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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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以下简称503号文)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及时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一并遵照执行: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的要求,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从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批发业务。

现根据503号文精神,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可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仅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且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如决定今后不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在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同时递交核减“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的报告并交回《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批件》原件,对已完成第二轮GSP认证且取得GSP 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无需开展现场验收检查。

在换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将自动核减“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

已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可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药品GSP(批发)证书变更审批》程序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核减“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申请,同时交回《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批件》原件。

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销售、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必须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

如托运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选择当地有资质、信誉好且较大型的物流公司作为相对固定的承运单位,在签托运合同前必须对承运单位的有关资质、承运能力、运输安全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将考察材料与合同存档备查.承运单位必须将承运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直接送至收货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仓库地址。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料药按一定比例组成,制成的含有特殊成分、具有特殊剂型和特定药效的复合制剂。

由于其成分和剂型的特殊性,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对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定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料药按照一定的配方比例组成,制成的具有特殊剂型和特殊药效的复合制剂。

二、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分类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根据剂型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类:1.丸剂类2.胶囊类3.口服溶液类4.注射液类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1.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有合法经营许可证,并在销售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范,确保出售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当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生产场所内生产,并严格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 外包装必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和剂型等信息,并在药品外包装特定位置上应设有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志。

5. 检验机构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必须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6. 购买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患者应当具备合法处方,并按照医嘱使用。

7.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对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记录。

四、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安全用药提示1. 在服用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当按照严格按照医嘱服用,不得超量服用。

2.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使用期间,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阴凉处。

3.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有可能对人体产生过敏反应,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身体的反应,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当及时就医处理。

4.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含有特殊药物成分,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处理。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1. 引言1.1 背景复方制剂是指由两个或更多活性成分组成的药物制剂,通常用于治疗多种病症。

其中,含有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是指在复方制剂的基础上,加入了具有特殊功能或特殊用途的药物成分。

这些特殊药品的特殊性质要求在制剂的研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1.2 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和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制剂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药品管理体制的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的研发、生产、贮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3. 质量管理原则3.1 安全性原则•采用符合药品管理体制和国家标准的原材料和设备;•严格控制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对药物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药物的安全风险。

3.2 有效性原则•确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产品能够按照预期的途径起到预期的疗效;•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和使用剂量,确保药品的有效成分符合标准。

3.3 可靠性原则•建立适当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符合药品管理体制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控制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操作步骤,确保制剂的可靠性。

4. 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程序包括药品的质量管理要求、生产管理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和质量监测要求。

4.1 药品的质量管理要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1.对药品的研发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研发过程符合药品管理体制和药品监管机构的要求;2.对药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药品管理体制和药品监管机构的要求;3.对药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制定和审查,确保药品的质量标准符合药品管理体制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4.2 生产管理要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生产管理要求包括:1.建立药品生产流程和工艺规程,并进行规范和审查;2.建立生产设备的选型、检验和验收管理程序;3.建立生产原材料的验收和使用管理程序;4.建立生产环境的控制和monitoring 程序;5.建立药品生产记录、抽检和检测程序;6.建立药品质量评估和稳定性评价程序。

药品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销售、运输等环节符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适用于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经营各个环节的管理。

职责:采购部、质管部、销售部、储运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1.相关术语及有关规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定义:此类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规定所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

此外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产品名单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2.1采购管理:2.1.1选择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药物的供货企业:必须严格地验证供货方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防止从非法企业中购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药物。

购进进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不强制收取,可以为厂检)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

2.1.2必须核实并留存供货方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审核原件)等合法资质,并建立客户档案。

2.1.3指定专人负责采购、签订合同等。

2.1.4必须索要销售票据,采购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2.2建档:新建品种资料时,质量管理员通过包装、说明书确认,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注明特殊属性(麻黄碱类),并能在机算机系统中加以控制。

2.3验收管理:严格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及《药品验收操作规程》执行。

2.4储存管理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实行专区储存,整件、零货均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防止该类药品流人非法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 33号、《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 2009] 503号)等法律法特制定本制度。

