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法规类别】上市公司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19
【实施日期】2012.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号)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监管要求,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2年12月19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