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解读《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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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吉林省银监局转发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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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吉林省银监局转发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吉建联发[2017]4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7.10
【实施日期】2017.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吉林省银监局转发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
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建联发〔2017〕41号)
各市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监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确保完成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

现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积极组织申报重点城市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重点工作,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已作为检查重点内容,检查结果与国家对省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相挂钩。

省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各市州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6.08.06•【文号】国发[2006]28号•【施行日期】2006.08.0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必须把节能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人均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较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剧了能源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状况。

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解决我国能源问题,根本出路是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二)必须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特别是今年上半年,能源消耗增长仍然快于经济增长,节能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能源节约的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30•【文号】建办科〔2017〕72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银监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组织对有关地区报送的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以下简称重点城市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重点城市建设方案提出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重点城市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要完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二、原则同意重点城市建设方案中提出的地方支持政策、投融资方案和保障措施。

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与产融合作机制,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重点研究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的融资服务。

三、原则同意重点城市建设方案中提出的实施计划、技术路线。

有关地区要因地制宜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加大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经济适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探索形成本地区具备推广价值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术产品体系。

四、各有关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的通知》(建办科〔2016〕6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510号)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工作,加强节能改造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效果评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杭政办函〔2019〕60号•【施行日期】2019.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19日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提高我市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建筑节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能力提升等方面深化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通过政府引导规范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节能行为,重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营造有利于节能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节能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综合考虑全市公共建筑的用能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地域面积,合理制定工作任务,制订政策措施、技术规范、补助标准,出台适宜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术产品体系。

(三)示范引领,重点突出。

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医院、学校、行政中心等公益性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动商场、宾馆、社会写字楼等公共建筑申报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天津市建委、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银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建委、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银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建委、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银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津建科[2017]415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银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要求,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建委等三部门共同制定了《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银监局2017年10月30日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度,切实提升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市到2020年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完善天津市公共建筑用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搭建节能信息服务平台,颁布实施天津市民用建筑能耗标准,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建立面向社会的公共建筑用能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针对节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形成适合天津的节能改造技术指南及产品应用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一是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土建施工员复习题

土建施工员复习题

正确
三元乙丙(EPDM)防水卷材的搭接是由热风焊接形成连续整 体的防水层。( )
正确
三元乙丙(EPDM)防水卷材无穿孔机械固定技术中,对于机 械固定系统性能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是系统的( )性能,是 拉拔力 系统成与败的关键。
温度稳定性 错误 错误
伸长率保持率
聚氯乙烯(PVC)机械固定的点式固定方式是( )。
错误
7
不是轻钢轻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楼盖是( )。
轻钢轻混凝土楼盖
聚苯免拆模板混凝 土密肋楼盖
墙体阳角宜设置L形或矩形构造轻钢。( )
正确
楼盖聚苯免拆模板拼装时模板的平口应合槽,拼缝严密。( )
正确
硅酸钙板、纤维水泥平板作为楼盖底模时,螺钉钉头表面沉入 模板深度不应大于( )mm。
1
错误 错误 2
泡沫混凝土拌制时,投料顺序和搅拌时间为( )。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 筒
接头连接钢筋的强度 构件配筋方案应根
下列不属于采用套筒灌浆连接的混凝土构件设计应符合的规定 等级不应高于灌浆套 据灌浆套筒外径、
是( )。
筒规定的连接钢筋强 长度及灌浆施工要
度等级
求确定
套筒灌浆连接技术中,当装配式混凝上结构采用套筒灌浆连接 接头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全部构件纵向受力钢 筋可在同一 截面上连 接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填插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平均温 度25℃时,其导热系數不应大于( )W/(m. K)。
0.035
0. 050
活性粉末混凝土RPC的性能有( )。
抗压强度高
抗拉强度
活性粉末混凝土试配时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 凝土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 )升。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管理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节能环保工作推进现场会精神和自治区关于节能环保工作的部署,稳步实施《广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各环节,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助力实现能耗“双控”目标,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持续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扎实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

