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
2023购房契税退税新政策
2023购房契税退税新政策购房契税退税新政策1、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误差导致多交契税的情况可以退契税。
在办理房产证时,会核对房屋的面积,若是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有一定的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并且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在税务窗口申请退契税;2、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情况。
国税函(2002)622号文: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缴纳契税应予以退还;3、重交契税的情况可以退契税,房屋买卖权属转移,如同一户主同一房号交纳两次契税(包括房改房、商品房、二手房)重交契税的可以去税务局申请退契税;4、符合优惠税率购房时未享受的情况可以退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人群,部分地区有一定的契税补贴政策,购房时适用契税税率错误多交或未享受优惠税率的,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通过的可申请退契税;5、交完契税不能变更产权的情况可以退契税。
纳税人在办理产权变更前到契税所交纳契税,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未经批准并明确规定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的情况可申请办理退契税。
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差多少1、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差:2、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相差1.5%-2%。
3、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第一套房契税为1%。
4、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的税率为1.5%。
5、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税率为3%。
6、第二套房契税税率3%。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关于税点的问题,并且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手续,才能办理贷款。
并且购买房子的时候,签订合同方面一定要细心,一旦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后会带来麻烦。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差额1.5%-2%。
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首套房契税为1%,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的税率为1.5%,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税率为3%。
契税减免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22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0-03-24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改制后的企业以出让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契税减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4-28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已发布实施,根据各地在政策执行中反映的情况,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财税〔2008〕175号文件第二条中规定的“股权转让”,仅包括股权转让后企业法人存续的情况,不包括企业法人注销的情况。
2024版全新房屋契税
2024版全新房屋契税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定义与术语解释1.3 合同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契税缴纳主体2.1 纳税人资格与义务2.2 税务机关的权利与责任2.3 契税缴纳的条件与标准第三章:契税的计算与缴纳3.1 契税的计算方法3.2 契税的缴纳方式3.3 契税的缴纳期限第四章:契税优惠政策4.1 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4.2 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4.3 优惠政策的申请与审批第五章:契税的减免与退还5.1 减免条件与程序5.2 退还条件与程序5.3 减免与退还的相关规定第六章: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承担6.3 违约赔偿的计算与支付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变更条件与程序7.2 解除条件与程序7.3 变更与解除后的权利与义务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的协商解决8.2 争议的仲裁解决8.3 争议解决的费用承担第九章:附则9.1 合同的解释权9.2 合同的补充与修改9.3 其他未尽事宜第十章:合同的生效与签字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签字栏10.3 签订时间与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房屋契税的缴纳主体、计算方法、缴纳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确保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妥善履行。
1.2 定义与术语解释本合同中所用术语和定义如下:纳税人:指依法应缴纳契税的个人或单位。
税务机关:指负责契税征收管理的国家税务部门。
契税:指因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费。
1.3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不得违反。
第二章:契税缴纳主体2.1 纳税人资格与义务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缴纳契税的义务,确保契税的及时、足额缴纳。
2.2 税务机关的权利与责任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契税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责契税的征收、管理和服务。
契税减免税政策汇总
已购公有住房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
缴土地出让金和
1 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 15011704
其他出让费用免
的通知》 财税〔2004〕134 号
征契税
经营管理单位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
购经适房继续用 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
2 15011705
于经适房房源免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契税减免政策依据及代码目录
序 减免性质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号 代码
共有份额免征契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 号
税
土地使用权、房
屋交换价格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8 15011714
224 号
经营管理单位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
购改造安置住房
6 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 15011712
细则》 财法字〔1997〕52 号
承受土地、房屋
权属减免契税
10 因不可抗力灭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 15011717 住房而重新购买 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住房减征或免征 224 号
契税
个人购买 90 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
米及以下家庭唯 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
11 15011718
征契税 〔2008〕24 号
军建离退休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
住房及附属用房 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
3 15011706
移交地方政府管 府管理所涉及契税的通知》 财税
理的免征契税 字〔2000〕1
[2021契税减免政策] 契税新政策2021
[2021契税减免政策] 契税新政策2021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
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
契税税率实行3%~5%的调整幅度。
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就会比较简单。
江西、湖北、河北、河南市:南昌、海口、铜陵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90平方米及以下且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契税按1%税率征收。
江苏、福建天津: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缴纳1%契税;90-144平方米缴纳1.5%契税,144平方米以上缴纳3%契税。
黄山:契税按首套执行且减半。
浏阳:创业人才购房契税减半;商用物业征收30%契税。
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全免。
