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特点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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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特点及危害
熊文;上官戎;骆军保;何轶
【摘要】从社会认识的角度,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地方本位主义、运动员资格作弊、裁判徇私(情)舞弊、兴奋剂问题等多种.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特点主要有:竞赛中心性和项目不同性、驱动的多重性、影响的广泛性、与日常伦理有一定的脱离性、高科技化、政治利益相关性、与经济呈一定相关性等方面.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危害主要有:对运动员身心的危害性、影响竞技体育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对社会道德资源的损害性、政治影响的消极性等.
【期刊名称】《浙江体育科学》
【年(卷),期】2007(029)006
【总页数】5页(P31-35)
【关键词】竞技体育;伦理;不道德;表现;危害;特点
【作者】熊文;上官戎;骆军保;何轶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200241;湖南师范大学,公体部,湖南,长沙,410081;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湖南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湖南,长沙,41012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教科文艺
第 29 卷第 6 期2 007 年 11 月浙江体育科学ZhejiangSportScience
Vol.29,No.6Nov.,2007文章编号:1004-3624(2007)06-0031-05竞技体育不
道德现象的表现、特点及危害熊文1 ,上官戎 2,骆军保3 ,何轶 4 、(
1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 ;
2 .湖南师范大学公体部,湖南长沙 410081 ;
3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 410131 ;
4 .湖南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 )摘要:从社会认识的角度,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地方本位主义、运动员资格作弊、裁判徇私(情)舞弊、兴奋剂问题等多种。
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特点主要有:竞赛中心性和项目不同性、驱动的多重性、影响的广泛性、与日常伦理有一定的脱离性、高科技化、政治利益相关性、与经济呈一定相关性等方面。
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危害主要有:对运动员身心的危害性、影响竞技体育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对社会道德资源的损害性、政治影响的消极性等。
关键词:竞技体育;伦理;不道德;表现;危害;特点中图分类号: G80-05文献标识码:A TheDisplays,Features andHarmofImmoralityPhenomenainSports XIONG Wen'.SHANG Guan-rong2.LUO Jun_ba03.HEYj4 ( 1.PEandHealth
College,FastChinaNonnalUniversity,Shanghai200241,China; 2.Departmcntof Physical Education, HunanNormalUniversity,Changsha410081,China;
3.HunanProfes\ional College of JusticePoliceOfficer,
Changsha410131,China; 4.Institute of PEandArt,Hunan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410128,China) Abstract:Fromthe angle of socialrecognition,atpresent,the displaysof the immorality
phenomenaincluding: selfishde-
