
令参数信息进行有效性校验。

3.3.1.4TSRS应确保每个有源应答器的正线临时限速管辖范围内最多允许同
时设置3处限速区。

3.3.1.5TSRS应只允许删除未执行的临时限速命令。

3.3.1.6TSRS应根据临时限速命令的位置参数判别确定相关的TCC和RBC,
并根据临时限速管辖范围及接口协议要求,拆分和转换为相应设备所
识别的列控限速指令。

3.3.1.7TSRS应根据临时限速命令提前一定时间(30分钟)提示调度员进行
激活,并可间隔一定时间(10分钟)重复提示直至确认或超出该限速
命令计划结束时间。

3.3.1.8TSRS应能对超出限速计划结束时间仍未执行的临时限速命令给出超
3.3.1.9临时限速设置时机检查范围的起点应为当前运行方向的临时限速起始
描述应答器,终点应为当前运行方向的临时限速终点,如图3.2所
示。

若该范围内线路空闲,TSRS方可向调度员辅助提示该限速命令
的设置时机。

图3.2 临时限速设置时机检查范围示意
3.3.1.10TSRS应仅对由TCC和RBC验证通过的正线(不包括联络线及侧线
限速)列控限速设置命令给出设置时机提示。

3.3.1.11TSRS应仅对由本地调度台执行的列控限速设置命令给出激活时机和
设置时机的辅助提示。

3.3.1.12若待执行TSR命令相关的TCC、RBC及相邻TSRS与本地TSRS连
接中断,则本地TSRS不得对该TSR命令进行激活提示或设置提示,
并拒绝接受对该TSR命令的验证或执行操作。

3.3.1.13若与正执行TSR命令相关的TCC或RBC发生重启,且TSRS为已初
始化状态时,TSRS应能对该TCC或RBC自动补发执行TSR命令。

3.3.1.14TSRS应实时检测与TCC、RBC限速命令执行的一致性。

若有不一
致,则TSRS不得对该TCC、RBC下达线路限速状态初始确认命令;
若完全一致,且TSRS未重启,则TSRS应对该TCC、RBC自动下达
线路限速状态初始确认命令。

3.3.1.15当TSRS重启时,应先载入本地存储的限速命令信息,再向TCC、
时限速命令与所获取的限速状态进行比较,若不一致应通过CTC向
调度员提示确认,由调度员负责重新设置或取消相应的临时限速命
令。

3.3.1.16TSRS应接收TCC的正线闭塞分区状态和区间方向等信息。

3.3.1.17TSRS应将临时限速命令的验证结果、执行结果、以及提示状态信息
传送给CTC。

3.3.1.18TSRS应具备故障自诊断、维护及管理功能。

3.3.1.19当通道或设备故障时,TSRS应向CTC报警。

3.4TSRS维护终端功能要求
3.4.1.1TSRS维护终端应提供站场图形界面,主要显示各临时限速命令的执
行状态、正线闭塞分区状态、区间运行方向及TCC、RBC的临时限
速管辖范围等信息。

3.4.1.2TSRS维护终端还应提供显示与TSRS相连接的各通道状态、TSRS的
工作状态及报警信息的功能。

3.4.1.3TSRS维护终端应至少记录临时限速命令状态变化事件及系统工作状
态。

3.4.1.4TSRS维护终端应具有历史记录读取和回放的功能,历史记录应至少
保存30天。

3.5CTC操作终端的限速功能要求
3.5.1.1CTC操作终端应提供临时限速命令拟定的对话框界面。

3.5.1.2CTC操作终端应提供临时限速命令集中管理的对话框界面,选取相应
限速命令,进行下达验证、执行及删除、限速状态初始确认等操作。

3.5.1.3CTC操作终端应提供站场图形界面,显示各临时限速命令的执行状
态。

3.5.1.4CTC操作终端应根据《TSRS-CTC接口规范》要求向调度员反馈临时
限速命令下达失败的原因。

3.5.1.5CTC操作终端应具有用户登陆管理功能,临时限速的设置和取消等关
键操作应输入双重口令,执行“四目”确认原则。

3.5.1.6CTC操作终端应提供显示临时限速服务器的工作状态、初始化状态以
及与临时限速服务器相连接的各通道状态的功能。

3.6列控中心的限速控制功能要求
3.6.1.1TCC接收到临时限速服务器下达的临时限速命令后,应进行有效性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临时限速服务器。