此类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以下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采购进货必须严格从合法的供货单位购进,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做到票、账、货相符。

(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验收由指定专人验收,质量管理员负责对验收员的指导,验收员应当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的成分及时分辩出该类药品,并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专柜中。

(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养护时当发现在柜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不合格品管理遵守本企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五)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列入处方药管理,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药店不得开架销售,并设专柜销售,销售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专柜销售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处方保存两年。

(六)企业计算机系统内应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记录和数量限定设置。

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处方药管理;销售数量超过限定时计算机自动锁定,停止销售。

(七)发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买方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八)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根据临床需要需加工研制、不符合一般规范的复方制剂。

由于其成分特殊,制剂严谨性要求高,管理制度也必须相应严格。

下面将就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1.面向临床需求的研发管理: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研发应面向临床需求,由专业药师及专家组成的团队负责研发工作。

其研发过程需符合相关伦理规范,并在人体试验前进行动物试验,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研发过程中需对制剂的每一成分进行详细的检测和质量控制,确保其纯度和药效。

2.生产管理制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生产应依据国家相关药品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并设立专门的生产车间和生产线,进行统一管理。

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标准,包括原材料采购、储存及管理、生产操作规范等。

生产车间应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空气净化设施、温湿度控制设备和物料消毒设备,以确保制剂的质量和纯度。

3.质量控制制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控制是制剂管理的重中之重。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制剂的质量稳定。

质量控制包括对制剂原料药的质量验收、药品生产制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和药品成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4.存储与配送制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存储与配送应符合药品贮存、配送和运输相关规定。

在存储方面,应根据药品的特点,设置适当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

存储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火、防盗设备。

药品配送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避免药品受损或变质。

5.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使用须有专业医生开具,明确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并进行记录。

患者使用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严格遵循医嘱,按规定用药,并定期复诊,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6.不良反应与监测制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使用过程中,应建立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对患者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记录、上报,并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以有效遏制流弊势头,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

责任:采购部、销售部、质管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

1、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只能从公司合格供货方档案中,选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采购;并签订购销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书。

要求供货单位的运输方式、邮寄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可以销售给资质合法有效的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

质管部应核实并留存购货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公司设置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的专用库房和专用待验区域,不得在专库以外进行验收,避免出现与其他药品混放和丢失。

验收员应拆箱至最小包装进行验收。

4、建立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

发现采购数量异常增多的,应立即报请销售部经理调查核实。

5、禁止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使用现金交易。

但可实行刷卡销售。

6、财务部应严格核实购货单位付款的名称、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是否相一致,如发现异常应暂停向对方销售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并立即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7、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记录专用账册,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或随货同行单是否相符。

8、药品运输员应确保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药品送达购货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

9、药品送达后,应要求购货单位当场查验货物,无误后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确认。

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收货印章后,由药品运输员带回公司质管部存档。

含麻黄碱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含麻黄碱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含麻黄碱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销、存各环节的管理。

3、内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购进管理:3.2.1 采购部指定专人负责该类药品的采购工作。

采购部会同质管部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

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并建立质量档案;3.2.2 严格从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

不得从任何非法渠道购进,严格执行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制度》、索取含有红印章的合法资质证照和开票资料;供应商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写《质量保证协议书》、《购销合同》;3.2.3 《购销合同》应注明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3.2.4 购进进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红印章;3.2.5 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禁止用现金进行交易,必须从公司银行账户付款,并索取供货单位的发票和药品销售出库单、税票与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相对应,金额应相符。

销售管理:3.3.1 销售部是指专人负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工作,销售部会同质管部审核购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由质量负责人审批,并建立客户档案;3.3.2 严格执行公司《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只能将药品销售给具有法定资格的经营单位和各级医疗机构,不能销售给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索取盖有红章的资质证照和开票资料,销售客户采购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签订《购销合同》;3.3.3 《购销合同》应注明交付方式、交货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经双方盖章确认;3.3.4 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开具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单价、金额等内容。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甘肃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件制定目的: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