partmentalismforlocality,qualificationscheat of athlete, the problems of dopping,etc. The mainfeaturesof the immorali- typhenomenain sportsare:whicharec)ccuraroundthe competition andaredeferent because
of the deferent sport,areoc- cur because of manyreasons,have awidaspreadinfluence, has givenseparationfromthe normalethics, have technical fac- tors in it, has relationwith politicsandeconomy,etc.Theharmof the immorality phenomenain sportsis: whichhas harmtothe bodyandmindof athletes, isinfluence the normalrunninganddevelopmentof sports,has harmtosocialmorality,has the bad influenc~s topolitics. Key words:sports;ethics; immorality;display; harm;feature 0 前言新时期,随着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和推进,不道德现象也随之不断凸现,这些正成为困扰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本研究对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特点及危害等进行分析和考察,以期为认识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提供新的理论资源,以及为我国竞技体育良性和和谐发展的实践提供参考。
1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
的表现形式现实中,人们对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表现的认识,往往是就某
个现象和特征进行归纳,带有一定的直观感受性和约定俗成性,并在命名上反
映出来,如“假球” 、“黑哨” 、“ 兴奋剂”问题,而并无严格、系统意义上的分类。
为便于理解和接受,我们在调查、论证、分析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
现象时,尊重和结合这种现实和约定俗成的类型和称谓。
另一方面,现实中对各种不道德现象的认识是基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和点、面的,甚至它们相
互间也具有一收稿日期: 2007-05-28作者简介:熊文( 1972- ),男,湖南道县人,博士,研究方向主要为竞技体育理论、体育哲学、体育教学与训练等,· 31第29卷第 6 期 2 007年11月浙江体育科学 ZhejiangSportScience
Vol.29,No.6 Nov. ,2007熊文1,上官戎23何轶4、(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 ; 2 .湖南师范大学公体部,湖南长沙 410081 ; 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 410131 ; 4 .湖南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 )摘要:从社会认识的角度,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地方本位主义、运动员资格作弊、裁判徇私(情)舞弊、兴奋剂问题等多种。
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特点主要有:竞赛中心性和项目不同性、驱动的多重性、影响的广泛性、与日常伦理有一定的脱离性、高科技化、政治利益相关性、与经济呈一定相关性等方面。
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危害主要有:对运动员身心的危害性、影响竞技体育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对社会道德资源的损害性、政治影响的消极性等。
中图分类号: G80-05 Displays, Features and Harm ofImmoralityPhenomenainSports Jun_ba03.HEYj4 1.PEandHealth College,FastChinaNonnalUniversity,Shanghai200241,China; 2.Departmcntof Physical Education, Hunan NormalUniversity, Changsha410081,China;