3.6.1.2若应答器的临时限速管辖范围精度为10米时,TCC应对限速区位置
进行精度归档,如图3.3所示。

运行方向
甲站
图 3.3 10米精度归档
3.6.1.3TCC应向临时限速服务器反馈临时限速命令的执行结果。

3.6.1.4TCC应向临时限速服务器实时报告限速初始化状态。

3.6.1.5当TCC设备重启时,TCC须接收到TSRS下发的线路限速状态初始
确认命令后,TCC才能正常发送实际限速报文。

3.7无线闭塞中心的限速控制功能要求
3.7.1.1RBC接收到临时限速服务器下达的临时限速命令后,应进行有效性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临时限速服务器。

3.7.1.2RBC根据确认执行的临时限速命令,生成相应的临时限速信息包。


时限速信息包应在行车许可或通用消息中发送。

3.7.1.3RBC应向临时限速服务器反馈临时限速命令的执行结果。

3.7.1.4RBC应向临时限速服务器实时报告限速初始化状态。

3.7.1.5RBC应能接受设置在跨RBC控制范围边界的完整临时限速命令。

3.7.1.6当RBC设备重启时,RBC须接收到TSRS下发的线路限速状态初始
确认命令后,才可接受列车注册,并发送行车许可和临时限速信息。

3.8临时限速服务器与相关设备接口
3.8.1基本要求
3.8.1.1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需要与CTC、TCC、RBC或相邻TSRS进
行信息交互,临时限速服务器接口关系如图3.4所示。

图 3.4 临时限速服务器接口示意图
3.8.1.2各设备均应对接收到的信息内容进行有效性检查。

3.8.1.3所有接口通道均应冗余配置,单通道故障时应能平滑切换并报警提
示。

3.8.2TSRS与CTC接口
3.8.2.1CTC应向TSRS发送以下信息:
(1)时钟信息;
(2)线路限速状态初始确认命令;
(3)临时限速命令的拟定、验证、执行及删除等操作指令,并应至少包含以下参数信息:CTC编号、临时限速命令号、受令
车站号、线路号、限速值、限速区起点、限速区终点、操作
员编号及限速原因代码等;
(4)临时限速命令列表的分类刷新请求:包括待执行、提示执行、正执行的临时限速命令列表。

3.8.2.2TSRS应向CTC发送以下信息:
(1)临时限速命令的执行结果:成功状态或失败代码;
(2)待执行临时限速命令列表;
(3)提示执行临时限速命令列表;
(4)正执行临时限速命令列表;
(5)TSRS工作状态信息:包括主备态、限速初始态、通道连接状态等。

3.8.2.3TSRS与CTC接口应执行《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接口规范》中
的TSRS-CTC接口规范。

3.8.3 TSRS与TCC接口
3.8.3.1TSRS应向TCC发送以下信息:
(2)临时限速命令的设置验证、设置执行、取消验证、取消执行等操作指令;
(3)临时限速命令参数信息,应至少包含:临时限速命令号、线路号、限速值、限速区起点、限速区终点、CTC编号、操作
员编号及限速原因等;
(4)时钟信息。

3.8.3.2TCC应向TSRS发送以下信息:
(1)列控限速执行结果:成功状态或失败代码;
(2)闭塞分区状态信息;
(3)应答器方向信息;
(4)初始化状态。

3.8.3.3边界转换站TCC应能同时接受来自TSRS和CTC/TDCS下达的临时
限速命令,并遵照相应的接口协议交互信息,由该TCC负责TSRS与
CTC间限速命令格式的协议转换。

3.8.3.4TSRS与TCC接口应执行《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接口规范》中
的TSRS-TCC接口规范。

