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第19课罗马人的法律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5表说明遗嘱有法律效力,财 产归属由遗嘱人的意志决定,这 是私有财产的体现。第8表说明 犯了罪是要负刑事责任,但也有 消极的一面。第9表体现了法律 是公共意志的表现,不能因个人 的利益改变。从11表来看那些贵 族还有特权。
如果还是情景探究一的案例,根 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 判呢?
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 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罗马共和国早期(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
3、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
4、弊端:
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可以随意解释 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
情景探究一:从材料中发现了哪些 消息?
• 第5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 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合解的,他人 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 第9表 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 别的法律。 •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 ——摘自《十二铜表法》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 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一、罗马法的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二) 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1、原因: 平民在反对贵族的斗争中,要求保证自身的权益。 公元前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的立法委员会成立. 2、内容: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 家庭关系等方面。 3、特点:内容相当广泛;法律条文比较明晰,审判、量刑皆 有法可依;明确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的利益; 4、积极意义: 按律量刑,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打破了贵族对 法律知识的垄断,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有利于缓和 阶级矛盾。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的基本法。 5、局限性: 主要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如:同态复仇法)6、地位:标志罗马成文法诞生
(情景探究一) : 罗莫洛是公元前 6 世纪的
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 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 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 家人。但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 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 习惯法:未经政府明确承认却为 告上了法庭。 一般人接受并默认的社会法则。 请大家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
一、什么是罗马法 它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 中叶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全 部法律制度。狭义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
大致阅读教材第26-29页的内容,找一找罗马 出现过哪些法律?
罗马法的内容包括:成文法、公民法、 万民法、民法大全。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的原因、条件 (1)为巩固统治,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为 其统治提供法律依据。 (2)罗马共和国的建立和罗马对外征服地区 的扩大,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3)罗马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和法学家积极配 合。 (4)平民对奴隶主贵族的不断斗争。 (5)罗马人普遍信奉“自然法”思想(如理性、 自由、平等、正义等)
把地中海作为内海的大帝国。
古罗马的历史一般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王政时代(约BC8C——BC6C):是罗 马由氏族制社会向国家政权过渡的时期。 共和时代(约BC509年一BC27年): 是贵族奴隶主共和国时期;有三层机构 :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 帝国时代(BC27年一476年): 是奴隶主贵族的君主专制时期。 东罗马帝国时期(395年一1453 年)
误区警示 《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 的诞生,但并没有废除习惯法。说《十二铜表法》是平民 的胜利,有利于保护平民利益,并不是削弱了贵族特权, 而是贵族不能随便解释习惯法。
返回目录
情景探究三:
• 公元前1世纪:
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往埃及调停王位之争,与美 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一见钟情,两人还有 了一个私生子,取名托勒密· 恺撒。当恺撒归国执 政之后,BC45年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 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 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 有罗马籍吗?为什么?
不 列 颠
高卢
欧
洲 黑 海
西班牙
罗马 地 非 洲 中
小亚细亚
海
埃及
亚
洲
公元117年的罗马帝国
395年1月17日 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罗马帝国 到了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时,又将北非以西、意大利 和西班牙的东南并入版图。最后在1453年被奥斯 曼土耳其人所灭亡。西罗马帝国的部城罗马。 410年,日耳曼的西哥特人在领袖阿拉里克率领下 ,进入意大利,围攻罗马城。在城内奴隶的配合下 打开城门,掠夺而去。此后在西罗马帝国境内建立 许多卫国。 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口耳曼人奥多亚克废黜西 罗马最后一个皇帝罗慕路斯,西罗马帝国遂告灭亡 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奴隶制度在西欧的崩溃 。
可见耶林对罗马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罗马建 立过一个庞大的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这个帝国的维系主要是依靠两大支柱,一是所 向披靡的罗马军团,二是博大缜密的罗马法律。
古罗马的发展史 罗马建城 (公元前8世纪)
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年~公元 前27年)
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公 元476年) 古罗马强盛时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
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 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 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一、罗马法的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一) 习惯法 1、含义
未经政府明确承认却为一般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 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
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
2、存在时间
第19课
罗马人的法律
罗马法
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 代罗马奴隶制国家制定和实施 的全部罗马法律。
古罗马城遗迹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 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 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 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 持久的征服。” ——德· 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二、罗马法的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一 ) 公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