3.HunanProfes\ional College of JusticePoliceOfficer,
Changsha410131,China; 4.Institute of PEandArt,Hunan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410128,China) Abstract:Fromthe angle of socialrecognition,atpresent,the displaysof the immorality phenomenaincluding: selfishde-
partmentalismforlocality,qualificationscheat of athlete, the problems of dopping,etc. mainfeaturesof the immorali- typhenomenain
sportsare:whicharec)ccuraroundthe competition andaredeferent because of the deferent sport,areoc- because of manyreasons,have awidaspreadinfluence, has givenseparationfromthe normalethics, have
technical fac- in it, has relationwith politicsandeconomy,etc.Theharmof the immorality phenomenain sportsis: whichhas harm tothe bodyandmindof athletes, isinfluence the normalrunninganddevelopmentof sports,has harmtosocialmorality, has the bad influenc~s topolitics. words:sports;ethics; immorality;display; harm;feature 0前言新时期,随着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和
推进,不道德现象也随之不断凸现,这些正成为困扰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本研究对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特点及危害等进行分析和考察,以期为认识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提供新的理论资源,以及为我国竞技体
育良性和和谐发展的实践提供参考。
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现实中,
人们对竞技体育中不道德现象的表现的认识,往往是就某个现象和特征进行归纳,带有一定的直观感受性和约定俗成性,并在命名上反映出来,如“假球“黑哨“兴奋剂问题,而并无严格、系统意义上的分类。
为便于理解和接受,我们在调查、论证、分析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时,尊重和结合这种现实和约定俗成的类型和称谓。
另一方面,现实中对各种不道德现象的认识是基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和点、面的,甚至它们相互间也具有一作者简介:熊文( 1972- ),男,湖南道县人,博士,研究方向主要为竞技体育理论、体育哲学、体育教
学与训练等,·31第 29 卷第 6 期浙江体育科学2007 年 l1 月定的内在联系(如因果关系),这使得我们在总结时,必须考虑到这种关系,而不能对其作简单的取舍。
如一般来说,假球、兴奋剂现象很难说与管理人员和教练员没有关系,而“管理人员、教练员对不道德行为的纵容又不止假球、兴奋剂现象这两类——因此“管理人员、教练员对不道德行为的纵容本身就作为不道德现象凸现出来。
故在这种前提下总结和归纳的各种不道德现象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合关系,也正因为此,我们在对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时,是在一定程度上忽略
了它们之间内在关系的。
我们曾试图按严重程度给竞技体育各种不道德现象排一
个序,但我们发现这在实际操作中似乎很困难。
因为对于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主体,这种认定通常是很难统一的。
并且,不同的时期、阶段,各种不道德
现象也会有不同的表现。
因此,以下我们只对现阶段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分析。
1.1 地方本位主义地方本位主义是针对地方(通常指一定
行政区域)与国家、整体的关系而言的,是指地方在与国家、整体关系处理上,把地方利益摆在优先位置予以考虑。