3.8.4TSRS与RBC接口
3.8.
4.1TSRS应向RBC发送以下信息:
(1)临时限速命令的刷新请求;
(2)临时限速命令的设置验证、设置执行、取消验证及取消执行等操作指令;
(3)临时限速命令参数信息,应至少包含:临时限速命令号、受令车站号、线路号、限速值、限速区起点、限速区终点、
CTC编号、操作员编号及限速原因等。

3.8.
4.2RBC向TSRS发送以下信息:
(1)列控限速执行结果:成功状态或失败代码;
(2)初始化状态。

3.8.
4.3TSRS与RBC接口应执行《无线闭塞中心(RBC)接口规范》中的
RBC-TSRS接口规范。

3.8.5TSRS与TSTS接口
3.8.5.1TSRS与TSRS之间应相互发送以下信息:
(1)交换管辖边界相关的临时限速操作命令及临时限速执行结果信息;
(2)相邻TSRS限速状态检测信息。

3.8.5.2TSRS间接口应执行《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接口规范》中的
TSRS-TSRS接口规范。

4 临时限速设置规则
4.1
临时限速命令的设置要求
4.1.1.1
临时限速命令应包括命令号、线路号、起始里程标、终点里程标、限速值、计划执行开始时间、计划执行结束时间等信息。

侧线临时限速命令应增加车站号信息,且起点与终点里程标固定为K0000+000和K9999+999。

4.1.1.2 区间及站内正线临时限速按实际里程标设置(单位:米),临时限速值分辨率为5km/h ,最低限速值45km/h ,最长限速区长度为TSRS 对应的调度台管界范围。

4.1.1.3 侧线临时限速以上、下行侧线分别(不含正线)按区设置,限速区长度(L_TSR )为进路长度加80米。

临时限速值设45km/h 、80km/h 两档。

4.1.1.4 临时限速命令的线路号宜按下行正线、上行正线、下行侧线、上行侧线的顺序编号,如图4.1所示。


①③

①②
图4.1 站内限速区划分和线路编号示意图
4.1.1.5 侧线限速不影响正线线路,如图4.2所示。

无论具体侧线限速地点(如图中1号和2号限速)位置如何,均按所属侧线分区设置侧线限速,相应侧线分区内的所有接发车进路均为全进路限速。

图 4.2 侧线限速对正线无影响
4.1.1.6两正线间的渡线按正线道岔区段的限速设置,如图4.3所示。

当正线
道岔区段内设有限速时,则途径该道岔区段的所有进路均应限速。

图4.3 正线限速对侧线接发车进路有影响
4.1.1.7列控限速取消命令须与要取消的临时限速设置命令的限速区位置参数
完全一致,不得对某一限速区进行分段取消或覆盖取消。

4.1.1.8列控限速取消命令为立即下达方式。

4.1.1.9临时限速命令的起点与终点位置须按线路正向运行方向顺序排列。

4.1.1.10临时限速命令的起点与终点不得设置在线路短链点内。

4.1.1.11对于设有TSRS的客专线与既有提速线衔接的分界口,须以既有提速
线上的边界转换站的(反向)进站信号机处作为临时限速命令调度管
理分界。

4.1.1.12对于设有TSRS的客专线与未设TSRS的客专线衔接的分界口,须以
设有TSRS的客专线边界客专站的(反向)进站信号机处作为临时限
速命令调度管理分界。

4.1.1.13跨界的临时限速命令需由两侧调度台按管理分界拆分后共同下达。

4.1.1.14边界转换站既有侧下达的限速命令号,在设有TSRS的客专侧调度台
显示格式为“*”+“既有侧下达的限速命令号”。

4.2CTCS-2级临时限速设置规则
4.2.1.1TCC单方向TSR管辖范围应从本站进站口开始至前方车站出站口
(或中继站第二个有源应答器组)再增加一个制动距离,制动距离应
涵盖从线路最高允许码降至HU码的所有闭塞分区并延伸100 m,如
图4.4所示。

图 4.4 TCC的TSR管辖范围示意图
4.2.1.2车站TCC和中继站TCC均应作为CTCS-2级临时限速的更新点,在
其TSR管辖范围内,应具备同时设置3处TSR的能力(不含末端45
km/h),如图4.5所示。

