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头会诊与病例讨论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床头会诊与病例讨论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供应高质量、个性化、综合化的医疗服务,医院设立床
头会诊与病例讨论制度,以促进医务人员间的互动沟通、知识共享与
专业成长,并确保医疗质量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床头会诊
第二条床头会诊是指医生在病床旁与患者和家属进行医疗沟通与
解释的活动,旨在加强医患沟通,提升医疗效果。
第三条床头会诊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医师掌控,并遵从以下
规定:
(一)床头会诊应遵从医疗伦理,敬重患者、家属的隐私权和自
主权;
(二)床头会诊应简明扼要、客观真实,不得使用亵渎、羞辱等
任何欠妥言辞;
(三)床头会诊内容应准确无误地转达患者的病情,说明治疗方
案以及预后;
(四)床头会诊应有记录,记录应详实准确,以备后续参考;
(五)床头会诊期间应倾听患者和家属的看法、需求,进行及时
解答和回应。
第三章病例讨论
第四条病例讨论是指医务人员针对特定疾病或病例进行的系统性
讨论,旨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第五条病例讨论应遵从以下规定:
(一)病例讨论应由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组织;
(二)病例讨论的频率应视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但至少每周一次;
(三)病例讨论应以学术性和专业性为导向,可包含疾病的诊断、治疗原则、手术方案、护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四)病例讨论应充分敬重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五)病例讨论应有记录,并依据需要进行归档,以备后续参考;
(六)病例讨论内容应客观真实,遵从医务人员间的敬重与友善,不得存在诋毁、讽刺等言辞。
第四章会诊与讨论的程序
第六条会诊与讨论事项的发起
(一)会诊发起方应依据病情需要,适时发起会诊与讨论;
(二)病情多而杂、疑难的患者优先考虑发起会诊与讨论;
(三)发起方应填写会诊与讨论申请表,并尽快提交至相关科室
负责人。
第七条会诊与讨论的组织与布置
(一)相关科室负责人应依据病情严重程度和专业需求确定会诊
与讨论的时间和地方,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
(二)相关医务人员应定时参加会诊与讨论,并保持会诊与讨论
的秩序;
(三)相关医务人员应提前了解与会诊或讨论相关的病历信息,
并准备好与会所需的素材、资料;
(四)会诊与讨论应有组织地进行,确保问题全面、客观地被讨
论并解决。
第八条会诊与讨论的记录与报告
(一)会诊与讨论应有专人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准确、详实;
(二)会诊与讨论的记录应报送至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备后续参
考和归档;
(三)会诊与讨论的结论与建议应书面反馈给发起方,并在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五章相关责任
第九条相关科室负责人应负责组织会诊与讨论,并确保会诊与讨论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相关医务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会诊与讨论,并乐观发表本身的看法和建议;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医疗纪律进行相应的惩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公示。
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医院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