包头:首套房契税全免;二套房以上新建房契税减半。
潍坊:购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税全免;购90至144平方米住房及300平方米以下用于创业的,契税减半。
契税减免条件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2023年房产契税最新补贴新规定(参考)
2023年房产契税最新补贴新规定(参考)2023房产契税最新补贴新规定2023房产契税最新补贴新规定如下:购买首套房,契税缴纳规定为按交易总价的1%进行缴纳。
购买第二套住房,契税缴纳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城镇职工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全额购房补贴优惠,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2023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于2012年开始推行。
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
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
按照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2023房产最新政策2023房产最新政策如下:保障性住房建设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023年契税是什么及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3年契税是什么及有什么优惠政策契税是什么一般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特殊规定1、企业公司制改造一般而言,承受一方如无优惠政策就要征契税;另外,要注意不征税与免税是不同的概念。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但在增资扩股中,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来认购股份,则承受方需缴契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3、企业合并、分立(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4、企业出售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5、企业关闭、破产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6、房屋附属设施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如停车位、汽车库等)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二手房买卖中的房屋交易税费计算及减免政策分析
二手房买卖中的房屋交易税费计算及减免政策分析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交易税费是买卖双方都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就房屋交易所涉及的税费进行详细的计算和减免政策的分析。
一、买方应承担的税费1. 印花税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需要承担印花税。
印花税按照房屋交易总价的比例进行计算,不同地区或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印花税的税率在1%至3%之间。
例如,若购买房屋总价为100万元,那么买方需要支付的印花税费用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
2. 契税契税是指购房者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契税的税率也是按照房屋的交易总价进行计算,并且不同地区的政策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契税的税率在3%至5%之间。
以购房总价为100万元为例,买方需要支付的契税费用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
3. 过户费过户费是买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支付给相关机构的费用,用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
过户费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为房屋交易总价的0.5%至1%不等。
以购房总价为100万元为例,买方需要支付的过户费用在0.5万元至1万元之间。
二、卖方应承担的税费1. 个人所得税卖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房屋出售所得金额的20%进行计算,另一种是按照差额额度计算,即出售价减去购买价、改造费、中介费等费用后的净额按照20%计算。
卖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2. 增值税若卖方为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相关规定,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费计算原则为销售额减去进项税额,即卖方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销售额的5.6%。
若房屋为非商品房,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三、房屋交易税费的减免政策为了促进二手房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减免政策,让购房者和卖房者能够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
1. 印花税减免政策根据相关规定,一些地区对于首次购买(或特定购买)自住房的购买者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
征收合同减免购房契税
一、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购房契税作为房屋交易环节的重要税费之一,对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产生了较大影响。
为了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购房契税减免政策。
本文旨在介绍征收合同减免购房契税的相关政策及操作流程。
二、政策概述1. 减免对象(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保障性住房: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 减免条件(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购房者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证明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者需提供已有一套住房的证明材料。
(3)购买保障性住房:购房者需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三、操作流程1.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2. 购房者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契税申报。
3. 购房者提供相关减免证明材料。
4. 税务机关审核减免申请,确认减免政策适用。
5. 税务机关计算应缴纳的契税金额。
6. 购房者缴纳契税。
四、注意事项1. 减免政策有地域性差异,具体政策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2. 减免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伪造证明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减免政策具有时效性,购房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
4.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免错过减免机会。
总之,征收合同减免购房契税政策旨在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购房者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合理规避契税支出。
在办理减免手续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
全国31个省市契税税率和减免税政策全梳理
全国31个省市契税税率和减免税政策全梳理截止2021年8月20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契税税率全部出齐,北京、上海、广东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契税税率确定为最低税率3%。
河北、辽宁、湖南、河南4地将契税的适用税率确定为4%。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至5%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点击看大图)31省市区公布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减免税政策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免征或者减征办法作如下决定:一、本省行政区域内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对成交价格不超出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减半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减半征收契税;(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国家对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方案2021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作如下决定:一、本省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4%降为3%】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减免契税:(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对契税暂行条例的具体细化和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起到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下面是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土地、房屋、经营性建筑物的转让和出租,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的赠与、继承等行为。
