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残肉体的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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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残肉体的宫刑
对宫刑,人们不会太陌生。
汉代伟大史学家司马迁曾因跟汉武帝唱了一下反调,就被武帝打进蚕室,惨遭宫刑。
宫作为古代五刑之一曾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
在这酷刑下,有多少人含恨抱羞、痛苦悲惨地离开人世。
内中不乏像司马迁那样的刚正之士。
因此,了解一下古代宫刑的概貌,对看清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黑暗野蛮当应有所帮助。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
”(《周礼》秋官司刑注)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妇女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
它最早产生在什么年代,现在很难说定。
但从一些古代文献记载和从宫刑的最初作用出发,仍然可以对宫刑产生的时间作一大概断定。
《尚书》中有好几处提到五刑和宫,例如《尧典》就有“五刑有服”语;《吕刑》中有“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酷刑。
一般认为《尧典》所叙乃尧舜时事。
故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
据说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
”(班固《白虎通》)从这点出发,宫的出现一定是在一夫一妻婚姻制确立以后的事。
另外,再从五刑排列来看,宫是肉刑中最重者,仅次于大辟(死刑),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远古时代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
传说中的尧舜时代,正是中国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一夫一妻婚姻制已被确立,因而宫刑在那时出现完全是可能的。
据史籍记载,尧舜似乎并不是宫刑的发明者,这种刑罚的发明权当属中国境内另一个古老民族苗族的部落贵族们。
他们在自己部落里施行着一种叫“椓”的刑罚,这同宫并无两样。
苗族在尧舜大禹时代曾同一些强大部族进行过多次六争,也许就在战争中,苗族的椓刑被这些部族所利用,并定为正式刑制。
自此,一直到隋代明确废除该制,宫刑一直在中国古代刑制中占有重要位置。
宫的最初作用,仅限于惩戒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这在人类从婚姻
制度上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
但以后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发展到同其初衷完全不相干的地步。
这个变化始于何时?史无记载,但至少到西汉已是如此。
如汉武帝时张安世受宫刑,是因为张安世兄曾是武帝卫太子的宾客,太子被杀,门客连诛。
张安世为其兄抱不平上书武帝,武帝大怒竟发他下蚕室。
(见《汉书·卷五十九》)武帝之前的景帝,就曾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
(《汉书·景帝纪》)东汉明帝又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
”(《后汉书·孝明帝纪》)汉后至南北朝,一些朝代基本沿续了这种方法。
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
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
”故北魏宫刑一般多用于谋反大逆之子孙。
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竟然与和尚一齐企图谋反而被牵连致刑的。
这种使犯者断子绝孙的方法,看来似乎比满门抄斩为轻,但骨子里也够毒了。
受宫刑,人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便对他们赦免也仅被作为奴隶送给官府。
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的人,普免作为官奴。
(事见《北齐书1·后主纪》)很清楚,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加强,宫刑的范围在逐渐扩大,秦汉以后,完全成为统治者对付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
如果从尧舜时代算起,一直到隋文帝时被废除止,宫刑在中国名正言顺地沿续了约三千年。
在这三千年中,有多少人遭受该刑,人们无从知道了。
但从一些文献史料诸如《史记》、《汉书》、《后汉书》、《秦会要》、《二汉会要》、《七国考》及近人程树德的《九朝律考》等记载和研究中,我们仍可推知历代受宫人数不会很少。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七十
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指受宫刑的人,这七十万人中,受宫刑的当亦不少。
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一朝,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李延年、张安世诸人。
其他不见史传的不幸者还不知有多少。
东汉一代共有十二个皇帝,其中三分之一的皇帝七次下过专门关于宫刑的诏书,可见东汉受宫刑的决非个别人。
历代遭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就更多了。
在这中间,固然有些人是犯了法的,但更多的是些无辜者。
他们或因坚持真理得罪皇帝而遭腐刑;或因父辈之故而下蚕室,成为封建淫刑的牺牲品。
宫刑对受刑者身体及精神的摧残都是十分严重的,连司马迁这样能忍辱负重的人物每当想起自己受宫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
宫刑之野蛮残酷就可想而知了。
对其施刑的具体情况,历代史书并无多少记载。
不过从一些零星记载中后人也略能窥见其一二。
宫,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
这些不同名称从侧面反映了宫的惨酷。
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是因为:“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
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汉书·张汤传》注)一般人在受宫之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呆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光的情形下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对受害者说来,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似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
(见《汉书·景帝纪》苏林等人注)
宫刑又称阴刑,顾名思义是指宫刑专事破坏男性生育器官及女子被幽闭的那种冷落阴暗的状况。
把宫刑称作椓刑的,见于《尚书·吕刑》篇。
“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
为什么称宫为椓,笔者尚不清楚。
但据程树德先生引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上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所以,宫之称椓同这点恐不无联系。
但这涉及到一个问题,即通常认为对女性的宫刑,就是将其关押即幽闭,对其身体似无直接伤害行为。
如果上述的椓窍之法不谬,则可以推知妇女受宫刑并非仅仅是幽闭。
如果说肉体的伤痛是暂时的,那么,精神上的羞辱感则是长期的。
过去对宦官历来都有“刑余之人,不登大雅之堂”的看法,那些被认为犯了大罪的宫者又怎能
不被社会歧视呢?他们出狱后的遭遇是不会比他们呆在蚕室中的情形来得更好的。
这种伤天害理的酷刑如此流行,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具有人道主义思想的正直人士的反对。
著名的如东汉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
他们力主禁绝宫刑,并废除一切残酷的肉刑。
(《后汉书》陈忠传、孔融传,《三国志》王朗传)可是封建统治者怎肯放弃呢?和孔融、王郎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秉承曹操意志,死抱住宫刑不放。
(《三国志》钟繇传、陈群传)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宫刑,以后历代刑制上也见不到宫刑了。
但稍为心细的人就会发觉,宫直到明清时尚还存在。
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
更有甚者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二千多个工匠全部阉割。
亏得有人竭力谏止,方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
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骥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英宗闻后竟然不问,其惨酷无道令人发指。
清朝有所谓“闰刑”,就是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条目的酷刑,在这中间就难保没有宫刑了。
(作者许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