一是继续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计划编制、验收管理工作。

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住房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广建筑节能降碳技术,逐步淘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耗能技术。

二是鼓励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因地制宜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中采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绿色低碳建材等技术和产品。

(二)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一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二是持续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打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方法,完善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激励政策。

三是推进农房节能改造,自然通风采光,使用绿色低碳建材,更换节能灯具,提升农房品质。

四是开展往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节能成效分析,总结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

(三)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2022年3月目录一、发展环境 (1)(一)发展基础 (1)(二)发展形势 (2)二、总体要求 (3)(一)指导思想 (3)(二)基本原则 (3)(三)发展目标 (4)三、重点任务 (6)(一)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 (6)(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7)(三)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 (8)(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 (9)(五)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 (11)(六)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12)(七)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13)(八)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 (13)(九)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14)四、保障措施 (15)(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15)(二)落实激励政策保障 (15)(三)加强制度建设 (16)(四)突出科技创新驱动 (16)(五)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模式 (17)五、组织实施 (17)(一)加强组织领导 (17)(二)严格绩效考核 (18)(三)强化宣传培训 (18)为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法规标准不断完善,标识认定管理逐步规范,建设规模增长迅速。

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模持续增长,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持续推进,重点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研究不断深入。

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逐步提高。

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政策不断完善,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带动作用明显。

建筑节能政策解读

建筑节能政策解读

建筑节能政策解读一、背景介绍建筑行业是能源消耗的重要领域之一,关乎着国家的能源使用效率和环境保护。

为了提高建筑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各国纷纷出台了建筑节能政策。

本文将介绍建筑节能政策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二、建筑节能政策的必要性建筑行业是能源消耗的重灾区,建筑物的供暖、制冷、照明等设备消耗了大量的电能和燃料。

而传统的建筑通常存在能源浪费的情况,对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因此,制定建筑节能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建筑节能政策的主要内容1.能源效率标准:建筑节能政策通常会规定建筑物的能源效率标准,要求建筑物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考虑节能因素,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

2.节能认证:为了检验建筑物是否符合节能标准,政府通常会设立节能认证机构,对建筑物进行评估和认证。

3.碳排放要求:建筑节能政策还会规定建筑物的碳排放要求,鼓励使用低碳材料和清洁能源。

4.奖惩措施:为了促进节能措施的执行,政府通常会设立奖励机制或者处罚机制,鼓励建筑业者采取节能措施。

四、建筑节能政策的影响1.促进技术创新:建筑节能政策的实施促进了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了建筑行业的技术创新。

2.减少能源消耗:节能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建筑行业的能源消耗,减少了碳排放,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3.提升建筑品质:节能政策要求建筑物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考虑节能因素,提高了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质量。

五、结论建筑节能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国应该加大对建筑节能政策的宣传和推广,促进建筑行业的节能和环保发展。

希望借助建筑节能政策,建筑行业能够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02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02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0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7.09•【文号】•【施行日期】2021.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02号建议的答复姜希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建筑安装光伏与建筑节能措施协同的创新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制定相关退税政策并完善建筑能效认证体系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先后出台《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对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从事建筑安装光伏和建筑节能措施等领域的纳税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适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太阳能和建筑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推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议出台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光伏的标准,鼓励现有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或者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我部重视建筑节能评价和能效认证相关工作。

2011年发布《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50668-2011),对能耗较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综合节能性能进行评价,鼓励进行能耗统计、分析和公示。

2012年发布《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2012),提出了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内容与方法,对建筑能效测评和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进行了规定。

2015年发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2015),将供暖空调全年负荷相比节能设计标准降低比例作为创新项评分标准。

2019年发布《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将能耗作为判定建筑达到近零能耗建筑或超低能耗的指标之一,引导相关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的逐步提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发布《山东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各市规模化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重点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健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认真贯彻执行,其他城市参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8月8日山东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加快推进我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示范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18〕2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是指经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示范的项目,其改造后节能率不低于15%。

