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购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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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购房协议书
【导语】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两人合伙购房协议书(共13篇),供大家参考。

篇1:两人合伙购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系亲属关系,#年8月24日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新里。

xx公馆”14幢一单元908号商品房,现该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房产证号:x。

x为了能够确定该房屋权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享有合伙房屋50%的产权,乙方享有合伙房屋50%的产权。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8019元,总价为693635元,大写陆拾玖万叁仟陆佰叁拾伍元整,首付413635元(甲方已出资元,乙方已出资元),以后房屋按揭全部由甲乙双方负责交清(甲方每月交1100元,乙方每月交1100元)。

三、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四、如要出售该房屋,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一方在30日内,既不书面同意出售该房屋,又不愿意购买该房屋,视为同意出售该房屋,出售后的价款由甲乙双方各享有50%。

五、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七、由乙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的书面同意。

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八、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另外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二十万。

九、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乙方: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在场人:
篇2:两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姓名甲#,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住址#。

姓名乙#,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惠州市XX公司。

合伙经营范围:胎毛笔、手足印、胎毛章、胎毛画等婴幼儿纪念品。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和经营实际为依据,按甲#、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实际为据,按甲#、乙#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对方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协商,#为合伙经营项目法人代表和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
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年#月#日
篇3:两人合伙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
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结算。

篇4:两人合伙协议书参考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
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
篇5:两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女,#号
合伙人乙:,男,#号
合伙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甲、乙一致同意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位于xx市xx路东侧的由xx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等业务。

三、由于甲已完成“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注册与登记手续,本合伙
协议书不再规定认缴货币出资,甲以公司注册资本出资占40%,乙仅以个人从业经验作为出资占60%。

四、乙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非因本协议第二条载明“#”项目经营所涉及的债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五、协议合伙期限暂定贰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合伙期限届满,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终止合伙。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推举乙作为合伙事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员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乙方享有每月¥8#元的'工资待遇。

2甲主要负责与“#”项目的开发单位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

3甲享有对合伙经营项目财物账目的监督权利。

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元以上额度该额度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每月进行对账,须甲、乙协商一致之后方可进行。

七、账目管理:合伙人约定在“xx”项目运作期间,甲、乙分别负责对账目和现金进行管理。

1开发单位依合同规定支付的月服费,佣金由乙开立账户保管;
2办事处所需的费用,每月10前做《支付报表》,甲、乙共同签认后支付;
3往来账目的原始文件由乙负责保管,甲有权进行查阅。

4除支付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即职工工资、税金、佣金、员工宿舍租金、员工工装、办事处的日常行政费用外,乙不得擅自将款项挪作它用。

八、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商定每半年进行一次盈余分配。

2分配时间:上半年暂定为6月30日,下半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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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经营不善,债务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二十日内向
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九、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①合伙期限届满;②合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③合伙经营的事业已
经完成或者确定无法完成。

十一、违约责任:①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
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②合伙
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
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甲:合伙人签名乙: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
篇6:两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姓名甲# ,性别# _,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

姓名乙#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合伙企业名称: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投资的 %。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投资的 %。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甲方)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偿还。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协商填写(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协商填写(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及电子账单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年#月#日 #年#月#日
篇7:两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 # #
合伙人乙:
姓名甲#,性别#,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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