适用范围:适用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责任人:质管部、采购部、零售部储运部、财务部内容: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中药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12项,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常见品种见附页(本表所列品种供参考,实际工作中应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

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只能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具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

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

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购进进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采购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不能使用现金。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一、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定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由两个或以上的原料药组成,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工艺制备而成的制剂。

这类制剂主要用于治疗特殊疾病或者具有特殊疗效的医疗用药。

二、管理原则1. 注重安全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首要原则是保障安全性。

管理者应对该类制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要求。

另外,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估,及时识别和消除潜在的风险。

2. 强化研究与监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研究与监管是保障其合理使用的重要环节。

相关的研究工作应从药物的性质、药效、药代动力学等多个角度进行,确保制剂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测,及时了解产品的市场情况和安全性,以便及时应对问题。

3. 设定用药指南针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使用,有必要制定相应的用药指南。

该指南应明确适应症、使用方法、用量范围、禁忌症等信息,方便医务人员的准确使用,并帮助患者正确理解和合理使用该类制剂。

4. 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是必要的。

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对药品的全面跟踪和管理,包括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等环节。

同时,该系统还应包括药品的信息查询、警示和统计分析功能,方便管理者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管理。

三、管理流程1. 药品采购在进行药品采购时,管理者应仔细查看供应商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药品质量保证能力。

同时,对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还需要查看药品的说明书,确认其适应症、用量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2. 药品入库管理药品入库时,应对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和登记。

在验收环节,应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性、标签的清晰度等,确保药品没有受到污染和损坏。

在登记环节,需要将药品的基本信息和数量等记录在药品信息管理系统中。

3. 药品配送和销售管理在药品配送和销售环节,管理者要加强对药品的跟踪监管。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对医疗质量的不断要求,藏在复方制剂中的特殊药品因其包涵的含量和质量不确定性,对复方制剂及其次生药物不良反应的出现概率偏高,也因此受到高度关注。

针对此类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是必要且重要的。

一、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概念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含有几种原料药及其辅料,疗效强,具有复方制剂特点的制剂,并含有与安全无害性药品不同的毒性药品、诱变剂、致畸剂、致癌剂等活性药物。

二、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加强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力度,确保其药物安全性和疗效;2、落实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的许可、备案、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3、加强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合规化、合规性;4、严格执行药品配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药品流通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5、强化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价,确保药品流通监控的有效性和全面性;6、做好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物安全监测和药效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生产管理要求1、制定详细的生产技术规范,确保原材料、资料、属于工艺等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的要求;2、严格执行GMP规范,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符合国际药品GMP的要求,并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人员;3、建立委员会制度,由复方设计和质量管理等数据采集和分析,确保复方的良好和专业化;4、加强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对生产设备、环境、操作工艺和偏差处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5、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生产工艺进行标准化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可控性。

四、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配送、销售管理要求1、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行“一源多流”,采购个公司或合法的批发企业,通过中央药品字典控制台等国家或地方监管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上传;2、必要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单位和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要做到凭处方销售,严禁违规销售,防止复方压制药遭窜货、流量等违规销售行为;4、建立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建立完备记录,实现全程可追溯。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指的是由多种特殊药品组合而成的药物。

2. 责任与义务2.1 管理机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工作由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复方制剂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相关管理工作。

2.2 临床部门临床部门应配备合格的医生和药师,负责合理开具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处方,并按照规定向药事管理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2.3 药师药师在配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药品的配制准确、纯度和稳定性。

2.4 病患病患在使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按照医嘱使用,如有不适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

3. 药品采购与储存3.1 采购药事管理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招标采购工作。

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明码标价并附有质量检验证明。

3.2 储存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药品应按照要求分类存放,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4. 处方管理4.1 处方审核药事管理部门的药剂师应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药师应检查处方中的药品是否符合规定,在药品的组合、剂量和用法等方面进行评估。