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支持示范项目的省财政补助资金。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的答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的答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4.22•【字号】冀建提案字〔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的答复沈毅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别让建筑保温材料事故频发,推广使用陶瓷棉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您就建筑保温材料和保温系统存在的开裂、空鼓、脱落等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针对陶瓷棉的特点,提出“改变原有的建筑保温材料,大力推广使用陶瓷棉保温材料”建议,有很好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技术工作、预防保温工程安全隐患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发展新型建筑节能保温体系,规范使用建筑保温材料,是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和建筑品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改善人居环境、推动行业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因违规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导致的火灾、保温层脱落等事故引起社会关注。

为发展建筑节能,推广节能安全的保温材料,几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鼓励新建民用建筑采用高性能外墙保温技术、高性能门窗技术。

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

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化和提质扩能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经专家技术评审、现场财务审计、项目公示无异议等环节,共对21个项目给予5147万元资金支持。

二是积极推广新型保温材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印发《关于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河北省优质建材产品宣传推广册》《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设工程限制使用以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优先使用节能环保、防火性好的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体系。

谈谈建筑节能意义与措施

谈谈建筑节能意义与措施

谈谈建筑节能意义与措施建筑节能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节能对于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全球气候变化现象日益严重,建筑业作为能源消耗的主要领域之一,对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贡献巨大。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建筑物的能耗占全球总能耗的40%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总量的一半。

因此,推行建筑节能政策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降低能源的消耗,有效缓解全球气候变化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保护生态环境。

其次,建筑节能可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能源开支。

随着全球能源资源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能源价格不断上涨。

节能建筑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和装备,降低建筑的能源消耗,减少了能源供需压力,降低了能源开支,从而降低了经营和生活成本。

在长期运行中,这对人们的经济压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再次,建筑节能可以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

传统建筑物存在一些不良的空气流通问题,如空气污染物、甲醛等有害物质的释放,给住户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而节能建筑采用新的材料和技术,能够有效防止有害物质的释放,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新和流通,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减少人们的疾病发生率,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最后,建筑节能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对绿色环保的需求不断增加,节能建筑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通过推行节能建筑政策和标准,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节能技术和装备,可以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更新和产业升级,培养和壮大节能建筑产业链,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为建筑行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为实现建筑节能目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首先,采用能源高效的建筑材料和技术。

例如,选用具有隔热、保温、防水和通风等功能的材料,减少室外温度和室内能量损耗,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结合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实现建筑能源的自给自足。

其次,合理设计建筑的朝向和布局。

通过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人工照明和通风设备的使用,降低能源消耗。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石政办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促进我市大气质量持续好转,根据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文件要求,现就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精神为指导,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解决当前仍存有的用能管理水平低、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确保完成国家部委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属地管理、任务共担,社会参与、稳步推进”的原则,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更多的投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有节能改造要求的业主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节能改造,加快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是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目标任务、标准及完成时限(一)目标任务在2020年底前,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全市1587万m2(详见附件),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14•【文号】建办科函〔2017〕409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银监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银监局: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解决当前仍存在的用能管理水平低、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确保完成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就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十三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1个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树立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进行建设。

重点城市应完成以下工作目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完成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建立健全针对节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形成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及产品应用体系。

建立可比对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建筑用能公示制度。

二、重点任务(一)提高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

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应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进行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强化标准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执行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标准执行到位。

建筑节能的意义与主要途径

建筑节能的意义与主要途径

建筑节能旳意义与重要途径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旳基本条件。

20世纪70年代旳石油危机,对石油进出口旳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极大旳影响,给发达国家敲响了能源供应紧张旳警钟。

同步能源大量消费导致了大气污染和全球温室效应,生态环境迅速恶化。

1、建筑节能旳意义1.1实现建筑旳“四节一环境保护”需要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最大旳问题就是整个经济增长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难循环。

