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温泉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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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温泉保护和开发利用
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6.21
•【字号】威政办发〔2018〕29号
•【施行日期】2018.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
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温泉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动温泉资源科学勘查、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温泉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要求,以加快温泉资源勘查评价为基础,以开发利用规划和资源统一调配为调控手段,以良好发展环境和政策引导为推力,充分发挥温泉产业链优势,大力推动“温泉+”,促进泛温泉产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打响威海温泉品牌,助推康养旅游产业集群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建立有利于温泉产业发展的政策体制框架,实行统
一、有偿资源配置,合理调控开发利用总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温泉产业布局。
通过政府调控和引导,培育资金雄厚、管理规范、技术进步、利用高效的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温泉产业。
2.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按照效率优先、效能优先的原则,科学利用温泉资源,构建健康高效的温泉产业体系。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整体监管、总量调控,防止无序、过度开发利用,有效保护温泉资源。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温泉资源赋存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统筹推进、优化布局、强化特色、打造精品,加快资源闲置区域开发利用和重点项目推进,促进温泉产业及相关产业更好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查清温泉资源的分布、赋存情况和开发利用潜力,构建与温泉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监管和产业服务体系,温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温泉产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到2025年,建成3至5处主题形象鲜明、品牌优势突出、产品供给丰富的精品泛温泉产业集聚区,着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新样板和康养旅游产业新典范。
二、主要任务
(四)开展资源勘查与评价。
坚持政府主导,开展地热资源普查和评价工作,提高勘查精准程度,规范勘查评价方法,摸清温泉资源赋存情况和开发利用潜力,编制《威海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为温泉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五)建立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管体系。
坚持资源落实、永续利用的原则,依据《威海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核定的允许开采量,合理适量开采,实现永续利用。
在地热井安装测控终端和计量设备,运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平
台,实时监测取水水量、温度、水位等。
定期抽查温泉经营主体卫生管理情况,保证温泉洗浴卫生安全。
完善温泉开发市场信用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建立温泉开发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库与温泉资源基础数据衔接和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环保局、物价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温泉统一开采模式。
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依法取得或受让等方式,推动温泉采矿权相对集中到我市国有公司,实行温泉资源统一调配,实现保护性、适量开采,和谐、有序利用,高档次、差异化发展,一体化对外招商和宣传,着力打响威海“中国温泉之乡”品牌。
(市国资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发展环境。
做好《威海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与城乡、土地、环保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综合考虑温泉产业用地。
开展温泉周边水资源调查,筹建适当的水利设施,为温泉产业用水大户提供用水保障。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搞好路网和环境改造提升,设置交通标识标牌,提高温泉地可进入性。
(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温泉+”行动。
组织实施“温泉+体育”行动,将体育元素融入温泉养生,引导温泉养生与休闲运动、品牌赛事、体育旅游、体育康复融合发展。
组织实施“温泉+中医药”行动,引入中医元素,回归温泉健康主题,打造特色品牌。
组织实施“温泉+农业”行动,引导农业观光、农事体验、采摘、山庄度假与温泉养生有机衔接。
布局建设“田园综合体”、农业休闲度假项目时,优先考虑向温泉地集聚,探索温泉水梯级循环利用的温泉农业新模式。
组织实施“温泉+旅游”行动,按照A级景区标准,突出温泉养生概念,推动温泉企业提档升级,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市体育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局、旅游发展委等
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项目带动。
将项目开发建设作为温泉产业发展的支撑和突破口,汇集要素资源,丰富发展内涵,重点做好温泉风情小镇、汤泊温泉二三期、呼雷汤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区、开润温泉度假区、冯家温泉小镇、天沐温泉、威高温泉、洪水岚汤温泉等项目服务保障和推进工作。
聚焦国内外领军型、旗舰型企业,深度做好对接名企央企、引进外资外智、激发民资活力的文章,谋划、洽谈和引进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构建实力更强、结构更优、品质更好、特色彰显的温泉产业体系。
(各区市政府〔管委〕,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发展委、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我市实际,整合理顺温泉资源的管理机构,强化监管职能。
建立科学严格的政策、制度,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健全智能管理系统,促进监管功效提升。
各区市政府(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加快温泉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土地政策。
制定推动温泉产业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对特色鲜明、带动力大的温泉产业重点项目优先保障供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资金扶持。
从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中安排资金,整合上级专项资金,用于地热资源勘查。
支持温泉产业项目争取各级服务业、旅游、农业、文化、体育、人才等产业化引导资金和专项资金。
积极向金融机构、产业发展基金推介温泉产业重点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途径,拓展融资渠道。
(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服务业发展局、
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