如人才培养、输送,乃至参赛激励方面,重地方利益,轻国家、整体利益。
地方本位主义是个笼统的概念,常与
具体的不道德行为联系在一起,既可能是不道德现象的症状和表现,也可能
是某些不道德行为的深层原因。
其体现在项目布局、发展、资源投放、奖牌
分布、人才流向等问题上的制度性弊端以及不正当行为和暗箱操作。
其中,较为显性的如,为了地方、局部利益而致的带有集体性质的运动员资格作弊、兴奋剂事件等。
地方本位主义既是一个道德品质、修养和认识问题,又是一个机制和
体制问题。
1.2 运动员资格作弊运动员资格作弊是指运动员在参赛资格认定上的
虚假行为。
其主要表现在年龄、户口、单位、名字等方面弄虚作假,以非真
实身份参加本不属于运动员相应级别、类型的比赛。
运动员资格作弊并非主要
是运动员的问题,而在更大意义上,运动员只是这种不道德现象表现的“ 载体”——即“运动员资格作弊只是通过运动员这个群体而表现出来的,其中往
往牵涉了其他相关人员的参与。
如管理人员的指令支配和操作安排。
1.3 裁判徇
私(情)舞弊裁判员有对比赛行使裁决的权力,裁判员徇私(情)舞弊就是
裁判员通过这种权力使竞赛一方非法获益,并换取个人利益,这种利益包括钱物、私人关系及与个人相关的地方、局部利益等。
裁判因徇私(情)而导致
的不公正执法直接影响到比赛结果和公平竞争,削弱裁判执法的权威,对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当前,在我国以足球项目为典型和代表,越来越多的项目进入竞赛表演市场,开始职业化运作,而相关管理体制、赛制
和约束体系还没有建立和完善。
这导致了竞赛市场诸多问题的出现,其中最为突出的当数裁判的“ 黑哨” 、“ 反判” 问题。
,职业化进程以来,这类问题屡见不鲜,波及项目也越来· 32 .越多,甚至引发罢赛、停赛风波。
这类事件的频频曝光,引起了国内舆论和民意的极大关注。
类似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足球等项目改革和发展的瓶颈。
1.4 兴奋剂问题作为体育领域使用的词汇,兴奋剂是指对违禁药品(物质)和技术(方法)的总称,这与临床医学或毒品称谓中的“ 兴奋剂”并不完全一致。
兴奋剂以人为的不正当的方式”提高运动员的竞赛能力。
从认定的操作方面来看,当前,兴奋剂的具体名单主要是由国际奥委会发布的。
并且,对兴奋剂的认定,除了药理学的含义外,还具有伦理学和社会学的意义。
服用兴奋剂有二种情况:一是误用。
如某些治疗性药物,如感冒、镇静类药物中可能含有违禁药品成分。
二是运动员本人主动,或在相关人员和其组织帮助、驱使下有目的地服用。
第二种情况必须受到道德的谴责。
服用兴奋剂不仅对运动员身体造成危害,而且违反公平竞争的竞赛精神,影响我国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乃至于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
在我国,反兴奋剂的斗争通常被看成是政治任务” ,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体育道德问题。
虽然我国明令禁止兴奋剂,并一贯予以严厉打击,但兴奋剂问题还是时有发生。
如近年来,一些选手在全运会上昙花一现,运动寿命过早夭折,部分原因就是受兴奋剂因素的影响和干扰。
1.5 假赛和消极比赛假赛和消极比赛是指在特定情境下,参赛选手(队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最终获得好的名次或经济利益等,故意输给(或弃权于)对手,并损及第三者的利益。
假赛和消极比赛以球类比赛居多,被称之为假球。
目前,对假赛和消极比赛往往没有加以区分,实际上,在这类比赛当中,也有不同的情况,如可从道德动机和性质加以考察,对其道德评价也有强弱之分,可把假赛视为具有更强的消极主观色彩。
对假赛和消极比赛的分析可在两个理论前提和框架下进行,一是在现有对相关体育精神和规则精
神理解的基础上,以其作为优势伦理依据来评价当前竞技体育中相关行为的道
德性。
即只要是符合现有假赛和消极比赛” 相应界定的行为,就被认可为反道
德性,其具有非情境性。
二是把“ 假赛和消极比赛的确认置于一定的情境下,而对其道德性进行反思和重新确立。
事实上,后者在当前竞技体育实践中已充分凸显,把“特定情境”作为限定来界定这类行为的性质具有现实意义。
对“ 消极比赛”和“ 假赛” 进行一定程度的区分也是基于这个前提。
从对假赛和消极比
赛进行区分的意义上看,是否违背道德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对它的道德判
断具有很强的情境差异,表现了一定的相对性。
这是因为在复杂的社会、政治
背景和环境下,相关行为伦理价值的确立依据具有现实性和多维性——如所代表利益主体的不同、不同的比赛(如国际和国内)、不同的项目等情况下,其
判断标准并不一致,甚至不同的动机下,其正负道德价值也许并不相同。
如为了保存实力、避免受伤,或避免加重伤情而主动放弃比赛,这种“ 消极”
比赛是否违背体育道德就值得思考。
再如双卷6期 2007 年 l1 月定的内在联系(如因果关系),这使得我们在总结时,必须考虑到这种关系,而不能对其作
简单的取舍。
