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项目中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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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项目中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摘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两方面内容作为主体,将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质量安全
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建筑业改革深化与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等几方面内
容作为着手点。
文章分析了土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
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 土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健全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尤其是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组织者的一些建设单位,认不清谁在建、为谁建、谁受益,认为质量安全是施工
单位责任,与业主无关。
自身的机构不健全,质量安全治理投入较少,建设、施工、监理现场质量安全治理“铁三角”架构不稳定,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认真履
行质量安全责任,成为较突出的薄弱环节。
(2)建设单位造价偏低,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部分建设单位(特别是部分房
地产项目)为节约投资成本,压低工程造价。
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能够中标,竟然
采取不合理手段,如不合理的价格等,给工程质量留下较大的潜在威胁。
(3)一些工程(特别是市政工程)作业面较小,施工现场封闭化管理难度较大,且无法有效控制人流量,再加上交叉性作业,如电力、供水、排污管道、通信、燃气管线等施工相互影响,致使质量管理工作缺乏连续性。
同时,材料堆放
不够整齐、多个点位、露天施工等也会增加质量管理的难度。
(4)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有些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
要求,在开展工程施工期间无法充分落实各项工作,甚至不在岗履职,存在“挂证”情况。
有些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分包管理不到位、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也是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5)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责任心。
部分现场监理人
员没有遵守《土木工程监理规范》,对整个施工质量管理控制不严;部分项目监
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套不全,审核审批流程不规范,没有与相关规定相结合严格
控制进场材料、半成品、有关构件等;部分监理人员无法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存
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的情况;监理规划编制没有针对性,监理工作浮于表面,缺乏深度和广度,极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2 土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提高工程质量的过程中处于主导
地位。
对于一些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监理企业总监等,监督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应到岗履职,
规范其质量行为,督促落实其质量责任制。
(2)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应对土木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对于政
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基本建设程序
履行、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期管理、工程款支付等重点事项纳入决策范围,规
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追究相关责任。
(3)施工单位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将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
实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组织
实施,并严格控制三级质量管理工作,落实“自检、互检、交接检”等质管措施。
在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前期,需将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等交给建设单位,自觉
履行相应的保修义务。
如果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产生损失,施工单位需进行相应
赔偿。
(4)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期间,应遵守《土木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木
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安排专业的、具备行业从业资格的总监
理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内容,科
学合理地制定“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方案,重点强化主体结构、建筑节能、
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开展建材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强化关键
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项目监理部需每月将工程质量情况以书面的
形式上报建设单位,如果监理人员发现重要质量隐患,总监理和工程师应及时通
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有关情况呈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2.2 强化全过程管理工作
强化工程施工事前预控管理、施工中管理、完工验收与质量保修管理工作,
同时,做好建设单位的监管工作,细化、梳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
内容和富有创新性的管理措施,不断优化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
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在具体进行管理工作时,需要严格监管施
工质量安全,为施工提供有力保障,尽量避免施工环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2.3 严格控制建筑材料质量
(1)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
2018年10月1日起,砂、石、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使用前,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登录“省预拌商品混
凝土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进行进厂信息登记,同时登记信息自动连接至“土
木工程主要材料报审及溯源公示平台”,向社会实时公布工程项目使用的每批次
预拌混凝土用砂原材料情况。
(2)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抽查、抽测力度。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在实施
季度监管评价随机抽查时,抽测本季度新增的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除龄期
达不到要求、混凝土构件已隐蔽等不具备回弹条件的情形外,其余主要受力构件
要做到应测尽测。
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钢筋接头等涉及地基
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掺合料、水泥、砂、外加剂、预拌混凝土质量等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样送检。
(3)进一步落实见证取样制度。
在结构安全试块、试件、材料方面,见证取
样后需现场封样并做好相应标识,保证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
检测工作应由受
委托的专业检测机构负责,确保原材料应检尽检,防止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
(4)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落实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
有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核部门、施工与监理等需遵守《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中的外墙防渗漏技术规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进行动态化监管计分,如果有关部门没有认真执行该规定,将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
(5)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创优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4 强化信用管理和责任追究
(1)强化监督检查。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各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需要增加其参与项目的检查频率,如果检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2)强化信用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立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采用披露、评价等方式进行应用,并逐步推行联合惩戒机制。
(3)强化责任追究。
对于存在监管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3 结语
综上可知,在土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技术人员应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强化该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机制,使工程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同时,积极运用质量监督系统,贯彻落实监督管理措施,促进土木工程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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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桂芳.土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J].冶金管理,2020(19):103-104.
[3] 莫全前.土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应用与优化研究——以柳州市为例[D].广西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