图 4.5 TCC设置多处TSR示意图
4.2.1.3 进站/出站口应答器正线TSR 有效区段长度(L_TSRarea )为TCC 单方向TSR 管辖范围外加100 m ,并在L_TSRarea 末端内方固定设置100 m 长的45 km/h 限速区,如图4.6所示。

图4.6 正线TSR 有效区段长度示意图(情形一)
4.2.1.4 若TCC 的正线限速管辖范围延伸的末端为仅能开放UU 或UUS
进、出站信号机,且该信号机设有列控中心控制执行侧线限速降级时,则本站(甲站)进、出站口应答器的正线TSR 有效区段长度为延伸至该信号机处加100米,且不再增加强制45km/h 的目标限速点,如图4.7所示。

甲站
图 4.7 正线TSR 有效区段长度示意图(情形二)
4.2.1.5 对于没有直股发车条件的侧向接车进路,TSR 有效区段长度为接车进路长度并延伸80 m ,如图4.8所示。

图4.8 没有直股发车条件的侧向接车进路TSR 有效区段长度示意图
4.2.1.6对于可直股发车的侧向接车进路,TSR有效区段长度为进站口至出站
口加80 m,如图4.9所示。

图4.9 可直股发车的侧向接车进路TSR有效区段长度示意图
(1)当侧线,或进路上,或L1范围内,有低于80km/h的限速时,进站信号机应答器发送临时限速值最小的全进路限速报
文;
(2)否则,当L3范围内有低于80km/h的临时限速时,进站信号机应答器发送80km/h的全进路限速报文;
(3)否则(侧线,且进路上,且L2范围之内,不存在低于80km/h 的临时限速),侧线,或进路上,或L2范围之内,存在高于
80km/h临时限速,进站信号机应答器发送进路相关区段以及
L2范围之内设置的临时限速最小速度值的全进路限速报文;
(4)否则(侧线,且进路上,且L2范围之内,不存在临时限速),当在离去区段的L2范围外且在临时限速管辖范围内设
置有临时限速时,进站信号机应答器发送临时限速为线路最
高允许速度的全进路限速报文。

4.2.1.7对于侧向接、发车进路,若途径道岔区段或所属侧线分区设有限速
时,则进、出站口应答器应发送限速值较低的全进路限速报文,如图
4.10所示。

4.2.1.8对于侧向发车进路,出站信号机处应答器的TSR管辖范围应从该应答
器位置开始至前方车站(或中继站)第二组有源应答器外加一个制动
距离。

当发车进路内和出站口应答器内没有TSR时,出站信号机处应
答器发送全线无限速报文,TSR有效区段长度为其TSR管辖范围加
100 m,并在L_TSRarea末端内方固定设置100 m长的45 km/h限速
区,如图4.11所示。

图4.11 侧向发车前方无限速时TSR有效区段长度示意图
4.2.1.9对于侧向发车进路,当发车进路内和出站口应答器前方管辖范围内有
TSR时,根据进路内或制动距离的限速情况选择不同限速值的全进路
报文,TSR有效区段长度为出站信号机处应答器开始至出站口加80
m,如图4.12所示,具体限速取值要求参照4.2.1.6。

图4.12 侧线发车前方有限速时TSR有效区段长度示意图
4.2.1.10客运专线CTCS-2级与既有提速线CTCS-2级间转换区域边界处的既
有车站,改造后其TCC的TSR管辖范围如下:
(1)与既有提速线连接侧,按既有提速线CTCS-2级限速方式下达,不需归档,正线报文模板编制要求参见图4.13所示。

运行方向
客专站
既有转换站
既有站
图4.13 面向既有线侧的TCC 的TSR 管辖范围
(2) 与客运专线连接侧,按现客专CTCS-2级限速方式下达,不需
要归档,如图4.14所示。

运行方向
客专站
既有转换站
既有站
图4.14 面向客运专线侧的TCC 的TSR 管辖范围
(3) 转换站TCC 须按既有线CTCS-2技术规范实施正线进站信号
机降级。