如一般来说,假球、兴奋剂现象很难说与管理人员和教练员没有关系,而本身就作为不道德现象凸现出来。
故在这种前提下总结和归纳的各种不道
德现象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合关系,也正因为此,我们在对不道德现象的表现形式
进行分析时,是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它们之间内在关系的。
我们曾试图按严重程
度给竞技体育各种不道德现象排一个序,但我们发现这在实际操作中似乎很困难。
因为对于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主体,这种认定通常是很难统一的。
并且,不同
的时期、阶段,各种不道德现象也会有不同的表现。
因此,以下我们只对现阶
段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分析。
1.1地方本位主义地方本位主义是针对地方(通常指一定行政区域)与国家、整体的关系而言的,是指地方在与国家、整体关系处理上,把地方利益摆在优先位置予以考虑。
如人才培养、
输送,乃至参赛激励方面,重地方利益,轻国家、整体利益。
地方本位主义是个笼统的概念,常与具体的不道德行为联系在一起,既可能是不道德现象的
症状和表现,也可能是某些不道德行为的深层原因。
其体现在项目布局、发展、资源投放、奖牌分布、人才流向等问题上的制度性弊端以及不正当行为和暗箱操作。
其中,较为显性的如,为了地方、局部利益而致的带有集体性质的运动员资格作弊、兴奋剂事件等。
地方本位主义既是一个道德品质、修养和认识问题,又是一个机制和体制问题。
1.2运动员资格作弊运动员资格作弊是指运动员在参赛资格认定上的虚假其主要表现在年龄、户口、单位、名字等方面弄虚作假,以
非真实身份参加本不属于运动员相应级别、类型的比赛。
载体”——即“运动
员资格作弊配和操作安排。
1.3裁判徇私(情)舞弊裁判员有对比赛行使裁决的权力,裁判员徇私(情)舞弊就是裁判员通过这种权力使竞赛一方非法获益,
并换取个人利益,这种利益包括钱物、私人关系及与个人相关的地方、局部利益等。
裁判因徇私(情)而导致的不公正执法直接影响到比赛结果和公平竞争,削弱裁判执法的权威,对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当前,在
我国以足球项目为典型和代表,越来越多的项目进入竞赛表演市场,开始职业
化运作,而相关管理体制、赛制和约束体系还没有建立和完善。
这导致了竞赛
市场诸多问题的出现,其中最为突出的当数裁判的黑哨反判问题。
,32越多,甚至引发罢赛、停赛风波。
这类事件的频频曝光,引起了国内舆论和民意的极大关注。
类似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足球等项目改革和发展的瓶颈。
1.4兴奋剂问题作为体育领域使用的词汇,兴奋剂是指对违禁药品(物运动员的竞赛能力。
从认定的操作方面来看,当前,兴奋剂的具体名单主要是由国际奥委会发
布的。
并且,对兴奋剂的认定,除了药理学的含义外,还具有伦理学和社会学
的意义。
服用兴奋剂有二种情况:一是误用。
如某些治疗性药物,如感冒、镇静类药物中可能含有违禁药品成分。
二是运动员本人主动,或在相关人员和其组织
帮助、驱使下有目的地服用。
第二种情况必须受到道德的谴责。
服用兴奋剂不仅对运动员身体造成危害,而且违反公平竞争的竞赛精神,影响我国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乃至于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
在我国,反兴奋剂的斗争通常被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体育道德问题。
虽然我国明令禁止兴奋剂,并一贯予以严厉打击,但兴奋剂问题还是时有发生。
如近年来,一些选手在全运会上昙花一现,运动寿命过早夭折,部分原因就是受兴奋剂因素的影响和干扰。
1.5假赛和消极比赛假赛和消极比赛是指在特定情境下,参赛选手(队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最终获得好的名次或经济利益等,故意输给(或弃权于)对手,并损及第三者的利益。
假赛和消极比赛以球类比赛居多,被称之为假球。
目前,对假赛和消极比赛往往没有加以区分,实际上,在这类比赛当中,也有不同的情况,如可从道德动机和性质加以考察,对其道德评价也有强弱之分,可把假赛视为具有更强的消极主观色彩。
对假赛和消极比赛的分析可在两个理论前提和框架下进行,一是在现有对相关体育精神和规则精神理解的基础上,以其作为优势伦理依据来评价当前竞技体育中相关行为的道德性。
即只要是符合现有相应界定的行为,就被认可为反道德性,其具有非情境性。
二是把假赛和消极比赛消极比赛和假赛进行一定程度的区分是否违背道德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对它的道德判断具有很强的情境差异,表现了一定的相对性。
