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_张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此次《刑诉法修正案》表明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在整个诉讼的过程中,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均可以排除非法证据。

其五,《刑诉法修正案》明确了相关证明责任。

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证明责任指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并在该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败诉风险的问题。

《刑诉法修正案》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以上条文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证明责任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其六,《刑诉法修正案》首次确立了讯问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刑诉法修正案》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该条规定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程序法哲学理念。

(二)《刑诉法修正案》存在的缺陷
《刑诉法修正案》自公布以来,赞扬之声不绝于耳,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在高度赞扬的同时,也应以批判的眼光来发现其缺陷。

其一,此次《刑诉法修正案》中关于非法取证方法的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刑诉法修正案》第五十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何谓“刑讯逼供”?何谓“威胁、引诱、欺骗”?何谓“其他非法方法”?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待于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以增强实践中关于非法取证方法的可操作性。

其二,此次《刑诉法修正案》在增加“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同时,保留了“如实供述义务”的相关规定,两者的矛盾显而易见。

“如实供述”的规定,使得被追诉人丧失了不陈述的自由,从而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相悖。

其三,此次《刑诉法修正案》没有明确庭审中对非法证据的优先调查。

《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5条确立了非法证据的优先调查原则,但此次《刑诉法修正案》第五十六条只规定“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并未说明对非法证据的优先调查。

如果对非法证据不优先调查,则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目的就无法实现。

其四,此次《刑诉法修正案》未设立毒树之果排除规则。

毒树之果是指在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口供基础上,所获得的第二手证据(派生性证据)。

此次《刑诉法修正案》并未对此作相关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尽快破案定罪,我国并不拒绝毒树之果,而这一规则轻则导致刑讯逼供、致人伤残,重则可致人死亡、家破人亡,使无辜者受到不应有的处罚,真凶却逍遥法外,公民的人权得不到保障。

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为保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我们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一)树立依法取证的法治观念
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写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

在刑事诉讼法领域,整个诉讼活动都要严格贯彻法治原则,以法律的规定为出发点,用诉讼法律来规制诉讼行为。

侦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克服单纯破案的执法思想,在司法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其行为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而树立有限、有效、公正的侦查权力观。

(二)尽早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中国特色的法律执行细则和保障。

在其他国家,刑诉法通过以后,一般是跟着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法。

我国则是由实务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所以实务部门一方面要忠实于法律条文,做好司法解释,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部门的沟通,尽可能地在制度设计和司法解释的层面上减少冲突、减少不一致。

此次《刑诉法修正案》中很多相关法条的规定,都需要作出司法解释,如第五十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中的“其他非法方法”,就应当作详细的司法解释。

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安机关采取疲劳讯问、诱供、刑讯逼供等以及其
张星: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