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探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探讨
作者:孙淑珍
来源:《丝路视野》2017年第33期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逆转的趋势,怎样才能适度开发、保护并传承祖先遗留的宝贵财富,这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课题。
本文就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的关系着手,探讨提出若干开发措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的双赢。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旅游发展
中国是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相当丰富,但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受到环境恶化、文化发展标准化与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
而发展旅游业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市场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不仅意义重大,还是必然趋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的关系
从本质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之间是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有的人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开发是相互对立的,反对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进旅游开发领域;有的人的观点则相反,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开发是相互统一的,主张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上旅游发展之路。
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开发并不矛盾,任何事物只要涉及保护和开发,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不和谐的问题,也就是对立,但对立的目标在于统一,只要适当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各方面内容,时刻遵守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就能把对立变成统一,实现两者的双赢。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开发是相辅相成、同步双赢的关系,科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势在必行。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措施建议
(一)把握开发的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时,必须把握好度,不仅要在成熟的时机开发,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要符合时宜,在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前的第一要务是保护,大力培养传承人;还要针对可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掌握好开发、设计对应旅游项目的度。
例如:在开发过程中,文化表演者、旅游体验者存在本质差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不能超过可信的范围与程度,只能适当使地方民俗舞台化、商品化,不能臆造。
还有一个关键点,即舞台化和商品化开发必须基于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进行,杜绝杜撰真实、传统,更不能伪造传统,尤其是并非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开发,如那些宗教内涵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时要谨慎对待其礼仪、仪式。
(二)实行体验开发,创造游客的美好旅游体验
体验是一种参与和经历,能使参与者获得身心享受,留下难忘的回忆。
旅游实际上就是一种异地愉悦体验,所以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时要注意实行旅游体验式开发,为游客创造美好体验。
例如:针对安徽境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戏剧文南词,还有传统的音乐断丝弦锣鼓、宿松民歌、曲艺程岭大鼓书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其旅游开发的主题上都要强调品牌形象;在开发理念上则要注重游客的精神满足与心理体验,提高游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参与度,参与宿松县传统民间舞蹈、曲艺、音乐等活动,强化游客体验意识。
还可从内容、风格、形式、服饰、道具等方面加以开发和创新,而在开发传统的曲艺和戏剧时,则要充分发挥编剧、导演和表演者等的创造力,依赖精湛老戏巩固传统戏剧拥有的文化地位,同时依赖成功的新戏提高传统戏剧占据的文化地位,通过创新文化艺术创造有魅力的新戏。
针对至今依旧富有感染力的经典作品,要基于文化赋予其时代活力,并坚持在技艺上精益求精,焕发新光彩;针对保留精彩技艺但在剧场失去昔日感染力的作品,要努力改进,提高吸引力,更新游客体验。
(三)促进区域协作,提高非遗的旅游开发水平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尤其是处于丝路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积极实现各区域的协作发展,一起打造旅游共同体。
所以各地区应积极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创建相应的基金会、研究院、研究学会等一系列学术机构,真正结合文化事业和旅游事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旅游产业的发展创造宝贵文献材料,全面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水平。
例如:针对安徽省宿松县的民间传说,要加强构建区域性保护意识,提高人们对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提高人们的文化自觉,从而激发出责任意识,提高对民间传说的认同感;结合区域传统特色促进文化基地的构建,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沿袭、教育等建设,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强化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结合理论研究和基地实验的方法,提出与民间文学小孤山传说、九井沟传说的实际情况相符的季节性项目以及资金、人员的流转供给机制,促使区域和谐发展,降低市场季节性风险对民间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冲击。
所以各地区要坚持加强探索和实践,贯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原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得到合理的、充分的开发,形成区域协作机制,反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三、结语
在现代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旅游资源,但并非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适合实施旅游开发。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务必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的关系,基于适应性原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适度的、合理的旅游开发,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白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建议[J].中国市场,2016(22):39~40.
[2]杨金姣,张晶敏,李瑞娟.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问题探讨[J].商业经济,2015(06):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