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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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学院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教师业务能力的评估和记录,建立健全教师职业发展档案,提高教师发展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档案基本要求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按照个人业务发展情况和业绩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资质、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及科研经历、职业发展规划、教师培训经历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责任
第三条学院教师职业发展档案的管理责任由人事部门承担,负责档案的建立、维护、管理和查询。

第四条教师个人负责自己的业务档案的整理和更新,同时配合学院进行档案审核和归档工作。

第五章档案管理流程
第五条教师职业发展档案的建立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个人信息登记、学历资质审核、教师培训记录、业绩考核等。

在每个环节建立相应的记录,并及时更新档案。

第六章档案的使用和保密
第六条教师职业发展档案可供学院管理人员和教师本人查询和使用,同时可以作为个人职称评定、晋升提聘等相关操作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学院人事部门需严格保护教师职业发展档案的隐私,未经教师本人或相关审批授权,不得私自使用或透露档案中的信息。

第八章档案的保管与归档
第八条教师职业发展档案应进行电子存档,同时设置相应的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第九条学院教师职业发展档案的归档周期为每年一次,学院人事部门负责对教师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并及时告知教师本人。

第十条教师离职时,应将档案整理完备,并归档保存,以备将来查询和使用。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2023年后入职的所有职业学院教师,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对于已在职的教师,应在制度实施后尽快进行档案整理和更新,并将现有档案迁移至电子系统中。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和人事部门共同管理。

以上是对2023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说明,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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