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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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平方米的民用建筑项目申请易地建设,须提交该项目符合易地建 设条件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具备防空地下室设计资质的设计勘查单
位出具。
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经广州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取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单体工程建筑设计方案之后方能申请人防报建;经番禺规划分
局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申请人防报建。
资料不符合要求
区审批中心受理 (建设局窗口)
资料符合要求
区人防办经办人核实
领导审批
需修建人防地下室
要求按《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 工程》程序办理
同意缴交人 防易地建设 费
申请人领取缴交易地建设费通知及 缴费通知单后到指定银行缴费。
申请人凭财政发票(收据)办理出 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意见书》
领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意见书》
收费项 目名称
缴交防空 地下室易 地建设费
缴交防空 地下室易 地建设费
收费 性质
行政 事业 收费
行政 事业 收费
收费
收费
标准
单体 7000 平方米以下,基础 埋深小于 3 米且 9 层以下民用 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
方米 30 元。
地点
工商银行 区财局设立
的专户
其余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
工商银行 区财局设立
2、所有资料及图纸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所提供资料均为 A4 纸规格(图纸折叠为 A4 规格)。
3、建设单位可委托代理人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防报建相关手续,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委托代理人办理人防业务应当携
带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审(批原件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1 2
1.1.2 应提供材料及收费标准
—1—
序号 1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与份数
《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原件一份);
依据
建设单位《关于缴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申请》(原件一份)。要求说
2
明建设项目名称,详细地址,建设项目性质,单体地面总建筑面积,首层
建筑面积,原址有否地下室的情况,详细说明申请易地建设的原因;
区建设局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流程
1.1.1 依据及审批流程 设立事项依据 《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3]2 号)第 20~24 条
审批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审批时限 7 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 番禺区政府审批服务中心 203 室(建设局窗口)
审批流程
申请人备齐资 料提出申请
下室面积,每平方米 2000 元。 的专户
收费依据
粤价[2000]157 号
1.1.3 下载资料(详见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 《广州市番禺区人防建设报建登记表》 《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
—2—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单体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平面(每层)、立面、剖面图各
6
一份(核原件,蓝图一份)及有关建筑功能指标等资料或者《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交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危房鉴定书》
等相关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对于基础埋深≥3 米或楼高 10 层以上(包括 10 层)或单体地面建筑面积
3
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或有关计划审批资料(核原
件,复印件一份);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证》、《用地红线图》(核原件,收复
印件各一份);
5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批复及其总平面规划附图(核原件,收复 《 广 州 市 人 民
印件一份);
防空管理办法》 第 20~2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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