我国已成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

据记录,2023年我国GDP占世界4%,可是资源消耗状况是:石油消耗了7.4%、原煤31%、铁矿30%、钢材21%、氧化铝25%、水泥40%。

1.1.1 我们必须重视建筑节能旳原因人均能源短缺中国自然与能源资源相对贫乏,中国自然资源总量排世界第七位;能源资源总量约4亿吨原则煤,居世界第三位。

我国人口众多,到2023年终全国有12.6亿人,其中城镇4.58亿,占全国36.22%;农村8.07亿人,占63.78%。

据记录,我国旳能源储蓄与世界人均数相比:煤51.3%、石油1.3%、天然气3.8%,能源资源条件决定了以煤为主旳能源构造,必须高度重视国家旳能源安全。

1.1.2 环境保护旳压力大建筑能源消耗引起旳污染严重,建筑用能对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旳“奉献率”已达25%,中国北方都市冬季由于燃煤导致空气污染指数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旳最高原则旳2~5倍。

经济增长带来旳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深入发展旳制约原因。

中国旳重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大气环境严重污染旳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旳障碍之一,也是长期困扰领导和百姓旳重要问题之一。

新疆重要城镇污染源重要有:烟尘、扬尘、汽车尾气、重要体现为采暖期旳煤烟型污染;采暖期煤烟型污染源自建筑旳高能耗;建筑采暖旳高能耗源于建筑旳保温性能差;建筑旳保温性能差源于建筑没节能。

治理大气环境污染应把开展建筑节能、减少煤旳燃烧量作为优先途径。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城市建设政策分析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城市建设政策分析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城市建设政策分析首先,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应对能源资源的紧张和环境污染带来的问题。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传统建筑对能源和环境的负担也越来越重。

因此,政府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政策,旨在通过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其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节能建筑技术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核心内容,而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激励措施可以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通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以引领和培育节能建筑材料、设备和技术的市场需求,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和升级,促进城市经济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再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政策的实施可以提高城市建筑的品质和可持续性。

公共建筑是城市的重要标志和城市形象的体现,而节能改造能够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可使用性和安全性,提升建筑品质和用户体验。

同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也可以减少建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的可持续性,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最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政府需要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激励措施,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和普及。

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节能产品和解决方案,以满足市场需求。

居民需要提高节能意识和节能行为,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综上所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来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这些政策旨在应对能源资源紧张和环境污染的问题,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城市建筑的品质和可持续性。

然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只有形成政府引导、企业驱动和居民共建的良好局面,才能取得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良好效果,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解读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

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解读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

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解读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建筑节能产业成为了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

在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方面,重点城市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就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以及重点城市在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方面的积极作为进行解读。

一、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1.1 能源消耗巨大的建筑业建筑业是当前全球能源消耗最为巨大的行业之一。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显示,全球建筑业的能源消耗占总能源消耗的近一半。

这使得建筑节能产业的发展亟待加强,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1.2 建筑节能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建筑节能产业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从政府层面来看,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建筑节能政策和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新建和改造中采用节能技术和材料。

同时,市场对节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旺盛,企业在这个领域可以得到更多的商机和利润空间。

1.3 产业链完善,创新机遇增多建筑节能产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包括设计、材料、设备和服务等多个环节。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这个产业链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一方面,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不断创新,推动着产业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建筑节能服务也成为企业重要的增值业务,进一步扩大了产业链的规模和潜力。

二、重点城市在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方面的积极作为2.1 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重点城市在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方面积极推动政策出台和执行,加强对建筑节能的宣传引导。

他们通过出台奖励政策、减免税收等方式鼓励建筑企业和业主采用节能技术和材料,在公共建筑领域树立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2.2 推广建筑节能标准和认证体系重点城市积极推广和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认证体系,确保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