4.2 处方备案药事管理部门应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处方进行备案并建立档案,记录处方的开具、审核和发放情况。

备案记录应包括病患的基本信息、处方内容、药师的审核意见等。

4.3 处方调剂药师在调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按照处方要求精确配制,并记录实际使用的药品名称、批号和用量信息。

4.4 处方查对在发放药品前,药师应对处方进行查对,确保药品的名称、剂量和使用方法与处方一致。

5. 质量控制与监督5.1 质量控制药事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质量控制标准,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甘肃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件制定目的: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

适用范围:适用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责任人:质管部、采购部、零售部储运部、财务部内容: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中药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12项,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常见品种见附页(本表所列品种供参考,实际工作中应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

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只能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具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

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

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购进进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采购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不能使用现金。

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管理

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管理

一、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
1、含特殊药 品复方制剂 的品种范围 ★
②含可待因复方口 服液体制剂(已列 入第二类精神药品 管理)
③复方地酚诺酯片
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 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Ⅱ) 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Ⅲ) 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 可愈糖浆 愈酚待因口服液 愈酚伪麻待因口服液
★★
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
⑤专柜专人, 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 专册登记 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
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身份、身份 证、号码 ⑥异常报告 药品零售企业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 黄碱类复方制剂的, 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②最小包装 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不得超 含量限制 过720mg,口服液体制剂不得超过800mg
③限量销售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处方药按处方 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
2、销售管理 ④查验身份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
一、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
2、含特殊药 品复方制剂 的经营管理 ★★
①药品购销 管理
药品批发企业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购进复方甘草片、 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可以销售给其他 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药品批发企业从药品批发企业购进的,只能销售给本省 (区、市)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终止交易
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
要点
1、交易行为 ①批发经营 管理 ★★ 资质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管理,保障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安全有效性,并提高其质量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生产、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等环节。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

第四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等要素。

第五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确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质量指标,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车间应符合相关卫生和环境要求。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设立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生产车间应设立生产记录,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质量指标。

第九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配方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确保原材料的准确性和质量稳定性。

第十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加工过程应在符合质量控制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严禁使用失效或过期的原材料。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灌装和包装操作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生产过程应定期进行自检、互相检验和送检,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原材料采购应依据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进行必要的质量评价和审核。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原材料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确保合格留样并建立样品库存。

第十五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控制要求应适用于产品的每个生产批次,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六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成品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确保符合相关药典或标准规范。

第十七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五章质量保证第十八条针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保证,应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生产过程和质量检测结果等情况。

第十九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质量保证应包括产品稳定性研究、缺陷品控制和不良事件的管理等要求。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新规)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新规)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规定根据国食药监安【2009】417号《关于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作如下管理规定: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指不按麻精药品进行管理的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复方制剂,我公司产品有复方甘草片、复方茶碱麻黄碱片、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茶碱麻黄碱片、布洛伪麻片、阿司待因片、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去痛片、复方乙酰水杨酸片、阿咖片、小儿氨酚匹林咖啡因片、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其中麻黄碱苯海拉明片和茶碱麻黄碱片自规定下发之日起恢复生产。

二、医药贸易公司应当由专人负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专职销售人员要求登记备案。

应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给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三、建立完善的销售客户档案1.严把客户资质关。

客户资质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保留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注意最新版本、有效期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每年都要进行年检)。

2.索取采购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原件,应当载明授权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购买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②复印留存经办人身份证:若采购人员未来我公司,应留存加盖对方企业红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若采购人员亲自来我公司,销售人员应仔细核查对方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

发现资质可疑,应立即报请药监部门协助核实;发现采购人员身份可疑,可请公安机关协助辨别身份证真伪。

采购人员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签名备案,购销合同签订人为经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人员。

在签订和审核购销合同时,注意比照笔迹和印章与备案一致。

业务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合法销售,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及国家局相关文件规定。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药房销售的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采购员、养护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5.1.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