二、征税依据和税率
契税的征税依据一般是不动产的交易价格,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照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契税的税率一般是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税率根据不同的不动产和交易情况可以有所差异。
三、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
契税的纳税义务一般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由一方承担。
纳税申报一般由交易双方在发生交易后一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提出,并缴纳相应的契税款项。
四、减免和优惠政策
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一些契税减免和优惠政策的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包括首次购房减免、交易给付交易款项产生的差价减免等。
五、税务管理和监督
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税务管理和监督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税务部门的执法权力和责任、交易信息的采集和建立、涉税争议的处理等。
这些是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有助于规范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了解和遵守。
房产契税2023年收费标准新政策(最新)
房产契税2023年收费标准新政策(最新)2023房产契税最新补贴新规定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
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
契税税率实行3%~5%的调整幅度。
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就会比较简单。
2023房产税计算方法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必定份额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减份额)×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房钱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钱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疑问纳税责任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交纳房产税。
其他均从次月起交纳。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2023房产税征收标准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契税的减免政策
契税的减免政策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契税暂⾏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的可以减征或免征: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地、房屋⽤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按规定第⼀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灭失住房⽽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1999〗 210 号)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费做出了新的规定:1、个⼈购买⾃⽤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2、关于空置商品房税收,为了加快住房资⾦周转降低⾦融资产风险,对积压空置的商品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 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限于 1998年 6⽉ 30⽇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3、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契税条例细则》经县级以上⼈民政府批准,城镇职⼯第⼀次购买公有住房且所购⾯积在国家规定的标准⾯积以内的可以免征契税。
对于所购⾯积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积以外的部分按规定缴纳。
契税是指在⼟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双⽅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定⽐例,向承受权属者⼀次性征收的⼀种⾏为税。
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种专门税种。
根据1997年《中华⼈民共和国契税暂⾏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转移⼟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为契税的纳税⼈,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该《条例》中所称的转移⼟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为:国有⼟地使⽤权出让;⼟地使⽤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出租房屋不缴契税。
契税是⼀种重要的地⽅税种,在⼟地、房屋交易的发⽣地,不管何⼈,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普通住房须同时符合三标准据了解,今后凡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标准的住房为普通住房:(⼀)住宅⼩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建筑⾯积在144平⽅⽶以下(含144平⽅⽶);(三)住房成交单价符合以下条件:1、坐落于和平区的,低于7100元/平⽅⽶(含7100元/平⽅⽶);2、坐落于河西区的,低于6300元/平⽅⽶(含6300元/平⽅⽶);3、坐落于南开区的,低于6100元/平⽅⽶(含6100元/平⽅⽶);4、坐落于其他区县的,低于5000元/平⽅⽶(含5000元/平⽅⽶)。
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一、现行土地增值税免税政策1、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2、个人互换住房的免税土地增值税3、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4、销售普通住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土地增值税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率未超过20%免征土地增值税6、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7、企业改制重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8、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9、被撤销金融机构用来清偿债务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10、合作建房分房作为自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1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1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现行契税免税政策1、已购共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夫妻之间变更房屋、土地权属或共有份额免征契税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5、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不相等的差额征收;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6、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7、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8、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取得安置房源、住房土地免征契税9、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10、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11、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免征契税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改革免征契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免征契税13、农村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14、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15、农村合作接收农村合作基金的房产、土地权属免征契税16、承受房屋、土地用于养老、托育、家政免征契税17、社会力量办学、用于教育承受土地、房产免征契税18、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19、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时免征契税。
