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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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加快
创新型省份建设,江西省制定了一系列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规定。
一、支持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
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在离
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原单位停发工资福利,其档案工资可正
常调整,工龄连续计算。
二、保障科技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权益
科技人员在创新创业中所取得的成果,依法享受知识产权保护。
鼓
励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创办企业,其作价金额最高可达企业
注册资本的 70%。
对于科技人员在创新创业中获得的收益,依法依规
给予税收优惠。
三、加大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资金支持
设立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对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
资助。
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
的项目给予优惠利率贷款。
四、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平台
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为科技人员提供创业场地、设备设施、技术咨询等服务。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的众创空间,推动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吸引科技人员进站
开展创新工作。
五、完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评价机制
对于从事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
倾斜。
注重考察其创新创业的实际成效,不以论文、学历等作为唯一
评价标准。
对在创新创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加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培训与指导
定期组织开展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成功创
业者等进行授课和经验分享,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建立科
技人员创新创业导师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
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创新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深
入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对于合作产生的创新成果,明确各
方的权益分配,保障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简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加强
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建立健全创
新创业服务体系,为科技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市场推广等一站式服务。
九、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江西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中遇到的问题。
总之,江西省通过一系列规定,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业活力,为推动江西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相信在这些规定的支持下,江西省将会涌现出更多优秀的创新创业成果,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