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应用系统存在的设计缺陷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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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应用系统存在的设计缺陷及对策建议
随着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税收综合征管软件(V2.0)、金税工程、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相继上线,在日常征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了有力支撑作用。
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发现系统本身存在的部分设计缺陷,一定程度上给虚开发票、侵吞税款造成可乘之机。
近期,XX市局组织技术人员对系统应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潜在的数据及税款安全风险,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防伪税控系统和综合征管软件未整合,代开专票信息监控难
目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代开专用发票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是由税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代开申请,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开出完税证,纳税人缴纳代开税款;然后通过单机版的防伪税控代开软件开出专用发票;最后在下月例征期通过综合征管软件报税系统补录代开信息,将开票份数、金额等上传,每开具一张发票都要输入综合征管软件登记。
代开专用发票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综合征管软件两个系统,但目前两个系统没有整合,形成“两张皮”,造成代开专用发票信息监控和比对难。
一是两系统对代开专票的份数、金额、代开税款数额不能实现计算机自动比对。
目前主要采取人工比对的方式,用纸质手续监控,存在漏洞;二是防伪税控系统不能对
开具发票时是否先行足额缴纳税款进行监控,没有相互强制校验监控(必须先开税款完税凭证,否则无法代开专用发票)。
由于系统的缺陷,会导致对代开人员开出发票的税额缺乏控制,存在侵吞税款的可能。
一是“原地蒸发”型侵吞税款。
税务人员在开具完税凭证和为纳税人开具发票后,直接作废完税凭证,不向综合征管软件报税系统补录代开信息,从而侵吞税款;二是“偷梁换柱”型侵吞税款。
如开票人代开10000元发票,开完税证300元,税务人员将完税证300元作废,代之以小面额的完税证(如30元)并补录入综合征管软件报税系统,从而将两者差额(300元-30元)侵吞,较“原地蒸发”型更隐蔽。
改进的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专用发票代开管理办法,强化代开岗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纸质手续监控。
采用台账对比的方法,对开具的每张发票都登记台账,每月对台账、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代开系统中的发票数据进行人工比对,保证三者一致;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刷取专用发票数据,对防伪税控系统代开专票数据与CTAIS数据进行逐票比对,可有效化解数据及税款风险;三是整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综合征管软件。
借鉴专用发票发售的方式,将防伪税控代开软件融入综合征管软件,利用综合征管软件征收代开发票预收税款的相关数据,强制校验代开专票的金额税额数据,保证两者完全一致。
二、防伪税控系统密文涵盖不全,虚开专用发票隐患大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严格实行防伪和比对管理,企业在开票过程中,利用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金额和税额等七项要素,经过加密形成84位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
税务机关利用高速扫描仪对发票上的密文进行解密还原,并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若一致为真票,否则为假票。
稽核系统定期从报税子系统和认证子系统提取数据进行比对,如果七要素相符则认为发票真实。
干粉混合机 / 当前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主要有两个设计缺陷,给虚开专用发票埋下隐患:一是84位防伪电子密文涵盖不全,未涵盖货物名称信息。
密文是防伪和比对的关键,84位防伪电子密文共涵盖七项要素,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货方纳税号、销货方纳税号、金额、税额,全部为数字信息,但没有涵盖货物名称这一重要的汉字信息。
不法分子开始将目光盯在了不参与密码加密及数据比对的发票汉字信息上,出现了部分虚开商品名称的情况。
如某成品油批发企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某煤炭批发企业,存根联发票的货物名称为汽油,而抵扣联发票的货物名称却为原煤,防伪税控系统无法比对出该类问题;二是货物清单未列入比对范围,造成虚开。
目前部分专用发票商品名称一律是“货物一批(详见清单)”,但购销双方随发票所附清单根本不一致,形成了虚开和接受虚开的违法情况。
由于所附清单信息不需要上传,也不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相互比对,使这种虚
开行为非常具有隐蔽性,游离于机外,不容易被发现,除非双方税务机关协同查账比对才能发现。
改进的建议:一是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开具发票的审核协查,尤其要注重货物的核查,做到票货相符;二是修改完善防伪税控系统,扩大防伪税控系统密文信息的涵盖面,增加对票面货物等相关信息的采集;三是规范发票清单开具,要求清单数据信息必须上传比对,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严密防范和监控虚开专用发票。
三、普通发票查询功能不完备,大头小尾控制难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今年我省全面推行了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实行通用机打发票,取消了大面额手写发票,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纳税人开具发票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了普通发票虚开行为。
网络版普通发票的开具及比对流程主要包括: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购网络版发票,领购纸质发票后电子数据自动进入网络发票系统,纳税人通过网络发票系统开具发票,开票数据存入网络发票系统,购货方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网络发票系统查询发票的真伪。
从应用情况看,目前普通发票网络系统主要存在以下两个设计缺陷:一是网上发票查询系统功能不完备,显示信息不全面,给虚开造成可乘之机。
通过该系统,纳税人仅能查询到票号、销货单位、购货单位等极其有限的信息,无法查阅发票开具金额等
关键信息,对开票方的金额无法比对,对是否是大头小尾票无法判断。
由于缺失购货单位的发票信息,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
税务机关、购货方、销货方三方的信息没有实现完全的沟通互联,从而使发票开具处于“两头黑”的情况,对大头小尾票无法及时发现和打击;二是发票开具缺乏加密功能,为虚开提供了可能。
目前我们对普通发票的票面没有设置密文,发票开具比较随意,有可能导致把真发票“化整为零”分联虚开和系统外开具的情况。
如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通用机打发票开具软件开具一张小面额真票(打印时不放发票联),再利用自行设计的电脑程序排版打印一张大面额发票(使用与真票相同票号,只打印发票联),然后将“大头”发票交给付款方,“小尾”真票存根用来向税务机关报税,偷逃了税款。
改进的建议:一是完善网上发票查询系统,增加开具金额税额等信息查询功能。
要求购货方对发票及业务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票面上设置查询密码,购货方可以方便地对发票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和上网比对,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税务机关,使三方信息形成完整的相互印证的闭合回路,从跟本上遏制普通发票虚开现象;二是改进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增加加密票面信息功能。
将密文采用二维或三维条码的形式打印在普通发票上,税务机关通过条码扫描枪,配合解密软件对普通发票进行真伪识别,防止被不法分子模仿打印,也可以脱机鉴别普通发票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