他们不仅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加强了对公共建筑的监测和评估,通过认证和奖励的方式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

2.3 增加科技投入,加强创新研发重点城市增加科技投入,加强对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的创新研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833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833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833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7.13•【文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833号建议的答复姜希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建筑能效认证体系,推进建筑碳中和进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建筑能效提升是建筑节能领域的重要任务,对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助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一、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对建筑能效的相关规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8年8月1日发布,目的是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制定。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019年,我部印发《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明确近零能耗居住/公共建筑、超低能耗居住/公共建筑、零能耗居住/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值。

以上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中均对建筑能耗测评、公示、指标值等信息做了相关规定。

二、各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我部高度重视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建筑节能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梳理

建筑节能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梳理

建筑节能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梳理一、政策法规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中国政府对建筑节能服务行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为推动该行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是建筑节能服务行业最重要的两部法律。

这两部法律明确了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相关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标准是推动建筑节能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

政府陆续出台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对建筑物的能耗、建筑材料、建筑系统等提出了明确的节能要求。

这些标准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建筑能效,推动了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

三、节能服务产业扶持政策政府为鼓励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例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节能服务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

此外,政府还设立了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项目给予财政支持。

这些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四、绿色建筑推广政策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施工、运行等全过程中,充分考虑节能、环保、经济、适应性等方面,旨在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空间的建筑。

政府通过制定《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五、可再生能源利用政策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例如,《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在建筑中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此外,政府还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并网接入标准,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节能改造财政补贴政策政府为鼓励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制定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改造项目,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改造项目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给予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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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产业的重大利好解读《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作者:王小莹来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上半月》2017年第08期今年6月4日,住建部和银监会以建办科函[2017]409号文联合发出《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住建部与银监会联合发文是比较罕见的,政府以金融投资方式而不是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动节能事业的发展,这在中国也是不多见的,意味着政府推动公益事业的手段也在创新。

特别是强调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方式进行节能改造,这个国际上行之有效的能源管理方式在建筑节能上的应用并不广泛,《通知》要求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以此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模式的创新。

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将市场机制导入公益性的节能改造活动,这也是政府管理的一个创新。

通过认真学习体会这个文件的精神,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文件有以下五个亮点:一、节能改造的基本规模——三年完成一亿平方米以上按照《通知》的总体目标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进行建设。

中国共有4个直辖市,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建筑总共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共有15个副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建筑面积总共不低于3600平方米;除副省级省会外,还有17个省会城市,这些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要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建筑面积总共不低于2550万平方米。

这些城市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起来,将达到8150万平方米。

以上数字是总体目标的最低数字,因为总体目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一个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也就是说,除了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进行建设,各省还可以增加其他重点城市,每个城市的改造面积是150万平方米。

如果增加的重点城市超过10个,那么在“十三五”期间,全国需要改造的公共建筑将接近一亿平方米,平均每年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的示范效应也将拉动住宅工程的节能改造,形成更大的节能改造的市场。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内外墙保温、节能门窗、采暖通风等行业是个重大利好,特别是能够大大推动南方地区的节能门窗的推广应用。

二、节能改造的创新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总体目标要求: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国内简称EMC)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通知要求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这意味着建筑使用者每年将节省不低于15%的能源消耗的费用,这笔费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前用于建筑的节能改造,并以每年节省能耗的资金来偿还节能改造的投入。

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方式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例如通知要求的平均节能15%以上),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建筑节能改造投资,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过去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此为旧称,在最新的国家标准中已与国际接轨,称为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这种市场化机制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家标准是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这种资金投入的方式为建筑节能改造开辟了有效的资金渠道,保证了建筑节能改造的可持续进行,也为扩大内需、改善环境找到了较好的方向。

《通知》要求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公共建筑业主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托管等全过程服务。

对大型公共建筑及学校、医院等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支出。

对大型商务区、办公区等建筑集聚区及清洁取暖改造重点地区,可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实施集中的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