4.2.1.11 设有TSRS 的客运专线CTCS-2级与未设TSRS 的客专线CTCS-2级间
转换区域边界处的既有车站,改造后其TCC 的TSR 管辖范围如下:
(1)
与未设TSRS 的客专线连接侧,按原客专CTCS-2级限速方式
下达,以“闭塞分区”为单位,正线报文模板编制要求参见图4.15所示。

运行方向
设有TSRS
未设TSRS 的客专B 未设TSRS 的
(2) 与设有TSRS 的客运专线连接侧,按现客专CTCS-2级限速方
式下达,不需要归档,如图4.16所示。

运行方向
设有TSRS 的未设TSRS 的客专B 未设TSRS 的客专C 站
图4.16面向设有TSRS 侧的TCC 的TSR 管辖范围
(3) 若未设TSRS 的客专C 站限速管辖范围延伸至设有TSRS 的客
专A 站内,则客专C 站的TCC 也需具备实时组帧及编码功能,但不需要与TSRS 连接。

(4) 若两侧客专线均归属为同一调度台,则不设边界TCC 转换
站,由CTC 系统按未设TSRS 端的方式综合本台管控范围内所有限速命令状态。

4.2.1.12 与等级转换点相邻的CTCS-0级车站TCC 的TSR 管辖范围应从站外
有源应答器开始至前方车站出站口或中继站第二个应答器组外加一个制动距离。

该CTCS-0级车站外有源应答器的TSR 有效区段长度和TSR 管辖范围如图4.17所示。

强制45 km/h CTCS-0级
图4.17 CTCS-0级车站TSR 管辖范围示意图
4.2.1.13 与等级转换点相邻的CTCS-2级车站TCC 在CTCS-0级方向的TSR 管
辖范围应从本站进站口开始至等级转换执行点向外延伸一个线路最高
允许速度减速到45 km/h的制动距离,该CTCS-2级站有源应答器的
TSR有效区段长度与其TSR管辖范围一致,如4.18所示。

图4.18 CTCS-2级车站限速管辖范围示意图
4.3CTCS-3级临时限速设置规则
4.3.1.1RBC的TSR管辖范围应与其行车许可的控制范围一致,包括CTCS-
3/CTCS-2级间转换区域和RBC间切换区域。

4.3.1.2RBC实时更新行车许可范围内的TSR信息,限速长度超出的部分将
被截断。

4.3.1.3RBC采用列车最近定位应答器(LRBG)的相对距离方式,分别独立
描述各处限速信息,如图4.19所示。

运行方向
甲站乙站
图4.19 RBC对多处限速信息包的描述方式
4.3.1.4对于区间及站内正线的临时限速,RBC应按临时限速命令给定规定的
起始位置、长度和限速值生成限速信息包。

4.3.1.5对于侧向接、发车进路,若途经道岔区段或所属侧线分区设有限速
时,则RBC应发送限速值较低的全进路限速报文,如图4.10所示。

按实际限速位置描述。

4.3.1.6对于可直股发车的侧向接车进路,若股道及发车进路上设有正线限速
时,RBC应按实际限速位置描述,如图4.20所示。

图4.20 可直股发车的侧向接车进路的限速场景
4.3.1.7对于侧向发车进路,若离去区段及发车区间设有正线限速时,RBC应
按实际限速位置描述,如图4.20所示。

图4.20 侧向发车进路的限速场景
5临时限速系统工作流程
5.1一般设置流程
5.1.1.1调度员在CTC终端输入临时限速命令参数信息(需二次输入校核确
认),确认后生成临时限速命令(含文本),下发给临时限速服务器
进行有效性校验。

临时限速服务器校验成功后,将该临时限速命令存
入待执行列表中,并向CTC返回校验成功;若校验失败,向CTC返
回失败原因。

调度员可根据失败原因调整临时限速命令参数,重新尝
试下发。

流程如图5.1所示。

CTC
调度命令终端TSRS
CTC
车务终端
图5.1 拟定临时限速命令的操作流程图
5.1.1.2临时限速服务器对即将执行的临时限速命令以其计划开始执行时间的
前30分钟起,提示调度员确认激活,并可间隔10分钟重复提示直至
确认或超出该临时限速命命令的计划结束时间,如图5.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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