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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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
1.校务办公会议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学校重大事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的常规会议。
2.校务办公会议由校级党政人事领导、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等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教研组长。
原则上两周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紧急会议。
3.校务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离校时可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4.校务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学校工作情况,明确近期工作内容,布置下阶段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门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5.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工作,同时对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督办、催办,以保证学校工作顺利进行。
6.校务办公会议实行实名签到制,未经请假,迟到一次扣除____元奖金,缺席一次扣除____元奖金(从期末岗位补贴中扣除)。
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2)
是一套规范和管理学校行政工作的制度。
以下是一般的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
1. 会议召集:由学校领导或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召集会议,并在事先确定好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开始之前向与会人员发放或公布。
议程中应列明会议的主题、具体议题和讨论的内容。
3. 会议组织:会议应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主持人、记录员、发言顺序等,并确保会议的秩序和顺利进行。
4. 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门的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内容和讨论结果。
会议记录应准确、详细,并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
5. 会议决议:会议的讨论结果和决策应写入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席或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决议应公示并及时执行。
6. 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按照会议纪律进行讨论,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相互干扰或打断。
会议纪律的维护由会议主持人负责。
7. 会议报告:会议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应向学校领导或上级机构提交会议纪要或报告,以便上级了解会议讨论的情况。
8. 会议评估:学校可以对每次会议进行评估,以不断改进会议的组织和管理,提高会议的效率和效果。
以上是一般的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务办公会议制度,提高办公会议的效能和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务办公会议是学校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内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合作共进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应当按照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实效。
第四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保持统一战线,凝聚全校师生员工共识,推动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分为学校级务办公会议、部门级务办公会议和专题务办公会议三个层级。
第六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应当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保证信息充分、程序正当、结果合理。
第七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应当根据各部门和个人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并以解决问题和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
第八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由会议组织者确定,会议组织者应当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九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的组织者应当确保会议的纪律和秩序,保证会议的进行顺利。
第十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应当重视汇报工作和交流学习的机会,做好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各部门和个人的业务素质。
第十一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应当重视对会议决策的跟踪和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的议程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和讨论方向。
第十三条学校务办公会议应当设定明确的会议目标和预期效果,针对性地确定会议形式和讨论方法。
第十四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的决策结果应当公正、公平、合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和实施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务办公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和决策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会议的决策贡献力量。
第十七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的纪律,尊重他人的意见,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第十八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当总结会议的情况和效果,制定后续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务办公会议的召开可以采取线上会议和线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会议效率。
第二章学校级务办公会议
第二十条学校级务办公会议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一种会议形式。
第二十一条学校级务办公会议的召开可以定期召开和临时召开两种方式,定期召开一般为每月一次。
第二十二条学校级务办公会议聚焦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事项,对工作进展和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级务办公会议应当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工作进展和重要决策,增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第二十四条学校级务办公会议的议题和议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商议确定,会议组织者负责起草会议的议程和发放会议材料。
第二十五条学校级务办公会议的决策结果应当由会议组织者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解读和宣传,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
第二十六条学校级务办公会议可以邀请学校外部专家、学者和领导进行特邀报告和学术交流,促进校内校外资源共享和合作。
第三章部门级务办公会议
第二十七条部门级务办公会议是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一种会议形式。
第二十八条部门级务办公会议的召开可以定期召开和临时召开两种方式,定期召开一般为每周一次。
第二十九条部门级务办公会议聚焦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事项,对部门工作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十条部门级务办公会议应当及时向本部门的工作人员通报工作进展和重要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和沟通效果。
第三十一条部门级务办公会议的议题和议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商议确定,并及时向下级工作人员通报。
第三十二条部门级务办公会议的决策结果应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下级工作人员进行解读和宣传,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
第三十三条部门级务办公会议可以邀请学校内部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第四章专题务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专题务办公会议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工作进展和问题的变化临时召开,目的是解决具体问题和调整工作计划。
第三十五条专题务办公会议的召开应当遵循学校务办公会议的基本原则,注重解决问题、破解瓶颈、推动工作的进行。
第三十六条专题务办公会议的议题和议程由会议组织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与会人员。
第三十七条专题务办公会议应当在会上充分发言、深入交流,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和实施措施。
第三十八条专题务办公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当及时总结会议的情况和效果,并制定后续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班子所有。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