同时,政府还将推动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通知》还要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综合考虑地方气候特点、经济条件、不同类型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及用能特点,完善优化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路线,加大对经济、适用节能改造技术的集成、创新和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要求对合同中约定的节能效益确定方式、节能量核定方式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结果可作为金融机构融资的参考。

对节能改造后进入运营阶段的项目,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全年典型工况条件下的实际节能效果进行核定,相关结果向项目利益相关方披露。

三、节能改造的制度保障——建立节能信息服务及披露机制《通知》的总体目标要求:完成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建立可比对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建筑用能公示制度。

这个要求的核心是在重点建筑节能城市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要分类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划分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合理区间,将能耗超过限额的公共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

重点建筑节能城市需要积极探索基于能耗限额的用能管理制度,实行公共建筑能源系统运行调适制度,推行专业化用能管理。

这项要求意味着各种公共建筑再也不能像以往一样敞着口子随意使用能源,每年的能耗将有所限制,增加的能耗要靠自身的节能措施获得,类似于国际上提出的碳排放。

政府需要引导超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按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要求进行绿色化改造,并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对于新建工程,则要求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进行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强化标准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执行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标准执行到位。

对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高超大公共建筑项目,研究建立节能及促进可再生能源优先应用的专项论证制度。

对政府投资公共建筑项目,探索开展建筑及用能系统设计方案专项评估,约束建筑体型系数、用能系统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

为了监督这一能耗限额的控制,节能重点城市需要建立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这是个面向政府、市场、业主、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方的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将重点公共建筑的实际能耗在平台公示并与能耗限额进行比对,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监督公共建筑的能耗水平,形成倒逼节能的社会监管机制。

同时要建立基于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的能耗限额管理、能耗数据报告和节能量第三方核定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共建筑电力需求侧响应、能效交易等试点,对主动向平台上传建筑能耗信息的公共建筑,提供节能诊断等咨询服务,建立“数据换服务”的机制。

这一措施有利于节能改造的监测和技术咨询,有利于节能改造项目的选择,有利于提高能耗单位的节能自觉。

四、节能改造的金融支持——多元化融资政策及融资模式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健全针对节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形成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及产品应用体系。

这个要求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关于节能改造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是节能改造技术及产品应用体系。

为了保证投资方能够及时了解需要进行改造的项目的动态,进行项目投资的分析和选择,《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进全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的建立,并逐步形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切实推动项目相关方与金融机构对接。

同时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银监会派出机构要构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享机制,建立节能改造项目储备库,定期向金融机构等主体公开拟近期实施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建筑信息、改造计划、实施企业信息等。

《通知》还要求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融资支持;重点支持长期从事节能服务行业且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投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服务。

由于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是有投资回报的公益事业,不仅有利于改善环境,而且通过节能改造后业主在节省用能上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好的投资回报,因而成为金融企业看好的投资对象。

在当今缺少好的投资项目的形势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如果合理运作,积极采用经济适用、可靠稳定的成套节能技术,是一项可以产生稳定回报的低风险投资。

五、节能改造的政府推动——将重点城市的能效提升列为政府的考核项目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是个系统工程,与城市管理和发展息息相关,要协调方方面的关系,不是建筑业主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为了督促重点城市主管部门加大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力度,《通知》提出:将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列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年度检查重点内容,检查结果与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相挂钩。

检查的方式是建立重点城市信息通报、绩效评估与日常督导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节能改造工作进行实时监督,为考核提供依据。

通知指出:要鼓励各地在总结现有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或PPP项目等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建设。

要研究建立建筑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量第三方审核机构,实行诚信“白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打造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用能监测、节能量审核、节能服务等方面能力建设。

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财政、金融、电力、供气、供暖、教育、卫生、旅游、商务、国资、机关事务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推动落实节能改造项目及相应的支持政策,帮助协调解决重点城市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积极扩大重点城市建设数量,提高本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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