这是因为在复杂的社会、政治背景和环境下,相关行为伦理价值的确立依据具有现实性和多维性——如所代表利益主体的不同、不同的比赛(如国际和国内)、不同的项目等情况下,其判断标准并不一致,甚至不同的动机下,其正负道德价值也许并不相同。
如为了保存实力、避免受伤,或避免加重伤情而主动放弃比赛,这种消极比赛是否违背体育道德就值得思考。
再如双文,上官戎,骆军保,何轶:竞技体育不道德现象的表现、特点及危害方中实力较弱一方的“消极比赛” ,既可能是出于某种利益驱动而故意输一定数量的球,也可能是因为自觉胜利无望或出于保存实力而没有全力
投入(不一定损及他方利益;传统意义上这被认为是违反体育精神的)。
由此推及开去,这些行为的确定还涉及到一定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问题。
如何界定
和判断被作为不道德行为的假赛或消极比赛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明确这类行为中的道德与非道德的界线,有助于人们走出道德两难,消除道德模糊,并避免
虚假道德的产生。
1.6管理人员、教练员等对不道德行为的默许、纵容和参与我国大部分管理人员、教练员是有着良好的道德人格和自律精神的,但是也有少部
分管理人员和教练员为了某些功利目的,而不惜违犯和践踏有关的道德与法规。
在训练、竞赛乃至日常生活中,管理人员、教练员对运动员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作用,运动员在竞赛中所表现的不道德行为,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与管理人员和教练员的态度取向有关。
一些不道德行为,如兴奋剂的提供、参赛资格的
申报,以及在竞赛中所采用的其他不道德行为的决策、实施等在一定程度都与
管理人员和教练员密切相关。
管理人员、教练员以其特殊的身份和角色,他们
或自身从事不道德行为,或对不道德行为产生影响,其所产生的危害是举足轻
重的。
1.7 训练过度训练过度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是一个训练学问题,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不懂训练学规律,一味加大运动量以求高成绩的蛮干。
二是虽然懂一些训练学规律,但为了让运动员在短期内出成绩,而采用与运动员年龄阶段不相宜的大负荷。
这虽然可能使运动员在早期暂时表现出较高的竞技水平,然而往往是“昙花一现”容易使运动员的运动能力遭到不可逆性损坏,使
其成绩在以后很难或无法提升,有的甚至对运动员身体造成极大损害。
从训练学意义,过度训练表现了违背训练规律的拔苗助长;从生理和生物学意义,过度
训练直接造成了对青少年运动员人体的摧残和损害;从伦理学意义,过度训练
违反了人道主义,是对人存在意义和价值的忽略和轻视。
道德行为是动机和结
果的统一,训练过度的以上方面表现均应受到道德谴责。
1.8 赛场(球场)暴力赛场暴力是指赛场上某方掷打、殴打另一方,多方互殴——参与主体主要为观众
(对观众,对运动员和裁判),其次为运动员(对运动员,对裁判),有时甚至发展为观众、运动员和警察间的群体性暴力冲突,并造成公共设施的破坏。
因赛场暴力常常发生在足球项目上,故常称球场暴力。
球场暴力常常和观众——球迷的集群性参与联系在一起的。
在现代各类体育活动中,没有哪项运动像足球一样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有那么多的球迷,有那么狂热的气氛。
同样,其他运动也不会出现象足球这样大规模的球场骚乱和暴力。
球场骚乱和暴力与一般的群体纠纷事件、治安案件不同,它具有规模大(大群体事件)、影响大、波及面广、破坏性强、后果严重等特点。
赛场暴力的危害和后果不仅表现为破坏正常的比赛、使运动场馆和其他公共财物遭受损失,而且往往造成人员伤亡,有的甚至危及社会大面积的正常秩序和安宁。
并且,现在的足球比赛一般都有电视转播,有的还有境外电视转播,所以,影响就更广、更恶劣。
赛场暴力的引发涉及多方面原因,既有社会因素(如管理、观众一球迷心态、俱乐部纵容、媒体推波助澜),也有具体赛场环境因素,还有比赛地点的选择、比赛进行的局势等因素。
其治理涉及球迷协会,公安、武警等执法部门,足协,媒体,俱乐部和赛区管理者等多个方面,以及将足球管理(包括赛场等的管理)引入法治轨道。
1.9 观众不文明现象观众不文明现象主要指观众针对运动员、教练、裁判所表现出来的不文明言行,而在性质上一般没有触犯法律,不表现为暴力性和破坏性。
这些行为包括带有人身攻击的宣泄性的,意欲造成“ 主场气氛”而给客队心理震慑、给裁判施加压力的,甚至故意干扰比赛的进行等。
通常表现为观众针对客队、裁判的群体性、倾向性的赛场起哄、喝倒彩、尖叫,甚至施以侮辱、恐吓性呼号等行为。
1.10运动员不良生活习气和作风问题这主要是指运动员在业余时间中消极、负面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取向,表现为违反社会公德,甚至违法乱纪。
表面看,这属于赛场外的道德问题,但实际上往往与运动队伍的管理建设以及队风联系在一起,折射出运动队和运动员的精神风貌,并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