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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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1.12.27
•【文号】环办大气〔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1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环办大气〔202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和《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44号),我国将逐步削减氢氟碳化物(HFCs)的生产和使用。

为切实履行《修正案》,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控制部分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加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新建、扩建附件所列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不含副产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通过审批的除外。

二、已建成的附件所列HFCs化工生产设施,需要进行改建或异址建设的,不
得增加原有HFCs生产能力或新增附件所列HFCs产品种类。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控制的氢氟碳化物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7日附件
控制的氢氟碳化物名单
序号代码化学式化学名称
1 HFC-32*
CH2F2二氟甲烷
2 HFC-134a CH2FCF31,1,1,2-四氟乙烷
3 HFC-125 CHF2CF3五氟乙烷
4 HFC-143a CH3CF31,1,1-三氟乙烷
5 HFC-245fa CHF2CH2CF31,1,1,3,3-五氟丙烷
*HFC-32是《中国工商制冷空调行业第二阶段(2021-2026)含氢氯氟烃
(HCFCs)淘汰管理计划》确定的主要替代技术选择方向之一。

本通知仅适用于对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控制,不涉及HFCs使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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