5.1.2规定所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

5.2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房只能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具备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

5.3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的有效期管理:该类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应严格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各项规定。

5.4不合格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按照《不合格药品、
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5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无论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应该专柜统一储存,按照处方药管理,不得开架销售;销售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时,由营业员会同质量管理人员核实购买人实际使用情况、身份证明、处方等情况,并即时做好含特殊药品药品销售记录;成分含量在30毫克以上的凭处方实名销售;成分含量在30毫克以下的凭处方药销售实名登记。

同时,要有明显提示,必须凭处方和身份证实名销售,单笔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5.6药房应按照药房的有关规定,加强值班,严防药品被盗被抢。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过程实施规范管理、合法经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及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条例》、《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过程管理。

四、责任:公司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销存各环节岗位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五、内容:
1.本制度所涉及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中药麻黄的中成药)、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及国家规定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品种。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采购、收货、验收、储存等管理除依照公司药品进销存相关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2.1.采购及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不能使用现金交易。

2.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由专人负责验收,优先验收。

2.3.储运部设专人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保管及出库复核工作。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相关专人因故不能到岗工作,由储运部负责人或安排其他人代替其工作。

2.4.储运部在库区内设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区,集中存放,设明显标志。

2.5.养护员须将该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品种,每月对该类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2.6.运输员送达药品到购货企业,要求购货企业收货员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公章,运输员将回执单据当日返回储运部,交由储运部负责人留档保存备查。

零售药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篇一:59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局《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入库、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质管部、采购部、储运部、销售部、业务部、财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以下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的管理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管理要求。

第五条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1)采购部指定专人负责该类药品的采购工作。

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人员应索取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经采购部核实无误后,交质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

(2)购进进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验收入库管理(1)质管部指定专门验收员负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验收。

该类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

对照购货票据核实到货药品的数量,做到票、货相符。

验收合格后及时通知仓储部入库。

对不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并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做好此类药品的入库扫码工作,未加印药品电子监管码或监管码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验收入库。

第七条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储存养护管理(1)储运部应在仓库内设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区,将该类药品集中存放,并设立明显标志,指定专人对该类药品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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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规定
根据国食药监安【2009】417号《关于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指不按麻精药品进行管理的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复方制剂,我公司产品有复方甘草片、复方茶碱麻黄碱片、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茶碱麻黄碱片、布洛伪麻片、阿司待因片、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去痛片、复方乙酰水杨酸片、阿咖片、小儿氨酚匹林咖啡因片、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其中麻黄碱苯海拉明片和茶碱麻黄碱片自规定下发之日起恢复生产。

二、医药贸易公司应当由专人负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专职销售人员要求登记备案。

应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给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三、建立完善的销售客户档案
1.严把客户资质关。

客户资质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保留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注意最新版本、有效期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每年都要进行年检)。

2.索取采购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原件,应当载明授权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购买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②复印留存经办人身份证:若采购人员未来我公司,应留存加盖对方企业红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若采购人员亲自来我公司,销售人员
应仔细核查对方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

发现资质可疑,应立即报请药监部门协助核实;发现采购人员身份可疑,可请公安机关协助辨别身份证真伪。

采购人员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签名备案,购销合同签订人为经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人员。

在签订和审核购销合同时,注意比照笔迹和印章与备案一致。

业务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货款必须与开票单位结算。

注意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一致。

五、对外订立协议书或合同,应按照授权进行批准,特别是签名、印章、时间等条款要完备,并与销售活动的实际相一致。

严禁业务员代客户签合同。

六、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确保发出实物与销售单一致。

应将所发货物送达购买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房,不得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异地发货,同时,索取并保存收货回执。

七、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交易。

八、如果发现销售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或销售过程中发觉可疑迹象,应及时上报发展规划部。

九、此前制定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规定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补充管理规定自动失效,一切按照本规定执行。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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