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
动服务世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沪质技监管[2010]19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4.07
【实施日期】2010.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世博的实施意见
(沪质技监管〔2010〕19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系统其他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颁发的《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国质检质[2010]89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和市委市府“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以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
为首要任务,坚持并不断完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谋划“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着力解决现行质量技监工作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质量技监工作水平,夯实质量基础,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宏观引导,坚守安全底线,为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努力提升世博服务保障水平,确保2010年世博会成功举办;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增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性;努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基础保障和基层建设水平,提高全系统履行职能的综合能力。
进一步促进广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促进各政府部门加强支持、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各行业组织增强带动行业健康发展的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把本市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主要内容
(一)提升世博服务保障水平
1.保障世博会特种设备安全。
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时段的重点监察,对世博“核心区”以及列入“上海市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开展危险性评价,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2.保障世博会食品质量安全。
按照全市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加工环节世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体系,加强世博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世博专供食品生产全程受控。
同时着眼世博食品安全保障需要,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快速反应和现场鉴别、处置能力。
3.保障世博产品质量安全。
集中力量对“世博会”特许产品、相关产品和旅游产品生
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出厂产品质量水平。
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对本市主要宾馆使用的电话、保险柜、小冰箱等实行产品生产许可证和3C 认证的产品,以及床上用品、一次性消费品和有关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世博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世博工程、信息化应用、交通信息、旅游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地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完成世博园区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示范点建设。
加快12365质量热线双语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全覆盖、低门槛、一站式”质量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建立健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业务受理窗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业务受理大厅工作操作流程,提升行政业务受理大厅窗口服务形象。
(二)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
5.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
认真总结《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质量工作“十一五”规划落实情况,着眼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城市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制定本市质量工作新一轮发展规划。
大力推进“质量兴区”活动,加强工作指导,丰富活动内容,探索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区、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指导。
强化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逐步打造覆盖本市主要行业的行业组织质量工作网络。
发挥国有大型骨干企业质量工作网络对支柱产业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促进各行业、支柱产业质量的提升。
动员广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对比国内外先进水平,寻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
6.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着眼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市、区两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市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内容要逐步健全充实,要发挥本市主要产业集团、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探索完善主要产业、行业质量信息数据的采集机制及分析工作,拓展质量状况分析的内容与范围。
区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要以“质量兴区”工作推进为抓手,全面反映“质量兴区”工作的成果。
通过每年对全市及各区、县
质量状况开展综合性及专题性分析,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各级政府宏观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7.加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实施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实施“二千一百”工程,充分发挥区、县和行业组织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发挥质量工作主体作用,积极实践卓越绩效模式,追求卓越经营质量。
对在质量振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励的标杆引领作用,让全社会和广大企业分享获奖组织、个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着力营造不断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促进各行业质量水平提升。
8.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创新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思路,从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质量水平、企业诚信度和各项基础工作入手,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
加大对重点领域自主品牌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引导相关企业实现整体质量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加强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中小企业注重质量、关注品牌的意识。
进一步完善上海名牌产品、服务和区域评价方法,设立上海名牌投诉热线,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探索有效监管模式。
9.加强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大力推进综合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节能和环保、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等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GAP试点、上海名牌区域等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在沪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区域质量安全水平。
围绕本市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及各区域发展规划,发挥质监综合职能优势,推动本市支柱产业发展及区域经济发展,打造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
10.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大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相关部门、行业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
对企业实施以质量信用、产品质量风险分级为基础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探索开展全市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平台建设,实施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11.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
充分利用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组的组织领导下,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应对工作。
通过广渠道、多方式的信息服务以及针对性的专项应对研究,帮助本市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升本市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能力,服务上海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12.加强质量技监、检验检疫两局合作。
全面落实质、检两局《合作协议》与《合作备忘录》,通过机制创新,有效融合内外检业务,优化整合双方技术保障资源,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努力实现“构建协作平台,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出口企业全备案’、‘全过程监管’要求,简化程序、减少收费、鼓励出口,推进浦东新区创建全国质检改革创新区”四大目标。
(三)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13.创新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大质量的观念,加快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工作机制。