2023购房契税减免政策一览
2023购房契税减免政策一览2023购房契税减免政策一览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交税规模包含: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流,房子买卖,房子赠与,房子交流等。
根据规则,以现行契税政策,自己采购住所实施不同化税率。
当自己采购通常住所,且该住所为家庭仅有住所的,所购通常商品住所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依照1%履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折半征收,即实践税率为2%;所购住所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依照4%征收。
采购非通常住所、二套及以上住所,以及商业出资性房产,均依照4%的税率纳税。
二、享用契税下调的通常住所应一起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所小区修建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修建面积缺乏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践成交价低于同等级土地上商品住所均匀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规范。
通常实施的是首套住所契税的两倍,即3-4%。
注:家庭仅有住所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方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采购住所就算二套房。
可是名下的确只要一套房子,所以能够请求家庭仅有住所。
契税税率实施3%~5%的调整起伏。
实施起伏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不同较大的实践情况。
因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在3%~5%的起伏税率规则规模内,依照该区域的实践情况决议。
当计-税根据断定今后,应纳税额的核算就会比较简单。
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购房者应该去现场看房,重点关注楼盘有无预售资格。
要了解楼盘有没有预售证就公开进行内部认购、是否把预售证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
2、购房者应慎签认购书。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
签认购书时常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具体表现在购房者要收回定金,而开发商却不一定会退还。
因此,为避免过多的麻烦,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看正式合同样本,在觉得正式合同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再签署认购书,以免被套牢。
契税减免政策
契税减免政策契税减免政策契税减免政策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xxxx分享的契税减免政策。
供大家参考契税减免政策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
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
契税税率实行35的调整幅度。
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就会比较简单。
主要省市契税政策调整江西湖北河北河南市:南昌海口铜陵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90平方米及以下且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契税按1税率征收。
江苏福建天津: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缴纳1契税90144平方米缴纳15契税,144平方米以上缴纳3契税。
黄山:契税按首套执行且减半。
浏阳:创业人才购房契税减半商用物业征收30契税。
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全免。
包头:首套房契税全免二套房以上新建房契税减半。
潍坊:购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税全免购90至144平方米住房及300平方米以下用于创业的,契税减半。
北京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
北京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财税〔2008〕62号;财税〔2008〕104号)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3、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试验楼,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5、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工程,军用的机场、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和通信、导航、观测台站,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6、共同占有的土地、房屋权属分析,免征契税。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国税函〔1999〕391号)7、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8、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京外交机构、联合国驻京机构以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拆迁契税减免政策
拆迁契税减免政策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工作也逐渐步入正轨。
然而,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契税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
一、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制定背景拆迁工作涉及到的契税问题,是一项既复杂又敏感的问题。
在很多地方,由于政策制定不够完善,导致契税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争议,甚至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为了规范拆迁契税的收取和减免,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
二、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实施范围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实施范围,通常是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被拆迁人或单位。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人或单位的房屋是属于历史文化保护建筑,或者是城市规划重点保护建筑。
2.被拆迁人或单位的房屋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自然景观或文化景观。
3.被拆迁人或单位的房屋是属于城市绿化用地或公共设施用地。
4.被拆迁人或单位的房屋是属于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例如贫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
5.被拆迁人或单位的房屋是属于非法建筑,但是已经存在一定时间,并且符合一定的规定。
三、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也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但是总体来说,可以包括以下几点:1.对于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单位,可以免除或减免契税的收取。
2.对于免除或减免契税的范围和标准,也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但是通常会根据被拆迁人或单位的房屋性质、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在实施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防止出现不合规的情况。
四、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意义和影响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实施,对于被拆迁人或单位来说,可以有效减轻其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形象。
此外,拆迁契税减免政策的实施,还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促进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良好关系。
契税补贴政策
契税补贴政策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若干契税补贴政策,以刺激投资、促进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购买住房或者商品房契税补贴
1.减免首付款政策:有的地方政府为提高购房能力出台了减免首付款政策,如上海市可减免首付款至50%;
2.减免契税政策:有的地方政府实施减免契税政策,大大降低了住房购买者的经济负担,有的地区可以实现完全减免契税。
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1.有的地方政府出台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旨在鼓励消费,促进本地汽车工业发展,有的地区可以享受购置税的全额减免政策;
2.有的地区即使是新车也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以减轻车辆购置者的经济负担。
三、投资鼓励政策
1.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投资进行科技成果和新产品的研发和转化;
2.鼓励创业投资: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创业投资奖励政策,鼓励投资者投资新创业项目,以促进就业。
