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2年度医药商业行业初级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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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度医药商业行业初级药学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沪人考〔2012〕4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度医药商业行业初级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12年度医药商业行业初级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
()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上海
市2012年度医药商业行业初级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医药商业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1.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药学工作一年以上;
2.取得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且在本市商业医药行业从事药学工作。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2012年10月28日
13:00-14:30 药事法规与综合知识
15: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输入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付费),请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7月15日。

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

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牢记报名序号。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 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4.完成网上付费,并打印报名表格。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应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

(三)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付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

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咨询点联系。

咨询点: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柳州路615号2号楼)。

联系电话:64516322 61675626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12年10月9日10:00-10月17日16:00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60元。

报名考务费发票可在准考证下载期间至咨询点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五、考生须知
考试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于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咨询点。

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领证时将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领证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到咨询点办理领证手续。

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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