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并农机[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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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的通知
正文:
---------------------------------------------------------------------------------------------------------------------------------------------------- 太原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并农机[2010]15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增强农机跨区机收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农机局制定了《太原市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本县(市、区)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太原市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农机跨区机收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农机跨区机收作业高效、优质、低耗、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不断提高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农机跨区机收作业市场秩序,提高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组织、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逐级报告、分级处置的原则。
四、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山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编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机跨区机收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工作。
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主要包括:随意拦截、扣留、砸抢作业机械及其运输车辆以及敲诈机手的事件,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机收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纠纷及矛盾,作业机械在运输和转移过程中“绿色通道”不畅通而严重受堵、因阴雨或洪涝等灾害性天气、机具过少或过多、油料及机具零配件供应不足等引发的严重影响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的事件。
六、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太原市农机局成立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杨支军(局长)
副组长:
李瑞春(副局长)
李恩科(副局长)
卫华(副调研员)
成员:
王三保(办公室主任)
张双福(生产指导处处长)
董洪义(监理处负责人)
江世英(技术推广处处长)
王卫(农机装备处负责人)
殷志辉(科技项目处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生产指导处,张双福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对本地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负责当地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七、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一)应急响应
1、市及各县(市、区)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告突发事件的值班电话,在机收期间安排专人全天候值班。
在接到事件报告后,迅速将突发事件情况逐级上报,对延误、谎报、瞒报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将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责任。
2、各县(市、区)一旦发生前述突发事件,现场人员须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各县(市、区)须及时准确地向市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3、市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值班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做好报告记录,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根据事件情况具体分析,确定属本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需采取紧急措施的,先采取紧急措施,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处置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
4、对影响和危害大、需其他部门配合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要即刻向市政府和省农机局报告事件情况。
5、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县(市、区)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准确把握现场情况,控制事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尽量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一旦接到市政府的指示,或者接到县(市、区)的突发事件报告,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果断有序地指导和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分类处置
1、发生随意拦截、扣留、砸抢作业机械及敲诈机手的事件,县(市、区)及市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必须安排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组织力量保护好现场,搜集证据,并安排人员做好机主、机手的安抚工作。
2、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市及县(市、区)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开展事故现
场抢救、勘查、处理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进行处置。
3、机收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纠纷及矛盾事件,县(市、区)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必须安排专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摸清情况,及时调解和化解纠纷和矛盾。
4、发生作业机械在运输和转移过程中“绿色通道”不畅通而严重受堵的事件,县(市、区)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必须安排专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维护交通秩序,及时协调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排堵工作。
5、发生因连续阴雨或洪涝等灾害性天气、机具过多或过少、油料及机具零配件供应不足等引发的严重影响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的事件,市及县(市、区)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及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
做好机主与农户的协调工作,安顿好机具和人员。
如因油料及配件供应不足的问题,及时联系石油部门和配件供应商,安排油料及配件的调送,确保机收的正常开展。
(三)善后处理
1、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查明事件的性质和责任。
要采取事件原因倒查、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发生原因,仔细倒查各个工作环节。
对工作失误、渎职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发现薄弱环节和各种隐患的,应及时处理,采取预防措施。
需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突发事件处置后,组织专门力量总结应急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修改应急处置预案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对典型的、危害严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案例,要根据其发生的特点和因果关系,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印发通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八、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实行农机跨区机收作业值班制度和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机收工作情况,特别是注意收集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随时报告。
小麦机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通信系统保障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三)装备保障
配备专用车辆,做到定车、定人、定位,保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安全地将应急处置人员输送到指定地点。
(四)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发布机收相关信息以及预案信息,尽量避免发生相关的突发事件,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
(五)培训保障
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