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促进全校师生的合作、协作和发展,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教学工作机构,具有承担教学工作、组织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讨论教学问题等职责。
第三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顺利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
委员会还应当通过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才。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
第四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中教学工作领导和教学骨干担任,委员的总数应当在11人以上。
委员会设办公室,设秘书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是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保障委员会正常运转。
教务处主任应当列席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学校年度教学计划和具体教学工作方案;
2. 讨论教学改革、教学评估和教学研究等问题;
3. 提出学生选课、教师授课、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经验,推进先进教育理念在学校落地;
5. 审核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6. 报告教学质量情况,提出教学特色和品牌;
7. 承办教育系统和学校委托的重大教育活动;
8. 定期召开学校教师大会、教学研究会、教学指导会等会议,传达教学思想,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9. 审核和评估教学成果,确认获得教学成果奖励的人员和项目。
第七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当按照设立专门委员会的需要组织教学改革、教材教法、教学培训、课程建设等专门委员会,承担相应的工作。
第八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当按年度进行工作总结,制定迎接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对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结果进行评估。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九条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应当按需不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会议应当经过通知,由主任主持。
第十条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会议议程进行,议程应当事先制定并通知委员,未
列入议程的事项不得擅自增加。
第十一条教学工作委员会议决议应当经过表决,决议应当经过主席签字并公告
于全校师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教学工作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