四、其他政策
1.有的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住房抵押贷款契税减免政策,减免购房者支付的住房抵押贷款契税;
2.有的地区也出台了一定规模以上营业税政策,将企业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另外,有的地方政府还支持科研机构和学校,放宽契税等征收政策,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
同时,还支持由政府引导的产业投资,拓展就业机会,促进就业创业,增加购买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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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受财税[2012]年82号文的提醒,大致整理了一下当前我国契税的有关条文,对其中涉及减免的条款整理如下: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财税〔2008〕62号;财税〔2008〕104号)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3、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试验楼,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5、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工程,军用的机场、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和通信、导航、观测台站,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6、共同占有的土地、房屋权属分析,免征契税。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国税函〔1999〕391号)7、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8、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京外交机构、联合国驻京机构以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9、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财税[2011]82号)10、对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免征契税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必须是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核算的事业单位;二是所承受的土地、房屋必须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项目。
凡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一律照章征收契税。
(财税字〔1998〕96号)11、对金融企业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在财务处理上不进固定资产,没办不关产权变更手续,暂不征收契税。
待金融企业出售或使用该房产时,再向方地产承受者征契税。
(辽地税农〔1998〕351号)12、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视同国家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免征契税。
(国税函〔1999〕572号)13、军队移交企业凭房地产划转文件和经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企业法人为依据,到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可一次性免征房地产契税。
(辽地税法〔2000〕138号)14、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是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和管理方式的调整,是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配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的顺利实施,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的契税。
(财税字〔2000〕176号)15、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并移交地方的企业,其资产实行无偿划转。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企业脱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契税予以免征。
(国税函〔2000〕468号)16、甲单位拥有土地,乙单位提供资金,共建住房。
上述甲乙单位合建并各自分得的房屋,不发生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财税〔2000〕14号)17、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财税〔2000〕130号)18、对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四家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
(财税〔2001〕10号)19、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征收机构承受用以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国税函〔2001〕483号)20、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
(财税〔2001〕156号)21、根据国务院2001 年发布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国务院第324号令)中关于“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的清理和处置,免交税收和行政性收费”的规定,对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所涉及的契税,应当予以免征。
(国税函〔2002〕777号)22、个人购买四合院,符合普通标准住宅的,暂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
(京国土房管改[2004]375号)23、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属于该企业法人。
对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承受个人独资企业的房屋或个人独资企业承受个人独资企业法人的房屋并未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不征收契税。
(辽地税函〔2004〕173号)24、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财税〔2004〕126号)25、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财税〔2004〕134号)26、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国税函〔2004〕1036号)2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相分离的。
股权是一种按份共有权,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占股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企业所有者的权利。
土地、房屋是企业法人财产,而公司独立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因此,股权转移变化不影响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不会导致企业法人资产的权属转移,不涉及契税问题,不征收契税,也不需办理减免。
(辽地税函〔2005〕58号)28、对商业银行承受依法实施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以及《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规定,免征契税。
(吉地税发〔2006〕133号)29、对于被转移权属的建筑物,可参照房产税征管中有关房屋的标准认定是否属于应纳契税的房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中对于“房屋”的解释:“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还规定,对具备以上所述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征收房产税。
在政策执行中,凡是房产税征税的房屋范围均可作为契税的征税对象。
(吉地税发〔2007〕9号)30、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财税〔2007〕162号,该条款与上文中的第29项内容相左,从效力上看,笔者认为应以此文为准。
)31、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财税〔2008〕24号)32、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
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国税函〔2008〕438号)33、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财税〔2010〕94号)3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
(财税〔2008〕142号)35、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财税〔2010〕42号,该文件仅适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36、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财税〔2010〕88号)37、因灾倒房、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重建住房的农户(以下简称“重建对象”),其退出原旧宅基地后到所在县(市)购买住房的,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