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以食品、农产品、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工业产品为重点,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加强对苗头性、潜在性、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探索“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产品缺陷信息分析,提高汽车、儿童玩具等产品召回效果。
14.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专项治理的有效性。
加大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
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四查、四建、四落实”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深入开展农资、家电(汽摩)下乡、清新居室、节能减排、民生计量、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
针对广大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组织打假集中行动。
15.加强认证监管体系建设。
继续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食品农产品认证,鼓励企业通过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提升管理能力,发挥认证促进质量安全的作用。
加强对各类认证机构、认证检测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管,实施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和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加大对认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高认证公信力。
16.推进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开展《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条例》、《上海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做好《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修订)立法储备,不断充实完善上海质量技监法规体系。
继续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制度,不断优化行政审批行为。
加强执法工作研究和指导,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执法公信力。
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质量法制意识。
(四)提升基础保障和基层建设的水平
17.加大技术机构建设投入。
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和行政监管的需要,以提升“计量、标准、检测、监管”能力为主线,以完善标准、计量、产品和工程质量检测等技术基础体系建设为目标,组织完成《上海市技术基础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未来5年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专项。
加快实施科技兴检战略,积极推进市质检院、市特种院等技术机构的基地建设。
围绕上海9大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本着资源共享、强强联合的原
则,整合、新建若干国家级质检中心,并提出未来5年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核心、市级质检机构为骨干、社会行业检测资源为基础的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专项规划。
18.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
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建立健全符合上海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
积极推进金融服务、航运、电子商务、会展、现代物流、旅游和商贸等领域标准化工作;配合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物联网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参与物联网、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安全、数字电视技术、LED半导体照明等领域标准的制定;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汽车、船舶等支柱产业技术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19.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合理配置计量公共资源,加强计量标准及其应用技术的研究,建设高水平计量测试实验室,提高对华东地区的量值传递覆盖能力。
加强能源计量工作,以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为重点,提高对用能企业的计量服务能力。
积极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落实计量惠民长效机制,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计量行为。
发展和完善计量校准市场,提高为中小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的能力。
20.提升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
围绕本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及民生、节能环保、世博保障等重点产品,不断完善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加强检测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升检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与监管,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安检机构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加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力度。
21.完善质监信息化体系。
加快推进“金质工程”建设,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库为基础,各类许可、监管信息为内容、覆盖重点领域的监管企业质量档案库,形成基于年度联合验证的信息更新机制,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管;深化和完善综合分析信息平台的建
设,实现对全系统、各部门重点工作关键数据统计指标体系的动态、实时查询,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功能,整合区、县局服务资源,开通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网上受理,扩大场景式、一站式服务范围,加强公共服务栏目的策划,全面建立大厅、网站同时受理,内部系统统一审批,大厅、网站同时反馈、电子监察实时监控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和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22.加强质量管理科学研究。
发挥有关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的技术、人才、信息优势,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理论及应用研究,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全局系统要以确保“世博”平安举办为目标,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
各行业协会、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充分发挥质量工作网络作用,积极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普及质量相关知识、理念。
要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企业主动,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要活动,全面推进质量技监各项工作。
要深入查找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
“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继续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重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继续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加强质量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
(四)加强工作交流,保障信息畅通
市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直属单位要及时向市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便市局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五)加强指导检查,开展总结评比
市局将加强对各单位“质量提升”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调研,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各单位要及时分析、研究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市局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总体要求,依据督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对在“质量提升”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活动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局系统“质量提升”活动,督促检查全局系统“质量提升”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市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黄小路
副组长:沈伟民、朱明
成员:杨江波、郑光辉、杨建林、谢燕、姚永栋、张利林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质量管理处,具体承担“质量提升”活动的日常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沈伟民(兼)
副主任:朱明(兼)、张利林、黄肖强
成员:陈晓军、封春荣、都建国、郑建国、王雪芬、戚玉箐、陶粮民、赖晓宜、张德智、忻元庆、徐振兴、刘春扬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宣传和督察4个工作组。
1.综合组。
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有关会议,起草相关文件,对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收集、整理和分析活动进展情况,统计汇总,编印简报,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局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数据。
组长:黄肖强
副组长:张德智、赖晓宜、忻元庆、钟小明。
2.协调组。
负责协调、指导、联络有关直属机构、区县局和企业开展“质量提升”相关活动,并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长:张利林
副组长:都建国、戚玉箐、刘春扬。
3.宣传组。
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策划全局“质量提升”活动宣传方案,建立网上宣传专栏,组织相关新闻发布会,进行新闻稿件审核,负责与媒体联系沟通。
组长:陈晓军
副组长:王雪芬、谷百安、孙业要。
4.督察组。
负责指导全局系统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工作,督促检查“质量提升”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组长:郑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